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78,058,2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7%。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4月20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2017年1月16日,新兴铸管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1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90,196,078股新股。
2017年2月,公司向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高新毅达皖江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8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347,572,815股人民币普通股。
2017年3月1日,公司就本次增发股份向登记结算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2017年4月6日,本次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述新增股份上市后,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3,990,880,176股。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日披露的《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中,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36个月,其他投资者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所做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其获得配售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除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获得配售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追加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78,058,251股,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为7.6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97%。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共计7名,证券账户数为63户。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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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解除限售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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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机构对本次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新兴铸管本次非公开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公司本次解禁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新兴铸管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公司股本结构表、限售股份明细表;
3、关于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的申请
4、保荐机构关于公司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