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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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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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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董事会提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09,898,9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6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73,543,387.92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18%。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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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农药产品的生产、销售,产品主要分为杀虫剂、除草剂和杀菌剂。公司的杀虫剂主要是拟除虫菊酯产品,拟除虫菊酯产品农药具有高效、低毒、易分解、无残留的特点,又分为卫生菊酯和农用菊酯两大系列,卫生菊酯主要用于卫生害虫的消杀,农用菊酯主要用于大田害虫的防治,广泛用于果树、蔬菜、茶叶等作物。公司的除草剂主要有草甘膦和麦草畏两个品种,前者为灭生性除草剂,后者为选择性除草剂,具有高效、低毒、低残留、杀草谱广的特点。公司的杀菌剂主要是氟啶胺,主要用于辣椒疫病、马铃薯晚疫病和大白菜根肿病的防治。

 农药行业具有较强的季节性,本公司主要经营农药原药,客户主要是下游制剂企业,原药市场旺季早于制剂市场,因此公司国内销售旺季一般是上半年。

 农药行业受气候条件的影响较大,复杂多变的气候影响农作物的种植,进而影响农药的需求。本公司努力将农药品种做丰富,将农药市场做均衡,通过多品种、多市场对冲气候造成的不利影响。

 农药是农业生产中不可缺少的生产资料。长期以来,农药对控制病虫草害、保护农作物安全生长、提高作物产量、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等都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国内农药行业集中度不高,存在小而散的特点,而且生产的农药中低效、高毒农药居多,加上农药的不科学使用,产生了一些不利影响。为此农业部提出到2020年实现农药、化肥用量零增长的目标,未来高效、低毒农药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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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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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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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公司董事会以新时代发展理念为指导,积极顺应新形势,坚持创新驱动,深入开展战略研讨,加大安全环保投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奋发进取,砥砺前行,保持了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一)企业经济规模和质态实现双提升。

 2017年,公司核心客户全部实现业绩增长,优嘉公司产品的登记和市场布局全面展开,麦草畏成为公司第二个销量过万吨的品种,菊酯类和麦草畏居于行业领先地位。全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44.38亿元,同比增长51.53%,净利润5.75亿元,同比增长30.89%,销售和利润均创历史新高。 “墨菊”被认定为“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入选“江苏省双百品牌”产品,公司分别荣获2016年度中国农药出口和销售前十强、 AGROW最佳供应商奖。企业管理和党群工作得到新的加强。

 (二)技术创新能力持续增强。

 2017年,公司完成开展了6项新产品的研究。围绕制剂产品,进行小试研究18项,优化配方6项,围绕技术优化,开展小试课题17项,均取得进展成效。2017年公司获得国内专利授权5项,国外授权3项。股份公司通过完成省农药清洁生产技术重点实验室验收,工程技术中心绩效考评被认定为优秀。优嘉公司成功获批省工程技术中心、省企业技术中心。公司1个项目获中国农药创新贡献一等奖,2项技术分别获江苏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南通市科技进步二等奖。菊酯产品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单项冠军产品。

 (三)退城进园工作进展顺利。

 优嘉公司二期项目建设速度较原计划提前半年,除吡唑吡唑醚菌酯以外,其他产品均已完成调试,并取得一次性成功。股份公司宝塔湾厂区除部分中间体外,其他生产装置均安全停用,退城进园工作有序推进,新老产能平稳转换,为公司下一步加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高。

 2017年,公司深入开展风险分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提升活动,提高本质安全程度。持续推进杜邦管理咨询项目,学习和运用国际先进安全管理工具,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公司严格践行“环保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不断提高环保管理标准,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追求更好的环保绩效表现。优嘉公司投资5.4亿元,建成了高标准的废气、废水、废渣处置装置,能够实现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清洁化生产程度居行业领先水平,后续项目的承载能力进一步增强。优嘉公司连续三年保持环保绿色信用等级,并获得工信部全国首批“绿色工厂”称号。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86 证券简称:扬农化工 编号:临2018-005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一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独立董事邵吕威因公在外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陈留平代行议案表决权。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程晓曦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董事会报告》。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总经理业务工作报告》。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

 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154,405,511.29元,提取法定公积金15,440,551.13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254,668,684.64元,减去上年分配现金红利133,256,530.01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60,377,114.79元。

 董事会提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09,898,9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6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73,543,387.92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18%。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刊登于2018年4月2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拟定为120万元,审计工作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

 1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决定向9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79,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该授信额度包含已向银行申请到的授信额度,有效期至2019年4月30日。

 该授信额度不代表公司的实际贷款金额。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的实际贷款总金额不超过2017年末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1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8年4月2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8-007号)。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对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和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是合理的,有利于降低子公司的融资成本,提高子公司的自身发展能力。公司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的风险是可控的;担保发生额和担保余额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以内,担保是合规的;该事项在董事会表决的程序合法。

 1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预计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关联董事程晓曦、杨群和吴建民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议案在公司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该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8年4月2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18-008号)。

 13、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外贸信托公司理财产品的关联交易议案。

 该项议案的关联董事程晓曦、杨群和吴建民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公司投资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理财产品,选择风险较低、收益较高的产品进行适度投资,有利于公司提高闲置资金的利用效果和公司的整理效益,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投资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理财产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该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8年4月2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投资外贸信托公司理财产品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18-009号)。

 1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1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8年4月2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8-009号)。

 1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项目投资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8年4月2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项目投资的公告》(临2018-010号)。

 1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8年4月2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8-011号)。

 以上第1、4、5、9、12、13、15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486 证券简称:扬农化工 编号:临2018-006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一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监事会主席周颖华因公在外未能出席本次监事会,书面委托监事戴尔明代行议案表决权。出席会议的监事共同推举监事戴尔明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监事会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同意《2017年董事会报告》。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同意《2017年总经理业务工作报告》。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同意《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

 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同意《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订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关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同意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7、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同意《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状况,对该评估报告无异议。

 8、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同意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9、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同意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486 证券简称:扬农化工 编号:临2018-007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公司董事会决议为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和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单笔不超过1.5亿元、两家公司年度发生总额合计不超过8亿元,余额合计不超过8亿元的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2017年末本公司为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和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担保的余额合计为17,899.59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无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嘉公司”)

 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士公司”)

 担保金额:公司为上述两家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单笔不超过1.5亿元、两家公司年度发生总额合计不超过8亿元,余额合计不超过8亿元的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

 (二)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9名董事全部出席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三、董事会意见

 优嘉公司是本公司新的生产基地,一期和二期项目已投产,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效果,三期项目正在积极推进,投资金额较大,由本公司担保帮助其在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是必要的。

 优士公司是本公司的重要生产基地,资产质量优良,其部分业务已申请到银行信用方式,但是为了可能偶然发生的业务,仍需本公司为其提供一定程度的担保。

 优嘉公司和优士公司是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因此本公司为其担保没有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7年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2017年度,公司对外单位担保发生额为0元,期末余额为0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为14,929.59万元,期末余额合计为17,899.59万元,担保期末余额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59%。

 (2)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如实提供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3)我们未发现公司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也未发现其他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2、关于2018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决定为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和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单笔不超过1.5亿元、年度发生总额合计不超过8亿元,余额合计不超过8亿元的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

 我们认为:公司对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和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是合理的,有利于降低子公司的融资成本,提高子公司的自身发展能力。公司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的风险是可控的;担保发生额和担保余额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以内,担保是合规的;该事项在董事会表决的程序合法。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单位担保。2017年,本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14,929.59万元,年末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余额为17,899.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59%,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486 证券简称:扬农化工 编号:临2018-008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该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与《关于预计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程晓曦、杨群、吴建民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周献慧、陈留平和邵吕威于会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事前认可声明如下: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就采购日常生产用原材料、水电汽和农药产品加工等发生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采购与加工农药产品方面发生关联交易,以及与实际控制人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发生少量采购、销售和技术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

 我们认为: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议案在公司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3、审计委员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关于预计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农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程晓曦,注册资本为16,899.061402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农药、有机化学品、无机化学品、工业机械设备、蒸汽、交流电的制造、加工、销售。该公司住所为扬州市文峰路39号。

 本公司与扬农集团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包括与扬农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瑞祥化工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

 扬农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36.17%的股份,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2、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扬农集团公司控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申明稳,注册资本为7500万元,主要经营氯甲酸甲酯、邻苯二胺、盐酸、次氯酸钠的生产、销售,农药的生产、销售,苯的批发等。该公司住所为中卫工业园区精细化工区。

 3、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集团”),法定代表人为宁高宁,注册资本为4,340,421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化肥内贸经营,境外期货业务,对外派遣实施承包境外工程所需劳务人员,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批发预包装食品,组织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石油炼制、加油站和石化仓储及物流的投资管理,组织化肥、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物流、投资及管理,组织橡胶、塑料、化工原料(化学危险品除外)、氟化工、煤化工、医药等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物流、投资及管理,组织矿产资源,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投资及管理,组织酒店、房地产的开发、投资及经营和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资产及资产受托管理,招标、投标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设计、咨询、服务、展览和技术交流,对外承包工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

 中化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扬农集团0.06%的股权,通过其控制的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扬农集团40.53%的股权,合计持有扬农集团40.59%的股权,是扬农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也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4、中化蓝天集团贸易有限公司

 中化蓝天集团贸易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化集团控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于晓岗,注册资本为壹亿元,主要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农药的销售,文具用品、矿产品、化工产品、汽车零配件、五金产品、金属制品、柴油的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96号2201室。

 5、中化蓝天氟材料有限公司

 中化蓝天氟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化集团控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吕正璋,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化工产品:三氟乙烷(R143a)、二氟乙烯(VDF)、氟乙烯(VF)、二氟甲烷(R32)、乙炔(中间产品)、氟涂料、四氟乙烷(R134a)、二氟氯乙烷(HCFC-142b)、异丁烷、丙烷、丁烷、30%盐酸(副产)、三氟乙醇、羰基氟(副产)、六氟丙酮、氮气、催化剂(氟化铝)、氢氟酸(40%)(副产)生产,气瓶充装,PVDF树脂、六氟丁醇、六氟环氧丙烷、六氟异丙醇、PVF薄膜、七氟丙烷、混合工质产品生产。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九路1号。

 6、中化农化有限公司

 中化农化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化集团控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魏含含,注册资本为68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物业管理,农药经营,化肥经营,化工原料及产品经营,原粮、成品粮、油料、油脂及其副产品,金属材料,燃料油,汽车(含轿车)及零、配件进口经营权,仓储。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河南南路33号15层17C室。

 7、中化化肥有限公司

 中化化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控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覃衡德,注册资本为106亿元,主要经营生产化肥原材料、化肥成品,危险化学品的国内批发,销售自产产品,化肥原材料、化肥成品、农药的进出口业务,佣金代理及相关配套业务,化肥原材料、化肥成品、农药的国内批发零售,经营与化肥相关的业务以及与化肥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从事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仓储服务;批发和零售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复混肥料、掺混肥料、水溶性肥料、有机肥料、缓释肥料、控释肥料、微生物肥料、生物有机肥料、稳定性肥料、土壤调理剂。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10层。

 8、中化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中化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控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程永,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主要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销售食品,粮食收购,国内旅游业务,农林牧业技术开发、推广及咨询服务,农林牧业规划设计、咨询与服务,土壤改良修复方面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农林牧业项目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农业生产资料等。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818室。

 9、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化集团控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冯为林,注册资本为48,873.09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农药生产,染料、化学助剂、中间体制造、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化工机械、通用零部件加工,进出口业务。注册地址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细河九北街17号。

 10、中化扬州石化码头仓储有限公司

 中化扬州石化码头仓储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化集团控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张建华,注册资本为16912.21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港口货物装卸、仓储和港内驳运服务,在库区内提供货物装卸、物流、仓储服务,石油及其制品、化工品及原料,非直接食品植物油的仓储、装卸及废油、下脚料的加工利用业务,石化库区及相关配套工程,码头的开发经营及技术信息咨询服务,石化设备销售及技术信息咨询服务。注册地址为江苏省仪征市扬州化学工业园区中化路1号。

 11、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化集团控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胥维昌,注册资本为142,388.3532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农药》、《染料与染色》期刊出版发行,农药、染料、精细化工研究开发,环保技术、生物技术的开发、转让、技术咨询,农药、染料、环保信息咨询服务、检验,检索、测试分析服务,分析测试技术及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的开发服务,工程技术设计,化学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安装,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注册地址为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8号。

 12、沈阳中化农药化工研发有限公司

 沈阳中化农药化工研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化集团控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朱建军,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农药、医药、生物工程、精细化工专业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农药信息咨询服务,农药检测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注册地址为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8-1号。

 13、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化集团控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张建君,注册资本为13582.16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危险化学品,氟化工、精细化工及其他化工产品、化工机械的技术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农药的技术研究、开发、销售、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以浙江省化工研究院名义经营该院及直属企业研制开发的技术和生产的科技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该院及直属企业科研和生产所需的技术、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备件的进口业务,承办该院及直属企业对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三来一补”业务。注册地址为杭州市西溪路926号。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扬农集团公司已签定《原材料采购协议》、《水、电、汽采购协议》、《农药产品加工协议》、《综合服务协议》、《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补充协议》,其中《原材料采购协议》、《水、电、汽采购协议》、《农药产品加工协议》和《综合服务协议》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将与扬农集团公司继续签定。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与中化集团下属公司中化扬州石化码头仓储有限公司已签订《仓储中转合同》,自2017年9月3日起,存储期一年。

 本公司与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签订《农药产品采购协议》,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将与宁夏瑞泰公司继续签定。本公司将与宁夏瑞泰公司新签定《农药产品加工协议》、《原材料采购协议》。

 本公司通过比质比价合理选择供应商或服务商,当选择中化集团下属企业作为供应商或服务商时,将在业务发生时签订相关合同。

 2、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扬农集团公司将继续签订的《原材料采购协议》,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向扬农集团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纯苯、酒精、溶剂油、烧碱、盐酸、环己烷、氯气、氢气、氯化氢、双氧水、二氯苯、2,5-二氯苯胺等。协议约定:供方提供的原材料,供应价格由供方依据市场价格,加上合理的储运费用,双方协商确定(市场价格是指市场同类产品之价格或其他独立的有关权威机构不时及最近期公布的同类产品的价格)。

 公司与扬农集团公司将继续签订的《水、电、汽采购协议》,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协议约定:供方提供的水、电,供应价格按政府指导定价结算,供方提供的工业用水、汽,供应价格按市场价格结算。

 公司与扬农集团公司将继续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协议约定:本公司接受扬农集团提供的各项服务,服务范围包括:职工宿舍、医疗服务、食堂、绿化、排污与消防等。上述服务按实际发生量或分摊量计算并支付服务费用。

 公司与扬农集团公司将继续签订的《农药产品加工协议》,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协议约定:双方农药业务合作以来料加工(以下称“定制加工”)方式进行;甲方(扬农集团,含控股子公司江苏瑞祥化工有限公司)农药销售业务均需通过乙方(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以定制加工方式进行;定制加工的产品类型、数量、规格、主要原材料由乙方提供。定制加工费由双方参照市场同类水平,根据人员工资、资产折旧等相关费用情况、以及甲方现有农药业务的收益水平等综合因素确定,加工费用计算公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乙方无偿使用甲方旗下农药品牌、相关资质和销售渠道;乙方将担任甲方农药产品的独家经销商。

 公司与扬农集团公司于2000年1月12日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租赁期限至2019年10月9日,租赁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7,388.2平方米,租金价格为每平方米年租金20.1元。公司与扬农集团公司于2005年4月3日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补充协议》,新增租赁土地使用权面积25,178.15平方米,租赁期限与价格按《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约定。

 公司与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继续签订的《农药产品采购协议》,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协议约定:甲方(宁夏瑞泰公司)农药销售业务均需通过乙方(本公司)进行,乙方将担任甲方农药产品的独家经销商;乙方向甲方采购的农药产品包括多菌灵原药、甲基硫菌灵原药等甲方直接生产的农药品种;乙方向甲方采购农药产品的价格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由双方协商后拟定,采购价格不高于双方在商定价格时,乙方在市场上可得到的同类产品的价格。

 公司与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新签订的《农药产品加工协议》,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协议约定:双方特定农药品种业务合作以来料加工(以下称“定制加工”)方式进行;甲方(瑞泰公司)农药销售业务均需通过乙方(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特定品种以定制加工方式进行;特定品种暂定为吡虫啉和啶虫脒,定制加工产品的数量、规格、主要原材料由乙方提供。定制加工费由双方参照市场同类水平,根据人员工资、资产折旧等相关费用情况、以及甲方现有农药业务的收益水平等综合因素确定。加工费用计算公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乙方无偿使用甲方旗下农药品牌、相关资质和销售渠道;乙方将担任甲方农药产品的独家经销商。

 公司与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新签订的《原材料采购协议》,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协议约定:公司向宁夏瑞泰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2-氯-5-甲基吡啶、2-氯-5-氯甲基吡啶等。协议约定:供方提供的原材料,供应价格由供方依据市场价格,加上合理的储运费用,双方协商确定(市场价格是指市场同类产品之价格或其他独立的有关权威机构不时及最近期公布的同类产品的价格)。

 公司向中化蓝天集团贸易有限公司和中化蓝天氟材料有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采购价格按市场价定价。

 公司向中化农化有限公司、中化化肥有限公司、中化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和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销售部分农药产品,价格按市场价定价。

 公司向中化扬州石化码头仓储有限公司接受仓储服务,价格按市场价定价。

 公司向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沈阳中化农药化工研发有限公司和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接受技术服务,价格按市场价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保障化工生产的连续性、稳定性,提高市场资源的使用效率,取得批量采购的价格优惠,减少仓储运输费用,避免同业竞争,公司与扬农集团公司就采购日常生产用原材料、水、电、汽和农药产品加工发生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增进战略协同,规避同业竞争。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和独立意见。

 3、审计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原材料采购协议》、《水、电、汽采购协议》、《农药产品加工协议》、《综合服务协议》、《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补充协议》,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农药产品采购协议》、《农药产品加工协议》、《原材料采购协议》;中化扬州石化码头仓储有限公司与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之《仓储中转合同》。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486 证券简称:扬农化工 编号:临2018-009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1、增加第一百六十一条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一)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先制定分配方案,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方案时,应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二)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他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三)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公司年度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而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使用计划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五)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六)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如遇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以后章节条款序号顺延。

 2、原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

 2、在现金流允许的情况下,应尽量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

 (五)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根据利润分配政策在制订利润分配方案时,应与独立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修改为: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

 2、在现金流允许的情况下,优先采用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

 (五)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486 证券简称:扬农化工 编号:临2018-010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项目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投资32,600吨/年农药制剂项目和码头及仓储工程项目。

 一、投资项目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项目投资的议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嘉公司”)计划投资32,600吨/年农药制剂项目和码头及仓储工程项目。农药制剂项目报批总投资估算值为20,203万元,码头及仓储工程项目投资估算值5096.1万元。

 上述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项目市场情况

 从国外农药制剂发展趋势来看,农药制剂将向更加安全、环保、绿色和生态方向发展。我国农药的使用量不会增长,但剂型结构将会有较大变化,环保剂型如悬浮剂、水分散粒剂、水乳剂、微乳剂、悬乳剂、微囊悬浮剂、泡腾粒(片)剂、悬浮种衣剂将会有较大增长,而乳油、可湿性粉剂、粉剂等将有所减少。国家也正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提高农药产业集中度,制剂企业的数量将逐步减少,这将有利于大企业做大做强。在新形势下,公司有必要扩大制剂生产能力,抓住市场和政策机遇,在如东建设优嘉公司农药制剂项目,新建项目的目标产品主要为悬浮剂、水剂、水乳剂、可湿性粉剂、乳油等。

 优嘉公司二期项目建成投产后,配套的盐酸、液碱用量将增大,同时副产物的产量也将增大,其销售运输给周边的交通运输带来了压力,公司急需建设与其相配套的码头工程,不仅为运输原料和出售产品提供便利,而且节省仓储、运输成本,有利于公司的长远经济发展。本工程设计吞吐量为41.7万吨/年,货种包括液体盐酸、液碱和袋装氯化钠、氯化钾。

 三、项目投资估算及财务评价

 3.26万吨/年农药制剂项目报批总投资2020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8200万元,优嘉公司采用自筹和负债方式筹集资金,项目建设期预计为一年。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6.25亿元,项目总投资收益率为36%。

 码头及仓储工程项目投资估算值5096.1万元,优嘉公司采用自筹和负债方式筹集资金,项目建设期预计为6个月。

 四、投资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优嘉公司建设3.26万吨/年农药制剂项目,是为了进一步发挥优嘉公司整体竞争力,实现产品系列化和高端化,延伸产业链,做大做强,形成中间体-原药-制剂的全产业链业态,进一步继承和延续优嘉公司及扬农化工在原药方面的品牌优势,创立制剂品牌及行业口碑。

 码头及仓储工程项目利用优嘉公司的地理优势,顺岸建设300吨级码头,利用水路进行货种的运进,不仅缓解了周边陆路运输的压力,还推动了当地水路运输的发展,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486 证券简称:扬农化工 公告编号:2018- 011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1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广源丁山大酒店,地址:扬州市南通西路79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8日

 至2018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已刊登于2018年4月2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第8项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6、7项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6、7项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扬州福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办公室;

 4、登记时间:2018年5月10-11、14-15日8:00—11:30、13:30—17:00。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扬州市文峰路39号

 邮政编码:225009

 联 系 人:吴孝举、任杰

 电 话:(0514)85860486

 传 真:(0514)85889486

 特此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二○一八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86 证券简称:扬农化工 编号:临2018-012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7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486 证券简称:扬农化工 编号:临2018-013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公司代码:600486 公司简称:扬农化工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486 公司简称:扬农化工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3.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3.3 公司负责人程晓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兆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洁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3.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3.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6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3.7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8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9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0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11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预测年初至半年度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长80%-130%,主要原因是:1、控股子公司优嘉公司二期项目于2017年中建成投产,报告期产能较上年同期提高;2、农用菊酯价格于去年四季度开始上涨,目前价格处于高位,且市场处于旺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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