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合同签署概况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2018年3月27日收到与昆明市五华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合作项目总投资暂定为20亿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及履约能力分析
昆明市五华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授权西翥片区的一级整理和开发的实施机构,将对本次战略合作进行全面指导,给予政策支持等全方位的战略引导。
公司与昆明市五华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其发生类似业务。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原则
双方遵循“资源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自愿建立广泛的战略合作,努力扩大双方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乙方发挥自身在“生态环境(ECO-ENVIRONMENT)”与“生态城镇(ECO-TOWN)”领域的优势,在五华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全面发挥自身优势实现双赢多赢。
(二)合作范围
1、甲、乙双方就五华区西翥生态旅游实验区沙朗片区美丽乡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达成广泛的战略合作,项目总投资暂定为20亿元,(最终以经审计结算的项目投资额为准)。
2、甲方对本次战略合作进行全面指导,给予政策支持等全方位的战略引导;
3、乙方为甲方提供项目所需要的旅游产业策划、生态景观规划、设计和建设的全过程顾问服务;
4、在项目成熟后,甲、乙双方根据国家、云南省及昆明市的相关政策及规定,确定项目建设模式,并根据相关规定通过法定程序确定正式合作方式。
(三)开展方式
在五华区设立新公司法人主体开展投资经营活动。
为了便于上述工作的属地化开展,乙方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在当地设立独立法人公司或者项目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金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进行缴交,甲方在新公司工商注册、招商引资、投资合作等方面给予指导。乙方以属地化控股子公司,统筹开展乙方在昆明以及全云南省的全部项目投资及运营管理工作。(乙方须根据实际情况履行内部相关审批流程)
(四)其他
1、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关于本次合作的原则性、框架性约定,是双方就本次合作达成的初步共识,具体投资规模、项目实施等事宜由甲、乙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2、在上述合作条款中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双方一致同意采取“一事一议”制,每一项合作事项的具体事宜由双方或双方指定机构在对应的合作协议中进行约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因本协议是意向性合作协议,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尚未签订,故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如公司最终能与合作方签订正式项目合作协议,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对甲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关于项目合作的原则性、框架性约定,是双方就项目合作达成的初步共识,具体投资规模、项目实施等事宜尚需由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正式的项目协议或施工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具体内容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文件
(一)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二)备查文件:《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