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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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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8-021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96号),公司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对关注函中所列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请公司补充说明不能按原计划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且未能提前五个交易日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的具体原因和解决方案。

 回复:

 (一)公司不能按原计划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且未能提前五个交易日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的具体原因

 公司原定于4月10日披露公司2017年度报告,在原定披露日之前五个交易日,综合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计进度,公司预计能够按期披露2017年度报告。公司原预计在3月30日至4月8日期间能够取得审计所需包括询证函回函在内的重要审计证据,但因清明假期等因素个别重要询证函回函未能在既定时间内收回,影响了年度报告编制和复核工作,故未能提前五个交易日(即3月30日前)提出书面延期申请。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计划推进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但由于公司涵盖物流、化工两大板块业务,下属企业达183家,业务涵盖30个省份,同时年度报告编制涵盖财务数据、经营业务、公司治理等方面内容,工作量较大且客观上存在未能准确预计的执行偏差,导致公司未能在原定披露时间内披露2017年度报告。

 为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的质量和信息披露的准确性,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的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于2018年4月9日披露了《关于延期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将公司2017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延期至2018 年4月17日。

 (二)解决方案

 公司在2017年度报告延期披露期间,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将尽快取得相应的询证函回函,并针对需要复核的事项,逐一复核确定,确保在4月17日披露公司2017年度报告。

 公司一直重视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对此次调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给投资者带来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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