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
公司一向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致力于平衡投资者短期利益和长期收益,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持续发展,在已满足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规划的基础上,公司拟继续实施利润分配。
因公司配股项目尚未完成股份登记与上市申请,为确保本次配股项目顺利实施完成,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公司暂缓进行2017年度利润分配;待本次配股全部工作完成后,再根据投资者回报规划以及公司生产经营与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相关事宜。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汇能源”,股票代码“600256”)始创于1994年,原名称为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2002年开始进行产业结构调整,2012年成功转型为专业化的能源开发上市公司,同年6月5日正式更名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自上市以来,公司立足于新疆本土及中亚,面向全球,获取丰富的天然气、煤炭和石油资源,确立了以能源产业为经营中心、资源获取与转换为方向的产业发展格局,矢志实业、资本两个市场,不断在国内能源领域开创先河,且荣获 “五个第一”的殊荣。目前,公司已形成以煤炭、LNG、醇醚、煤焦油、石油为核心产品,以能源物流为支撑的天然气液化、煤炭开采、煤化工转换、油气勘探开发四大业务板块,是国内唯一一家同时拥有煤、气、油三种资源的民营企业。
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布局指引下,公司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发展方向是,致力于能源开发全产业链经营模式,稳定发展中亚市场,积极开拓北美市场,重点做好“四个三工程”。
公司采取“大能源、大物流、大市场”战略,凭借在能源领域深耕10多年的经验,目前已具备完整、配套的全产业链布局:上游资源获取及投资建设工厂已经初见成效,中游投资建设公路、铁路和物流中转基地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下游通过大力开发民用、车用、工业等应用领域扩大了终端市场规模。公司能源领域全产业链经营模式及可控的成本优势,使其具备了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二)经营模式
1.内控管理模式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产业布局和经营特点,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制度汇编;设立了财务部、运营管理部、投资发展部、人力资源管理部、证券部、风险控制与审计部、安全环保部、招投标采购中心及综合办公室等九个职能部室,明确了职责权限及运作流程。各层级间管理、监督体系横纵有序,职责清晰,关键风险点严格防范,日常业务操作规范管理。
2.采购模式
LNG业务:公司主要通过自有油气田开采、自有煤炭通过煤化工生产以及外购等方式获取天然气资源。公司积极实施“控制上游资源,自主发展”的液化天然气气源保障措施,扩大自有天然气资源。公司吉木乃LNG工厂气源来自公司控制的TBM公司所拥有的哈萨克斯坦斋桑油气田;哈密新能源工厂自产LNG所需原材料主要来自公司自有的淖毛湖地区煤矿。公司通过投资建设境内外油气等上游资源项目,保障了公司LNG生产的气源供应。此外,随着南通港吕四港区LNG分销转运站一期工程投入试运营,公司通过国际贸易外购气的比例将逐步增加。
煤化工业务:公司煤化工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来源于自产煤炭,公司充沛的煤炭储量为公司煤化工业务的持续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煤炭业务:在新疆哈密和富蕴两大煤区六大煤田,拥有充足的、高质量的煤炭资源,可作为优质的原料煤和动力煤,通过规模化开采,实现自给自足和对外销售,保证内需外供。
3.生产模式
LNG业务:公司LNG业务的生产主要采用三种方式:一是吉木乃LNG工厂所采用的,利用天然气经深冷处理后生产出LNG产品;二是哈密煤化工项目所采用的,以煤炭为原料、经过化学加工使煤转化为煤制天然气,再通过液化处理形成煤制LNG产品;三是南通港吕四港区LNG分销转运站项目,通过海外贸易,引进海外LNG资源,进行LNG的境内销售,通过贸易价差,实现利润。
天然气的液化及存储技术主要系将天然气冷冻至零下162℃,在饱和蒸汽压力接近常压的情况下进行储存,其储存容积可减少至气态下的1/625。公司引进了德国林德公司的混合冷剂循环的技术,使公司工艺技术和生产设备处于较为先进的水平。
煤化工业务:
?120万吨甲醇/80万吨二甲醚、5亿方LNG项目:项目以煤炭为原料,选用碎煤加压气化技术和国产化低温甲醇洗净化技术,同步化学加工煤制天然气,经液化处理形成煤制甲醇、LNG及副产品。公司以“倡导环保理念,奉献清洁能源”为经营宗旨,在煤化工产品生产过程中积极引进国内外环保节能工艺技术:采用丹麦托普索公司湿法硫酸硫回收工艺,使硫的回收率超过99.2%;采用了中水回用、污水处理回用技术,实现了污水循环利用,减少了对原水(即新水)的需求;在锅炉烟脱硫方面,采用氨法烟气脱硫技术,脱硫率大于99.8%。公司煤化工项目较为先进的环保节能工艺技术,不但持续保护了生态环境,也有效控制了公司煤化工产品的生产成本。
?1000万吨/年煤炭分级提质清洁利用项目:项目装置原料煤来自公司自有的露天煤矿为主,同时搭配淖毛湖地区其他煤矿的资源。煤炭地质储量丰富,煤质优良。主要生产工艺是对淖毛湖的块煤资源进行分级提质、综合利用,建立“煤—化—油”的生产模式,即块煤经过干馏生产提质煤和煤焦油,煤焦油进一步提出酚油后制取精酚;副产的荒煤气净化后,一部分作为燃料供给干馏炉,其余部分作为下游制氢装置的原料;煤焦油通过催化加氢,主要生产1#芳烃和2#芳烃,副产液化气和煤沥青等。
?4万吨/年二甲基二硫(DMDS)联产1万吨/年二甲基亚砜(DMSO)项目:项目采用国内首创的甲硫醇硫化法精细生产二甲基二硫(DMDS)联产二甲基亚砜(DMSO),主要以公司哈密煤化工工厂供应的甲醇、尾气硫化氢等为原料,产出二甲基二硫(DMDS)和二甲基亚砜(DMSO)产品。
煤炭业务:公司目前已开采的矿区主要分布在新疆哈密地区淖毛湖周边,主要为露天煤矿,采用露天方式开采。露天开采主要采用“单斗电铲—卡车—半固定破碎站—带式输送机”半连续开采工艺,同时使用950型采煤机和540型采煤机,机械化程度较高,露天开采回采率达到95%以上。
公司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生产法》等法规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制度,并成立了煤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层层分解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确保公司煤矿生产安全进行。
4.运输、销售模式
LNG业务:公司目前LNG产品运输、销售模式主要包括液进液出与液进气出两种模式。其中:液进液出方式主要是通过LNG槽车运输,运至包括LNG气化站、分布式LNG瓶组站以及加注站等终端供应站,满足汽车用气、工业用气和民用气的需求;液进气出方式主要是通过将LNG气化还原后进入管道,现阶段多采用转运车运输至下游需求端,未来随着贸易气规模增大将重点参与管道建设,拓展多种运输与销售路径。公司LNG销售的定价模式主要为:工业用气、商业服务用气结合市场供需情况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车用LNG主要根据市场情况并结合0#柴油的销售价格波动趋势最终定价。
煤化工业务:公司生产的煤制LNG、甲醇等煤化工产品主要采取客户自提和第三方物流运输的方式进行销售,目前以公路及铁路运输为主。公司煤化工产品作为大宗化工原料,客户群体定位于大中型工业企业,因此主要采取向客户直接销售的模式。公司产品的销售定价策略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稳固市场占有率,结合产品成本、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等因素定价,追求长期合作与利润最大化。
煤炭业务:公司的煤炭销售业务采取了直接销售模式,主要采取铁路和公路相结合的运输方式。公司煤炭销售市场主要集中在哈密淖毛湖周边、兰州河西走廊一带及川渝地区。公司与甘肃大唐燃料公司、酒钢集团、中国铝业等大型用煤企业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保证了公司煤炭业务的稳定性。公司建立了动态的价格体系和分环节的成本控制体系,实施产品差异化的定价策略,在煤炭整体市场价格下跌的情况下,取得了稳定的经济效益。
(三)行业情况
能源是人类用来维持生存活动的能量来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于能源的需求越来越大。我国能源资源禀赋的突出特点是“贫油、少气、相对富煤”,天然气、煤炭作为重要能源产品,广泛应用于发电、发热、产生动力、生产化工产品等生产和生活领域,是国民经济运行的重要基础。为更好地促进国民经济平稳发展,提高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能源行业有序发展一直是国家政策重点关注领域。
在各种新技术、新模式、新力量不断涌现,消费升级特征明显,市场环境逐渐成熟的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走过了不平凡的一年。中国能源正在经历一场深刻的能源生产与消费的革命,处于加速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战略转型期。中国能源转型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大规模开发利用和提高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展望未来,中国能源转型的基本路径是充分挖掘节能潜力、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推动清洁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建立与能源供需格局相适应的高效输配网络。2017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比上年增长约2.9%。能源消费结构明显优化,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比上年提高约1.5个百分点,煤炭所占比重下降约1.7个百分点。2017年能源进口继续较快增长。原煤增长放缓,原油稳定增长,天然气高速增长。其中,原煤进口2.7亿吨,比上年增长6.1%,增速回落19.1个百分点;原油进口4.2亿吨,增长10.1%,回落3.5个百分点;天然气进口6857万吨,增长26.9%,加快4.9个百分点。
1.天然气业务
天然气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中的重点产业。相比传统化石燃料和其他新能源,天然气具有经济、环保和能源安全等优势。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印发的《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2020年我国天然气占全国一次性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将由2015年的5.90%提高至10.00%。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也提出,2020年我国天然气占全国一次性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将提高至10%以上。天然气中的LNG产品具有运输、储存效率高,生产、运输、使用方便,安全性好的特点,是一种真正的清洁绿色能源。
长期以来,我国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比较低。2017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增速回升、主要用气行业行情改善,环保政策推动、天然气价格竞争力回升等因素共同推动,我国天然气消费增量创历史最高,天然气产量和进口量同比大幅增加。2017年,国内天然气消费总量2352亿立方米,消费增速同比达17%,增量超过340亿立方米。LNG在一次能源总消费量中占比7.0%,较上年上涨0.6个百分点。2017年我国共计进口天然气955.4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6.99%,对外依存度达到38.43%。
目前,我国天然气初步形成了多品种、多渠道的多元化供应和“西气东输、北气南下、海气登陆、就近供应”的供气格局。稳定的供应和初具规模的基础设施有力支撑了中国天然气的快速发展,天然气消费市场已经遍及内地31个省市自治区。同时,天然气市场化改革有序推进,试点改革探索取得阶段性突破。这些为未来天然气成为中国主体能源打下了良好基础。通过推动能源革命,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国际合作,未来中国将形成市场结构合理、资源供应多元、储运设施完善、法律法规健全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天然气产业体系,天然气将逐步成为中国的主体能源。
2.煤化工业务
煤化工是以煤为原料,经过化学加工使煤转化为气体、液体、固体燃料以及化学品的过程。传统煤化工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产品广泛用于农业、钢铁、轻工和建材等行业,对拉动经济增长和保障人民生活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新型煤化工投资巨大、技术复杂,但产品可以代替油气资源,市场容量较大,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较好。现代煤化工行业在高油价时代被认为是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的重要手段,由于中国“富煤、缺油、少气”的资源禀赋特点,煤化工对于保障中国能源和化工原料合理的自给率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过去几年油价高企的刺激下,我国新型煤化工行业快速发展,已成为全球煤化工产业化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
在大型现代煤化工项目的驱动下,煤气化技术正在向高能效、大型化和宽煤种适应性方向发展。2017年环保督查的持续深化,行业景气度持续高位,对部分落后产能、小产能及高污染行业拟新增产能带来了较大制约,有效延长了煤化工行业景气周期。2017年中国甲醇市场整体处于消化整合的阶段,上下游受大气综合治理等影响产量缩减明显,年内国内工业用天然气供应严重不足,导致西北西南天然气制甲醇装置全线停车,第四季度甲醇价格持续走高。2017年度甲醇均价同比2016年大幅增长。其中西北全年均价涨幅达22.32%,华东全年均价涨幅达30.62%。2015-2017年国内新增甲醇装置以及下游需求增速缓慢增长,且下游MTO/CTO在甲醇消费中比重不断增加,对甲醇供应/需求的弹性影响显著。
可以预见,随着国内更多煤化工项目的相继投产,未来煤化工产业或进入新一轮竞争。依托我国西部煤炭资源优势,在西部布局现代煤化工,与石油化工错位布局,填补区域市场缺口,带动中西部地区向下游延伸,未来煤化工的创新发展,将进一步转变思路,求新谋变,走精细化、差异化、高端化的路线,产业才能迎来更大更好的发展空间。
3.煤炭业务
煤炭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之一,是关系国家经济命脉和能源安全的重要基础产业。长期来看,在我国一次能源结构中,煤炭主体能源地位未发生变化。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印发的《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2020年我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1亿吨以内,煤炭消费量占全国一次性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控制在58%以下,煤炭仍是我国的主体能源。
2017全年能源消费总量44.9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2.9%。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60.4%,比上年下降1.6个百分点。2017年1-12月份,全国累计生产原煤344,546万吨,同比增长3.2%,全年煤炭去产能1.5亿吨年度目标任务已经超额完成。经过两年的去产能,截至目前,全国煤矿总产能51-52亿吨/年,其中形成能力的有效产能39亿吨/年以上,在建和技术改造煤矿产能12-13亿吨/年左右。受益于煤炭去产能和调结构,煤炭供求关系明显改善,经济运行质量大幅提高。行业调控政策已经由“去产能,限产量”逐渐调整为“保供应,稳煤价”。全年共进口煤炭22,612万吨,同比增长12.1%,盈利方面看,去产能有序推进,撬动着曾经深陷泥淖的煤炭行业逐步走出低谷,迎来了复苏迹象,煤炭行业正在从过去的高弹性转向稳增长,作为煤炭下游需求侧的重要工业领域,以电力和钢铁行业为主的下游产量回暖,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提升了煤炭需求。在需求攀升及国家推动优质产能释放的政策助力下,我国主产地煤矿开工率提高,煤炭产量实现增长。整体来看,2017年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显著,去产能任务完成,优质产能陆续释放,煤炭供需趋于平稳,煤价回归理性。
未来的行业宏观环境将继续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企业兼并重组,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竞争能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足额完成了“15广汇01”2017年度债券兑息工作;完成了“11广汇01”公司债2017年度的兑息和债券兑付工作,支付本息合计人民币21.54亿元。(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079号和2017-085号公告)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17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由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出具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7)》(信评委函字【2017】跟踪115号)和《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7)》(信评委函字【2017】跟踪116号),经中诚信证评审定,跟踪评级维持 “11广汇01、15广汇01”公司债项信用等级为AA+,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公司于2017年6月21日、2017年9月5日、2017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披露《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评级报告(2017)》(信评委函字【2017】G068-1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面向合格投资者)》(信评委函字【2017】G359-F1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面向合格投资者)》(信评委函字【2017】G359-F3号),经中诚信证评审定,首次对“17广汇01、17广汇02、17广汇03”进行了综合信用评级分析,评定“17广汇01、17广汇02、17广汇03”公司债信用等级均为 AA+,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均为AA+。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披露2017年度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7]0483M号),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审定,公司主体评级AA。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中诚信证评在本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公告后的一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所有公司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公司将严格遵照相关规则,在本年度报告披露后一个月内披露存续期内所有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7 年,全球经济复苏超预期为中国提供了较为良好的外部环境,国内经济稳中趋升稳健增 长,实现了平稳健康发展。2017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比上年增长6.9%,增速较上年加快0.2个百分点,总量达到82.7万亿元,占世界经济的比重15%左右,稳居世界第二位,实现了2010年以来经济增长首次提速,CPI上涨1.6%超过预期增长幅度。从阶段性变化来看,中国经济已经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37,456,364.5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4.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5,383,993.5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8.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46,645,521.0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996.9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62,247,549.2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9.06%。
(一) 天然气板块
创新突破,转型升级,打造新型运营结构
2017年国内“煤改气”势头强劲,天然气供应短缺,进入采暖季以来,供需缺口进一步加大,“气荒”现象严重。在“保民生、限工业”的影响下,LNG工厂被限气。LNG供不应求,价格大幅上涨。公司依靠自有气源优势,坚持“创新突破,转型升级,狠抓终端,开拓市场,稳定生产,提高运力,降本增效”的工作指导思想,强化管理,统筹产运销发展,拓展国际贸易业务,不断提高行业竞争力,业绩明显提升。
公司江苏南通港吕四港区LNG分销转运站项目一期工程于2017年6月4日正式投入试运行,公司积极把握市场机遇,大力拓展国际贸易业务。报告期内,安全靠泊LNG外轮共计12艘次,接卸LNG47万吨,外购气销量较上年同期增长422.48%。外购气销售量的快速增加,有效提高了华东LNG市场的占有率。项目进口LNG资源销售半径不断延伸,LNG进口贸易利差稳定贡献利润,成为公司2017年度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天然气板块实现了发展模式从“天然气生产供应商”向“天然气运营贸易商”的实质性转变。
报告期内,公司结转2016年在建加注站6座,建设完成5座,新开工建设3座,新投入运营站点5座。全年完成接驳3.39万户,累计民用接驳供应居民户数40.95万户。
■
(二) 煤化工板块
哈密新能源公司技改成效显著,稳步推进生产;化工销售公司积极开拓销售市场,合理控制产品库存
2017年,煤化工行业遭受了低油价、低成本海外进口产品的冲击,同时面临着环保要求日益严格的挑战,随着下半年原油价格企稳上扬,油煤价比触底回升明显,煤化工迎来发展机遇,随着新型煤化工装置不断建成投产,通过改造优化,新型煤化工产业全过程技术路线已基本打通,进一步验证了新型煤化工产业在技术路线上的可行性。哈密新能源公司以“双创新”为引擎,认真落实“降消耗、保质量、增效益、保安全”的质量管控模式。通过技术改造、工艺参数调整等措施,能耗不断降低,生产效率不断提升。并及时调整生产策略,最大限度地减少年初事故的影响,基本实现年度达标达产。报告期内公司入选为2017年度中国甲醇生产企业十五强。
2017年,哈密新能源公司全年评审出管理类创新182项,技改类创新498项,上报实用新型专利项目33项。创新突破成效显著,解决了分子筛装填难题,取得国家优惠贷款、直供电优惠;实施汽化工艺,降低入炉煤粒径;开展地下水治理抽采技改,节约水耗成本。投运低温冷冻水装置、氢回收尾气变压吸附提氢装置及硫化氢提浓装置,优化了产品结构,有效提升了装置产能。各项创新共计取得优惠、节约成本约4570万元。
2017年,化工销售公司加大市场调研,力推营销创新,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开展运费竞标,降低物流成本。严格合同管理,提升定价地位,提高产品价格,降低法律风险。全年销售各类产品共计146.75万吨。
■
(三) 煤炭板块
立足创新驱动,合理组织生产,发挥产运销整体效能
2017年以来,我国煤炭行业以“保供应、稳价格”的调控基调,产、运、需资源配置不断优化。通过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效果显现,煤炭行业由政策主导转换为市场调节,煤炭供需处于紧平衡状态。矿业公司深入开展创新突破,紧抓煤炭供应偏紧的有利时机,加强原煤生产,开拓客户数量,加大煤炭销售,通过煤种创新,满足终端需求,与十几家企业达成煤炭供销协议,实现了兰渝铁路“疆煤入渝”的业务拓展。敏锐捕捉市场信息,及时调整煤炭外销价格,增加经营收入,充分发挥了公司煤炭业务板块的竞争优势,保持了稳定生产,达成既定生产目标。2017年7月20日,公司获得《国家发改委关于新疆淖毛湖矿区白石湖露天煤矿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报告期内,公司入选为2017中国煤炭企业煤炭产量50强。
■
(注:煤炭生产、销售量不含自用煤;上年数据已同口径剔除)
(四) 加强项目前期管理,提高管理质量,科学把控建设节奏
公司在项目建设中,及时了解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市场调研分析,预测行业发展态势和市场发展状况;对所需资源充分论证,熟悉竞争对手,做好统筹分析,实施项目评估;对拟建和在建重点项目进行专项资产效益评价,形成项目立项前期联合评审机制。以加强前期手续办理和基础管理为主,科学合理地规划项目所需资金,科学把握各项目建设进度。
1.江苏南通港吕四港区LNG分销转运站项目(二期、三期)
二期1#16万立方米储罐项目于2016年5月获得江苏省发改委核准,2016年11月开始开工建设,计划于2018年底建成投产,规划设计周转量为115万吨/年。
三期2#16万立方米储罐及配套项目,陆域增建1个16万立方米LNG储罐,并配套建设海水气化工程,该项目于2018年一季度开工建设,规划设计周转量为300万吨/年。
2.哈密1000万吨/年煤炭分级提质清洁利用项目(试运营)
报告期内清洁炼化公司围绕炭化装置开车,科学编制运营方案,完善操作规程,强化技术储备,严控工艺指标,排查安全隐患,抓好技改和新项目建设。积极开展技术攻关,确保生产装置稳定运行和产品质量。该项目设计分为三个系列,每系列24台炭化炉,适用煤种为一八块,其中炭化Ⅲ系列于2017年4月13日开车,炭化Ⅱ系列于2017年8月2日开车,年负荷约65-80%。截至报告日,炭化I系列小粒煤改造项目13-24#炭化炉已筑炉完成,正在进行集气罩安装,预计2018年内投入运行。
信汇峡公司由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汇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和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000565.SZ)合资成立,于2017年3月完成注册,项目于2017年3月正式开工建设,12月3日,加氢项目预分馏单元实现一次性开车成功,装置预处理能力于12月5日达到设计能力的86%,并生产出煤柴、煤沥青、酚油三种产品,为合作三方增加了新的盈利点,为产业链延伸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3.硫化工项目(试运营)
2017年陆友硫化工公司针对国内首套硫化氢合成二甲基二硫、甲硫醚生产工艺,开展技术攻关,解决瓶颈难题。7月10日,硫化氢和二甲基二硫生产装置打通流程,产出合格产品。9月份,实现二甲基二硫连续稳定生产。创新和技改成效显著,通过对硫化氢合成装置增加氢气电加热器,改进液硫电加热器的结构形式,实现了稳定生产;通过硫醇合成尾气系统、二硫精馏系统、硫磺溶液系统的改造,提高了产品质量。安全基础管理有效推进,公司取得“三项岗位”人员证书、消防验收意见书等,一期项目安全预评价办理工作正处于加速推进之中。12月24日,二甲基二硫装置和硫化氢合成装置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截止报告日,装置运行负荷约80-85%。
4.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项目
土建工程:路基及桥涵主体工程开工累计完成总量的100%:完成了路基土石方3864.68万m3;完成了特大桥共3座,大桥共20座、中桥(不含缓建段)共14座、箱型桥(不含缓建段)共20座、涵洞(不含缓建段)共951座的全部施工。路基附属工程完成情况:开工累计完成总量的100%。房屋建筑主体工程完成情况:开工累计完成总量的100%。
铺架工程:轨道工程完成了红柳河至淖毛湖站、淖毛湖至淖毛湖东至煤化工站、淖毛湖至白石湖东站铺架工程。全段正线铺轨421.23公里;站线铺轨88.03公里;道岔铺设222组。全线已经过工程车通车试验,最高时速已达80公里/小时。
四电工程:完成了电力10kV贯通线主体设备安装,完成了接触网专业混凝土等径杆和钢立柱组立工程量的98%,完成了部分通信信号专业主体设备安装。
外电源工程:完成了外电源(南部)工程;外电源(北部)工程除缓建段(51.5km)外,全部完成。
5.哈萨克斯坦斋桑油气开发项目
目前区块仍主要处于勘探评价和稠油试采阶段,天然气投入正常生产并已产生稳定的现金流。自2013年6月19日,主块天然气顺利投产并从哈国斋桑输送至新疆吉木乃LNG工厂,目前斋桑现场生产气井20口,开井16口,日产气145万方。新井投产1口,新钻气井1口,完成26井次压力监测,开展了气井排液采气。斋桑区块采用泡沫排水技术,提高气藏构造低部位产水气井的携液能力,恢复气井产能。2017年全年,生产和输送天然气4.99亿方。区块从2013年6月开发到目前累计生产和输送天然气19.72亿方。
6.宏汇煤炭分级提质清洁利用项目
截止报告日,项目所有建设审批手续均已完成,项目设计建设内容已全部施工完毕,于2017年10月18日完成机械竣工中间交接验收,启动消防验收报审及试生产准备工作;储运、动力、锅炉、中央控制、计量检验、废水处理等公辅系统均已投入运行;干馏系统进行热负荷试车,生产出提质煤;煤气净化回收系统进行热负荷试车,成功回收到轻质焦油、重质焦油,煤气净化的硫化氢、氨含量等指标合格;制氢系统在完成煤气压缩机、TSA系统、PSA1系统、粗脱硫系统、原料气压缩机、加氢反应器、精脱硫等工序调试的基础上进行热负荷试车,成功产出氢气;加氢系统已完成反应器催化剂装填、干燥、系统氮气气密及水联运等相关工作,并进行氢气气密,完成系统硫化及热负荷试车的准备工作。
7.中化核心关键技术开发项目
2017年,项目继续推进关键工艺及核心设备的深层次优化工作,加速启动试验装置建设的准备工作。在已经申请专利51件的基础上继续申请专利7件,其中发明专利4件,实用新型专利3件,专利内容涉及干熄焦与干燥一体工艺、荒煤气喷淋洗涤除尘工艺及固液分离方法、荒煤气高温除尘器的反吹清灰装置、气密回转式热工设备的组合式密封结构、半焦干熄焦的多联体固体余热设备、床层过滤下方周向吹吸气内置法管道设计等多项核心设备和工艺技术的研发创新。
8.新疆广汇准东喀木斯特40亿方/年煤制天然气项目
煤制气项目:前期项目核准审批所需的《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方案》、《节能评估报告》、《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及《规划选址论证》等20项报告,均已取得国家及自治区级的审核同意批复文件。目前正在推进《环评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等审批工作。
煤制气项目配套煤矿:已取得了《阿拉安道南矿井及选煤厂建设项目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及林业占用的函》、《喀木斯特矿区总体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等相关前期项目审批的14项报告文件的同意批复。目前正在推进《环评报告》等审批工作。
煤制气项目配套供水工程:目前正常开展枢纽水库下闸蓄水及农业灌溉等工作。
(五) 再融资项目
1.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公司于2015年6月8日、2015年6月25日召开董事会第六届第十次会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议案,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亿元的A股股票项目。
公司于2015年11月13日、2015年11月30日召开董事会第六届第十四次会议、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6年2月2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2016年第24次工作会议审核获得通过。
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2016年12月26日召开董事会第六届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6月5日、2017年6月21日召开董事会第六届第二十五次会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召开董事会第七届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详见公司2015-033、040号,2016-011、052、053、054号,2017-032、033、034、041、043、044、054、057公告)
2.配股项目
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9月1日召开董事会第七届第二次会议、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配股比例的议案》。2018年3月13日,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配股价格的议案》。2018年2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57号),公司配股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核准公司向原股东配售1,566,427,405股新股。
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19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5,221,424,684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股权登记日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1,566,427,405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配股境内投资者的配股缴款期为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3月26日。
广汇能源股票曾系沪港通标的股票,目前已被移出沪港通标的股票名单,但仍有部分境外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持有广汇能源股票。因境外投资者尚未完成配股申购程序,基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考虑,公司及时向香港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提出申请,希望对通过沪港通持有广汇能源的投资者开放认购广汇能源配股股份的权限。根据公司与香港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沟通情况,本次配股沪港通投资者缴款期为2018年3月29日、2018年4月3日及2018年4月4日。
截至2018年4月9日认购缴款结束日,本次配股的认购工作已经完成,广汇能源境内投资者配股有效认购数量为1,515,678,586股,认购金额为人民币3,864,980,394.30元,占本次可配股份总数1,566,427,405股的96.7602%,已超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关于“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视为发行失败的认配率下限,本次配股发行成功。公司将尽快根据相关规定安排获配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8年4月10日开市起复牌交易。
本次配股实施结果及上市时间请关注公司将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内容。
(详见公司2017-054、065、081、082号,2018-005、020、021、030、031、037、038号公告)
2 经营计划
2018年,公司的总体要求和工作主线是:创新突破,提升质量。经营发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向内使劲,严守底线,创新驱动,提升质量,开创经营发展新局面。同时加强项目建设进度管控,关注资金支付比例,实现建设预定目标。
2018年重点工作方向1.天然气板块
天然气公司积极拓展新市场。适应市场发展趋势,创新经营思路,做好产供销衔接,最大限度提升经营业绩。借助启东海气国际贸易平台,积极开拓LNG采购与销售业务,探索大客户直供模式,缩短海气到货时间,开展网络营销模式,打造未来最重要的盈利单元。加快启东公司1#16万方储罐扩建工程建设;启动2#16万方储罐工程建设;完成外部供配电工程施工图设计和审查、施工招标,启动开工建设。与华电组建管道合资公司,启动建设启通天然气管线项目、海水气化项目。
2.煤化工板块
(1)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能源公司确保稳产高产,实现安全生产“四个零”,强化安全执行力。做好隐患治理,评估整改效果,加强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提升防控能力,确保安全稳定生产。以技改创新为主线,有效提高装置运行稳定性。进一步优化装置性能,构建合理的产品结构体系。
(2)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不断增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大力推进技改,调整操作规程,修订工艺指标,加快提升装置负荷。稳定控制产品各项指标,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产品附加值。按计划实施备煤、输煤系统改造、炭化炉Ⅰ系列技改、长效抑尘项目,为实现年度经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3)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
积极做好市场开发和营销工作。开展市场调研,拓宽销售渠道,重点关注大客户的需求动态,努力实现全产全销。紧盯硫化工行业发展最新态势,积极主动做好装置的技改和设备维护,延长设备稳定运行周期,提高设备负荷,深入挖掘装置潜力,实现高负荷安全稳定运行。
(4)新疆广汇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要与时俱进创新销售模式,建立高效、快速的市场信息反馈机制,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线拍卖的营销模式,充分利用市场大数据,探讨与产品期货市场接轨的有效形式,大幅提升盈利能力。
3.煤炭板块
建立健全安全长效机制。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断夯实安全管理基础。统筹安排矿区的原煤生产,借助原煤供应和销售渠道优势,促进煤炭销售,降低提质煤采购成本。加强专利申报和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技术成果转化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转换企业发展动能。
4.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
组织施工推进计划,完成危化品站设计招标,做好红淖铁路后续建设、危化品站及配套建设等工作。积极协调铁路总公司和乌鲁木齐铁路局的相关业务工作,确保2018年四季度铁路开通运营。做好鄯善专用线的运营管理,尽快盘活资产,提升效益。
2018年要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
1.严守底线,确保企业安全稳定运行。
2.用新时代新思想指导人才队伍建设,实现人才培养规范化、常态化、长远化。
3.规范公司三会治理结构,加强资本运作,拓展再融资渠道。
4.提高公司财务系统性管理,规范财务管理核算,防范财务风险。开展财务人员轮岗,提高其整体素质。
5.进一步强化公司战略发展及投资管控力度,确保战略规划及项目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3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召开董事会第七届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12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056号公告)
6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7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155户,较上期相比增加5家,减少4家,其中: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8-03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09号),就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8-04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七届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8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8年4月9日在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刘常进、韩士发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董事胡劲松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胡本源代为出席会议;董事李丙学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孙积安代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马凤云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张伟民代为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东升先生主持,公司全部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暂缓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55,383,993.59元,减提取盈余公积金127,229,357.1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285,199,893.32元后,2017年可供分配利润4,656,711,789.23元。
1.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
2.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
公司一向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致力于平衡投资者短期利益和长期收益,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持续发展,在已满足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规划的基础上,公司拟继续实施利润分配。
因公司配股项目尚未完成股份登记与上市申请,为确保本次配股项目顺利实施完成,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公司暂缓进行2017年度利润分配;待本次配股全部工作完成后,再根据投资者回报规划以及公司生产经营与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相关事宜。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内部问责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增补吴晓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内部问责委员会成员,增补后的内部问责委员会委员为:宋东升、林发现、吴晓勇、梁逍、张伟民,宋东升为主任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一致。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增补吴晓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增补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为:张伟民、胡本源、马凤云、宋东升、吴晓勇,张伟民为主任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方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参股公司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宋东升、林发现、吴晓勇、韩士发、刘常进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18-041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参股公司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及预付账款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18-042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及预付账款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18-043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8-041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参股公司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出资182,636.20万元向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其持有的伊吾广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60%的股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12 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广汇集团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次数为0,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0。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积极推动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煤炭及煤化工业务发展,进一步实现产业链整合,增加上市公司煤炭资源储量,提高市场份额与竞争力,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签署《伊吾广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拟以现金出资182,636.20万元向广汇集团收购其持有的伊吾广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吾能源开发”)60%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瓜州广汇能源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瓜州物流”)分别持有伊吾能源开发60%、40%股权,公司将持有伊吾能源开发公司100%的股权,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化。
伊吾能源开发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前广汇集团持有其6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瓜州物流持有其40%股权,财务报表合并至广汇集团财务报表范围。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实质为矿权转让,伊吾能源开发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新疆伊吾县淖毛湖煤田东部勘查区探矿权1宗,探矿许可证编号:T65120141101050561;勘查面积:193.25平方公里。经新疆煤田地质局一六一煤田地质勘查队提交的《新疆伊吾县淖毛湖煤矿区东部勘查区(一区)详查报告》表明:该区块全区共获得资源/储量(332+333+334)295297 万吨,其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103669 万吨、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148106万吨,预测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4)43522 万吨,其中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占总资源量的35%。截止评估基准日该区块已完成详查勘探工作,探矿权延续手续正在办理中,详查报告已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并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备案,已委托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开发利用方案。
该区块探矿权最早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于2009年授予广汇集团,广汇集团已先行投入前期勘探开发费用。2011年伊吾能源开发公司注册成立;2013年广汇集团为实现能源产业专业化管理模式,进一步整合集团旗下煤炭资源,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同意,将哈密地区淖毛湖煤田东部勘查区内资源储量,无偿注入到伊吾能源开发公司名下,并依据“申请在先”的方式将41勘探线以西区块的探矿权手续直接办理至伊吾能源开发公司。
2018年以来,随着哈密1000万吨/年煤炭清洁炼化项目按计划投产,公司化工自用煤需求量将超过1500万吨/年,现有白石湖露天煤矿产能难以全部满足;同时红淖铁路开通投入试运行后将大大节约煤炭运费,煤炭外销市场开拓范围将进一步加大,预计甘肃酒嘉区域、河西走廊、川渝地区等煤炭外销量将达到2000万吨/年,公司自用煤量及外销煤量需求均大幅提升。为积极推动公司煤炭及煤化工业务发展,进一步实现产业链整合,增加上市公司煤炭资源储量,提高市场份额与竞争力,公司拟依据资产评估价值182,636.20万元以现金方式收购广汇集团持有的伊吾能源开发60%股权,与全资子公司瓜州物流合计持有伊吾能源开发100%股权,其财务报表合并至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范围。
(二)关联关系
广汇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系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12 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广汇集团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次数为0,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0。
二、交易对方暨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625531477N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孙广信
注册资本:人民币401,024.58万元
成立日期:1994年10月11日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长沙路2号(广汇美居物流园)
经营范围:房地产业、汽车组改装业、证券业、化工机械制造业、
环保锅炉制造业、液化天然气业、煤化工项目、汽车贸易及服务的投资;高科技产品开发;会展服务。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2,208,370.38万元,负债总额15,540,523.1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9,976,287.43 万元,净资产6,667,847.21 万元,营业收入14,561,731.09万元,净利润 398,815.85万元。(经审计)
截止2017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22,887,400.65万元,负债总额16,110,899.0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311,995.79万元,净资产6,776,501.58万元,营业收入为12,150,634.99万元,净利润259,357.64万元。(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伊吾广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22357622711X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保国
注册资本:人民币39,216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06月23日
住所: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兴业路 1 号
经营范围:煤炭共伴生资源加工与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回收率的采煤方法、工艺开发与应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6,286.50万元,负债总额2,838.4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838.47万元,净资产43,448.04万元,营业收入为28.86万元,净利润-298.17万元。(经审计)
本次交易中,伊吾能源开发2017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46,286.50万元、净资产43,448.04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28.86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净资产和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3%、3.74%和0.0035%,均未超过50%。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实施收购主体和收购标的
转让方(甲方):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乙方):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伊吾广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
2、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公司采用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收购伊吾能源公司60%股权,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交易定价为182,636.20万元人民币。
(1)广汇集团同意将持有伊吾广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60%的股权以182,636.2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广汇能源,广汇集团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集团股东会批准,广汇能源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同意。
(2)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广汇集团同意公司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支付首期款项100,000万元,大写:壹拾亿元整,其余款项在两年内分批支付。
3、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伊吾广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伊吾广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伊吾广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4、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伊吾广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按100%的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5、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交易双方承担。
五、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是依据《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持有的伊吾广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18)第3002号)所评估价值确定。
六、资产评估情况
1、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是对公司拟收购股权之经济行为所涉及伊吾能源开发的股东部分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的公允反映,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2、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委托人指定的伊吾广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评估基准日经审计后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账面资产总计46,286.50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348.26 万元;非流动资产40,938.24 万元;账面负债总计2,838.47 万元,均为流动负债;账面净资产43,448.03 万元。
伊吾能源开发在本次评估基准日的财务报表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分所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了 “大信新审字[2018]第00513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3、价值类型:评估对象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的市场价值。
4、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
5、评估方法:
本次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排除分析收益法、市场法的适用性后,采用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主要是以评估基准日企业各项资产、负债的更新重置成本为基础确定的,具有较高的可靠性,且本次评估不存在难以识别和评估的资产或者负债,因此本项目适宜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
资产基础法技术思路和模型:本项目采用的资产基础法是以重新建造一个与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表内、表外各项资产、负债相同的、具有独立获利能力的企业所需的投资额,作为确定企业整体资产价值的依据,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负债根据具体情况选用适当的具体评估方法确定的评估价值加总,借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一种评估技术思路。资产基础法基于:①评估对象价值取决于企业整体资产的市场成本价值;②构成企业整体资产的各单项资产、资产组合的价值受其对企业贡献程度的影响。
6、评估结论:本资产评估报告采用资产基础法之评估结果为评估结论,即:账面资产评估价值总计416,952.14万元;账面负债评估价值总计112,558.47万元;账面净资产评估价值总计304,393.67万元。(具体评估结果见下表)
■
根据评估后净资产价值304,393.67万元,广汇集团拟转让其持有的伊吾能源开发60%的股东部分权益对应价值为182,636.20万元。
7、评估说明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无形资产“新疆伊吾县淖毛湖煤田东部勘查区详查探矿权”尚未进行有偿处置。依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7年6月29日财综〔2017〕35号)第二条规定:“申请在先方式取得探矿权后已转为采矿权的,如完成有偿处置的,不再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如未完成有偿处置的,应按剩余资源储量以协议出让方式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本次评估依据评估委托人广汇集团和广汇能源签订的协议约定:“目标公司探矿权评估基准日时点权益金标准为2元/吨可采储量,总金额为109720万元(2元/吨可采储量*54860万吨)。评估机构以该金额作为未缴权益金做预计负债处理,并最终确定股权评估价值。”该协议中广汇集团承诺:“未来目标公司在涉及权益金处置事宜时,如自治区国土厅确定的权益金标准和金额与本次双方约定标准和金额有差异,甲方在已考虑暂估109720万元权益金作为负债的基础上,实行多退少补原则,继续承担其转让前持有目标公司60%股权应承担的剩余权益金缴纳义务。”
8、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
本次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有效,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七、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探矿权的具体特点,伊吾能源开发拥有的新疆伊吾县淖毛湖煤田东部勘查区探矿权具有一定规模、具有独立获利能力并能被测算,其未来的收益及承担的风险能用货币计量,其资源开发利用主要技术经济参数可参考开发利用方案等确定。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过程中广汇集团已充分考虑上市公司未来收益与发展目标,如按照该区块资源/储量(332+333+334)295297 万吨计算,估值水平远低于同类市场资源情况。转让交易完成后,伊吾县淖毛湖煤田东部勘查区煤炭资源的注入能够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煤炭资源储备优势,优化公司煤炭产业链布局,提高煤炭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煤化工及煤炭清洁炼化项目自用煤,以及红淖铁路运行后的煤炭外销市场提供坚实的供应保障,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股权转让完成后,伊吾能源开发成为广汇能源全资子公司,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伊吾能源开发在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方面与公司不存在差异;本次交易前公司不存在为伊吾能源开发提供担保和委托理财的情况。
八、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4月9日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九次会议以同意6票、回避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参股公司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以现金出资182,636.20万元向控股股东广汇集团收购其持有的伊吾能源开发60%的股权。关联董事宋东升、林发现、吴晓勇、韩士发、刘常进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均同意此项议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1.我们在本次会议召开前,充分了解公司本次交易的目的、交易方案及程序进展等有关事项,并就董事会第七届第九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收购参股公司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予以事前认可。
2.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交易定价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3.本次交易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审计,出具了卓信大华评报字(2018 )第 3002号。本资产评估报告采用资产基础法之评估结果为评估结论,即:评估前账面资产总计46,286.50万元,评估价值416,952.14万元,增值370,665.64万元;账面负债总计2,838.47万元,评估价值112,558.47万元,增值109,720.00万元;账面净资产43,448.03万元,评估价值304,393.67万元,增值260,945.64万元。 本次交易价格为 182,636.20 万元。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且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公司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相关资格证书与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资质;该等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及本次交易对方之间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外,不存在其他的关联关系。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情形。
2、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交易定价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情形。
3、本次交易定价原则公允,评估方法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规定。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相关资格证书与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资质,与公司及本次交易对方之间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外,不存在其他的关联关系。
4、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加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5、同意将《关于公司收购参股公司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转让交易完成后,伊吾县淖毛湖煤田东部勘查区煤炭资源的注入能够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煤炭资源储备优势,优化公司煤炭产业链布局,提高煤炭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煤化工及煤炭清洁炼化项目自用煤,以及红淖铁路运行后的煤炭外销市场提供坚实的供应保障,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
2、本次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了全体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是必要的、合法的。
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风险提示
交易风险:本次交易的价格以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确定,如评估基准日后的资产状况和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将有可能出现相关资产评估值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受企业所处的区域经济、产业政策及财政货币政策等因素变化,本次交易标的未来盈利能力或存在波动风险。为有效应对经营风险,公司将统筹安排广汇能源整体煤炭产业链的产、运、销体系,不断提升伊吾能源开发的生产经营实力,进一步优化成本管控,拓展业务范围,充分发挥规模协同效应,促进企业良性、稳健发展。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8-042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及预付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共计2,031,207.59元,本次核销处理对公司2017年度当期损益产生1,109,002.94元的影响。
●本次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9日分别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九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七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及预付账款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石材分部对存在账龄较长、追收无果或已诉讼对方无财产执行的企业应收账款、预付账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
一、应收款项、预付账款核销概况
本次核销的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预付账款共计2,031,207.59元。其中:应收账款870,341.09元(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金60%计522,204.65元,剩余40%计348,136.44元当期计提);其他应收款400,000.00元(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金);预付账款760,866.50元。明细详见下表:
1、应收账款
■
2、其他应收款
■
3、预付账款
■
二、本次核销应收款项、预付账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共计2,031,207.59元,本次核销处理对公司2017年度当期损益产生1,109,002.94元的影响。本次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公司对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不影响债权清收工作。
三、董事会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核销应收款项及预付账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核销应收款项及预付账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及预付账款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九次会议决议;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七届第七次会议决议;
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8-04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3日 16 点 00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43楼9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3日
至2018年5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第1-10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九次会议、监事会第七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宏广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华龙证券金智汇3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2018年4月25日、4月26日北京时间10:00-18:00;
(四)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不晚于2018年4月26日18:00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倪娟
电话:0991-3759961,0991-3762327
传真:0991-8637008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8-04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相关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8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于2018年4月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逍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暂缓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55,383,993.59元,减提取盈余公积金127,229,357.1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285,199,893.32元后,2017年可供分配利润4,656,711,789.23元。
1.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
2.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
公司一向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致力于平衡投资者短期利益和长期收益,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持续发展,在已满足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规划的基础上,公司拟继续实施利润分配。
因公司配股项目尚未完成股份登记与上市申请,为确保本次配股项目顺利实施完成,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公司暂缓进行2017年度利润分配;待本次配股全部工作完成后,再根据投资者回报规划以及公司生产经营与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相关事宜。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状态和财务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2017年度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监事薪酬标准的方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收购参股公司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李江红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18-041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关于收购参股公司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及预付账款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18-042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及预付账款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8-04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及2018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20日(星期五)下午15:30时—17:00时
●会议召开网址: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分别定于2018年4月11日、19日披露《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请参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详细内容。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17年度、2018年第一季度业绩及利润分配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全景·路演天下召开“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及2018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20日(星期五)15:30时—17:00时
2、会议召开网址: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
3、会议召开方式:公司将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全景·路演天下与广大投资者进行网络互动,解答投资者提问。
三、出席说明会人员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宋东升,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倪娟,财务总监马晓燕。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18年4月19日18:00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针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于2018年4月20日下午15:30—17:00时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网址:http://rs.p5w.net,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991-3762327
联系传真:0991-8637008
联系邮箱:zqb600256@126.com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一日
公司代码:600256 公司简称:广汇能源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