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758,461.13元人民币,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0,897,401.35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3,556,965.19元人民币。
综合考虑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需要,本年度拟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60,00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4,001,2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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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专注于智能电网业务领域,专业从事智能电网配电、变电、用电、高低压开关及成套设备、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公司是行业内产品线较为齐全的少数企业之一,产品广泛应用于国家电网智能电网配电、变电和用电建设领域。主要产品包括综合自动化系统、配电终端、配电主站软件、智能电能表、高低压预付费、高低压真空断路器、环网柜、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等。
(二)公司经营模式
1、销售方面
公司销售模式包括直销模式和分销模式两类,直销模式是指公司与产品最终客户直接签订合同实现销售的业务模式;分销模式是指公司与分销商签订合同并实现销售的业务模式。除分布式光伏发电产品外,公司产品销售模式主要为直销,主要通过参与产品招投标及续标的方式获取订单。分布式光伏发电产品采取分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其中,对于农村居民用户主要采取分销模式,对于政府光伏扶贫项目和工商业用户主要采取直销模式。
2、生产、采购方面
公司主要采用订单式生产的生产模式,以满足市场上不同客户对产品规格型号和具体配置不同的需求。根据不同客户质量标准要求,按订单要求采取招标比价或询价比较的方式进行采购。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决定经营生产计划,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利用ERP系统进行物料需求计算,编制主要原材料需求计划,交由采购中心组织采购。采购中心根据年度、季度、月、日常主要原材料需求计划,结合原材料的市场行情,制定具体采购方案。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细分市场情况
行业发展方面,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推动下,电网投资规模不断增加,电力装备企业将迎来巨大的市场发展空间。根据2017年3月中国产业信息网发布的《2017年中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行业市场概况及行业细分领域需求规模分析》显示,2015-2020年,我国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不低于2万亿元,其中2015年投资不低于3000亿元,“十三五”期间累计投资不低于1.7万亿元,未来输配电设备市场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行业竞争方面,近年来我国智能电网建设带动了输配电及控制设备行业投资的快速增长,参与该行业竞争的企业数量较多,部分中低端的常规产品呈现供大于求的情况。但行业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进行自主技术创新的国内企业相对较少,高端智能电网应用设备仍有较大发展空间。智能电网的建设将会加快行业发展,一些具备核心产品且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将会在激烈的竞争中赢得机会。
2、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行业发展状况
行业发展方面,新能源光伏产业作为我国能源系统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经历2016年抢装潮之后,2017年再次取得了快速发展。2017年,受国内分布式光伏市场加速扩大和国外新兴市场快速崛起的双重因素影响,我国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产业规模大幅增长。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统计,2017年我国新增光伏装机量高达53.06GW,实现大幅增长;其中,分布式项目占比近36.64%,同比增加24.39%。但考虑到电力需求放缓、弃光率居高不下、我国政府下调对光伏的补贴力度等因素,每年新增光伏装机规模将有所减少。
行业竞争方面,光伏产业依托于相对成熟的生产技术,国内从事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生产、安装的企业正在逐步增多,众多中小厂商的进入导致该行业竞争日趋激烈。随着国家政策从集中电站到分布式电站的倾斜,未来,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的市场容量将进一步扩大,进入该领域的厂家也将进一步增多。就对该领域的竞争企业进行分析了解,部分厂家为系统集成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制造及研发的技术优势不明显;部分厂家系由光伏发电设备制造厂转型,设备制造、技术和研发具有一定优势,但电力系统智能化管理的专业化程度不高。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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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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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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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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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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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69,473,942.08元,同比增长22.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758,461.13元,同比增长9.35%。主要是公司除智能用电设备因市场竞争加剧出现下降外,其他产品均有规模性增长所致,由于增速较快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毛利较低,致使净利润增速低于营业收入增速。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1) 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4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公司财务报表及业务不涉及该准则事项。
(2)2017年5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决议通过,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该项会计准则。
(3)2017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自2017年度起实施。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决议通过,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该项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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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及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5户,子公司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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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事项;秦皇岛科林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后一直没有开展经营活动,正在办理注销手续。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18-011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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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上午9:00在科林电气南区办公楼会议室并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成锁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758,461.13元人民币,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0,897,401.35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3,556,965.19元人民币。
综合考虑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需要,本年度拟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60,00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4,001,2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17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根据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的相关要求编制了《2017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2017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 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在实际投资产品余额不超过投资额度的情况下,相关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单笔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前述投资额度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有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实际投资产品余额不超过投资额度的情况下,相关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单笔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前述投资额度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有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申请 2018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与相关银行初步友好协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邯郸银行等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保理、开立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该授信额度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有效,单笔授信期限不超过五年。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申请的议案》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为满足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亿元的担保。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贷款、黄金租赁、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再保理、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应收账款收益权到期兑付、转让的应收账款回购、履约担保、信托贷款、信托计划、资产证券化、股权基金融资、结构化融资、资产管理计划、专项理财计划、以自有资产抵押为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等,在总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调剂使用,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业务,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经股东大会核定之后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事项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以上额度不含公司为子公司发行债券的担保,公司为子公司发行债券的担保事项需另行召开相应会议履行审批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实施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了调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调整后的时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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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1项、第3项、第4项、第6项、第7项、第9项、第11项、第12项、第13项、第14项、第19项、第20项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第1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提请于2018年5月16日下午2:15在石家庄市红旗大街南降壁路段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18-012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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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弃权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3日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上午11:00在科林电气南区办公楼会议室并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出席的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邱士勇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并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成锁、李砚如、屈国旺、邱士勇、董彩宏提出的2017年年度进行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在2017年年度的实际运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在2018年第一季度的实际运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7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真实、完整,2017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圆满完成了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我们同意公司2018年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继续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监事会将督促公司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申请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对子公司全年贷款担保做出预计,并按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既兼顾了公司实际发展、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又满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没有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18-013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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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6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7年4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4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10.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3,068,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5,611,780.6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7,456,819.3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4月10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华验字(2017)第01003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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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报告期末,差额系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5月,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监管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长江大道支行、中信银行石家庄裕华西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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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已发生但尚未支付和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但尚未从募集资金中置换的发行费用7,473,693.65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6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6,819.63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关于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17)第010124号),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2017年6月2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
2017年6月,公司已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6,819.63万元用募集资金进行了置换。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6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7年,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14,500万元。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展及收回的相关公告。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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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18-014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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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也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
(三)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在实际投资产品余额不超过投资额度的情况下,相关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单笔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再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出具的相关意见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在保障资金安全、合法合规和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18-015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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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3日,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林电气”)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实际投资产品余额不超过投资额度的情况下,相关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单笔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前述投资额度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3月17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367号文《关于核准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4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29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343,068,6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25,611,780.6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17,456,819.35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4月10日到位,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7)第010037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下列募投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备注:上述募投项目不足部分资金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本次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短期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实际投资产品余额不超过投资额度的情况下,相关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单笔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有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和实施情况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情况
2017年6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的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并在12个月内滚存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2018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实际投资产品余额不超过投资额度的情况下,相关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单笔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前述投资额度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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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再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继续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科林电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关于科林电气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18-016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6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7年4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4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10.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3,068,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5,611,780.6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7,456,819.3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4月10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华验字(2017)第01003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用账户对该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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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6,819.63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关于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计报告》(中兴华核字(2017)第010124号),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发表核查意见。
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顺利,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17,179.72万元(未经审计),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5,165.1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加上利息并扣除相应手续费后)。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等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议程序及合规性。
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该资金,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本次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监事会将督促公司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独立董事本次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节省财务费用,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经董事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经核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
4、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关于科林电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18-017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申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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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林电气”或“上市公司”)
●被担保人:石家庄科林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石家庄科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天津科林电气有限公司。
●由上市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担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亿元,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17年年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前述担保限额有效期内所签署的相关担保文件的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鉴于公司全资及全资子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为满足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计划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亿元的担保(上述人民币6亿元均为敞口概念)。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贷款、黄金租赁、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再保理、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应收账款收益权到期兑付、转让的应收账款回购、履约担保、信托贷款、信托计划、资产证券化、股权基金融资、结构化融资、资产管理计划、专项理财计划、以自有资产抵押为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等,在总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各子公司经营情况调剂使用。以上额度不含公司为子公司发行债券的担保,公司为子公司发行债券的担保另行召开相应会议履行审批程序。
一、提供担保额度情况
本担保对象及担保额度根据各子公司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下表),拟对各子公司担保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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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介绍
(一)石家庄科林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6月27日
注册资本:10,008万元
实收资本:10,008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成锁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红旗大街南降壁路段
主要生产经营地: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红旗大街南降壁路段
主营业务:电气机械;仪器仪表;直流电源;电力自动化设备、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光伏发电系统及监控运营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EPC工程总包、电力技术咨询;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高低压开关柜成套设备、户内外高压开关设备、环网柜、开闭所、变压器、箱变设备,电子/电磁式互感器传感器、组合互感器、绝缘件、型材结构件、箱体(控制台、机箱、机柜),配电网、水力发电、轨道交通电器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科林设备100%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64,323.70万元,负债总额42,124.97万元,净资产总额22,198.72万元,净利润3,053.80万元,资产负债率65.49%。
(二)石家庄科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3日
注册资本:1,208万元
实收资本:1,208万元
法定代表人:任月吉
住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南降壁路段
主要生产经营地:石家庄市红旗大街南降壁路段
经营范围: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凭资质证按核准范围经营);电力工程安装、施工及项目管理的相关技术与管理服务;电力技术咨询服务。(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电力设计院100%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967.94万元,负债总额139.55万元,净资产总额828.39万元,净利润-239.76万元,资产负债率14.42%。
(三)天津科林电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2月21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成锁
住所:天津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软件大厦北楼4层404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天津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软件大厦北楼4层404室
主营业务:光伏及风力发电系统的逆变器、监控产品、监控软件研发、销售;高频直流开关电源、直流系统及智能微电网产品软硬件的研发、销售;光伏发电系统的集成、安装;电力自动化产品软硬件的研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及计算机硬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天津科林100%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735.45万元,负债总额107.51万元,净资产总额627.94万元,净利润278.61万元,资产负债率14.6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该额度经本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的要求在该担保总额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事宜,签约时间、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期限
上述拟担保限额有效期为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担保事项已经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业务,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经股东大会核定之后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事项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上述均为科林电气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对子公司全年贷款担保做出预计,并按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既兼顾了公司实际发展、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又满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计划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亿元的担保能有助于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亿元的担保额度申请。
八、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2015年5月14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署编号为ZB4501201500000079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在2015年5月14日至2018年1月10日期间对科林设备的融资性债务提供最高额为2,223.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223.00万元,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18-018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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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上述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施行日开始执行该准则。2018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规定,于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施行日开始正式执行该准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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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及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影响。
三、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18-019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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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和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平台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19年4月,平台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6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7年4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4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10.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3,068,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5,611,780.6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7,456,819.3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4月10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华验字(2017)第01003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投资智能电网配电设备、智能电网变电设备、智能电网检测中心、营销网络和信息化平台等建设项目,其中营销网络和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4,631.7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平台项目累计投入总额为412.22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于2015年制定,相关募集资金于2017年4月到位。光伏新能源和电动汽车充电桩技术发展迅速,用户需求不断更新。公司在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的同时,充分吸收和利用新技术持续完善和深入优化公司产品和服务,为保证新建营销网络能够适应公司的战略规划,公司对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和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中部分区域办事处的相关规划进行优化调整。结合当前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出于审慎起见,决定将该平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至2019年4月30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没有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没有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科林电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东吴证券对科林电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关于科林电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18-020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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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16日14点15分
召开地点:石家庄市红旗大街南降壁路段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6日
至2018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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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18年4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e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3、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当出具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一)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出具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参会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信函上注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并附有效联系方式。
(二)登记时间:2018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30)
(三)登记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红旗大街南降壁路段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南区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南降壁路段
联系人:宋建玲、李新
电话:0311-85231911 传真:0311-85231087 邮箱:ke1911@kldcop.com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050 公司简称:科林电气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成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屈国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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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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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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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代码:603050 公司简称:科林电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