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8-061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若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3.现金流量表变动原因说明:
1、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405,808.15元,增幅为45.98%,主要系本期销售回款及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增加所致。
2、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3,947,794.89元,增幅为165.82%,主要系公司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3、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0,215,530.29元,减幅为98.53%,主要系去年同期有定增资金到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本页无正文,为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之签章页)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刘若鹏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8-059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4月18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上午10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由董事长刘若鹏博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61)同时登载于2018年4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超材料”)本次拟向公司全资孙公司保定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定光启”)增资人民币1,757,221,423.13元(其中现金出1,756,325,323.13元,实物出资896,100.00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前期公司对光启超材料的募集资金投入)。本次增资完成后,保定光启注册资本为600,000,000元,实收资本由22,000,000元增加至600,000,000元,其余1,157,221,423.13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注入的资金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建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 年 4月 24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2)。
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持续督导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公司对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内容和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进行了变更,并将上述产业化项目调减的募集资金投向拟新建的“产业化运营中心网络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运营中心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
为规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开立了产业化项目、运营中心项目、信息化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 年 4月 24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
三、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8-060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4月18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上午11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周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保定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增强经营能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保定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三、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8-062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
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增资标的公司名称:保定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定光启”)
2、增资金额: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超材料”)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57,221,423.13元对公司全资孙公司保定光启进行增资,其中22,000,000.00元用于实缴保定光启设立时的认缴出资额, 578,000,000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其余1,157,221,423.13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保定光启注册资本由22,000,000元增加至600,000,000元,实收资本增加至600,000,000元,光启超材料仍持有保定光启100%股权,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3、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7号)核准,光启技术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66,900,415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89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56,236,690.0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37,763,309.96元。该等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月23日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字[2017]8号《验资报告》。
根据光启技术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本次募集资金(含发行费用)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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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启技术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产业化运营中心网络建设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对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内容和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进行了变更,并将上述产业化项目调减的募集资金投向拟新建的“产业化运营中心网络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运营中心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变更后的投资计划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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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拟进行以下变更:
■
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变更后,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周期为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调整方案起2年。
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后的实施主体为保定光启,为保证募投项目稳步推进,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施进度,光启超材料本次拟向保定光启增资人民币1,757,221,423.13元(其中现金出资1,756,325,323.13元,实物出资896,100.00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前期公司对光启超材料的募集资金投入),其中22,000,000.00元用于实缴保定光启设立时的认缴出资额,578,000,000.00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保定光启注册资本由22,000,000增加至600,000,000.00元,实收资本增加至600,000,000.00元,其余1,157,221,423.13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注入的资金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建设。
本次以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光启超材料向全资孙公司保定光启进行增资,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保定光启系光启技术为实施业务转型,进军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业务领域而设立的全资孙公司,是公司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业务的主要运营主体。保定光启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保定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9MA09R44T6L
法定代表人:刘若鹏
成立日期:2018年2月5日
注册资本:2,200万元
注册地址:保定市徐水区阳光大街东侧,规划富园路北侧
经营范围:超材料装备结构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及销售;超材料功能装备综合解决方案的研发、技术咨询、销售及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及配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及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其他电子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3月31日,保定光启总资产为22,930,334.50元,净资产为-69,665.50元,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净利润为-69,665.5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而取得的募集资金。本次以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进行增资将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建设,符合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孙公司进行增资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运营的需要。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业务转型发展方向,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募集资金投入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增资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18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光启超材料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全资孙公司保定光启。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以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光启超材料向全资孙公司保定光启进行增资,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增强经营能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保定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事宜,是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87号《关于核准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的募集资金使用方式,实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事项。
(四)持续督导机构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该等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持续督导机构对光启技术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8-063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66,900,415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89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56,236,690.0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37,763,309.96元。该等募集资金己于2017年1月23日全部到位,己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字[2017]8号《验资报告》。
根据光启技术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含发行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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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产业化运营中心网络建设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对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内容和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进行了变更,并将上述产业化项目调减的募集资金投向拟新建的“产业化运营中心网络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运营中心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变更后的投资计划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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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开立了产业化项目、运营中心项目、信息化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账户开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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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全部转到新募集资金专户后予以注销。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存储、管理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18 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相关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监管协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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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