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0256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资组建合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通过商务部经营者集中审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通过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重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