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 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019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子公司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为2亿元;含本次担保在内累计为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7亿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
近期,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子公司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中天”)向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办理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青岛中天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中流动资金的需求,向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2亿元,贷款期限为自贷款发放日起12个月,由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长自2018年2月2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对公司对外融资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20%以内的融资担保项目进行审批,此担保事项在此担保额度内,故本次担保无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179号和达中心写字楼B座1016室
3、法定代表人:黄博
4、注册资本:33,000 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4年10月29日
6、经营范围: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易燃气体;天然气[富含甲烷的]、液化石油气(以上不含城镇燃气、成品油、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禁止、限制、监控化学品,仅限票据往来);压力管道安装(GC类、GC2级无损检测分包)(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销售:燃气汽车改装装置、加油、加气站设备、机械设备;燃料油(仅限重油、渣油)进出口、批发;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设施的建设与经营;自有资金投资管理;绿色能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润滑油的批发和进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联关系:青岛中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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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2亿元。
四、董事长意见
上述担保系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有助于全资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以满足其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更好地推动其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目前青岛中天生产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86,209.10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0.81%,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54.19%;本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50,959.1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7.14%,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43.5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 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020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信托贷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了补充公司全资孙公司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能”)采购原材料所需流动资金,公司向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谷信托”)申请信托贷款人民币不超过3亿元(具体以实际发放金额为准),信托贷款期限为自贷款发放日起12个月。
(二)本次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长对公司对外融资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20%以内的融资担保项目进行审批,本次与金谷信托签订信托贷款合同事宜,业经公司董事长审批,故本次事宜无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3642K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新
注册资本:22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04月21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C座10层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信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1、贷款金额: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整(小写: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贷款资金来源为贷款人管理的“金谷·中天能源信托贷款资金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具体金额以贷款人实际发放的金额为准。
2、贷款用途:合同项下的贷款用于全资孙公司武汉中能采购原材料所需流动资金。
3、贷款期限:合同项下贷款的期限为12个月,贷款发放日以贷款实际发放日为准。
4、担保措施:公司控股股东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邓天洲先生与黄博先生共同为公司向金谷信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信托贷款有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及缓解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 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021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为子公司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子公司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为1.35亿元;含本次担保在内累计为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1.05亿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近期,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邓天洲先生与黄博先生共同为子公司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中天”)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以下简称“农行青岛四方支行”)办理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青岛中天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中流动资金的需求,向农行青岛四方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4,000万元,贷款期限为自贷款发放日起12个月,由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邓天洲先生与黄博先生为包括上述贷款在内的青岛中天自2018年3月14日至2021年3月14日与农行青岛四方支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1.35亿元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长自2018年2月2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对公司对外融资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20%以内的融资担保项目进行审批,此担保事项在此担保额度内,故本次担保无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179号和达中心写字楼B座1016室
3、法定代表人:黄博
4、注册资本:33,000 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4年10月29日
6、经营范围: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易燃气体;天然气[富含甲烷的]、液化石油气(以上不含城镇燃气、成品油、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禁止、限制、监控化学品,仅限票据往来);压力管道安装(GC类、GC2级无损检测分包)(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销售:燃气汽车改装装置、加油、加气站设备、机械设备;燃料油(仅限重油、渣油)进出口、批发;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设施的建设与经营;自有资金投资管理;绿色能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润滑油的批发和进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联关系:青岛中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邓天洲先生与黄博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1.35亿元。
四、董事长意见
上述担保系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有助于全资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以满足其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更好地推动其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目前青岛中天生产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99,709.10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4.17%,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55.26%;本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64,459.1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0.50%,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44.5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