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含义如下:
安泰科技、公司、本公司: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5,605,399股,占总股本的1.521%。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4月13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2015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相关议案。
2015年12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刁其合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70号)核准,公司向刁其合等12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天龙钨钼(2016年1月变更为安泰天龙钨钼科技有限公司)相应股权资产,并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1,855,568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公司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后,总股本增加至1,026,008,097股。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公司向刁其合等12名交易对方发行的新增股份中,向以下六个投资者发行的新增股份共计15,605,399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股票上市之日2016年3月16日至《利润承诺与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不得转让:向丁琳发行的4,876,370股股份、向苏国军发行的4,876,370股股份、向杨义兵发行的1,951,309股股份、向蔡立辉发行的1,463,165股股份、向高爱生发行的1,463,165股股份、向方庆玉发行的975,020股股份。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作出的各相承诺及履行情况
■
■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4月13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15,605,399股,占总股本的1.521%;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及其持股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高爱生先生于2018年1月18日起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任期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一致。截至本公告日,高爱生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463,165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股。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单位:股)
■
五、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六、其它事项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不存
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其它限制且不会影响其它未履行完毕承诺的履行。
七、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