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余永恒先生关于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余永恒先生于2018年3月26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51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具体情况
1、出质人:余永恒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登记日:2018年3月26日
质押股份数量:351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58%
2、质押股份是否为限售流通股:是
质押期限:2018年3月26日至2019年3月26日
3、截止至本公告日,出质人持有公司股份7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5%,本次股票质押后,余永恒先生已质押公司股份累计为351万股,占余永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9.16%,占公司总股本的2.58%。
(二)股份质押的目的、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余永恒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此次质押目的为自身融资需要,余永恒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资金还款来源包括自有资金、投资收益等,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余永恒先生将采取包括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