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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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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热力供应、节能技术服务,自成立以来未发生重大变化。

 1、热力供应业务

 公司热力供应业务,主要是向最终用户提供供热服务,同时向部分用户提供生活热水。热力供应能够解决我国北方居民冬季采暖的基本生活需求。城市居民供暖的温度要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及当地供暖行业主管部门对温度的要求。北京地区供暖期一般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特殊地区除外),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气候情况进行调节。

 2、节能技术服务

 公司向用能单位或同行业企业提供节能服务,包括:改造供热设施和管网、改进排烟除尘系统、污染物达标排放等,充分挖掘设备及系统的潜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质量,还可以使客户用节能收益来为设备升级,以降低运行成本。

 公司秉承“专注节能、绿色供热”的理念,致力于节能技术研发、节能供热投资及节能技术改造,成长为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公司坚持智能化、精细化、清洁化的节能供热,是城市小区“供暖投资运营”模式的先行者,是北京市首批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供热企业。同时,公司参与制定了多项国家级、北京市级的行业标准。

 公司以技术创新推动企业发展,广泛应用智能供热节能控制系统、分时分区控制系统、供热管网控制优化系统、烟气余热回收、节电控制技术、热泵系统等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公司享有“防腐高效低温烟气冷凝余热深度利用技术”在天然气供热锅炉烟气余热利用领域的独家实施权,该技术荣获2014年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公司是国家发改委首批备案合同能源管理推荐单位,是北京市认定的首批“综合类核心供热节能技术产品公司”,曾多次被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评为“北京市供热先进单位”、“北京市供热优秀单位”,并曾荣获“全国节能突出贡献示范单位”、“质量安全信誉AAA级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此外,公司先后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一)2017年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作为实施国家“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公司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下,在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秉承“专注节能、绿色供热”的理念,致力于节能技术研发、节能供热投资及节能技术改造,坚持智能化、精细化、清洁化的节能供热,积极探索管理创新,实施了符合企业实际的精细管理,实现了企业科学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在国内供热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产业结构持续调整、环保标准趋严等背景的影响下,公司仍然实现了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的全面增长,并在2017年成功登录A股资本市场。出色的完成了董事会2017年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实现了公司2017年安全、平稳、高效的发展。

 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512万元,同比增长6.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21.31万元,同比增长5.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987.81万元,同比增长11.55%。2017年总资产169933.55万元,同比增长35.62%,净资产60988.60万元,同比增长79.54%。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回顾

 1、公司治理方面

 2017年,公司通过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制度、简化工作流程,使公司的上传下达更加的及时、高效,使得公司运营、收费、采购等管理领域更加规范、透明、有序。同时,在公司管理水平取得一定成绩的基础上,公司及时引进第三方外审机构,对公司的管理品质进行全方位诊断和督导,为下一步的管理提升及时把脉。

 2、业务发展方面

 公司热力供应业务面对的客户群体包括房地产开发商、物业公司、供暖自营的企事业单位等。公司通过这些客户获取供热项目的运营权,但最终服务对象为用热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向最终用户收取供暖费。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供热面积161万平方米,公司已实施供热总面积约2600万平方米。

 公司的节能技术服务主要面向公共建筑,包括各种类型建筑物的供热节能改造、空调节能改造、电梯节能改造、照明节能改造等各种用能设施的节能技术改造,以及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和能效管理信息平台,提高能源使用的管理水平。公司涉及的节能领域有:建筑、建材、电力、钢铁、化工、有色、机械、智能控制、节能培训、节能改造、节能管理等。为用户提供“一站式”智能节能管理服务。报告期内,完成公司一百多个项目、近六百台锅炉的低氮改造。

 3、知识产权方面

 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截至2017年12月31日,研发投入642万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0.70%。同时,公司注重知识产权保护,拥有注册商标14项、专利45项、软件著作权41项,是北京市认定的首批“综合类核心供热节能技术产品公司”,曾多次被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评为“北京市供热先进单位”、“北京市供热优秀单位”,并曾荣获“全国节能突出贡献示范单位”、“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先进单位”等荣誉。2017年公司中标“首都蓝天行动科技示范工程”,入选“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被认定为“北京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知识产权的开发和保护,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夯实了基础。

 4、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2017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并综合考量经营业绩状况等各方面因素逐步提升员工薪酬水平,同时努力为员工提供健康、舒适的工作环境。公司在完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员工沟通与交流的同时,还通过多种奖励途径和企业活动不断增强员工的荣誉感和凝聚力。公司通过多渠道方式招聘公司发展过程中所需要的具备不同专业技能的员工,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同时注重员工的培养和深造,通过优质的人力资源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按业务年度口径汇总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 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本公司执行以上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1、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比较数据相应调整。本年度报表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本年金额52,581,713.08元,上年49,617,221.19元;列示终止经营净利润本年金额0.00元,上年0.00元。

 2、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比较数据不调整。本年报表其他收益: 9,483,555.05元,上年同期数据不调整。

 3、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本年营业外收支减少2,493,189.72元,上年营业外收支减少145,440.85元,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016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12日分别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

 4、会议由董事长赵一波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了杨勇先生所作《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17年度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层2017年度所做的各项工作。

 2、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公司独立董事许哲先生、刘海清女士、孟庆林先生、芮鹏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详见公司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7年度报告》、《2017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登载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213,113.7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2,547,796.23元,按10%提取年度盈余公积4,254,779.6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312,973.82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4,605,990.43元。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以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根据《公司章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分配政策,满足相关要求和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8、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该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一波先生回避表决。

 9、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10、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72,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有效期均为一年。在以上授信额度内,限额内的授信可分多次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拟申请的授信额度拟采用质押、抵押、保证等担保方式,实际以银行授信批复为准。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由其负责本公司财务审计相关工作,聘期一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 的调整,符合有关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3、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及投资品种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现根据公司流动资金的实际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提高至贰亿元人民币,由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由分配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及投资品种的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及投资品种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及投资品种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营业期限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营业期限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机构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机构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16、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关于举行2017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举行2017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17、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拟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5号楼5层会议室,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关于召开2017年年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034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5月15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9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5号楼5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

 7、《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延长公司营业期限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及投资品种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由公司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18年4月24日刊载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孟庆林先生、许哲先生、刘海清女士、芮鹏先生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其中议案6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一波先生,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9:00-12:00,13: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5号楼5层。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景凤

 联系电话:010-59220457

 联系传真:010-52917676

 电子邮箱:htrl@huatongreli.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5号楼5层。

 邮政编码:100160

 5、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93”,投票简称为“华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

 投票说明:

 1、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做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事项有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

 担。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署: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017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洪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7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无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使用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结合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主要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

 《2017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18年度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华通兴远供热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兴远”)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监事会认为本次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可控,本次事项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9、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依法公正执业,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同意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

 12、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及投资品种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现根据公司流动资金的实际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提高至贰亿元人民币,由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由分配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

 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及投资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及投资品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33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8年5月4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7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赵一波先生、总经理杨勇先生、财务总监李赫先生、独立董事刘海清女士、董事会秘书石秀杰女士、保荐代表人周晋峰先生。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18年4月24日正式披露,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查询阅读。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026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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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解决控股子公司北京华通兴远供热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兴远”)日常运营、业务发展所需资金问题,进一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18年度为补充流动资金向中国银行北京门头沟支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自主债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具体情况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文件。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担保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93423934X

 公司名称:北京华通兴远供热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8月31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1号楼7层713

 法定代表人:卢宏广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2、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3、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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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北京华通兴远供热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3、担保额度:1,000 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期限:一年

 6、币种:人民币

 公司实际控制人赵一波为子公司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合同,具体担保内容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担保原因

 为了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通兴远的生产发展,保证其开展业务的经营需要,解决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2、对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判断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此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其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是公平和对等的。本次担保事宜未采取反担保措施。

 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行为。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系控股子公司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七、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促进控股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除了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以外的其他公司的担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027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2018年度生产经营和业务快速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综合银行授信额度、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综合银行授信额度、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台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综合银行授信额度、华夏银行北京青年路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综合银行授信额度、中信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银行授信额度、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综合银行授信额度、江苏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银行授信额度,合计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72000万元,有效期均为一年。

 在以上授信额度内,限额内的授信可分多次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拟申请的授信额度拟采用质押、抵押、保证等担保方式,实际以银行授信批复为准。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028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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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依法公正执业,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029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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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从规定的施行日起按新颁布的规定开展会计工作、处理会计业务、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8年 4月 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日期:《通知》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变更的原因: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上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3、变更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变更后,除继续执行上述规定外,公司按照《通知》的要求编制 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通知》要求,公司调整了财务报表列报,对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通知》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有关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2018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从《通知》规定的施行日起按新颁布的规定开展会计工作、处理会计业务、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030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及投资品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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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现根据公司流动资金的实际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提高至贰亿元人民币,由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由分配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根据公司流动资金的实际情况,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自有资金存储收益,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投资收益。

 2、投资金额: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额度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的资金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运用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不涉及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4、投资期限: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6、决策程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7、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进展。

 二、对公司影响分析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1、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为控制风险,以上资金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自有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及投资品种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及投资品种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及投资品种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及投资品种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及投资品种的核查意见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031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延长公司营业期限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营业期限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7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原经营期限将于2022年12月11日届满。为了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决定申请延长营业期限为长期有效。

 公司在工商变更登记的前置条件具备后将及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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