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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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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18-3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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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世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敬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连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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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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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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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01月05日将原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16,502,6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8.8835%,质押开始日为2017年1月6日,质押解除日为2018年1月6日)进行购回,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1月10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临)-01))。截至2018年1月15日,“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6,502,6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836%;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累计被质押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 年 1 月 16日将持有的 16,502,658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8.8836%)质押给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该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质押开始日为2018 年 1 月16 日,质押到期日为2019 年 1 月16 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502,6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836%,上述被质押的股份占湖南昱成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1月18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东股份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临)-04))。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因证券投资取得收益较上期减少,使得各项经济指标较上期下降。

 2.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主要为报告期末备用金和往来款增加。

 3.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主要为DRP营销系统后续工程增加及青海公司污水站零星改造。

 4.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主要为报告期末临近销售旺季,已计提暂未缴纳税金增加。

 5.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主要为本期计提维修费、市场投入费及广告费等增加。

 6.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收益较上期减少主要为报告期内证券投资收益较上期下降。

 7.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减少主要为报告期内啤酒原料采购及大麦收购较上期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发生的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要事项主要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昱成”)与公司、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投资”)、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工贸”)和公司关联企业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黄河集团”)之间的相关诉讼事项。

 公司已对上述相关诉讼事项及其进展情况以临时报告的形式及在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详细内容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之“第五节 重大事项”之“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部份的内容。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有关上述诉讼事项的相关临时公告的披露索引详见下表: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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