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03,766,6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围绕电子信息行业开展,根据业务性质不同可分为“电子制程方案服务”、“电子制程产品服务”及“产业配套服务”。“电子制程”是指电子产品的生产制造工艺流程。任何电子产品均需经过技术研发、物料采购、生产制造三大主要环节,而将元器件、零件、组件等通过特定工艺生产成为最终所需产品的整个制造过程就是电子制程流程。公司的“电子制程方案服务”包括电子制程工艺方案的设计与咨询、制程管理服务等,“电子制程产品服务”包括提供制程方案所涉及的电子设备、化工辅料、电子工具、仪器仪表、静电净化等产品服务、“产业配套服务”包括产业配套的融资租赁服务、供应链服务、应收账款服务等。
通过提供“一站式”的咨询、产品、产业配套及其他采销服务,公司可有效提高产业上下游客户的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降低企业生产和采销成本,进而确保与上下游客户的长期良好合作关系,实现多赢的合作业务闭环。
(二)行业发展情况
由于电子信息制造业的细分领域及产品众多,不同细分行业、产品、甚至不同公司之间的技术参数、生产工艺、成本及生产周期的管控要求差异较大,加上制程工艺的日新月异,制程方案的设计及制程产品的甄选所需的专业性和技术要求日益增加。同时,随着下游客户集中度和其市场占有率的进一步提高,客户对制程产品的质量品质、制程方案的时效性和配套服务的要求更加严格,对上游供应商的准入门槛如综合实力、技术、资金等要求日益提高。因此,能提供完善的制程方案服务及产品的供应商及配套服务商的竞争优势日益凸显,制程领域的企业集中度将逐渐提高,中小型制程商在未来的竞争中将由于技术沉淀欠缺、综合实力不足等原因逐渐被淘汰。
(三)公司行业地位
一般电子制程企业会主要围绕个别细分行业、细分产品或企业开展全部业务。通过多年的技术沉淀,公司是为数不多的可同时为多家大客户根据其生产要求提供个性化的制程服务及制程产品的企业。目前,公司已成为国内综合实力较强的电子制程供应商及配套服务商。在技术方面,公司掌握了完整的电子制程技术体系,能够帮助客户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品质;在产品品种方面,公司拥有丰富的产品线,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产品服务;在人才方面,公司拥有多名专业的电子制程技术研发工程师和实践经验丰富的电子制程产品应用工程师,可为客户提供众多制程方案的咨询和设计服务;在研发方面,公司拥有多名业界优秀人才,可协助客户解决研发、生产过程中的各类难题;在产业配套服务方面,公司可以根据客户的运营需求量身定做合适的服务方案;在客户方面,公司拥有如华为、富士康、OPPO、中兴、伟创力等知名电子制造企业客户;在营销网络方面,公司的营销网点分布于我国电子产业集中的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湾地区,布局合理、市场覆盖较广,可为客户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四)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2,610,818.20元,较上年增长基本持平;实现营业利润43,896,296.80元,较上年增长280.8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962,148.77元,较上年增长496.51%。营业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为:
(1)公司不断完善业务格局,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和提高综合配套服务能力;
(2)公司加大自主产品的市场推广,提高产品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水平;
(3)公司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了公司整体运营效率,进一步优化了公司运营情况;
(4)收到投资公司业绩补偿款。
(五)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制程技术研发和制程产品研发的内容如下:
(1)制程技术研发
①制程技术研发工程师通过对制程产品的功能、性能、应用进行测试、试验及对比分析,结合电子行业的发展趋势,自主研发出满足未来产能、效率、品质、成本的制程工艺方案。
②制程方案应用工程师深入客户调研,与客户工程师从生产产品的工序、工艺、产能、品质、配套设备及制程产品选型要求中进行充分评估,提出符合和超越客户需求的解决方案。
(2)制程产品研发
①研发人员根据行业的产业动态、技术变化及未来发展趋势,充分分析现有制程产品的特性及优劣性,对现有制程产品进行改良、优化、及对新产品进行自主研发。
②根据客户的需求及制程解决方案,与客户工程师共同对现有制程产品进行优化改良,满足客户的定制要求。
2、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全面的采购数据库,对采购品种进行分类管理;注重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通过有效的沟通,稳定供应商队伍;对供应商进行科学管理,对供应商流失或变更等有充分的应对措施,注重与关键供应商之间建立深层次合作关系;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评估体系、激励机制和淘汰机制;采购部门与其他部门保持顺畅沟通,提高了采购和销售及财务流程的协调性。
公司的采购着眼于构建完整的供应链框架,考虑采购的速度、柔性、风险,优化采购模式,由集中采购、全球采购、准时采购等多种形式组成。
(1)集中采购
集中采购是公司最主要的采购模式。公司掌握和汇集多个客户的需求,实施大批量采购,充分发挥采购规模优势、降低行业采购成本,提高行业采购效率。
(2)全球采购
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整合采购资源,在全世界范围内寻找供应商和质量最好、价格合理的产品。全球采购在地理位置上拓展了采购的范围,也是为了适应大型客户全球化战略的要求。
(3)准时采购
公司销售的商品种类众多,其中部分的商品的需求小、且不具有连续性,公司对这部分商品的采购采用准时采购,即通过与客户的良好沟通,提前准确地了解客户的需求,在合适的时间采购合适的数量,以保证对客户需求的及时满足,同时降低公司的库存水平和经营风险。
3、生产模式
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新力达电子工具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制程设备、仪器、工具的自主研发及设备集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亚新材料和库泰克主要负责公司的化工辅料产品的自主研发。各公司根据市场的发展趋势,充分发挥自身的技术优势,研发及生产相应的制程产品。
4、销售模式
(1)销售流程
由于电子制程行业技术含量较高,销售过程中技术因素较为关键,具体过程如下:
①与客户工艺工程师进行技术层面的沟通,了解客户工艺流程;
②与客户生产工程师沟通,确认大批量产品的生产流程;
③与客户质量工程师进行质量层面的沟通,确保制程产品对客户产品目前及未来的品质保证;
④经过客户上述人员的认可后,客户采购部门向公司提出采购要约;
⑤公司收到客户的采购要约后,将订单分配到采购中心或者物流中心进行采购和配送。
因此,在销售过程中要解决以下问题:
①客户对制程工艺排程的科学性:了解制程产品功能、应用是否适合电子产品生产的制程需求,是合理编排制程工艺且保证制程工艺流畅、科学的必备条件。
②制程产品之间的融合性、排他性:在制程工艺实施时,了解制程产品的配合参数并加以调控,使各制程产品、设备等发挥最大的配合功效,是决定单个工位制程工艺的关键。
③协助客户的研发、工程、品质、生产、采购等人员对制程产品进行调控:
掌握制程产品在电子产品生产制程中最优的功能、性能组合功效,必须要通过大量的、长期的制程产品(如:同一供应商不同型号产品、不同供应商的同型号产品等)综合比较和试用;需要经过较长的时间才能验证制程产品的性能是单个客户较难全面掌握的,因此更需要制程企业提供有力的协助。除上述标准的销售流程之外,部分产品销售由于前期的客户积累,未经过制程推广、问题诊断及方案选定阶段而直接销售制程产品及提供售后服务。
5、服务模式
公司的支持与服务是由应用工程师在售前、售中、售后全程提供的,其服务特点如下:
其一,完善的产品线及优质的服务。完善的产品线主要是保障电子制造商的小批量、多品种采购需求,这是实现“一站式采购”的前提。优质的服务则是持续跟进电子企业的研发、生产过程,协助解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其二,协助电子企业进行库存减压。公司可以满足电子制造企业大批量采购要求、实现规模生产效应,同时避免电子企业因库存不足而造成的脱销、停产损失。
其三,公司提供技术增值及产业配套服务,可有效降低客户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和优化客户运营资金结构。
(六)主要产品
公司的主要制程产品包括电子设备、化工辅料、仪器仪表、电子工具、静电净化产品等。同时,为加大公司的服务深度及广度,除提供制程咨询服务外,公司亦同时为优质客户提供全面的产业配套服务,包括供应链服务、商业保理服务、融资租赁服务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宏观经济整体基本企稳。但进入下半年,电子产品市场逐渐进入瓶颈期,终端需求出现萎缩,以IPhone X为代表的新技术、新产品并未被市场普遍接受,销售量不达预期。因此,公司所处的电子信息制造行业,尤其消费电子产业呈现出前高后低的走势。同时,由于去杠杆的影响,行业整体资金面仍然偏紧、企业资产负债结构无法改善,行业的不确定性仍然较大。在此环境下,公司管理层继续坚持了“电子制程服务+制程产品+产业配套服务”的发展思路,围绕核心大客户,不断优化公司的业务结构和产品结构、加大产业配套服务的投入规模和自主产品的市场推广力度、并不断加强公司的运营管理效率和费用管控能力,仍助公司取得了良好的业绩回报。其中,截至2017年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2,610,818.20元,较上年基本持平;实现营业利润43,896,296.80元,较上年增长280.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962,148.77元,较上年增长496.51%。回顾2017年工作,公司主要在以下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加大自主产品的市场推广,优化公司产品结构
公司进一步加大对核心制程产品的市场推广力度,提高公司自主研发产品在销售售中的占比,改善公司产品结构,提高公司整体产品毛利率,加强公司对制程产品的市场定价能力和下游议价能力。
(二)加强与国内外品牌的深度合作,确保制程产品线的领先
公司保持与国内外知名品牌如安捷伦、史丹利、迈图、东亚合成、美能达等公司在制程产品领域进行了包括技术交流、产品代理、客户共享等全方位的合作,确保公司制程产品线的行业领先地位。
(三)加强各项费用管控,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公司加强了内部管理,提高了公司的整体运营效率,并对各项费用进行了合理的管控,进一步优化了公司的运营情况。
(四)完成非公开募集资金,稳步发展产业配套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87号文),并于2017年6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04,166,600股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99,999,616元,扣除所有发行费用11,17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88,829,616元。同期,围绕着优质产业客户,公司稳步开展商业保理业务,并开始逐步开展供应链业务。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14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本公司执行上述三项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2016年同期相比,本期处置减少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为东莞亦准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10月1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过,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东莞亦准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亦准”)50.9957%的股权以2,00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蓝海锋。本次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东莞亦准的股权。该股权工商变更已于2017年11月17日完成。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8-021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并于2018年4月10日0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卜功桃先生、胡大富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许雷宇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年度报告》中的“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王军先生、麦昊天先生、卜功桃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7年年度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公司合并营业收入为812,610,818.20元,合并净利润为64,962,148.77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6,715,043.73元。
为了更好地回报全体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充分考虑公司利润水平、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出以下现金分红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03,766,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0,075,33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从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出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各项内控制度,形成了比较系统完善的公司治理框架。在2017年度中,公司内部控制均能按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规范动作,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能够认真、客观的对待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通过整改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因此认为:公司编制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董事会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自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以来,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严格遵守了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良好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特制定了《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能够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有利于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对公司本次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无异议。
《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拟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金属防腐蚀的研发、生产、销售”,并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的相关内容,最终以工商部门批复为准。《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章程备案等手续。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17年度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遵循职业操守,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出席了 2017 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出席会议情况
自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以来,2017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年度本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对需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进行审慎核查,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原则,详细了解并关注公司日常运作情况,基于本人独立、客观判断,就下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年度,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2017年10月20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2017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二)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1、2017年10月12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7年召开的一次会议,讨论了公司的薪酬政策及激励制度,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完善公司激励与考核机制。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17年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动态、财务状况、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等情况,除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外,还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沟通和检查,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相关事项的汇报,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五、保护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情况
本着维护中小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督促公司严格遵照《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指引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2、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多次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现场考察,查阅有关资料,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对公司提出的议案进行客观公正的审议,切实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六、其它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17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2018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继续加强同公司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对社会公众股东的保护意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并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经验给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七、联系方式
姓名:王军
电子邮箱:wangjunlaw@yeah.net
独立董事:王军
2018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8-029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4月10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6日—2018年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下午3:00至2018年5月17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下午3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要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06A)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此外,会议还将听取《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1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上述所有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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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2、 登记时间:2018年5月14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5:00。
3、 登记地点: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 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5、 联系办法: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06A
联系人:彭聪
电话:0755-23818518
传真:0755-2381868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88”,投票简称为“新亚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2017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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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会议表决权。(注:没有明确投票指引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9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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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②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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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8-022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2日以书面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18年4月10日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庆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规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该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能够完整、客观地反映公司2017年度生产和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2017年年度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公司合并营业收入为812,610,818.20元,合并净利润为64,962,148.77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6,715,043.73元。
为了更好地回报全体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充分考虑公司利润水平、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出以下现金分红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03,766,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0,075,33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公司本次现金分红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董事会出具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监事会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特制定了《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8-023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87号《关于核准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7年6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04,166,6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5.76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61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17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8,829,616.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6月26日出具立信验字[2017]第ZI10627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
(二)2017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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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7月,公司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美斯通”)与保荐券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募集资金开户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止2017年12月31日,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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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存储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主要由于公司向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分别购买0.8亿元和2亿元理财产品所致。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其他重大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4,766,567.8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17年8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2017年8月24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通过购买短期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对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管理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金额范围及期限内,闲置募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由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已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2017年10月16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80,000,000元向上海浦发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购买了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产品起息日为2017年10月16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1月15日(详见公司2017年10月18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2017年10月16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00元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购买了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该产品起息日为2017年10月16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1月15日(详见公司2017年10月18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除上述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外,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发生变更,亦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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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核查,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人认真审议了《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卜功桃、麦昊天、王军
2018年4月10日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卜功桃)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17年度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遵循职业操守,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出席了 2017 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出席会议情况
自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以来,2017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议、5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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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年度本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对需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进行审慎核查,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原则,详细了解并关注公司日常运作情况,基于本人独立、客观判断,就下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年度,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如下:
(一)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1、于2017年2月8召开的2017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议案。
2、2017年7月3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等议案。
3、2017年8月1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2017年1月9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议案。
2、2017年4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了《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
3、2017年8月21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7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议案。
4、2017年10月20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2017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17年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动态、财务状况、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等情况,除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外,还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沟通和检查,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相关事项的汇报,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五、保护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情况
本着维护中小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督促公司严格遵照《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指引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2、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多次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现场考察,查阅有关资料,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对公司提出的议案进行客观公正的审议,切实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六、其它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17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2018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继续加强同公司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对社会公众股东的保护意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并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经验给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七、联系方式
姓名:卜功桃
电子邮箱:13802281262@139.com
独立董事:卜功桃
2018年4月10日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罗红葆)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17年度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遵循职业操守,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在任期内出席了2017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本人因任职期满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本人2017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出席会议情况
自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以来,2017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议、5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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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年度本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对任期内需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进行审慎核查,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原则,详细了解并关注公司日常运作情况,基于本人独立、客观判断,就下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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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2017年1月9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议案。
2、2017年4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
3、2017年8月21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7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议案。
(二)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1、2017年4月7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7年发展规划》、《关于出售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
2、2017年8月7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等议案。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7召开的一次会议,讨论了公司的薪酬政策及激励制度,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完善公司激励与考核机制。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17年任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动态、财务状况、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等情况,除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外,还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沟通和检查,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相关事项的汇报,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五、保护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情况
本着维护中小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督促公司严格遵照《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指引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2、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监督情况
报告期任期内,多次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现场考察,查阅有关资料,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对公司提出的议案进行客观公正的审议,切实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六、其它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17年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能。现本人已离职,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七、联系方式
姓名:罗红葆
电子邮箱:89115961@qq.com
罗红葆
2018年4月10日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麦昊天)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17年度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遵循职业操守,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出席了 2017 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出席会议情况
自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以来,2017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议、5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年度本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对需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进行审慎核查,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原则,详细了解并关注公司日常运作情况,基于本人独立、客观判断,就下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年度,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如下:
(一)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1、于2017年2月8日召开的2017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议案。
2、2017年7月3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等议案。
3、2017年8月1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议案。
(二)战略委员会情况:
1、2017年4月7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7年发展规划》、《关于出售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
2、2017年8月7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等议案。
3、2017年10月12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等议案。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7年召开的两次会议,讨论了公司的薪酬政策及激励制度,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完善公司激励与考核机制。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17年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动态、财务状况、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等情况,除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外,还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沟通和检查,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相关事项的汇报,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五、保护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情况
本着维护中小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督促公司严格遵照《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指引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2、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多次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现场考察,查阅有关资料,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对公司提出的议案进行客观公正的审议,切实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六、其它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17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2018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继续加强同公司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对社会公众股东的保护意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并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经验给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七、联系方式
姓名:麦昊天
电子邮箱:13798386920@139.com
独立董事:麦昊天
2018年4月10日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制程”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41 号文件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现就《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一)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控制及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等,查阅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内部审计部 门会议纪要、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
(二)查阅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资料,并与上述人 员以及公司财务部、证券部、审计部有关人员进行交流;
(三)审阅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新亚制程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综上,公司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于2017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通过对新亚制程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核查,民生证券认为:新亚制程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一整套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 控制的规章制度,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 部控制配套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新亚制程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重大决策等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公司制订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以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为基础,涵盖了决策管理、货币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安全生产管理、销售订单及合同管理机制、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工程项目、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与费用、人力资源、担保决策程度和责任制度、会计系统与财务报告、信息披露、资产减值、风险管理、关联方交易控制程序等整个生产经营、管理过程,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新亚制程2017年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对 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在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杜存兵王如鲲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8-025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了充分保护股东的利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公司合并营业收入为812,610,818.20元,合并净利润为64,962,148.77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6,715,043.73元。
为了更好地回报全体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充分考虑公司利润水平、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出以下现金分红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03,766,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0,075,33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8-026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母公司及合并利润表、2017年度母公司及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相关报表附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 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
二、经营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81,261.0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22%;营业成本64,738.0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78%;毛利率为20.33%,较上年同期增长2.94%;
1、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2、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
单位:元
■
3、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
4、费用
单位:元
■
5、现金流
单位:元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43.1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加快资金周转收回前期应收款及清理公司库存等相关业务导致现金流入所致;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317.8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投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57.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导致现金流入增加;
三、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四、公司偿债能力指标
■
五、资产营运能力
■
2017年财务决算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8-028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7]30号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企业会计政策。该项会计政策的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及净资产等无影响。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7]30 号通知规定的时间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修订后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
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规范了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有助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报表、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规范了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有助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是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规范了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有助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规范了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符合财政部的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8-024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7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8年4月20日(周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7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许雷宇先生、独立董事麦昊天先生、财务总监胡丹女士、董事会秘书彭聪先生、保荐人代表杜存兵,在网上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届时,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8-027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同意在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增加“金属防腐蚀的研发、生产、销售”的描述,并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的相应内容,最终以工商部门批复为准。
本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如下: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章程备案等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一、 保荐工作概述
■
二、 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三、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四、 其他事项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杜存兵王如鲲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制程”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新亚制程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87号《关于核准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7年6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04,166,6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5.76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61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17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8,829,616.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6月26日出具立信验字[2017]第ZI10627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于 2017年度6月到位,不存在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公司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4,766,567.8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494,063,048.2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494,680,516.54元,与应有余额相差617,468.34元,系银行利息收入617,691.46元及银行转账手续费支出223.12元之差额引起。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
综上,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4,766,567.8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94,680,516.54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将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美斯通”)将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亚美斯通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已与上述三家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均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存储截止日金额与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主要由于公司向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分别购买0.8亿元和2亿元理财产品所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4,766,567.8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六、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度,公司已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八、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新亚制程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新亚制程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九、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及意见
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原始凭证、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每月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三会资料、募集资金项目的明细账及相关款项支付凭证、会计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等,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现场检查等,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自新亚制程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至2017年12月31日,新亚制程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新亚制程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杜存兵王如鲲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8-030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