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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空龙翔”)《关于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通知》,碧空龙翔拟以所持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并拟以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及其法定孳息质押给债券受托管理人,用于对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碧空龙翔直接持有153,705,105股公司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8.41%。本次可交换债券拟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拟申请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11亿元)。在满足换股条件下,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次可交换债券的换股期内将其所持有的本次可交换债券交换为公司A股股票。
本次可交换债券的发行尚须获得监管部门的无异议函,最终的发行方案将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后,根据发行时市场状况确定。关于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情况及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