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最新总股本16768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氨纶产品的加工制造、销售、技术开发,主要产品为氨纶。氨纶又名聚氨酯弹性纤维,是一种性能优异的化学合成纤维,具有伸长率大、弹性模量低、耐疲劳性好、强度较低、密度小,耐腐蚀、耐晒、耐热、耐光、抗老化,对染料有良好的亲和力、染色性好等特点,在织物中加入少许氨纶(约2%-5%),就能显著改善织物性能,提高织物的档次。公司“千禧”牌氨纶采用国际领先技术和生产设备生产,规格齐全,可满足各类弹性面料及特性织物的工艺要求,形成了圆机、经编、包纱专业氨纶产品,以及高回弹经编氨纶、耐高温氨纶、耐氯氨纶、黑色氨纶、纸尿裤用氨纶等差异化氨纶系列产品。
公司销售模式为直销为主,经销为辅,销售网络由公司销售部门和经销商组成。公司设绍兴、张家港、广东、福建、诸暨、海宁、东莞、常熟、瑞安等九个办事处;由公司销售、市场及技术等部门对销售客户进行跟踪调查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公司是国内氨纶行业发展最早、技术最成熟的企业之一,也是目前国内产能最大的氨纶生产企业。2017年度,公司各部门认真贯彻“提品质、强管理、增效益”的经营方针,围绕年初确定的经营目标,全力以赴,协同作战,全面超额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产量、销量、营业收入、利润四项主要指标均创历史新高。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1.38亿元,同比增长46.05%;实现净利润3.85亿元,同比增长226.89%。市场额占有率进一步提高,整体毛利率水平高于主要竞争对手,市场竞争优势和行业地位进一步提升。
2017年,氨纶市场供需仍是主要矛盾,年内由于产能释放的利空延期兑现,而利好因素多重影响,使得报告期内氨纶行情相对走强,行业价格、利润、需求、回款等方面较去年同期明显好转,但是下游需求增长不明显,行业仍将呈现供大于求的格局。近年随着多头纺技术的发展,氨纶行业新增产能的生产成本优势进一步体现,行业发展格局呈现大厂规模化,中小厂商边缘化的趋势。新一轮扩产主要集中在大厂商,行业集中度提升明显,而中小企业受环保政策日趋严格,加之原料成本高位运行,成本压力提升,生存空间被挤压,面临更新换代或淘汰的压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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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提品质、强管理、增效益”的经营方针,围绕年初确定的“控库存攻坚战、提品质保卫战、降成本防御战、差异化翻身战、新项目预备战、强团队持久战”六大必须打赢的仗,全力以赴,协同作战,全面超额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产量、销量、营业收入、利润四项主要指标均创历史新高。全年共完成氨纶产量13.53万吨,同比增长26.7%;销量13.75万吨,同比增长27.04%;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1.38亿元,同比增长46.05%;实现净利润3.85亿元,同比增长226.89%。市场额占有率进一步提高,整体毛利率水平高于主要竞争对手,市场竞争优势和行业地位进一步提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上述三项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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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代码:002064 股票简称:华峰氨纶公告编号:2018-005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董事潘基础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委托董事杨从登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杨从登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登载于2017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公司制定“提品质、强管理、增效益”的经营方针。经过全体员工的辛勤努力,公司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现将公司2017年度的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公司2017年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31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是: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017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为: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华峰化工有限公司、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瑞安市华峰热电有限公司和华峰对外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期内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414968.42万元,同比上升45.9%,利润总额44,539.14万元,同比上升258.76%%,净利润38,549.56万元,同比上升226.89%,每股收益0.23元,同比上升227.78%。
报告期内,总资产556,208.84万元,较上年末上升3.25%;资产负债率为38.87%,同比下降5个百分点。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登载于2018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8,630,850.56元,扣除按 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6,863,085.06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017,707,595.43元,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079,475,360.93元。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48,903,547.39元。综上,根据孰低原则,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48,903,547.39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前景、资产状况及市场环境的前提下,拟以最新总股本1,676,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0.25元(含税),共用利润41,92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须经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经营管理绩效考核结果及2018年经营管理绩效考核方案》。
(一)根据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及董事会与管理层签订的《2017年度企业经营管理绩效目标责任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17年度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
(二)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和《华峰氨纶2017年度企业经营管理绩效考核细则》,2017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年度绩效考核得分118.44分,绩效考核系数1.1844;超利润奖励为250.7万元。
高管团队个人奖金=个人岗位绩效奖金+个人超利润奖金
个人岗位绩效奖金=个人岗位绩效奖金基数×绩效考核系数
个人超利润奖金=个人岗位绩效奖金基数×超利润奖金系数×个人超利润奖金系数
(三)2018年经营管理绩效目标
根据《经营管理绩效考核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董事会与管理层签订了《2018年度企业经营管理绩效目标责任书》,
1、财务指标是评价企业绩效的核心量化指标,财务指标权重为65%。
2、分类评议指标包括安全环保、内部控制、技术创新、综合评价等4项具体指标,具体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按照《华峰氨纶2018年度企业经营管理绩效考核细则》执行。分类评议指标权重为35%及其他加减分项。
3、考核结果应用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与企业经营管理团队绩效奖金挂钩,并实行超利润奖励。同时董事会依据绩效考核结果对企业经营管理团队实施奖惩与任免。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2018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内最早建立和最有影响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经过八十余年的长足发展,立信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多年来在行业内综合排名始终保持前列。
自公司上市以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直担任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确认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对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附表,登载于2018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登载于2018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尤小平、林建一、陈林真、陈章良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关于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登载于2017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度报告》全文“第八节、四”,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登载于2018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具体内容登载于2017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均以9票赞成,0票反对获得通过。
董事会提名:尤小平、林建一、杨从登、潘基础、尤飞煌、李亿伦为公司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2017年10月19日,尤飞煌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请求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工作需要,现提名尤飞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2017年10月19日辞职至今,尤飞煌先生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内容详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2018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均以9票赞成,0票反对获得通过。
董事会提名:蒋高明、朱勤、赵敏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内容详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2018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十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登载于2018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暨投资者交流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5月15日(周二)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暨投资者交流会”,《2017年度股东大会暨投资者交流会的通知》登载于2017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个人简历:
尤小平 男,1958年1月出生,大专文化,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曾任华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本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本公司董事,同时兼任华峰集团多家控股子公司董事长,中国石油与化学工业联合会副会长。曾荣获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浙江省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46,872,000股,与公司副董事长陈林真先生、尤飞煌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林建一男,1961 年7 月出生,硕士。曾任温州市永嘉县国税局、瓯海区国税局局长。温州市第十二届、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现任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杨从登男,1964 年8 月出生,硕士,温州市第十届、十一届人大代表。曾任本公司总经理、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长、董事。持有本公司股份13,660,000万股,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尤飞煌男,1985年3月出生,硕士。曾任本公司营销部副部长、副总经理。现任华峰集团副总裁。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尤小平先生,陈林真先生存在关联关系,未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潘基础男,1964年12月出生,大学文化,瑞安市第十五届、第十六届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曾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亿伦女,1982年11月出生,本科。曾任公司审计助理,现任证券事务代表。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蒋高明男 1962年9月出生,博士。曾任江南大学卡尔迈耶集团经编研究中心主任、教授,现任江南大学纺织服装学院教授、教育部针织技术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江南大学针织技术研究所所长,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并担任其他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朱勤女1977年12月出生,博士。现任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美国科罗拉多大学访问学者,教育部省属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现代商贸研究中心“国际贸易研究所”副所长,浙江省金融工程学会理事。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并担任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赵敏女1965年3月出生,硕士。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并担任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公告编号:2018-009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暨投资者交流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5日(星期二)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4日-2018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4日15:00 至2017年5月15日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http://wltp.cninfo.com.cn),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2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分别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8年4月24日在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有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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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8年5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登记地点: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788号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325200
联系电话:0577-65178053
传真:0577-65537858
联系人:陈章良、李亿伦
4、其他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六、投资者交流会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18年5月15日(星期二)下午2017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
2、会议地点: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205会议室
3、公司拟参会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预约方式:参会投资者于2018年5月11日14:00-17:30通过电话、传真向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
联系人:陈章良、李亿伦
电话:0577-65178053
传真:0577-65537858
5、注意事项:
(1)证明文件:参与活动的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请携带机构和个人相关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公司将对上述证明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参会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64”,投票简称为“华峰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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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监事(如表一提案8,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6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反对(×)或弃权某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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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如欲对提案1至7项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对上述提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如欲对上述提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填上“×”;
2、 提案8、9、10采用累积投票制: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上表提案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上表提案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上表提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4、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5、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股票代码:002064 股票简称:华峰氨纶公告编号:2018-011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具体规范于2017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会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经逐项表决,候选人均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提名王利、林凯、褚玉玺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人员最近两年内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1/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3日
附件:个人简历
王利女,1983年11月出生,本科。曾任本公司企管部部长助理、辽宁华峰化工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集团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林凯男,1981 年 3 月出生,硕士。曾任本公司东山工厂厂长助理、C工厂副厂长、D工厂厂长、莘塍工厂厂长。现任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褚玉玺男,1989年9月出生,硕士。曾任瑞安华峰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管部主管。现任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投资主管、华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064 股票简称:华峰氨纶公告编号:2018-010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情况概述
为规范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一)变更原因
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按照财政部 2017 年 12 月 25 日修订并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等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公告编号:2018-007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子公司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氨纶”或“子公司”)为贯彻落实节能降耗的环保理念,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重庆氨纶预计2018年度向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控股孙公司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化工”)采购蒸汽、脱盐水以及污水处理,合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关于子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4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决议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尤小平、林建一、陈林真、陈章良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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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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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名称: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涪陵区白涛街道武陵大道66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重庆市涪陵区
主要办公地: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华峰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尤金焕
注册资本:12.03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2556781535M
主营业务:批发、零售易燃液体:苯;研发、生产、销售:环己烷、环己酮、
环己醇、正戊醇、稀硝酸、氢气。(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核对的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研发、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聚氨酯产品制造和销售;印铁制罐制造和销售;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运(按许可证核定的期限从事经营)。
2017年华峰化工总资产434,484.25万元,净资产178,884.8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15,225.21万元,净利润43,497.47万元(未经审计前数据)。
2、关联关系
重庆氨纶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华峰化工为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控股孙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双方为关联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重庆氨纶与华峰化工地处同一化工园区,本次交易属于公用工程采购,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为降低生产成本,重庆氨纶向华峰化工采购蒸汽、脱盐水、污水处理相关服务。重庆氨纶与华峰化工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双方于2018年3月1日签订合同,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签署日起生效。合同约定每月结算一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因重庆氨纶与华峰化工毗邻,华峰化工的公用工程先于公司建成,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降低子公司生产成本。
2、重庆氨纶与华峰化工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3、重庆氨纶与华峰化工发生的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内容登载于2018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公用工程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