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9290393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以客车为主兼顾零部件产品的开发、制造和销售。客车产品涵盖从5米到18米不同系列各种档次,用途主要为公路、公交、旅游、团体、校车等细分市场。公司经营以订单为主线,实施客户化定制。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坚持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发展。
客车行业易受国家政策的影响,易出现政策性波动。由于当前国家补贴政策对国内新能源客车的逐步退坡,客车行业总体处于逐步下滑阶段,公司在行业内排名靠前,属于客车行业主流企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国家新能源补贴政策再次调整,客车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市场需求出现了较大下滑。据中国客车统计信息网统计,2017年行业6米以上客车销售18.67万辆,同比下降14.12%。其中6米以上新能源车销售9.13万辆,同比下降20.44%,成为下降幅度最大的细分产品。报告期内,面对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公司调整市场与产品结构,实施创新驱动,持续夯实发展基础,保持住了行业地位。2017年,公司生产客车21687辆,同比增长19.84%,销售21199辆,同比增长16.43%;收入78.65亿元,同比下降15.04%,实现净利润1.91亿元,同比下降67.36%。
2016年12月30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主要进行调整,客车行业主销的8米以上纯电动客车最高国家补贴均下降20万元,最小下调幅度40%,其他新能源客车车型国家补贴也有不同程度的下调,同时增加三万公里运营里程的申领条件等。由于补贴政策调整前,2016年客户集中大幅采购,也相应透支了行业的部分需求,导致2017年上半年客车需求下滑明显。受此影响,公司产品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常规客车、轻型车占比提高,新能源客车销量下滑明显,盈利水平出现大幅下滑。
在产品研发方面,2017年,公司依托掌握的机电耦合驱动技术、标准化电池成组技术、多能源优化管理技术、整车网络化控制技术、高效驱动与辅助动力技术、高压安全技术等六大核心技术,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开发的12米纯电动客车成功进入韩国市场;完成三款全铝车身整车和五款燃料电池客车的正向开发设计与开发,形成了完备的氢燃料客车产品体系;公司牵头申报的科技部“十三五”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专项“高效纯电动客车动力平台及整车集成关键技术”项目,成为客车领域唯一一家由企业牵头申报并立项的项目;组织申报各类技术专利72项,累计拥有专利298项。
公司2018年重点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巩固新能源客车市场的优势地位。2018年,新能源客车市场推广补贴迅速退坡,公司将加快产品转型,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和营销策略,降低生产成本,努力提升市场占有率,巩固行业排名地位。二是加快海外市场的拓展。抢抓“一带一路”市场机遇,聚焦重点市场,深耕细作,着力抓好大项目,大订单,培育出十个过亿市场。扎实推进出口结构调整,力争海外市场在新能源客车和大型车占比上实现新的突破。三是全力恢复常规车市场,做好客运、景区旅团市场,提高常规车校车销售占比。四是奋力开拓商务中巴市场。抢抓青岛上合组织峰会用车机遇,聚焦资源,重点突破。五是巩固新的经济增长点。壮大物流车营销团队,以一线城市为主,拓展物流车销售渠道。六是强化成本管理。降低设计成本,提高产品毛利率,改进完善产品,把好设计成本的源头关。严控制造成本,扎实推进精益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做好采购成本管理,通过创新招标比价管理,实现集约化采购。加强资金占压管理。按照预算目标要求,做好两项资金占压的管控,重点加强对逾期应收账款的清理,同时加强对销售费用、售后费用的控制,确保费用控制在计划目标内。
可能面对的风险:
1、新能源客车市场可能受政策补贴力度下滑影响,市场需求存在下滑风险;
2、客运市场受替代产品的影响,需求存在进一步萎缩风险;
3、受全球经济回暖和外汇波动影响,出口市场竞争力变弱风险。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2017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本集团在编制2017年度财务报表时,执行了相关会计准则,并按照有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
根据新修订的政府补助准则,与本集团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比较数据不做调整。该政策变更影响本集团2017年财务报表其他收益项目,影响金额56,955,506.21元。
(2)2017年,财政部新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 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本集团在编制2017年度财务报表时,执行了相关会计准则,并按照有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
执行该政策对本集团2017年度财务报表无任何影响。
(3)2017年,财政部新颁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本集团在编制2017年度财务报表时,执行了相关会计准则,并按照有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
①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比较数据相应调整,该政策影响本集团持续经营净利润项目,2017年度影响金额191,164,200.74元,比较报表2016年度影响金额585,502,357.41 元。②根据财政发布的通知,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该调整影响2017年财务报表资产处置收益金额223,789.44 元,比较报表2016年度影响资产处置收益503,793.82 元,影响营业外收入581,501.20元,营业外支出77,707.38元。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变更会计估计,将国内新能源纯电动客车售后服务费用计提比例从4%变更至2%;将海外市场售后服务费用计提比例从1%变更至2.5%;变更原因如下:
(1)新能源纯电动客车结构较传统客车复杂,为保持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客户满意度,针对新能源纯电动客车公司采取了和其他客车不同的售后政策,特别是在动力电池等储能装置、驱动电机、电机控制器(以下简称“三电系统”)方面,公司2016年及以前向客户提供的质保政策优于主要供货商提供的质保政策,2017年相关质保政策已统一,相关售后服务费用将由供应商承担,相比以前年度公司承担的售后服务费用相应减少。
(2)随着公司纯电动客车技术的成熟,公司纯电动客车产品质量有了较大提升,仍按现行标准计提售后服务费用将超出公司未来提供售后服务费用的实际支出。
(3)为提升海外市场服务质量和保障力度,为更好地反应本公司产品的质量保证趋势以及更合理地保留产品质量保证费应有余额,结合公司产品特点、质保政策以及近三年海外售后服务费用发生情况,仍按现行标准计提海外市场服务费用将不能满足公司未来提供海外售后服务的实际支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董事会第九届二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九届二次会议审议批准。自2017年5月1日起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对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实施之日起增加本年利润7430万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2户,减少1户,其中:
1、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
2、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
本公司将所持有山东聊城龙兴汽车附件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一次性挂牌转让。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18-012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九届七次董事会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孔祥云、李树朋、宓保伦在相关事项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届时关联股东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通集团)须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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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预计区间为2018年4月30日至2019年4月30日。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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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中通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注册资本12,000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中华路9号。法人代表:李树朋;经营范围为:客车(含电动客车、专用汽车、车载罐体挂车)制造销售;商用车销售、汽车底盘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含电器仪表及蓄电池)制造销售;汽车类生产与检测类设备的生产、安装、销售及维修。公交客运、物流运输、宾馆服务、旅游、汽车维修、汽柴油、润滑油零售;房地产开发、重钢结构、轻钢结构、多次高层钢结构及网架的生产、销售、安装;土木工程建筑、资质范围内自营进出口业务(以上设计前置审批许可项目的,限分、子公司经营)。(以下经营项目凭资质证书经营)大型钢板仓、储备库、研发、设计、建设;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研发、设计、施工。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通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占公司总股本的21.07%,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7年末,中通集团的总资产为1,588,578.43 万元,净资产340544.7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32422.43万元,净利润20382.66万元。2018年,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及接受担保。中通集团多年来资信情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公司向其销售商品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2、山东省交通工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山东省交工集团)
(1)基本情况
山东省交工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中通集团的控股大股东,注册资本17,000万元,注册地址:济南市济洛路168号。法定代表人:谭旭光;经营范围:客车、专用车、工程机械、钢结构的生产制造与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及技术咨询;机械维修;设备及物资供销(不含专营专卖产品)、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信息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省交工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中通集团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7年末,山东省交工集团总资产为42842.54万元,净资产为22033.7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1046.21万元,净利润为695.99万元。2018年,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钢材。山东省交工集团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3、山东中通钢构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钢构”)
(1)基本情况
中通钢构为中通集团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2,000万元,注册地址:聊城市南郊工业区富民路6号。法定代表人:宓保伦;经营范围:重钢结构、轻钢结构、多层高层钢结构及网架的生产、销售、安装;起重机械制造、销售、安装、维修及咨询;土木工程建筑、室内外装饰装修服务、水电暖安装;铝、塑窗生产、销售、安装;地基与基础工程;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通钢构为公司控股股东中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副董事长宓保伦先生为中通钢构的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7年末,中通钢构总资产为96867.22万元,净资产为16310.3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79340.71万元,净利润为990.86万元。2018年,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接受其工程施工服务。中通钢构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4、聊城中通新能源汽车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新能源”)
(1)基本情况
中通新能源为公司控股股东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2000万元,注册地址:聊城市经济开发区中华北路9号。法定代表人:段东升。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专用汽车、车载罐体、挂车、汽车底盘、汽车零部件(含电器仪表及蓄电池)的制造、销售;汽车类生产与检测设备的生产、销售;商用车销售。汽车制造技术研发、技术转让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城市及农村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水域保洁服务;公厕保洁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养护。环保技术研发、技术转让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厂房租赁、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不含期货、证券及相关业务咨询;不含金融业务咨询;不含消费储值卡等相关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上述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通新能源为公司控股股东中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7年末,中通新能源的总资产为67277.16万元,净资产为13564.2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64856.07万元,净利润为1663万元。2018年,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中通新能源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5、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潍柴动力)
(1)基本情况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99723.8556万元。经营范围:内燃机、液压产品、新能源动力总成系统及配套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维修、进出口;自有房屋租赁;钢材销售;企业管理服务(以上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潍柴动力与山东交工集团为同一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止2017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8,963,816.66万元,净资产为5,635,499.12万元,营业收入15,156,939.22万元,净利润917,836.68万元。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其采购客车发动机等零部件。该公司为国内主要发动机制造商,业绩优良、信用度良好,为公司常年合作伙伴。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6、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为潍柴动力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25679万元,经营范围:汽车变速器、齿轮、轴件等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服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潍柴动力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止2017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315,452.44万元,净资产为796,173.65万元万元,营业收入1,324,519.51万元,净利润102,681.05万元。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其采购客车变速箱等零部件。该公司为上市公司潍柴动力的控股子公司,是国内主要汽车变速箱制造商,信用度良好,为公司常年合作伙伴。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2)关联企业向本公司提供劳务服务及工程施工的价格及本公司向关联企业提供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标准的,适用国家定价标准,没有国家定价标准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通过招标方式确定。
(3)中通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所收取的担保费参照担保行业的担保标准,按略低于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公司通过招标的方式已将上述关联方纳入年度关联交易对象,目前尚未签署年度关联交易协议。部分已发生金额为招标后市场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中通集团及下属子公司阳谷专用车生产销售的客车底盘及相关零部件,在质量、性能上均能满足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聊城中通轻型客车有限公司生产的需要,且售后服务相对方便、省时,有利于公司节约生产成本。
2、中通集团向公司采购的客车配件等产品主要用于改装为专用车对外销售,该等交易定价均按照公司统一对外销售价格确定,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3、中通钢构具有钢结构建设一级资质,公司在建设新能源客车及节能型客车生产基地过程中,通过招标的方式确认其为本公司施工单位之一。
4、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劳务服务往来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并通过招标方式的确定交易价格。
5、公司钢材的需求量有限,直接与供应商谈判,价格相对较高。而山东省交工集团整合集团内所有成员企业的钢材需求统一进行采购,一方面可以确保稳定、及时地供货;另一方面由于采购量较大,可以争取到较为优惠的采购价格;因此,公司通过山东省交工集团统一采购钢材,有利于降低公司的采购成本。
6、潍柴动力及下属控股子公司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为国内主要发动机及变速箱的供应商,国际知名度较高,产品质量和信誉度有保障。一直为公司长期合作伙伴。
由于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且其中大部分关联交易均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使公司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并了解了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后,发表了以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山东省交通工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正常业务往来,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后,同意该等议案的实施并发表了以下意见: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等交易属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正常业务往来,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九届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18-013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九届二次董事会和九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和《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了降低汇率变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保持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公司计划在恰当的时机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通过有效运用支付方式的外汇套期保值工具可保证收益率,降低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带来的影响。
二、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概述
为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稳定的需要,公司拟继续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交易业务在符合国家外汇政策监管要求的情况下,在银行办理的旨在规避和控制汇率风险的外汇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外汇交易、外汇掉期和外汇期权等业务。
三、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以2018年4月30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为一个期间。根据公司的进出口业务量,公司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发生额不超过等值15亿元人民币。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计划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从而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保持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售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规定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目前仅限于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
2、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六、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等定价服务机构等提供或获得的价格确定,报告期末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公司对该业务的最终会计处理以负责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意见为准。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公司对该业务的最终会计处理以负责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意见为准。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18-014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本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按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属于新增会计政策,变更前无对应的会计政策。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依据财政部2017年4月28日印发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 ]13号)执行;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除上述变更外,其余会计处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明确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终止经营的列报。公司2017年度不涉及相关业务,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根据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公司采用修订后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和“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其他收益”行项目、“(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调整,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调整,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18-015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于2018年6月8日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6月8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7日下午15:00至2018年6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6月4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到会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261号本公司一楼104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5、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确认2017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发行不超过7亿元绿色永续债券的议案
10、关于发行不超过10亿元应收账款绿色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编号:2018-019),其中,第八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在审议第四项议案时,公司控股股东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回避表决;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代表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6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和持股凭证。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兴富、赵磊
联系电话:0635-8325577、8322765
联系传真:0635-8328905、8322166
2、会议费用:参与现场会议股东及委托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57”,投票简称为“中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6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6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盖章):
注意:授权委托书还应当注明如下信息:
1、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18-016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五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动情况。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已基本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调整,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17年度的部分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580.65万元
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公司98.17万元应收账款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18-017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通客车”)于 2018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了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2017年资产负债表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认为公司在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存货等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105,806,474.82元。具体如下:
■
1、坏账准备计提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参照一年以内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017年度计提坏账准备4,559.67万元;对应收款项以账龄组合、信用组合、单项计提坏账进行减值测试,2017年度计提坏账准备3,374.31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公司综合考虑存货状态、库龄、持有目的、市场销售价格、是否已有合同订单等因素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并与存货账面价值进行比较,2017年度按照各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646.67万元。
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
本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总额10,580.65万元,对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合计为8,882.70万元。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 2017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18-019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0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7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2018年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总股本592,903,9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元(含税)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确认2017年审计费用及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支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65万元,并聘任其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公司2017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兑现方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公司2018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考核办法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据监管部门要求,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聘任囤金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囤金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公司2017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详见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孔祥云、李树朋、宓保伦未参与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进行会计政策调整事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核销公司98.17万元应收账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收到的法院判决书,同意对公司将累计形成的98.17万元应收账款坏账进行核销。本次核销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17年度的部分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580.65万元,对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合计为8,882.70万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关于发行不超过7亿元绿色永续债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不超过7亿元的绿色永续债券。相关要素如下:
1、注册规模: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含7亿元)。
2、发行日期: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
3、发行利率: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
4、发行期限:“3+N”年。(3+N是指发债期限为3年,到期后公司可以根据资金情况及经营需要有权利决定是否赎回,如果决定不赎回债券,将继续支付利息)。
5、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机构投资人;
6、发行方式:由承销机构采取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7、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改善债务结构。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关于发行不超过10亿元应收账款绿色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0亿元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补贴应收账款开展绿色资产支持票据。相关要素如下:
产品规模:拟采用储架式发行,注册资产支持票据金额10亿元,根据企业资金需求情况择机发行。
票据分层:资产支持票据采用结构化设计,优先级次级占比根据最终评级结果确定,暂定为优先级95%、次级5%。优先级向合格投资者募集,次级由本公司认购。
票据期限:不超过3年
增信措施:采取超额本金覆盖方式,基础资产规模/优先级本息规模不高于1.2倍。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公告)
根据目前公司出口业务的实际规模,同意公司继续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关于申请开通跨境双向外币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同意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中通客车(香港)有限公司,申请开通跨境双向外币资金池业务。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2018年6月8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附件:
个人简历
囤金军先生,1969年出生,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本公司研究所设计员、研究中心副主任、技术处副处长、工艺处处长、博发事业部副经理、技术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聊城中通轻型客车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兼聊城中通轻型客车有限公司董事长。
囤金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公告编号:2018-18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