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3月28日
§1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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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于2017年11月22日由原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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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下属分级基金A份额(000501)总额:17,175,451.82
下属分级基金B份额(000502)总额:150,965,124.86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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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于2017年11月22日由原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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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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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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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转型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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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所列数据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7年11月22日转型为华富恒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转型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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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富恒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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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富恒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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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债指数,业绩比较基准在每个交易日实现在平衡。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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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转型前为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华富恒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其中本基金在开放期、封闭期前一个月以及封闭期最后一个月不受上述投资比例限制。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但在开放期本基金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封闭期不受上述5%的限制。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基金建仓期为2017年11月22日到2018年5月22日。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仍在建仓期。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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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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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债指数,业绩比较基准在每个交易日实现在平衡。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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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基金份额分级运作存续期内任一开放日、开放期前二十个工作日至开放日、开放期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可不受此比例限制);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在开放日、开放期本基金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本基金建仓期为2014年3月19日到2014年9月19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严格执行了《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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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转型前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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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后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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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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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2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47 号文核准开业,4月19日在上海正式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5亿元,公司股东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和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了华富竞争力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货币市场基金、华富成长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价值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量子生命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中小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恒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恒财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智慧城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恒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国泰民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旺财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永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健康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物联世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安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安福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元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益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弘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天益货币市场基金、华富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华富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星玉衡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共三十四只基金。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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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这里的任职日期指该基金成立之日。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上,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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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胡伟的任职日期指该基金成立之日,姚姣姣的任职日期指公司决定之日。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上,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认真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公司的公平交易制度所规范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在研究分析和投资决策环节,公司通过建立规范、完善的研究管理平台,为所有的投资组合经理提供公平的研究服务和支持。公司的各类投资组合,在保证其决策相对独立的同时,在获取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及决策实施方面均享有公平的机会。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其管理的投资组合的投资风格和投资策略,制定客观、完整的交易决策规则,并按照这些规则进行投资决策,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在交易执行环节,公司设立独立的集中交易部门,通过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交易执行的公平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综合平衡、比例实施”,保证交易在各投资组合间的公正实施,保证各投资组合间的利益公平对待。公司通过完善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在行为监控和分析评估环节,公司将公平交易作为日常交易监控的重要关注内容,加强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公司集中交易部、监察稽核部等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公司关于异常交易的界定规则对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交易进行识别、监控与分析。每日交易时间结束后,集中交易部对每一笔公平交易的执行结果进行登记,逐笔备注发生公平交易各指令的先后顺序及实际执行结果,由具体执行的交易员签字确认留档,并交监察稽核部备案。公司监察稽核部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1日内、3日内、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本报告期内,根据纳入样本内的数据分析结果,未发现明显异常情况。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对证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相关的研究分析、投资决策、授权、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环节全部纳入公平交易管理中,实行事前控制、事中监控、事后分析反馈的流程化管理。在制度和流程上确保各组合享有同等信息知情权、均等交易机会,并保持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权。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经济表现出超预期的“韧性”,全年经济增速实现6.7%,需求端外需、消费、房地产、基建均超预期,供给端在供给侧改革的影响下去产能去库存,调整经济结构,使得经济表现优于2016年的水平。资金面方面,2017年的货币政策保持中性偏紧,年内三次上调公开市场利率,此外,资金分层是2017年的新现象,2017年也是金融监管大年,防风险成为2017年金融工作的主基调,监管政策频出,对债市造成冲击。
2017年在“严监管、紧货币、宽信贷、重实业”的基本面、政策面和资金面大背景下,债券走过了一整年的熊市。以十年国债和国开为代表的长端利率债收益率水平调整幅度已高达130bp和184bp。全年来看,利率债收益率以上行趋势和高位震荡为主,其中存在几次阶段性反弹,下行幅度在20-30bp。一季度,国内基本面企稳态势良好,银行首次执行MPA、LCR考核,导致资金面较为紧张,长端收益率震荡上行,十年国债收益率上行27bp至3.28%,十年国开债上行36bp至4.06%水平。二、三季度监管趋严成为影响市场的主导因素,3月下旬至4月期间,银监会陆续出台7份监管加强文件,长端利率债继续向上寻顶但趋势放缓,在6月份的一波交易性反弹之后,三季度利率在央行宣布远期定向降准以后,债市反而进入调整的深水区,利率水平调整到全年高点。
本基金今年实现了转型,于12月1日起转型为18个月定开债基,并进入18个月的封闭期。在债市绝对收益率处于历史高位,但是利空风险没有明显释放的背景下,主要配置短久期高票息信用债为主,谨慎参与长久期波段操作。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华富恒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A基金份额净值为1.0036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16%;截至本报告期末华富恒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C基金份额净值为1.0022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1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02%。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8年,虽然2017年中国经济在外需的大幅改善和房地产市场的超预期强韧下,稳中向好,但是中国经济仍处于结构调整的初期,新经济的体量不足以抵消传统经济收缩的趋势,GDP在现有增速平台上的企稳,仍主要来自中国经济的传统驱动力——出口、基建、地产对总需求的有效托底。一旦全球流动性紧缩进入全面加速期,中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将受到很大的挑战。基于此,我们认为2018年,财政政策不会加码刺激,货币政策将继续突出“强监管+稳货币”的组合。经济可能的阶段性失速,可能对债券市场带来缓和,但金融强监管的压力将继续贯穿至2018年,给长端利率的下行造成压力。
在经历了2017年的监管大年之后,预期2018年监管环境依然较为严峻,金融防风险将贯穿至2018年整年,金融去杠杆的节奏和力度预计将视其效果而定,所以在2018年上半年,利率上行趋势不改,经济基本面韧性还在的情况下,本基金还是以短久期适当杠杆的防御策略为主,静待市场机会。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2017年度,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监察稽核工作从制度建设和内部监察稽核入手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公司监察稽核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基金运作和公司管理的合规性监察,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业务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定期向董事长和公司管理层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主要工作如下:
1、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完善内部控制环境。2017年,为了确保公司旗下基金投资同业存单的行为合法合规、科学有效正常运转,防范和化解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超过基金资产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行为,制定了《同业存单投资管理办法》;为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规范基金的投资与研究业务,有效地控制风险,修订了《股票池管理办法》;为建立压力测试的风险监测与预警制度,规范旗下基金压力测试的流程,制定了《压力测试工作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网上交易和柜台直销行为,确保基金和专户销售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定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预防洗钱活动,规范公司可疑交易报告行为,修订了《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与《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为规范公司拟管理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与运营活动,防范该种类型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制定了《ETF基金风险管理办法》与《ETF投资管理业务流程》;为加强公司内部合规管理,实现持续规范发展,保障公司依法合规、稳健经营,制定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并修订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制度》和《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为规范与子公司的关系,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监督、指导和支持,进一步完善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子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全面落实公司的经营方针,保障股东权益、提高投资效益,制定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的监督职能,建立规范的财务工作秩序,提高经营效益,修订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为进一步维护基金投资人利益,加强公司基金销售业务管理,促进诚信、合法、有效开展基金销售业务,修订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销售管理制度》。
2、多方位开展监察稽核工作,不断提高稽核覆盖面和检查力度。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监察稽核工作的开展,公司的各个部门、各项业务的规范性和完善性都得到了较大的提高,各部门及时发现和弥补了制度建设中的漏洞和缺陷,实际业务操作流程更加科学有效。
3、加强风险监控,严格控制投资风险,通过对各基金的运行状况、投资比例、相关指标进行监控和跟踪,及时报告异常情况,确保基金投资规范运作。
4、扩大风险控制工作的覆盖面。风险控制工作不再局限于投资管理,从公司运营整体规范要求,风险控制渗透在业务的各个环节和所有部门,每月定时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报告,进行及时的风险揭示。
在今后的工作中,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坚持一贯的内部控制理念,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充分保障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为了有效控制基金估值流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了估值委员会,并制订了相关制度和流程。估值委员会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保证估值未被歪曲以免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核并出具报告,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主席为公司总经理,成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运作保障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以及基金核算、金融工程、行业研究等方面的骨干。估值委员会所有相关人员均具有丰富的行业分析经验和会计核算经验等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和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本基金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定价服务协议。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富恒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华富恒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华富恒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华华富恒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转型后)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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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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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转型前)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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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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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后)
资产负债表(转型后)
会计主体:华富恒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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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7年11月22日转型为华富恒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 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11月22日生效,报告期为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3. 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 A类基金份额净值1.0036元、B类基金份额净值1.0022元,基金份额总额314,350,146.00份,A类基金份额总额297,400,232.55份、B类基金份额总额16,949,913.45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富恒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1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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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7年11月22日转型为华富恒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 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11月22日生效,报告期为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富恒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1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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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7年11月22日转型为华富恒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 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11月22日生效,报告期为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章宏韬______ ______余海春______ ____陈大毅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7年11月22日转型为华富恒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593号)核准,基金合同于2014年3月19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6-10号)。有关基金设立文件已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的管理人和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种,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回购、银行定期存款、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参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基金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等有关信息。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会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2 月31日。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记账本位币单位为元。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资产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暂无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
(2)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本基金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 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2)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本基金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2)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1) 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金融工具,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做出的财务预测等。
(2) 估值方法及关键假设
1)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规定,在下列情况下本基金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关键假设如下:
① 对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资品种,在估值日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的例外情况外,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
②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③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2) 对于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中基协发〔2017〕6号),估值处理如下:
① 流通受限股票按以下公式确定估值日该流通受限股票的价值:FV=S×(1-LoMD)
其中:FV:估值日该流通受限股票的价值;S: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LoMD: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
② 引入看跌期权计算该流通受限股票对应的流动性折扣。LoMD=P/S,P是估值日看跌期权的价值。
③ 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在估值日按平均价格亚式期权模型确定估值日看跌期权的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列示。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按直线法近似计算。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三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及红利再投资形式分配。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持有人权益转出。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会计政策无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会计估计无变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重大会计差错。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补充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一)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二) 对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 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其他存款所列金额为基金投资于有存款期限、但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且没有利息损失的银行存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和上年度末无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和上年度末无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表列示的“其他”为应收结算保证金利息。
其他资产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和上年度末无其他资产。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未分配利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存款利息收入
■
注:其他所列本期金额包括结算保证金利息收入15.11元、申购款停留管理公司清算账户产生的申购款利息收入3,299.96元。
股票投资收益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和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股票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和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和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衍生工具收益。
股利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股利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
其他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收入。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或有事项
无。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税收政策变动的非调整事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等相关法规,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无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关联方关系
■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计算方法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每日计提,按月支付。计算方法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计算公式H = E ×年销售服务费率÷ 当年天数(H 为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E 为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和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和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管理人没有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和上年度可比期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没有投资本基金。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表仅列示活期存款余额及产生利息。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和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期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没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本报告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人民币65,500,000.00元,是以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人民币80,500,000.00元,于2018年1月3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已建立董事会领导下的架构清晰、控制有效、系统全面、切实可行的风险控制体系,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并提供咨询和建议。总经理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究、评估和监控。公司设督察长,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监督检查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和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情况。公司设有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监察稽核部有权对公司各部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上报总经理,通报督察长。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本基金均投资于具有良好信用等级的证券,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基金在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数据按市值计算,未包括应收利息。列示对象包括短期融资券、一年期以内的资产支持证券等债券基金可投资的短期信用产品,不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等利率债产品。信用等级按期末评级结果列示。本基金合同生效于2017年11月22日,无上年可比。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数据按市值计算,未包括应收利息。列示对象包括期末本基金所投资的所有信用产品,具体包括短期融资券、公司债、企业债、资产支持证券、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商业银行债、非银行金融债等债券基金可投资的信用产品,不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等利率债产品。短期信用产品的长期信用评级指主体评级,长期信用产品的长期信用评级指债券评级。信用等级按期末评级结果列示。本基金合同生效于2017年11月22日,无上年可比。
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变现的难易程度。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本基金所持大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因此除在附注7.4.12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其余均能及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所持有的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所有者权益)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本基金管理人每日预测本基金的流动性需求,对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市场价格风险、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基金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持有的大部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计息,因此本基金的收入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市场利率变化。本基金的生息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债券投资等。本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
利率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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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11月22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2)本表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作为期限分类标准。
3)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归属于1-5年的交易性金融资产13泉州城投债于2018年2月12日提前兑付。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其他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股票和债券,所面临的最大价格风险由所持有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决定。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市场价格风险,并且本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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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注:于2017 年12月31日,股票类权益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因此若除利率和汇率外的其他市场因素变化导致本基金持有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5%而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则本基金资产净值不会发生重大变动。
采用风险价值法管理风险
■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本基金对年末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的取得方式分为三层:第一层次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获得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报价的,以该报价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第二层次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获得类似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或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在非活跃市场上的报价的,以该报价为依据做必要调整确定公允价值;第三层次是本基金无法获得相同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价格的,以其他反映市场参与者对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参数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根据通知要求,年末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分层列示如下:
类别 2017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 2016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 - -
第二层次 446,068,956.90 -
第三层次 - -
合计 446,068,956.90 -
根据《关于发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中基协发[2014]24号)的要求,本基金自2015年3月30日起,对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估值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上述资产计入第二层次。
§7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前)
资产负债表(转型前)
会计主体: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