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51,43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17年,公司在继续坚持铜加工业务和贸易业务两大业务板块并行发展,深挖潜能,促进内生式增长与产业升级协调发展。
(一)铜加工业务
1、业务基本情况介绍
铜加工业务主要产品为精密铜管和铜管深加工,其主要原材料是电解铜,产品主要销售给空调制冷、通讯等下游行业,其中空调制冷厂家为公司最主要的销售对象。
公司铜加工业务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经营模式,销售是生产经营的中心环节,采购、生产围绕销售展开,在产品定价上,采用“电解铜价格+约定加工费”的定价模式。加工费由公司与客户根据产品的规格、工艺复杂性、加工时间等因素并参照行业水平确定,相对稳定。公司对正常运营所需的电解铜库存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以防范电解铜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报告期内,公司采购模式、生产模式和销售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所属行业特点及地位
铜加工业务是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铜加工产品不仅可作为结构材料使用,还可作为功能材料被使用,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电力、汽车、建筑、电子仪器仪表、国防、交通运输、海洋工程等行业。空调制冷用精密铜管是铜管产品中非常重要的品种,属于技术含量较高的铜管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用空调、中央空调、工业和商业制冷机,下游市场前景广阔。
公司是国内重要的有色金属加工制造基地,省级铜管清洁生产示范企业、民营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粤港清洁生产优越伙伴” ,佛山市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公司一直致力于自主创新、大力发展绿色制造、巩固壮大业务规模,以技术优势、循环经济成本优势、业务规模优势,不断挖掘公司增长潜力,经过多年的发展,荣获“中国铜管材十强企业”称号。公司拥有广东顺德、安徽芜湖两大生产基地,具备规模大、产品全、技术新、质量优、响应快等优势,连续多年成为知名品牌客户战略合作伙伴以及核心供应商。
(二)贸易业务
1、业务基本情况介绍
贸易业务主要基于公司铜加工业务上下游客户需求为核心,利用上市公司平台资源整合能力,以“一个成本、收益共享、成就别人,发展自已”的供应链贸易直联一站式服务,构建采购平台、销售平台和物流平台,帮助企业实现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全程供应链管理、运作。助力供应链内企业加快营运速度、降低营运成本和经营风险,并且通过供应链服务帮助企业完善治理机制及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水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2、所属行业地位
公司是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连续十二年荣获“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借力于上市公司平台,以良好的信用口碑和资金实力为基础,贸易业务取得长足发展,获批成为“广东省供应链管理试点企业”、“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公司“内部供应链制销优化整合项目”被确定为2017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生产服务业发展)项目,通过信息流建设、装备智能化研发及改造等,完善供应链多环节联动及一体化建设。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受空调生产行业补库存和外销增长的需求,终端市场对铜管需求的强劲拉动,铜管加工企业订单充足,生产饱满,下游空调需求的持续增长带动了铜管加工行业的生产动力,铜管加工行业总体运行良好,同时促进铜材相关加工行业发展,贸易需求总体增加。但是多年来,铜管加工行业经过高速发展,其产品同质化和市场容量已处于过饱和状态,导致行业盈利低,竞争压力依然大。
报告期内,公司铜加工行业不断的提升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积极继续加强市场拓展、不断进行高质量产品研发,不断调整和优化产品和客户结构,提升高端产品的占比;通过努力降低营运成本和降库存,加快资金流转速度。同时,公司稳定提升贸易业务, 加强风险防控措施,依托公司的管理优势、渠道优势和结算优势,利用上市公司平台资源整合能力,有效打通上下游供应链条,构建采、销供应链贸易平台,建立信息化供应链贸易管理系统,做专、做宽精准服务贸易,实现业务结构重制,不断拓展并促进贸易业务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51,501,746.73元,同比增加了40.17%;营业利润79,885,813.65元,同比增加了327.38%;实现净利润58,831,640.28元,同比增加了540.57%。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 的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后期根据以上通知规定,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2、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本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3、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修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部分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123,297.56 元,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支出12,809.96元,调增2016年度资产处置收益110,487.60元。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卫国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9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收购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8年2月8日,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西藏合富投资有限公司、西藏高德投资有限公司、广州日晟昌供应链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前述三方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及广州金保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签订了《收购意向书》,公司拟通过收购股权及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50.75%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收购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
公司及时聘请了具有资质的会计师、律师及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安排前往标的公司及其关联方开展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资产、法律、评估等方面的现场调查。由此同时,公司及中介机构与标的公司股东多次进行接触,就包括合作方式、资产估值等收购细节进行深入细致、严谨、审慎的沟通和交流,以期尽快达成共赢共识的合作。通过细致详实的尽职调查及与标的公司股东层面的多次磋商,交易各方一致认同标的公司的行业模式的发展前景,但鉴于标的公司现有的经营模式运行时间较短,标的公司经营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该收购事项的相关条件尚不成熟,仍需时间验证。基于对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公司决定终止《收购意向书》项下的合作事宜。本《收购意向书》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会继续努力利用现有优势资源积极创造有利条件,提升现有业务的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0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2018年4月10日前以专人送达、传真、邮寄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董事卫国先生、张舟先生、冯建业先生、熊照先生、史雪艳女士和独立董事罗维满先生、罗其安先生出席了会议;董事刘峥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张舟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陈珠明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罗其安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卫国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有表决权董事逐项审议并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〇一七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〇一七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451,501,746.73元,利润总额77,138,288.10元,实现净利润58,831,640.28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753,199,298.49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138,525,789.12元,每股净资产4.5268元,净资产收益率为5.35%,每股收益0.2351元。上述财务数据和指标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审字(2018)050211号审计报告确认。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〇一七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〇一七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〇一七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为117,373,692.4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25,693.56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2,904,934.50元。根据公司未来的发展需要,结合目前的经营现状、资金状况,公司拟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1,43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总股本在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等事项而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现金分红总额按最新总股本计算分配比例。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〇一七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〇一八年度经营层绩效考评指标及协议》。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〇一八年第一季度报告》。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精艺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铜业”)以自有资金出资在芜湖市设立全资子公司“芜湖万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芜湖铜业以货币资金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卫国先生、张舟先生、冯建业先生、史雪艳女士回避表决。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二〇一七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8年5月16日召开公司二〇一七年度股东大会。
上述二~五、十~十一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决议事项涉及的相关附件中,《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年度报告》、《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一季度报告》、《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草案)》、《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4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年度报告摘要》、《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二〇一七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8年4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1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2018年4月10日前以专人送达、传真、邮寄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传真方式召开。与会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监事任晓剑先生通过传真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有表决权的监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〇一七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〇一七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〇一七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二○一七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经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二○一七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〇一七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涵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科学,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其内部稽核、内控体系完备有效,保证了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17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二〇一七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〇一八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经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精艺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铜业”)以自有资金出资在芜湖市设立全资子公司“芜湖万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芜湖铜业以货币资金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一~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决议事项涉及的相关附件中,《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年度报告》、《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18年4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年度报告摘要》、《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18年4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5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整合公司现有资源、优化公司管理,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精艺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铜业”)以自有资金在芜湖市设立全资子公司“芜湖万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万希”,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芜湖万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芜湖铜业以货币资金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本次对外投资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注册名称:芜湖万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芜湖市
3、法定代表人:章焱辉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铜基材料生产;销售:金属制品、新型复合材料、金属加工机械、金属塑料复合制品、塑料制品、建筑装饰材料、包装材料、电子产品、日用电器、电器配件、机电设备、轴承装备及配件、中央空调设备、通风设备、除尘设备、水处理设备、空气净化设备、锅炉设备、智能化安防监控系统及弱电智能化产品、汽车、汽车用品及其零部件、摩托车、摩托车配件、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首饰、化妆品进出口、初级农产品、化工原料(不含危化品);除以上项目以外的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企业管理咨询;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房屋租赁。
7、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芜湖铜业以自有资金出资,占芜湖万希股权比例100%。
以上注册信息以最终经工商部门核准的信息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目的和意义
主要目的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应公司管理模式要求对芜湖铜业组织机构的重整,优化现有采购、销售系统,为精益生产、集合采销、精准供应链贸易业务服务。本次设立子公司有利于芜湖及其辐射长三角地区的业务集中处理,优化资源配置,从而提升业务运营效率和实现规模效益,符合芜湖当地的招商引资政策。从长远来看,将有利于公司的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资金来源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全部为芜湖铜业自有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3、存在的风险
拟设立的芜湖万希为芜湖铜业全资子公司,对现有的资源和业务进行整合、优化,没有新增的经营风险。
4、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整合公司现有资源、优化公司管理,有利于资源节约和业务专业化水平的提升。设立芜湖万希有助于充分挖掘现有资源的潜力,整合公司现有采购、销售资源,提升采购、销售的渠道建设,可以增强对客户服务的及时性,提升公司在铜管加工行业和贸易业务的影响力和竞争地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外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整合公司现有资源、优化公司管理,有利于资源节约和业务专业化水平的提升,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的审核程序遵循了《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及结论合法有效。本次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6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了进一步完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根据公司近年来业绩情况,结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和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特制定本方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4月20日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日止。
三、薪酬标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激励薪酬组成,其基本薪酬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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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放办法
1、基本薪酬按月发放;激励薪酬指的是年度激励薪酬,年度激励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以其每年实际考核所得为准。
2、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就高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在子公司兼任职务的,不再在子公司另领取薪酬。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体现了权责利结合的原则,能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7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实施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2)公司编制的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部分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123,297.56 元,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支出12,809.96元,调增2016年度资产处置收益110,487.60元。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8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二〇一七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8年5月16日召开公司二〇一七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2018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的公司股东应当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网络投票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5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工业区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事项
(一)相关议案及事项
1、审议《二〇一七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二〇一七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二〇一七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二〇一七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二〇一七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审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8、听取公司独立董事陈珠明先生、罗其安先生、罗维满先生,前任独立董事汤勇先生作《二○一七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将对上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议案6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7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符合条件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请股东按照提案编码所示,进行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无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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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5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余敏珊、何嘉雄。
2、联系电话:0757-26336931。
3、传 真:0757-22397895。
4、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工业区。
5、邮政编码:528311。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95。 投票简称:精艺投票。
2、填报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的提案均为非累计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投票指示如下:
■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①委托人姓名: ②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③委托人股东帐号: ④委托人持股数:
⑤受托人姓名: ⑥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注:委托人对上述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9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8年5月4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7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成员有:公司董事长卫国先生、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舟先生、独立董事罗其安先生、财务负责人常政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