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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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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属内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结构性存款项目进行日常监督,并根据审慎性原则,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 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公司主动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募集资金的规定,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7亿元人民币 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事项。

 (二)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经核查确认: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7亿元人民币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12个月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7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事项。

 (三)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仙坛股份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7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募集资金的规定、《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 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 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 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仙坛股份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7亿元人 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表示无异议。

 五、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2017 年4月 26日、2017年5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12个月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该4.5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本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核查意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了解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披露《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

 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披露如下:

 (单位:万元)

 ■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3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仙坛股份”)于 2018年4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充分发挥闲置自有资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1年以内的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项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充分发挥闲置自有资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为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率产品和国债逆回购等投资品种。公司不直接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也不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公司投资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3、额度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亿元自有资金用于进行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滚动使用。其中,公司购买的“安心快线天天利滚利”等起息日开始后每1天为一个投资周期的产品,购买赎回操作较为频繁,该产品持有期限最短为1天,因此会导致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较大。

 4、投资行为授权期限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上述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品种,投资风险较小,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信息披露

 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该授权期限内,若公司在投资目的、投资品种、投资期限、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实施方式等方面均符合本公告内容,则公司将不再单独披露购买具体理财产品的公告(当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除外)。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具体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批。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属内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日常监督,并根据审慎性原则,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5、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1年以内的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风险可控,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一步加强公司现金管理能力,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3、保荐机构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作为仙坛股份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

 (1)公司拟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风险可控。该事项为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行为。公司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但投资收益的实际实现情况仍将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的影响。

 (2)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短期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将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基于以上情况,东兴证券对仙坛股份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2017 年4月 26日、2017年5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自有资金进行1年以内的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核查意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了解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披露《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

 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披露如下:

 (单位:万元)

 ■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4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聘任新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吴贤国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组发[2013]1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要求,吴贤国先生请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并相应辞去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吴贤国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吴贤国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将不满足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比例的法定要求,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吴贤国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吴贤国先生将按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吴贤国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彭建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彭建云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彭建云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材料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彭建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12月出生,毕业于山东科技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律师。2008年10月至今任山东智宇律师事务所律师,历任山东智宇律师事务所质量管理部部长,智宇集团公司质量管理总监,2016年1月起任山东智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为山东智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执业律师;兼任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彭建云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彭建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彭建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5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1326号)核准,公司向5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490,201股,每股面值1.00 元,发行价格为37.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7,759,987.2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272,490.2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6,487,497.05 元。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和信验字(2016)第000085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

 2016年9月,公司会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因变更熟食品加工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仙鸿食品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烟台西关分理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222,531,100.00元转入该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实施有效监管。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1、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为“商品鸡饲养立体养殖技术改造项目”,其他募投项目保持不变。调整后募投项目的完成日期如下:

 ■

 2、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2017年度公司根据市场原料及产品价格情况,适当放缓了项目进度,公司会根据市场情况逐步推进募投项目。由于前期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从立项到最终完成发行上市历时15个月,为了与屠宰加工厂的产能相配套,在募集资金未到位之前,公司先行启用为合作农场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方式(最高额度为8000万)以及上调农场自筹资金的比例等方式,进行了一部分立体养殖技术改造。非公开发行后,部分农场的先行投入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公司对后续符合条件的农场,将继续审核批准进行技术改造。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将“商品鸡饲养立体养殖技术改造项目”延期至2018年12月31日。

 3、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募投项目延期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

 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并请董事会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三)保荐机构意见

 仙坛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并将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仙坛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安排,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等,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东兴证券同意仙坛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6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合作农场立体养殖技术改造

 向银行贷款提供最高额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合作农场立体养殖技术改造向银行贷款提供最高额担保议案》,同意为公司合作农场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牟平胶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计申请累计不超过6,000万元贷款提供最高额担保,授权董事长与上述银行签署最高额担保协议。最长担保期限三年,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具体合同约定执行。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与公司签订《委托饲养合同》的农场,须经公司严格审查、筛选后确定具体的被担保人、担保金额、担保期限。

 被担保人选择的标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与公司保持良好业务关系、具有较好信誉和一定实力的合作农场,与公司合作期间没有不良或违规记录。

 2、改造、新建后的农场饲养规模不低于2万羽。

 3、农场主在银行信用中未出现不良记录。

 担保金额:每个农场担保贷款最高每只鸡25元。

 担保期限: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人: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公司合作农场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

 4、担保总额度:不超过6,000万

 5、风险防范措施:

 (1)为与公司保持良好业务关系、具有较好信誉和一定实力的合作农场提供担保。

 (2)被担保的农场必须由一个以上自然人或单位提供反担保,担保人必须经公司认可(公务员、与公司合作的单位、农场或自然人等,由其它农场提供反担保的至少三个农场)。

 (3)农场基础建设必须经公司验收达到立体养殖条件,同时,与担保的农场、农场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后,公司才向银行推介并与银行签订担保合同。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通过立体养殖技术改造增加养殖规模、降低养殖成本、改善肉鸡产品质量、提升盈利水平、减少环境污染,建设生态友好型养殖模式,是未来养殖方式的发展趋势。

 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违背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发表独立意见:经审查,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作农场,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强,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利益;本次担保的事项有利于发挥产业链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目前,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的担保事项,并请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合作农场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违背的情况。本次担保有利于发挥产业链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意为公司合作农场立体养殖技术改造向银行贷款提供最高额担保。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仙坛股份上述为公司合作农场立体养殖技术改造向银行贷款提供最高额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内部程序,保荐机构对仙坛股份上述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司对农场的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3%。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对农场的担保余额为4,211.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9%。

 截至本担保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7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8年5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4日-2018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15:00至2018年5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9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工业园区(城东)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预案》

 6、审议《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对外签署银行借款相关合同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审议《关于聘任新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为公司合作农场立体养殖技术改造向银行贷款提供最高额担保议案》

 15、审议《关于修订〈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6、审议《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年)的议案》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4月24日刊登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议案12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如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8年5月10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工业园区(城东)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邮编:264117,信函请注明“2017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工业园区(城东)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证券法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心波

 联系电话:0535-4658717

 联系传真:0535-4658318

 联系邮箱:xtzq@sdxiantan.com

 5、会议费用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746 投票简称:仙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日期: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8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17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8年5月3日(星期四)下午15:00至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7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寿纯先生,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许士卫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冷胡秋先生,独立董事王全宁先生,保荐代表人王会然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9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1326号)核准,公司向5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490,201股,每股面值1.00 元,发行价格为37.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7,759,987.2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272,490.2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6,487,497.05 元。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和信验字(2016)第000085号《验资报告》。

 2016年9月27日公司发布了对募投项目“熟食品加工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变更的公告,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进度、投资概算等均未变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的实施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不会对项目的建设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2、以前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单位:元

 ■

 3、2017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16年9月,公司会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户(15386101040038374) ,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因变更熟食品加工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仙鸿食品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烟台西关分理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5386201040001628),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222,531,100.00元转入该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实施有效监管。

 2、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注:公司 分别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2017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4.5 亿元人民币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 投资12个月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该4.5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 本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尚有446,886,695.59元未到期,定期存单尚有2,600万元未到期。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的承诺投资总额为82,648.75万元。2016年9月26日,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和信专字(2016)第 000384 号《关于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司置换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13,398.9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投资总额为36,242.85万元,差异金额为募投项目尚未完工造成的。

 (三)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度,本公司已按贵所《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4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单位名称: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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