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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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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QDII)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本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发布的《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4月13日期间通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公开发售,自2018年4月14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根据本公司与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在2018年4月11日至2018年4月13日期间,在国融证券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国融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385;

 国融证券网站:www.rxzq.com.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一日

 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QDII)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根据《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提前结束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2018年4月13日为本基金最后认购日,自2018年4月14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认购申请。

 提示: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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