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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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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上接819版)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审慎评估各类资产的流动性,针对性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采用监控基金组合资产持仓集中度指标、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流动性受限资产比例、基金组合资产中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以及压力测试等方式防范流动性风险。并于开放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监控,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确保本基金资产的变现能力与投资者赎回需求的匹配与平衡。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因此,除在附注7.4.12中列示的本基金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外,本期末本基金的其他资产均能及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资产的公允价值。

 本基金管理人每日预测本基金的流动性需求,并同时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设定流动性比例要求,对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重大流动性风险事件。

 7.4.13.4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基金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生息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债券投资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

 7.4.13.4.1.1利率风险敞口

 下表统计了本基金资产和负债的利率风险敞口。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进行了分类。

 单位:人民币元

 ■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交易形成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进行了分类。

 7.4.13.4.1.2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

 注:

 上表为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为交易而持有的债券公允价值的变动将对基金净值产生的影响。

 7.4.13.4.2外汇风险

 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外汇风险。

 7.4.13.4.3其他价格风险

 本基金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主要系市场价格风险。市场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股票和债券,所面临的最大市场价格风险由所持有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决定。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市场价格风险,并且本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

 7.4.13.4.3.1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权证的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40%,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100%,权证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7.4.13.4.3.2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

 注:

 本基金管理人运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方法对本基金的市场价格风险进行分析。上表为市场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证券市场组合的价格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的影响。

 7.4.13.4.4采用风险价值法管理风险

 风险价值(VaR)含义是指:在市场正常波动下,某一金融资产或证券组合的最大可能损失。更为确切的是指,在一定概率水平(置信度)下,某一金融资产或证券组合价值在未来特定时期内的最大可能损失。用公式表示为:Prob(ΔP〉VaR)=1-α或Prob(ΔP〈VaR)=α,

 其中Prob表示:资产价值损失小于可能损失上限的概率;ΔP表示:某一金融资产在一定持有期Δt的价值损失额;VAR表示:给定置信水平α下的在险价值,即可能的损失上限;α为:给定的置信水平。

 ■

 注:

 上述分析衡量了在99%的置信水平下,所持有的权益类资产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个交易日内由于市场价格风险所导致的最大潜在损失。

 7.4.14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4.1.1公允价值

 7.4.14.1.1.1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其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7.4.14.1.1.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1.1.2.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于2017年10月9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42,851,280.21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163,876,213.0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于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86,515,937.15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245,260,351.66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7.4.14.1.1.2.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等,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等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确定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等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本基金政策为以报告期初作为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未发生变动。

 7.4.14.1.1.2.3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本期末和上期末均不以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7.4.14.1.1.3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承诺事项。

 7.4.11.1.1.4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1.1.1.5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8年3月27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后)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8.10.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8.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8.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8.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8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前)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8.10.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8.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8.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关于复星医药(代码:600196)的处罚说明

 2017年3月1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医药工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医工院”)收到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FDA”)针对2016年5月16日至19日对重庆医工院南岸区涂山路工厂QC实验室(以下简称“涂山路工厂QC实验室”)原料药检查中所发现的实验室数据规范性不足出具的警告信(即Warning Letter,以下简称“警告信”)。

 对于警告信中针对涂山路工厂QC实验室存在不足所提出的整改要求,重庆医工院将在FDA规定时间内递交回复报告,具体说明所采取的各项整改措施和完成计划,从质量文化建设、硬件设施建设、内部人员培训等方面认真推进有效整改,并积极与FDA沟通,争取尽快解除警示。

 截至本公告日,因警告信而暂时不能进入美国市场的重庆医工院南岸区涂山路工厂生产的3个原料药(包括蔗糖铁、培美及阿比特龙)在美国尚处于注册阶段、未实现商业化销售。2015年,上述3个原料药的销售收入折合人民币共计约3,875万元,占2015年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以下简称“本集团”)营业收入的约0.31%;2016年1至9月,上述3个原料药的销售收入折合人民币共计约2,346万元,占本集团2016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的约0.22%。预计警告信对本集团2016年及2017年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现作出说明如下:

 A、投资决策程序: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制定的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方案,综合考虑大类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比例对不同行业进行投资金额分配,同时在研究部的支持下,对准备重点投资的公司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最终构建投资组合。

 B、基金经理遵循价值投资理念,看重的是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长期盈利能力。该处罚事件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我们判断此次事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影响,我们认为不会对整体的业绩造成影响。

 2、关于利亚德(代码:300296)的处罚说明

 2017年3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对兰侠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具体内容如下:

 兰侠:

 经查,你作为时任北京金立翔艺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立翔)董事长和北京奥立彩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在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亚德)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你、北京奥立彩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与其他7名交易方合计持有的金立翔99%股份过程中,未向利亚德提供你在北京奥立彩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代员工持有合伙出资份额的相关信息,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未对代持事项进行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你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现作出说明如下:

 A、投资决策程序: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制定的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方案,综合考虑大类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比例对不同行业进行投资金额分配,同时在研究部的支持下,对准备重点投资的公司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最终构建投资组合。

 B、基金经理遵循价值投资理念,看重的是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长期盈利能力。该处罚事件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我们判断此次事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影响,我们认为不会对整体的业绩造成影响。

 8.12.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后)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前)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后)

 单位:份

 ■

 注:

 “金元比联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系本基金前身)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8月16日。自2017年10月10日起,本基金转型为非保本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故本报告中,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10月10日。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前)

 单位:份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举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01月23日公告,《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正式生效,闵杭先生担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2)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01月26日公告,増聘郭建新先生担任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3)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03月25日公告,聘任陈嘉楠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4)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03月31日公告,《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正式生效,闵杭先生担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5)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04月06日公告,増聘郭建新先生担任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6)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06月10日公告,《金元顺安桉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正式生效,闵杭先生担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7)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06月20日公告,増聘郭建新先生担任金元顺安桉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8)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06月29日公告,増聘孔祥鹏先生担任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9)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06月29日公告,増聘孔祥鹏先生担任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10)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07月15日公告,侯斌女士不再担任金元顺安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11)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07月15日公告,侯斌女士不再担任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12)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08月04日公告,増聘缪玮彬先生担任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托管人于2016年8月29日任命史静欣女士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副总经理,负责管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因工作需要,余晓晨先生于2017年3月8日不再担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副总经理职务。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由于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按照《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预约定,本基金由保本混合型基金转型为本保本混合型基金,并相应调整基金投资策略为:

 本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的关键在于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与自下而上的市场趋势分析的有机结合。股票投资采取行业配置指导下的个股精选方法;债券投资组合以具票息优势的债券作为主要投资对象,并通过对债券的信用、久期和凸性等的灵活配置,进行相对积极主动的操作,力争获取超越债券基准的收益;权证投资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包括:限量投资、趋势投资、优化组合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主要分析资产特征,估计违约率和提前偿付比率,并利用收益率曲线和期权定价模型,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核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后)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

 1、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1998〉29号)和《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标准。

 1)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实力,能够出具高质量的各种研究报告。研究及投资建议质量较高、报告出具及时、能及时地交流和对需求做出反应,有较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服务。

 2)公司资信状况较好,无重大不良记录。

 3)公司经营规范,能满足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需求。

 4)能够对持有人提供较高质量的服务。能够向持有人提供咨询、查询等服务;可以向投资人提供及时、主动的信息以及其它增值服务,无被持有人投诉的记录。

 (2)选择流程。

 公司投研和市场部门定期对券商服务质量根据选择标准进行量化评比,并根据评比的结果选择交易单元。

 2、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新租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个上海交易单元1个深圳交易单元,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个上海交易单元1个深圳交易单元,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个深圳交易单元。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前)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

 1、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1998〉29号)和《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标准。

 1)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实力,能够出具高质量的各种研究报告。研究及投资建议质量较高、报告出具及时、能及时地交流和对需求做出反应,有较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服务。

 2)公司资信状况较好,无重大不良记录。

 3)公司经营规范,能满足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需求。

 4)能够对持有人提供较高质量的服务。能够向持有人提供咨询、查询等服务;可以向投资人提供及时、主动的信息以及其它增值服务,无被持有人投诉的记录。

 (2)选择流程。

 公司投研和市场部门定期对券商服务质量根据选择标准进行量化评比,并根据评比的结果选择交易单元。

 2、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0月9日止,本基金新租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个上海交易单元1个深圳交易单元,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个上海交易单元1个深圳交易单元,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个深圳交易单元。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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