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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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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8-052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2017年7月22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粮地产,证券代码:000031)自2017年7月24日开市起停牌。2017年8月5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确认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7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8年3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并与交易对方明毅有限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减值补偿协议》。同时,就重组方案的调整,公司、中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和明毅有限公司签署了《重大资产重组框架补充协议》。具体方案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登载的相关公告及文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在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案后,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因此,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2日起继续停牌,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反馈无异议后申请复牌。2018年3月3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暨公司股票暂不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

 2018年4月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并要求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前报送书面说明。公司收到《问询函》后已积极组织各中介机构及相关方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鉴于《问询函》涉及的相关数据及事项尚需进一步核实和完善,回复工作尚需时间,公司无法在2018年4月10日前完成回复。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并且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1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落实完毕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出的相关问询事项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将及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债券(证券简称:08中粮债,证券代码:112004;证券简称:15中粮01,证券代码:112271)在此期间正常交易。

 二、停牌期间安排

 停牌期间,公司将协同中介机构加快《问询函》的回复进度,争取在本公告日起5个交易日内完成对《问询函》的书面回复。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在标的资产涉及的审计、估值工作完成后提交公司董事会进一步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授权单位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境外投资的备案或核准、商务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境外战略投资者认购公司新增股份及其他相关事项的批准或备案、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以及商务部完成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取得上述审核通过以及最终通过审核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8-053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

 2017年10月23日,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亿元(含39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2017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中粮地产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近日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MTN180 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本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接受注册通知书》中明确:公司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39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的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议备案。

 公司将根据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并根据相关监管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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