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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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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2017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017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或“2017年年报”)已经由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其中董事刘冲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所有董事均保证2017年年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异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集团主要从事现代化交通运输装备、能源、化工、液态食品装备、海洋工程装备、空港设备的制造及服务业务,包括国际标准干货集装箱、冷藏集装箱、地区专用集装箱、罐式集装箱、集装箱木地板、公路罐式运输车、天然气装备和静态储罐、道路运输车辆、重型卡车、自升式钻井平台、半潜式钻井平台、特种船舶和空港装备的设计、制造及服务。除此之外,本集团还从事物流服务业务、房地产开发和金融等业务。目前,本集团的标准干货集装箱、冷藏箱和罐式集装箱的产销量保持全球第一,本集团也是中国最大的道路运输车辆的生产商、中国领先的高端海洋工程装备企业之一。

 报告期内,本集团的主要经营模式没有重大变化。报告期内,占本集团营业收入10%以上的产品和业务为集装箱制造、道路运输车辆、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以及物流服务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千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于2017年12月31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730,538,352股,包括:14,126,743股A股和1,716,411,609股H股。这些已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的H股中,包括(但不限于)招商局集团通过子公司(包括:招商局工业集团、Soares Limited和招商局国际(中集)投资)持有的732,726,617股H股,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远洋海运集团”)通过若干子公司(包括:Long Honour直接持有的25,322,106股H股和中远集装箱工业直接持有的220,520,075股H股)持有的245,842,181股H股。

 注2:于2017年12月31日,除了已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的本公司220,520,075股H股(见上述注1)外,中远集装箱工业还持有本公司432,171,843股A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概述

 2017年,全球经济增速提升,国际贸易和工业生产恢复增长,美国、日本等发达经济体经济走势整体向好,主要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增速企稳回升。年内,国际油价先抑后扬,其他主要大宗商品价格也有所回升。中国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民经济延续回稳向好态势、运行平稳,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速达6.9%。

 受惠于全球和国内经济的复苏回暖,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63.00亿元(2016年:人民币511.12亿元),同比上升49.28%;录得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及其他权益持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25.09亿元(2016年:人民币5.40亿元),同比上升364.97%;实现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0.81元(2016年:人民币0.14元),同比上升478.57%。本集团各项主要业务中,集装箱制造业务、道路运输车辆业务、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业务的营业收入大幅上升,海洋工程业务受行业持续低迷等影响出现大幅下降,物流服务业务、空港装备业务及产城业务的营业收入实现较快增长,重卡业务持续改善,金融业务基本保持平稳。

 合并经营业绩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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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要业务板块的经营回顾

 集装箱制造业务

 本集团集装箱制造业务主要包括标准干货箱、标准冷藏箱和特种箱业务,可生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全系列集装箱产品。特种箱主要包括53尺北美内陆箱、欧洲超宽箱、散货箱、特种冷藏箱、折叠箱等产品。报告期内,本集团集装箱产销量继续保持全球行业第一。

 2017年,全球经济呈现持续复苏态势,集运货量增速超出市场预期。货量的增长带动了用箱需求的增加,为了应对用箱紧缺的局面,客户普遍加大了对新箱的采购力度。同时,国内集装箱制造行业大部分工厂在2017年上半年根据行业内水性漆环保自律公约实施了生产线水性漆改造,水性漆的使用增加了生产成本,也使行业有效产能在短期内受到一定影响,而钢材等原材料价格从今年二季度开始持续上涨,这些因素使得新箱价格在今年一季度的持续上涨之后稳定维持在高位。而2016年的全年订单量、箱价均处于相对低位,同比基数较低,因此,2017年集装箱制造行业总体产销量及营业收入同比均出现大幅提升。

 2017年,中国国内以新版《大气污染防治法》为代表的一系列环保法律法规、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给集装箱制造产业等中国传统制造业带来环保压力。本集团的集装箱制造业务积极展开了环保转型升级,以水性漆、溶剂回收、环保地板等为代表的环保技术或环保材料持续得到应用和推广。其中,2017年4月前,本集团在全国范围内的标准干货箱工厂按照《集装箱行业自律公约》的要求,逐渐停止使用油性漆,实现了集装箱生产过程由使用油性漆到水性漆的全面切换,实现了集装箱工厂的大规模环保升级,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报告期内,受全球贸易持续复苏及2016年基数较低的影响,本集团集装箱制造业务订单量同比大幅增长,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出现大幅提升。其中:普通干货集装箱累计销售130.89万TEU(2016年:58.73万TEU),同比增长122.87%;冷藏集装箱累计销售10.91万TEU(2016年:7.97万TEU),同比增长36.89%。集装箱制造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50.47亿元(2016年:人民币110.67亿元),同比增长126.32%;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4.63亿元(2016年:人民币3.63亿元),同比增长302.52%;其中普通干货集装箱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177.19亿元(2016年:人民币56.91亿元),同比增长211.33%;冷藏集装箱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32.74亿元(2016年:人民币22.36亿元),同比增长46.46%;特种箱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48.08亿元(2016年:人民币35.53亿元),同比增长35.30%。

 2017年,本集团的集装箱制造业务在坚持过去年的行业低谷后,迎来全面复苏。通过积极采取应对生产线水性漆停产改造、一线员工招工困难以及产供销协同等方面的措施,本集团的集装箱制造业务取得了良好的业绩回报,同时在推动产能结构和资产结构优化调整方面也取得了重要进展,各项投资工作按计划正常进行:本集团在东莞凤岗的集装箱生产基地迁建项目已经正式启动,部分子项目开始进入施工阶段,预计2018年建成投产;集装箱板块大连基地和扬州基地转型升级取得进展,完成了转型升级方案设计,部分资产进行了盘活或处置;此外,本集团与集装箱行业协会一起,推动全行业集装箱生产线水性漆改造全覆盖,并以此为牵引推动各工厂HSE全面达标升级。

 在把握城市更新机遇、加快推进土地商业化项目、提升现有资源价值方面,2017年8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方中集与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就位于蛇口工业区港湾大道以北的三宗土地(面积合计61,005.5平方米,以下简称“太子湾用地”)签订了搬迁补偿协议,搬迁补偿款的获得为本集团2017年度的财务业绩带来了正面积极作用。本集团已在深圳坪山投产新的集装箱生产线,以弥补在太子湾用地搬迁停产所造成的产能不足。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于2017年8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相关公告。

 道路运输车辆业务

 本集团下属的中集车辆(集团)是全球领先的道路运输车辆制造集团,以“全球运营、地方智慧”为经营理念,为全球客户提供品种多样的专用汽车产品、专用汽车关键零部件及销售服务。截至报告期末,中集车辆(集团)已在中国、北美、欧洲及新兴市场建立了25个生产与研发基地,形成十大系列、1,000多个品种的专用车产品线,产品包括集装箱运输半挂车、平板/栏板运输半挂车、低平板运输半挂车、车辆运输半挂车、仓栅车、厢式车、罐式车、自卸车、环卫车、特种车等,产品覆盖国内及海外主要市场。

 2017年全球制造业与贸易恢复增长。美国半挂车市场需求略有回落;欧洲市场经济逐步复苏,但受英国脱欧影响造成半挂车总体需求量有所下滑;新兴市场经济明显回暖,东南亚市场稳定增长,局部地区不稳。中国市场受惠于国家2016年出台的GB1589政策影响延续,国内治超政策持续严格,道路运输车辆产品需求旺盛;同时,国内基础建设开工项目增加,拉动城市智能渣土车增长行情。

 报告期内,本集团道路运输车辆业务继续实现全面增长,全年累计销售16.30万台(套)(2016年:12.31万台(套)),同比增长32.41%;实现销售收入为人民币195.21亿元(2016年:人民币146.95亿元),同比增长32.84%;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0.18亿元(2016年:人民币7.67亿元),同比增长32.78%,收入和净利润的增长主要得益于中国市场的良好业绩,欧洲和北美市场收入好于预期以及新兴市场局部地区市场回暖等因素。

 报告期内,中集车辆(集团)继续完善全球运营布局,优化存量、捕捉增量,在欧洲市场产品需求量下滑的不利条件下巩固已有盈利,以技术进步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为其全球半挂车营运的可持续发展奠定扎实基础。

 国内市场方面:2017年,中集车辆(集团)抓住了中国市场增量需求、新法规及行业治理带来的机会,通过“巩固骨架车市场地位”和“拓展平仓栏轻量化业务”等战略布局,国内半挂车实现销售6.6万台(套),销量及盈利大幅增长,建筑类产品集体复苏,主力车型如普通自卸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粉罐车均实现快速增长。

 海外市场方面:2017年,中集车辆(集团)在北美市场厢式车、冷藏车下滑情况下,通过国内东莞工厂深化灯塔化先进制造、数字化制造的应用,提升效率、品质及产品盈利性,实现稳定盈利;在新兴市场,通过追逐细分市场和细分产品,把握了越南建筑类产品爆发契机实现业绩回升;在澳洲市场,Marshall Lethlean Industries Pty. Ltd. 重组后聚焦罐车主业,较去年同期大幅减亏;在欧洲市场,继续保持SDC Trailers Limited的业务稳固发展和LAG(Lag Trailers NV Bree集群)业务增长,聚焦核心产品快速总装成功实现转型,增强盈利能力,实现可持续性发展。

 报告期内,中集车辆(集团)在核心工厂启动数字化系统规划与建设,并启动冷藏车制造技术和发泡技术的全面升级。

 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业务

 本集团下属的中集安瑞科主要从事广泛用于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三个行业的各类型运输、储存及加工装备的设计、开发、制造、工程及销售,并提供有关技术保养服务。其能源、化工装备产品及服务遍布全中国,并出口至东南亚、欧洲及北美洲和南美洲;液态食品装备产品的生产基地设于欧洲,其产品及服务供应全球。中集安瑞科已形成以中欧互动为基础的“地方智慧、全球营运”业务格局。

 2017年,国际油价回升,全球天然气市场回暖,带动全球天然气尤其是LNG进出口贸易量增速加快。中国政府围绕天然气利用、定价机制、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等方面密集出台与落地实施了一系列政策,特别是2017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三部委联合印发《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明确加快推进天然气在城镇燃气、工业燃料、燃气发电、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利用,国内天然气消费重回高速增长轨道。同时,在愈加严格的环保政策要求下,中国开启大规模的“煤改气”工程,激发了国内市场对于天然气需求的大幅增长,也带动了LNG储运装备需求的增长。此外,中国危险品运输相关条例规管也日趋完善,国家鼓励开展多式联运,建设物流基建、设立多式联运示范性项目、鼓励建设多式联运枢纽场站,有助于加强罐式集装箱在中国物流行业的渗透率。

 报告期内,受惠于市场需求增长,本集团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18.46亿元(2016年:人民币93.54亿元),同比上升26.65%;净利润人民币4.74亿元(2016年:亏损人民币8.93亿元),同比扭亏为盈。本集团旗下中集安瑞科三大业务分部中,能源装备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9.59亿元(2016年:人民币32.41亿元),同比上升53.01%;化工装备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0.26亿元(2016年:人民币24.72亿元),同比上升22.41%;液态食品装备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6.86亿元(2016年:人民币22.55亿元),同比上升19.11%。

 能源装备业务分部:报告期内,在全球LNG行业回暖、中国政府加快推进天然气成为现代清洁主体能源、开启大规模“煤改气”工程、执行愈加严格的环保政策等诸多利好因素推动下,中集安瑞科的LNG运输车需求大幅度增加,LNG气瓶销量、周边LNG储罐、加注站和点供装备持续增长,水上LNG装备、LNG多式联运罐箱、城市调峰储备用低温工程及接收站工程也持续获得大宗订单。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集安瑞科采用适当的差异化、本地化竞争策略,根据市场变化调整产品定价,并适度调整LNG业务与CNG业务的产能分配和业务结构。此外,2017年8月15日,中集安瑞科作为重整投资人,完成了对南通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OE”)的收购,将其更名为“南通中集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SOE是世界中小型液化气船细分市场的领导者。收购SOE将有助于完善中集安瑞科天然气全产业链的装备及工程服务能力,实现从陆地到海上的战略布局,即海陆一体化的天然气净化、液化、储存及运输装备价值链。基于SOE破产管理人提供的偿债能力分析报告等现有资料,中集安瑞科在报告期对应收SOE款项进一步计提减值准备约人民币105,549,000元,该项减值准备亦计入本集团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告。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于2017年8月4日、8月16日和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相关公告。

 化工装备业务分部:报告期内,中集安瑞科的罐式集装箱业务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表现突出,多种罐式集装箱销售取得优异表现。同时,针对主流客户越来越重视对罐箱的大容积、轻量化、高总重和自身功能的提升,该分部加大对客户特殊需求的产品研发投入,2017年部分特种罐箱产量同比增长接近五成。另外,由于2017年美国对中国制冷剂反倾销政策再度被废除,以及中国国内加强淘汰落后及过剩产能执行更严格的环境治理和监督,带动中集安瑞科特种罐箱中的气体罐箱需求增长显著,2017年产量同比大幅上升。报告期内,该分部积极推广更加安全高效的集装化储运装备与技术的普及应用,巩固全球市场领先地位。2017年5月,新疆首次通过中欧班列“新欧地”(新疆-欧洲-地中海)向欧洲整列出口液体化学品,运输此次化学品的罐式集装箱全部为中集安瑞科制造。中集安瑞科罐式集装箱打通了中欧罐式集装箱液体化学品运输陆路信道,有助于推动沿线国家的资源共享和经济发展。

 液态食品装备业务分部:该分部拥有“ZiemannHolvrieka”和“Brigg”两大知名品牌,具有全球领先的啤酒生产设备技术能力、成熟的业绩积累和全球品牌的竞争优势。该分部在欧洲和中国有生产工厂,具备较强的全球生产、采购、运营和区域市场综合协调能力。报告期内,该分部立足中国和欧洲,扩展了在中国的产能及于亚洲的市场网络,以进一步实施拓展东南亚等全球市场的计划。该分部致力于将欧洲的先进生产技术及专业知识传递至其中国业务,使“欧洲技术”与“中国化创新”结合。同时,该分部将在中美洲及新兴市场开拓更多商机及收益来源。凭借高水平的啤酒生产设备技术及技术能力,该分部将朝着纵向一体化EPC总包,和在医药、蒸馏及生物燃料等竞争较温和的行业横向多元化业务。

 海洋工程业务

 本集团下属中集来福士旗下拥有4家研发设计公司、3家建造基地和6家运营管理公司,集设计、采购、生产、建造、调试、运营一体化运作模式,具备批量化、产业化总包建造高端海洋工程装备及其它特殊用途船舶的能力,是中国领先的高端海洋工程装备总包建造商之一,并始终在国际海洋工程市场中参与全球竞争;主要业务包括半潜式钻井平台、半潜式生活平台、自升式钻井平台、自升式生活平台,自升式气体压缩平台,多功能海洋服务平台(Liftboat),浮式生产储油船、起重船、铺管船、海工支持船(OSV)、远洋拖轮、中高端游艇、及其它船舶的设计与建造,产品涵盖大部分海洋工程产品。

 自2000年以来,由于石油输出口组织(OPEC)限产保价,页岩油带来的原油产量大增,国际原油供需结构发生巨变,原油定价机制由边际需求回归到边际成本定价,同时受国际地缘政治的影响,造成国际油价断崖式下跌,导致全球海工行业进入深度调整期,市场萎缩、行业亏损。随着适采页岩油储量及产量的枯竭,海上油气项目的复苏迹象已开始显现,2016年底海上油气投资已触底,2017年开始,国际油价触底回升,海上油气投资有所回升。

 在行业持续低迷的严重影响下,由于新增订单大幅缩减,导致报告期内中集来福士营业收入大幅下降,亏损进一步扩大。2017年,本集团海洋工程业务的销售收入为人民币24.85亿元(2016年:人民币43.06亿元),同比下降42.28%;净亏损人民币10.39亿元(2016年:亏损人民币2.13亿元),同比增加388.82%。

 面对严峻的国际海工市场环境,中集来福士积极推进业务转型和布局,以油气产业为核心延伸相关多元业务,建立平抑油气产业海工产品需求波动的业务结构,上游突破前端设计/核心设备整合能力,下游发展工程运营和高端服务,实现从单一的钻井装备制造商到海工业务整体方案解决商的转变。中集海工凭借平台自主设计建造优势,将其业务在海洋工程装备领域进行横向和纵向的延伸,在已涉及的领域,加入FLNG、FSRU、拆解平台、豪华游轮、海上综合体、渔业休闲平台等产品,并将在产业拓展至电力装备及新能源产业,包括海上风电船、浮式发电船等。

 平台建造与交付方面:2017年,中集来福士的“蓝鲸1号”圆满完成国家级南海可燃冰租约,CR600已在年底前锁定巴西国家石油公司租约,其它在建项目已基本趋于完工或处于维保状态。本年度完成建造交付平台类项目2个及主题游艇和海洋牧场平台等项目9个,其中国内三大油的中石化胜利90米及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建造的“海洋石油162”试采平台按时按预算完成,获得客户高度好评;修改造业务方面,完成海洋石油981、兴旺等大型维修改造项目。

 新订单方面:加强开发差异化产品和服务,缓解行业低迷带来的不利影响。2017年4月,中集来福士与挪威Ocean Aquafarms AS公司在中挪政府合作峰会上签订了潜在价值2.5 亿美元的深海养殖装备意向建造书;5月,“蓝鲸项目”南海可燃冰租约取得圆满成功,被李克强总理盛赞为“大国重器”的蓝鲸平台创造产气世界纪录,既印证了中集来福士装备的可靠性,更意味着中集来福士由单纯的装备建造商实现了向上游钻井运营商的转型跨越;12月,中集来福士与巴西国家石油公司在荷兰签订一艘FPSO船体EPC建造合同,合同金额约人民币11亿元,实现了由“聚焦钻井”到“钻采结合”的成功转型;此外,年内与山东省内牧场客户签订15座自升式海洋牧场平台和2座深水网箱,实现高端海洋渔业的突破。

 研发能力方面:本集团旗下位于瑞典、挪威、上海和烟台的Bassoe Technology、Brevik Engineering、中集船舶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及中集海洋工程研究院四家设计公司,拥有国家级海洋石油钻井平台研发中心和海洋工程总装研发设计国家工程实验室。目前完成了第七代超深水平台、BT5000经济性中深水平台,及FPSO、邮轮、边际油田开发装备、退拆解装备的技术储备。

 物流服务业务

 本集团的物流服务业务秉承“装备改变物流”的发展思路,推进战略聚焦、完善网络布局,紧紧围绕集装箱服务、海运及项目物流、多式联运、装备物流以及合同物流五个重点业务方向。

 2017年,国内物流行业发展保持缓中趋稳、稳中向好的基本态势。国家发布《“十三五”铁路集装箱多式联运发展规划》,国内多式联运发展强劲,重点推进铁路线路引入内陆港、自贸区、保税港区;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和中欧班列量不断提升;推广使用托盘、集装箱等标准化基础装载单元,并通过传感器接入互联网;鼓励传统运输、仓储企业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服务,拓展国际联运服务,构建资源共享的“互联网+专业物流”等方面的物流平台。

 2017年,本集团物流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1.95亿元(2016年:人民币71.29亿元),同比上升14.95%,实现净利润人民币0.86亿元(2016年:人民币3.59亿元),同比下降75.95%,净利润下降主要由于去年同期利润中包含出售子公司股权收益。

 报告期内,本集团物流服务业务开启了“转型升级、有质增长”的新局面:集装箱操作量继续保持国内第一,二手箱销量创历史新高;“三横一纵”的多式联运通道布局迈出坚实步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多式联运网络初步形成,国内铁路冷链运输成功破局,开通并运营华东地区多条中欧、中亚班列;获得“无车承运人”资质;“一带一路”非洲布局取得进展;物流装备进入船用漆等新业务领域。

 ?集装箱服务业务线:明确了空重箱堆场、铁路场站服务以及集装箱租售三大产品的发展战略;积极拓展泰国、越南等东南亚市场,探讨通过多种方式与当地合作伙伴共同开发堆场业务;进一步增加铁路场站布点,增设西昌及昆明桃花村等服务网点;加大罐箱的维修力度,罐箱服务地点扩展至广州和南昌、防城和湛江;持续完善铁路冷链服务网络和业务类型,增设防城点并为铁路物流企业提供租箱及配套服务;成功中标阳明海运全球二手干箱箱源,开拓韩国二手箱市场。

 ?海运及项目物流业务线:聚焦 “一带一路”战略所带来的沿线国家市场发展机会,积极寻求国际化物流合作;完善国内船货代网点布局,在厦门等沿海区域加强船货代服务覆盖,提升船代货代联动水平;打造项目物流专业服务产品,作为亚马尔项目的船东口岸代理顺利完成项目千吨级液化天然气模块的交付,助力世界最大人工渔场设备成功发运;成功获得第一批“无车承运人”资质;创新利用罐箱长距离多式联运,实现加拿大液化天然气首次出口中国。

 ?铁水联运业务线:打造贯通长江黄金水道,辐射西南、西北的“一体两翼”网络布局,初步构建“三横一纵”物流大通道,不断完善多式联运服务体系,提升集成化物流服务能力。聚焦江海联运、铁水联运和国际铁路联运三大产品线,建立以长江为主线,覆盖五大湖泊的“一主五支”驳运体系。构建沿长江辐射西南、西北及沿海港口的国内铁水、铁海和公铁联运通道。依托重点陆路口岸,打通到欧洲、俄罗斯、中亚等国家或地区的国际铁路通道,并成功开通南京-中亚、南京-俄罗斯(欧洲)班列。积极推进中亚、中蒙地区跨境多式联运业务。其中,小路桥集装箱过境业务、进出口汽车/配件业务稳步发展,逐渐形成全链条服务能力。新兴业务方面,承接了铁路冷链仓库端接取送达业务,通过资源整合,紧抓市场机会,聚焦操作管理能力的提升,以“铁路核心资质+服务创新”形成竞争优势。

 ?装备物流业务线:依托“装备改变物流”的思路,专注于单元化物流器具综合物流解决方案的商业模式,确定装备研发制造、装备租赁运营、装备物流服务三大产品业务,聚焦汽车、食品、能化三大领域,积极推进精益生产,大力开拓国内市场;积极布局线下网点,初步实施线上租赁运营平台建设,并重点巩固和深耕汽车行业的全供应链物流服务,创新发展托盘共享领域、船舶油漆大包装循环共用领域。

 重型卡车业务

 本集团通过子公司联合重工经营重型卡车业务。联合重工的主流产品定位于中高端的重型卡车市场,以“国内技术领先、国外技术追随”的产品发展策略和“制造高端产品、提供优质服务、创立一流品牌”为发展战略,主要产品包括柴油、天然气两大类,牵引车、搅拌车、自卸车、载货及专用车四大系列。

 2017年,国家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政策刺激得以充分释放,国内重卡市场爆发式增长,市场总销量突破110万辆,同比增长52%,牵引、自卸、搅拌、载货及专用车齐发力。

 2017年是联合重工建厂第八周年。联合重工通过持续的管理改善、模式创新,销售业务保持健康、良性增长,全年实现订单9,369台,其中2017年实际销售8,710台(2016年:累计实际销售6,028台),同比增长44.49%。报告期内,联合重工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25.66亿元(2016年:人民币17.26亿元),同比上升48.67%,实现大幅减亏。

 国内市场方面,2017年,联合重工持续聚焦市场需求和区域主销产品,在打磨固化典型、成熟产品的同时,完善产品品系,推出E系中档牵引车产品、布局载货车系列产品、打造轿运车市场产品。面对年初生产交付能力弱、无法保障市场需求的局面,联合重工从产能、供应保障、物流交付等多方入手积极应对,经持续改善,交付周期较竞品大幅缩短。同时,持续推进产品轻量化和零部件通用化,产品市场竞争力逐渐增强。联合重工的营销管理工作围绕市场导向,管理和服务持续升级。在管理方面通过授信管控、诚信管控,使各经销商树立了良好的诚信意识,应收账款及时结清,超期库存持续减少。推出限时服务政策,在市场树立了良好的品牌保障形象。

 国际市场方面,2017年,联合重工开展整车和散件发运的业务新模式,首批散件产品已完成发运,目前市场为伊朗、哈萨克市场;同时,开拓哈萨克斯坦、朝鲜、埃塞俄比亚、加蓬、蒙古5条新渠道,初步扭转了过去市场渠道单一的局面,为2018年国际业务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空港装备业务

 本集团主要通过旗下子公司的Pteris、中集天达及齐格勒从事空港装备业务,并与联营公司中国消防进行优势资源整合与协同,主营业务包括登机桥及其周边业务、机场地面设备(GSE)业务、消防及救援车辆业务、自动化物流系统业务、智能停车业务。

 2017年,国内机场不断新建与扩建使得空港业务稳步增长;消防与救援业务得益于城镇化进程,实现高速增长;快递、电商行业迅速发展给自动物流设备行业带来良好机遇;国家日趋重视城市停车难问题,自《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之后,各地鼓励停车产业发展政策陆续出台,对于智能停车装备行业产生持续正面影响。

 2017年,本集团空港装备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5.97亿元(2016年:人民币32.13亿元),同比增长11.93%;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46亿元(2016年:人民币1.31亿元),同比增长11.74%;收入与净利润的提升主要得益于消防及救援车辆业务的贡献比重进一步加大、登机桥及其周边设备议价能力进一步提升、和自动化物流在对自动分拣技术的获取与吸收后强化了项目总包能力。

 报告期内,本集团空港装备各项业务实力进一步增强,利润水平获得提升:

 ?登机桥及周边业务:继续保持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的平稳增长。登机桥业务年内参与投标的国内项目中标率遥遥领先,继续保持在高于95%的水平;桥载空调等业务依托空港业务协同实现了销售增长。

 ?机场地面设备(GSE)业务:2017年,子公司民航协发机场设备有限公司的双向摆渡、纯电动产品进一步获得客户认可,业绩稳步提升,食品车、平台车等车辆制造逐步向中国转移,进一步提升了产品质量和交期保障。

 ?消防及救援车辆业务:年内齐格勒于欧洲增设备件库,强化了欧洲市场服务能力;此外,齐格勒战略参股了意大利公司Cela Srl,有效保障了举高技术的供应,降低了成本;中国消防加大技术投入,进一步降低成本、强化交付能力,业务稳健增长。

 ?自动化物流系统业务:年内并购了郑州金特物流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获取了自动分拣能力,具备总包条件,实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智能停车业务:立体公交站场的建设将是解决城市停车问题的有力手段,本集团的试点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

 为整合机场设施设备业务及特种车辆业务,2017年12月4日,本集团与中国消防等相关方签署协议,中国消防向本集团及相关方收购Pteris股权和天达股权。交易完成后,中国消防将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Pteris和天达将成为中国消防的控股子公司。该交易已经本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尚待中国消防的股东大会审批。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及2018年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

 产城业务

 本集团的产城业务主要通过旗下控股子公司中集产城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运营,主营业务包括:产城综合体开发、产业园开发运营及传统房地产开发。

 2017年,国内热点城市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不断收紧,限购限贷力度及各项监管措施频频加码。在政策严控升级的引导下,国内房地产市场渐归理性,楼市整体成交量同比有所下降,城市间分化明显。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逐步从一、二线城市深入至三、四线城市,各线城市成交量保持低位;土地政策趋紧,增加物业自持、保障房建设等限制条件,一线城市开发商联合拿地已成常态。

 报告期内,本集团房地产开发业务完成销售面积15.8万m2(2016年:9.2万m2),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07亿元(2016年:人民币7.23亿元),同比增长39.23%;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92亿元(2016年:人民币1.54亿元),同比增长25.08%;销售收入和净利润的增长主要由于报告期内销售面积有所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本集团产城各项业务均取得了良好进展:

 ?产城开发业务经营业绩相对稳定,整体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2017年,上海中集冷箱的土地拆迁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目前已实现租赁地块摘牌。2017年10月9日,南方中集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就本集团位于深圳前海的T102-0152、T102-0153、T102-0154宗地的土地整备问题签署了《土地整备框架协议书》。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2017年10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目前各方正就正式协议内容进行具体磋商,预计将于近期落地。

 ?产业园开发与经营业务得到稳步开展和推进。报告期内,本集团在广东东莞松山湖的中集智谷项目二期已基本招商完成,多家企业已入驻,孵化器得到政府、社会与同行的赞誉。本集团产业园业务模式稳健发展。截至报告期末,已落地的产业园项目除了东莞中集智谷外,还包括在广东新会的中集智库和在青岛胶州的青冷孵化园。目前,本集团正在多地就其他多个项目积极洽谈推进中。

 ?传统住宅业务及时调整发展策略,将部分三四线城市项目与本公司之战略合作伙伴碧桂园集团展开合作,提升项目开发能力,加快资金回流,效益增长明显。

 2017年7月17日,中集产城引入碧桂园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桂园”)作为战略投资者,碧桂园向中集产城增资人民币926,322,000元,占中集产城25%股权,本公司通过中集申发仍持有中集产城61.5%股权。引入碧桂园有助于中集产城吸收行业龙头的资金、人才和专业经验,增强中集产城的资本实力和业务发展能力。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2017年7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相关公告。

 金融业务

 本集团金融业务致力于构建与本集团全球领先制造业战略定位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体系,提高集团内部资金运用效率和效益,以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手段,助力本集团战略延伸、商业模式创新、产业结构优化和整体竞争力提升。主要经营主体为中集融资租赁公司和中集财务公司。

 2017年,全球经济温和复苏,国内产业结构调整持续深化,经济增长质量不断提高。在新旧动能转换、产业环境分化的背景下,国内融资租赁行业总体运行平稳但增速放缓。在货币政策中性偏紧、去杠杆、强监管的政策格局下,融资租赁企业融资成本攀升,企业差异化竞争加剧。2017年,中国经济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结构优化、动力转换和质量提升,呈现出“稳中向好”的势头,显示了较强的经济韧性。而整体金融监管环境趋严,银监会开展了信用风险专项排查等监管治理工作,金融去杠杆得到实质性推进。

 报告期内,本集团金融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3.41亿元(2016年:人民币23.02亿元),同比上升1.66%;实现净利润人民币9.92亿元(2016年:人民币8.24亿元),同比上升20.46%。

 2017年,顺应国内经济及产业结构调整趋势,中集融资租赁公司抓住市场机遇,持续加强与本集团各产业板块的产融协同。资产端,加大对弱周期低风险业务的投入力度,持续优化产业布局,提升资产质量,加大模式创新,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同时,加大对高风险行业的风控力度,严控新投放资产质量,深入推进资产管理体系建设,严守风险底线。资金端,持续深化与外部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探索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构建独立融资体系,保障公司发展所需的资金资源。内部管理方面,进一步优化公司组织架构,提升各业务专业化能力。从全年来看,新业务投放保持稳健,业务组合持续优化,全面风险管理能力显著提升,为未来持续健康增长奠定坚实基础。

 2017年,中集财务公司继续贯彻本集团“有质量增长”的要求,以“全球资金集中运营者、综合金融服务提供者、集团战略实施协同者、产融结合价值创造者”为核心战略定位,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保持主要业务平稳增长。全年金融投放总量超人民币124亿元。报告期内,中集财务公司积极采取了以下措施,提升业务能力:(1)持续提升和完善全球资金集中管理,切实采取多种手段加强资金集中的广度和深度,通过资金的统一运营和配置,有效的节约财务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2)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加强金融服务能力。2017年3月成功获上海票据交易所批准,成为票据交易所会员,接入全国统一的票据交易平台,全面提升本集团票据运作能力;6月经人民银行批准,进一步扩大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境外企业范围,延伸服务到各产业板块。(3)通过充分利用各类金融工具和手段,协助集团加强资金流动性管理,严格控制资金风险和资产负债水平,有效支持了集团战略的落地。(4)以客户为中心,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加强与产业板块的深入融合,通过买方信贷业务助力产业扩大销售,增强市场竞争力,有效推动集团产业的发展。

 其他业务:

 模块化建筑业务:本集团的子公司中集模块化经营模块化建筑业务,已形成“制造+金融+服务”的一站式产融结合的服务模式。报告期内,在国际市场上,中集模块化进一步深度拓展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非洲等有综合竞争力的国家和地区,深耕细作酒店和公寓市场,并延伸至长租公寓和养老公寓市场。继英国的国际知名品牌酒店和世界知名大学的学生公寓之后,在美国实现项目签约,开辟了更广阔的新局面。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市场,中集模块化建筑获取了高层酒店和政府公共安全服务设施的订单,实现突破性发展。在国内市场上,中集模块化在国内市场有多个重要项目落地,并以技术优势中标雄安市民服务中心的酒店和企业办公楼项目。同时,中集钢结构集成模块建筑体系规程获得最终评审通过,成为未来多个国内项目的检验标准。

 多式联运业务:报告期内,中集多式联运业务发展迅速,已初步形成公铁水等多种运输方式协同发展的业务布局。2017年,中集多式联运业务在通道网络布局方面,已开通10条铁路集装箱班列,业务覆盖华南、华中、西南、西北、华北等区域,在多个城市建立办事处,深耕当地市场,提升服务能力;焦炭、液体食品、矿产品等大宗货物运输和特货铁路运输发展迅速,已经形成了稳定的运输通道和业务规模,并成立分公司,大力拓展区域业务;以钢铁物流业务为基础,建立了沿海散货运输通道,报告期内船队管理能力和市场营销能力大幅度提升。在集疏运体系建设方面,围绕铁路通道布局,大力发展仓储配送业务,提升多式联运业务的服务能力和总体盈利能力。在平台建设方面,报告期内业务运营管理平台上线,持续推进移动互联、物联网等新技术在实际业务中的应用,并在探索相关领域的互联网产品。

 (3)公司未来发展和展望

 1)宏观经济环境和政策

 2018年,全球经济总体来看将继续维持复苏增长态势。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预测,2018年全球经济增速预期将达到3.7%。中国经济将继续深化结构性改革,提升增长质量和效率,保持平稳增长。然而,伴随着美国税改、加息和欧州央行收紧货币量化宽松、以及新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美国启动全球贸易战等因素影响,全球发展环境将更加复杂多变、经济增长也面临更多不确定因素,风险进一步加大。

 2)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展望

 集装箱制造业务方面:据全球行业权威分析机构克拉克森(CLARKSON)最新预测, 2017年全球集装箱贸易增速达5.0%,预计2018年仍将维持此增速。而2017和2018年的运力增速均低于贸易增速,分别为3.6%和4.0%,集运市场供过于求的局面将持续得到缓解。贸易的持续增长将会加大市场对集装箱的需求,在2018年前景可期的情况下,预计客户会维持相对积极的购箱意愿。因此,预计2018年集装箱的需求仍将维持在较好水平。

 道路运输车辆业务方面:2018年,美国经济预计整体向好,美国半挂车市场需求将与2017年持平或适度下降。受英国脱欧影响弱化,欧洲经济复苏,市场有望恢复增长。随着资源需求改善以及政府的基础设施项目增加,新兴市场有望恢复增长。中国宏观经济增长放缓,随着监管政策对道路交通中严重超速、超员、超限超载治理的推进刺激的逐步撤销,未来需求将有所回落并保持健康平稳发展。

 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业务方面:随着国际油价回暖,以及国内一系列天然气市场化改革举措(包括2016年发布的《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和2017年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的通知》等政策)的密集出台与落地实施,天然气在国内城镇燃气、工业燃料、燃气发电、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利用预计将继续提高,国内天然气消费将重回高速增长轨道。此外,随着中国、东南亚、印度、俄罗斯等新兴国家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化工、食品饮料、能源等行业将得到快速发展。国家相关政府机构鼓励开展多式联运、建设物流基建道,有助于加强罐式集装箱在中国物流行业的渗透率。

 海洋工程业务方面:2018年,预计全球能源结构仍以化石能源为主,天然气是增长潜力最大的品种。2017年底布伦特原油价格逼近70美金/桶,全球海工装备行业最困难的阶段正在逐步过去,全球油气开发投资缓慢回升。海工装备需求增长呈周期性波动,随着海上油气投资加快,海工装备订单自2017年开始复苏,细分市场如FLNG、集团本部大型深水环保型FPSO、FSRU未来将迎来新的成长动力。

 物流服务业务方面:2018年,国家将在现代供应链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创新发展供应链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高效整合各类资源,提升产业集成和协同水平,打造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智慧供应链体系。物流企业将面对制造业转型升级需求,为生产企业重塑业务流程,建立面向企业用户的一体化智慧供应链管理服务体系。多式联运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将继续持续发展,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加快,运输装备更加专业化、标准化,敞顶集装箱、厢式半挂车等标准化运载单元将持续推广应用。

 重型卡车业务方面:2018年宏观环境趋稳,经过2017年行业的爆发式增长后预判市场将有所回落。细分市场中,快递快运、轿运车、冷链、垃圾运输需求持续上升;煤炭需求将大幅度下挫,危化品、城建渣土车、公路自卸、普通零担、散杂货需求回落;公路货运市场需求迭代,快递、零担、整车需求迭代替代,高效率、网络化、融合化是主要变化方向;新政刺激需求欧洲标准化,超限治理使牵引车、中置轴车辆显著增加。

 空港装备业务方面:2018年,全球机场业务仍将保持平稳增长,伴随国防部对机场空域进一步放开,有利于登机桥及桥周边设备和GSE业务发展;消防与救援业务将稳步增长,全球消防行业并购整合趋势明显,举高类及特种车辆类将是主要盈利点;自动化物流业务市场持续增长,智能化技术应用将进一步提升;车库行业得益于政策支持,从试点城市政策来看,解决停车难问题思路里明确提出了发展立体停车行业是可行且有效的路径,此外,行业智能化应用水平也在逐步提升。

 产城业务方面:2018年,国内宏观经济稳中趋缓;金融去杠杆市场流动性偏紧,将继续影响未来房地产市场成交;热点城市调控收紧或将带动三四线城市行情持续一年左右;三四线城市内部分化显著,产业、交通及人口决定房地产市场长期发展潜力;住房租赁政策进一步细化,购租并举住房制度逐步推进落实;房地产资金端口全面收紧,规范购房融资行为力度加强;购租并举迎新时代,房地产长效机制加速落地。

 金融业务方面:2018年,全球经济温和向好,国内经济处在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坚期。在“强监管、稳货币”的政策环境下,国内资金面仍将延续偏紧的态势,市场利率或将进一步上行,国内融资租赁行业仍将面临融资成本上升的挑战。监管趋严将倒逼融资租赁行业深度参与实体经济,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朝着规范化、专业化、差异化的方向平稳发展。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都把主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与“金融监管趋势从严”为政策取向的要点,强监管将持续并升级。

 3)主要业务板块的总体经营目标和措施

 展望2018年,本集团将坚持“制造+服务+金融”的战略定位,继续推进业务转型升级,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由制造向服务延伸;将继续提升全球运营能力,优化业务和资产,加快产业聚集,培育产业链优势;在技术升级、业务模式及管理机制方面不断创新并控制风险;努力把握市场变化,布局新兴产业和创新业务,实现持续的有质量的增长。

 集装箱制造业务:2018年,在成熟业务方面,将通过创新升级、结构调整和内涵优化,重塑本集团在集装箱制造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和提升集装箱制造业务的行业领导地位;通过强化产供销联动,积极把握市场波动出现的机会;通过智能制造升级项目来加快推进集装箱生产线的升级改造;以ERP项目和电子采购平台项目为基础,启动板块财务共享中心和采购共享中心建设,提升业务管理能力。在新业务拓展方面,将加快土地商业化的步伐,通过合作设立产业基金投资模式和股权直投模式结合,积极探索和发展包括冷链装备、物流装备、环保节能、新材料等相关业务领域。

 道路运输车辆业务:2018年,中集车辆(集团)将继续稳定存量业务,积极捕捉增量业务尤其是中国轿运车业务的强劲增长,以技术进步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实现本集团道路运输车辆业务持续的有质量的增长。在国内市场,将通过抓住骨架车和栏板车细分市场热点发展利润增长点。在北美市场,将通过优化生产成本提升生产效率,巩固赢利。在欧洲市场,将充分发挥车辆全球营运体系的支撑作用,同时进行技术升级,提升欧洲业务的获利能力。在新兴市场,将优化业务结构,通过追逐细分市场和细分产品出现的机会,积极应对以实现有质量的增长。

 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业务:2018年,中集安瑞科将继续以内涵增长及持续创新作为基础,专注提高核心竞争力,通过新业务、新技术和商业模式的创新,实现可持续的稳步发展。能源装备业务分部将巩固并持续拓展在天然气上中下游产业已具备的关键装备制造,工程服务搬回及和提供解决方案的综合能力,向天然气全产业链布局,特别是往水上LNG应用拓展,同时积极发展以天然气为主的清洁能源燃料储运、动力燃料和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业务,并积极探索向其它清洁能源产业链的业务延伸;化工装备业务分部将继续研发不同种类的罐式集装箱,特别关注新罐体材料的开发应用及中国和欧洲铁路特种罐箱的研发,并将为客户提供更深入的售后服务,构建罐箱物联网新模式,协助客户探索数字化运营,提升运营效率;液态食品装备业务分部将继续提升“ZiemannHolvrieka”和“Briggs”的品牌优势,从纵向啤酒产业链和横向液态食品业务的双维度发展,拓展全球市场和非啤酒类食品装备和工程业务。

 海洋工程业务:2018年,本集团海洋工程业务将继续积极推进业务转型和布局,以油气产业为核心延伸相关多元业务,具体包括以下措施:在市场方面,根据外部环境分析和内部拓展进展,修订优化市场业务方向和推进路径,集中精力突破优势及可靠业务领域;在设计方面,持续推进设计标准化,提高生产效率及设计质量;在采购方面,结合海工业务转型升级,打造新型精益供应链提升核心竞争力;在生产方面,建立基于作业区的内部管理体系,提升精益生产力;在项目方面,建立适应公司体制变革的项目管理模式,提升项目核心竞争力。

 物流服务业务:2018年,本集团物流服务业务将坚持“聚焦主业、固本培元”和“板块统筹牵引、激活直管企业”原则,继续发展壮大现有业务。聚焦汽车、食品、冷链、进口等特定行业领域,通过以下多措并举,促进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板块统领,开拓网点,搭建通道,完善国内外网络布局;加强营销体系建设;统一构建集装箱和单元化物流器具的装备资源池,加强装备对业务的支持作用;构建核心数字化运营平台;附加租赁、融资租赁等金融手段,助力业务发展;进一步加强构建统一的企业文化,促进形成清晰的市场标签和品牌;继续推进精益管理、HSE管理等。

 重型卡车业务:2018年,联合重工将继续围绕“市场导向、效益优先、风险管控、管理规范、诚信担当”的经营方针开展工作,通过以下措施实现销售持续增长:在销售方面,全面梳理网络渠道,加强竞品渠道转化,提升单店贡献能力;拓展有竞争力的金融资源,促进业务达成;以创新模式开展集团协同,实现共享、共赢。在产品方面,聚焦市场、精准对标、打造明星产品、提升产品力;提升产品品质;服务方面:提高终端服务响应效率,助推销售。在内部管理方面,提升流动资产周转效率;建立快速反应的执行机制;打造符合公司发展的人才队伍,全面提升员工能力;推行核心模块SBU(事业部制),推动公司整体经营目标实现。

 空港装备业务:2018年,本集团空港业务将集中优势资源,整合现有空港类业务;消防与救援业务将践行国家走出去引进来的战略思路,将国外优秀技术与设备引进国内市场,将中国制造推向世界实现双向增长;进一步围绕城镇化建设需求强化举高车能力;自动化物流业务将强化制造水平,适应行业发展,提升交付能力,并持续关注前沿技术的变革与发展;智能停车业务将进一步推进立体综合车场这一首创业务的落地;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体系,提升团队专业化、国际化水平,并持续加强风控能力。此外还将在并购整合的基础上进行企业生态布局,优化商业模式,更好的适应未来的变革及发展。

 产城业务:2018年,本集团将在国家房地产政策及分类物业发展指导下,结合自身优势资源及发展战略,重点盘活本集团在深圳、上海等一线城市的土地资源;同时,通过产业园模式的复制,积极寻找有发展前景的一线城市或在一线城市周边推进新产业园项目的落地;充分发挥本集团产业协同的优势,寻找项目获取机会,尝试市场化拓展手段;重点提升产业地产规划、招商及运营服务能力,构建产业地产商业模式。

 金融业务:2018年,中集融资租赁公司将继续以产融协同为己任,顺应国家政策导向,抓住细分市场发展机遇,探索设立专业子公司,大力推进业务专业化发展道路,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创新商业模式,提高资产质量。同时,持续加强风险防控,坚持稳健审慎的风控策略,制定切实有效的风控措施。融资方面,深入构建独立多元化融资体系,拓展资产证券化等外部融资渠道,探索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模式,为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确保本公司整体持续稳健经营。2018年,中集财务公司将结合本集团新阶段发展战略,围绕“服务、共享、创新、跨越”的主题经营思路,坚持以服务为立身之本,全面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打造本集团安全、可靠的金融服务共享平台,助推产业发展,实现跨越式的发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千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受惠于全球和国内经济的复苏回暖,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63.00亿元(2016年:人民币511.12亿元),同比上升49.28%;录得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及其他权益持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25.09亿元(2016年:人民币5.40亿元),同比上升364.97%;实现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0.81元(2016年:人民币0.14元),同比上升478.57%。本集团各项主要业务中,受全球贸易持续复苏及2016年基数较低的影响,本集团集装箱制造业务订单量同比大幅增长,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分别比去年同期大幅提升126.32%和302.52%;道路运输车辆业务受惠于强劲的国内市场需求,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32.84%和32.78%;能源、化工与液态食品装备业务受惠于天然气市场的回暖,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26.65%,净利润扭亏为盈(因去年同期受中集安瑞科终止收购SOE计提大幅拨备影响而出现大额亏损)。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政府补助和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经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于2017年8月28日审议批准,本集团已采用上述准则和通知编制2017年度财务报表,对本集团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主要因购买子公司、新设立的子公司及处置子公司导致合并范围发生变更。本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为:郑州中集金特物流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青岛力达化学有限公司、青岛力达新橡塑制品有限公司、SOE。本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为深圳中集电商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和Highfield Development Corp.。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8-022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度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27日在中集集团研发中心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八人,参加表决董事八人,其中董事刘冲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2017年度业绩公告》。全体董事认为公司年报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分红派息预案的议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本公司合并报表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509,245,877.63元,剔除其他权益持有者的权益(永续债)人民币87,807,777.77元影响,调整后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为人民币2,421,438,099.86元,按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2,982,889,136股计算,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81元。根据《公司章程》和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本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79,106,022.63元,本年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2,156,075.00元。2017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189,652,460.16元,提议2017年度的分红派息预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2.7元(含税)。(如果按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2,982,889,136总股本为基数测算,共计分配股利人民币805,380,066.72元,分配后,本公司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人民币1,384,272,393.44元。)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议案》。提议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提议股东大会决定,在年度审计范围不变的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为人民币1,346万元。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并批准《关于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人民币880,764千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并批准《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同意本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12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并批准《关于追加确认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追加确认《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框架协议》(2017年、2018年、2019年)(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注:“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发”)项下2017年度实际发生的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年度超出预计金额的情况。(本议案王宇航董事、刘冲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并批准《关于2017年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本议案王宇航董事、刘冲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与中远海发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并授权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与中远海发之间就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修订事宜签署《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2018年、2019年)(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同意《补充协议》将2018年及2019年的年度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分别修订为:人民币46亿元及人民币50亿元。同意将该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麦伯良先生代表本公司签署上述补充协议,并授权董事麦伯良先生对《框架协议》和《补充协议》进行其认为适当或必需的修改,并在其认为对执行该等交易条款及/或使该等交易条款生效必需、有利或适当时所做出的一切行动、签署其他文件和采取一切其他步骤。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王宇航董事、刘冲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并批准《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并批准《关于〈2017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对下属子公司2018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按揭贷款信用担保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所属经销商及客户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为集团成员单位办理对外担保业务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集瑞联合重工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所属经销商及客户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并批准《关于2018年度汇利率保值业务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并批准《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并批准《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审议并批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议案》。1、接受刘学斌先生因身体原因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的生效日期自其辞职报告于2018年3月26日送达董事会之日起。董事会对刘学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2、同意根据CEO兼总裁麦伯良先生的提名,聘任高翔先生为本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李贵平先生、黄田化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于玉群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以上任期三年,至2021年年度董事会止。3、于玉群先生的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任职不变。(高翔先生、李贵平先生、黄田化先生、于玉群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股票发行一般性授权事宜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附件二)。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同意自2018年1月1日起将独立董事津贴由人民币20万元/年调整至人民币24万元/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五)其他事项:听取《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时提请在股东大会上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高翔先生、李贵平先生、黄田化先生、于玉群先生简历

 高翔先生,1965年出生,自2015年4月1日起出任本公司副总裁。高先生毕业于天津大学海洋与船舶工程专业,亦为高级工程师。于1999年至2008年期间,曾分别担任天津中集北洋集装箱有限公司、天津中集集装箱有限公司、天津中集物流装备有限公司、天津中集车辆物流装备有限公司及天津中集专用车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于2004年至2008年期间出任中集集团的总裁助理。2009年,出任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于2015年4月1日出任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高先生也于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若干附属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

 李贵平先生,1965年出生,自2018年1月起出任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CEO兼总裁,李先生同时担任本公司若干家子公司的董事长或董事。李先生于1986年7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于1993年2月毕业于美国南康州大学(Southern Connecticut State University),获硕士学位(Master of Science),于2014年参加国资委组织的美国伯克利加州大学“创新商业模式与企业升级转型培训”并获得相关证书。李先生于2000年获高级经济师资格证书。李先生1987年起加盟本公司。1987年6月至1989年10月,任公司多种经营生产部主任,1989年10月至1991年8月,任机场设备部经理助理。1991年8月至1993年2月,美国留学。1993年2月至2009年4月,历任公司集装箱营运事业部副经理、副总经理。2003年4月至2010年3月,任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3月至2018年1月,任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4年2月至2009年12月,兼任深圳中集专用车有限公司总经理。此外,自2011年以来,李先生先后当选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专用车分会理事长。李先生于2016年10月11日被江苏大学聘任为兼职教授,于2017年6月被深圳大学聘任为客座教授。

 黄田化先生,1963年出生,毕业于大连交通大学(原大连铁道学院)焊接工艺与装备专业。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3月起加盟中集集团。黄先生1988年3月-1995年,任深圳南方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工程师;1995年至1999年任上海中集冷藏箱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1999年起历任中集集团冷链投资有限公司、青岛中集冷藏箱制造有限公司、青岛中集特种冷藏设备有限公司、青岛中集冷藏运输设备有限公司、上海中集冷藏箱有限公司、太仓中集冷藏物流装备有限公司及中集冷藏车北美多家公司总经理以及兼任车辆集团副总。2012年至今任中集集团总裁助理、中集集团集装箱(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集装箱控股所属多家企业董事长,以及中集集团下属中集新材、中集电商、中集多式联运、中集同创等多家新型企业董事会长。此外,黄先生自2010年至今担任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冷链物流专业委员会理事长、2014年至今担任中国集装箱行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2015年至今担任深圳市政协委员、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兼副秘书长。

 于玉群先生,1965年出生,由2004年3月起出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并于2012年10月25日起同时担任公司秘书。于先生于1992年加盟本公司,先后任金融事务部副经理、经理、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负责股东关系、投资者关系及筹资管理工作。于先生于本公司自1994 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曾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于先生自2007年9月获委任为中集安瑞科(香港股份代号:3899)的执行董事,2016年9月5日调任非执行董事。于先生于2011年至2016年期间曾任TSC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前称TSC海洋集团有限公司,其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非执行董事,现分别为中国消防(其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及Pteris Global Limited非执行董事,深圳天亿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于先生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亦为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一届并购融资委员会委员。1987年7月至1989年10月,于先生曾任职于国家物价局。于先生毕业于北京大学,并分别于1987 年7月和1992年7月获授经济学学士学位以及经济学硕士学位。

 截止本公告日,高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375,000份可行使的本公司A股股票期权,行权价为人民币10.49元/股,可行权期至2020年9月27日止。李贵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及期权。黄田化先生持有本公司45万股A股,未持有本公司期权。于玉群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750,000份可行使的本公司A股股票期权,行权价为人民币10.49元/股,可行权期至2020年9月27日止。高翔先生、李贵平先生、黄田化先生、于玉群先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调查。除已披露之外,高翔先生、李贵平先生、黄田化先生、于玉群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高翔先生、李贵平先生、黄田化先生、于玉群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高翔先生、李贵平先生、黄田化先生、于玉群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所要求的任职资格。附件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股票发行一般性授权事宜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9A.38条和现行《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下列情形不适用类别股东表决的特别程序:(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每间隔十二个月单独或者同时发行内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并且拟发行的内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数量各自不超过该类已发行在外股份的百分之二十的;(二)公司设立时发行内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计划,自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之日起十五个月内完成的”。

 依照上述条款,董事会提请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中以特别决议的方式,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单独或同时发行、配发及/或处理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决定发行、配发及/或处理的条款及条件(以下简称“股票发行一般性授权”)。董事会行使上述授权,在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时,公司无需再召集全体股东大会或类别股东会。在发行内资股时,公司无需再召集类别股东会;如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规之规定,即使获得股票发行一般性授权,仍需召集全体股东大会,则仍需取得全体股东大会的批准。

 上述股票发行一般性授权主要包括:

 1、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在有关期间决定发行、配发及/或处理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及发行的条款及条件:

 1) 拟发行、配发及/或处理的股份的类别及数目;

 2) 股票的定价方式及/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

 3) 开始及结束发行的时间;

 4) 向现有股东发行的股份的类别及数目;及/或

 5) 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要行使上述权利的售股建议、协议或购股权、转股权。

 2、董事会根据上述第1项所述授权决定单独或同时发行、配发及/或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权、转股权或以其他方式)的内资股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数量分别不超过本议案获得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的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数量各自的20%之新股份。

 3、董事会可于有关期间内作出或授予需要或可能需要于有关期间结束后行使该等权利的售股建议、协议或购股权、转股权。

 4、就本议案而言,有关期间指本议案获得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三者最早之日期止的期间:(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2)本议案经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届满之日;或(3)股东大会通过公司特别决议案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5、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份发行和分配的方式、种类及数量,以及公司在该等股份发行及分配完成时公司股本结构的实际情况相应增加注册资本,并适时对《公司章程》做出其认为必要的修改,以反映新的股本结构、注册资本。

 6、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情况下,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发行一般性授权所需的一切必要事宜。

 7、为了及时有效地推进公司根据前述规定实施股票发行一般性授权,批准及授权董事会在上述1-6项述及的事项获得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同时并在上述有关期间内:

 1) 根据市场时机决定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向各发行对象发行的数量和比例、定价方式及/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发行起止时间、上市时间、募集资金用途等;

 2) 聘请必要的专业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

 3) 代表公司签署承销协议、保荐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为实施股票发行一般性授权所需之文件;

 4) 根据公司股份发行的方式、种类、数量和股份发行完成时公司股本结构的实际情况适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股权登记等有关事宜;

 5) 代表公司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发行、上市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6) 决定和支付发行上市费用或申请费用;

 7) 根据公司股份发行的方式、种类、数量和股份发行完成时公司股本结构的实际情况适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安排办理必要的登记备案手续;

 8) 办理其他股票发行一般性授权所需的一切必要事宜。

 8、公司董事会仅在该等发行及其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不时修订的),及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其他相关有权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方可行使权利,董事会亦仅应根据年度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8-023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二○一八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27日在中集集团研发中心召开。公司现有监事三人,参加表决监事三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批准《二○一七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二○一七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经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能满足风险有效控制的要求;《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运行和检查监督情况,同意《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经对公司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核查,公司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进行计提,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经审核,同意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并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12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经对公司2017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同意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经审核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分红派息预案,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政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经审核公司2017年度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公司履行了经董事会批准的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发”)间的相关协议。公司与中远海发及其附属公司和联营公司之间的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是在日常业务中订立,按照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张铭文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9、299901 证券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8-025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3月27日,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经与本公司审计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17年度(以下亦称“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880,764千元(以下简称“本次计提减值事项”)。

 本次计提减值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六次会议及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计提减值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计提情况

 2017年,本公司依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进行了重新计算和账务处理,本年度新增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880,764千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本次计提减值事项中,计提减值准备的主要资产项目的计提依据与原因如下:

 (一)坏账准备

 1、计提依据: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本集团对应收款项同时运用个别方式和组合方式评估减值损失。运用个别方式评估时,当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该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减记至该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当运用组合方式评估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时,减值损失金额是根据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包括以个别方式评估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的以往损失经验,并根据反映当前经济状况的可观察数据进行调整确定的。此外,本集团综合考虑承租人的付款记录、承租人和担保人的偿付能力、租赁物的可回收价值及承租人所处行业的景气度对长期应收款进行信贷审阅以识别减值事件。

 2、计提原因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总额为人民币572,895千元,主要包括:

 (1)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人民币147,281千元),主要为:对子公司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对应收南通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的款项所确认的进一步减值人民币105,549千元。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2017年7月6日、2017年8月4日、2017年8月16日及2017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17-036、【CIMC】2017-047、【CIMC】2017-054及【CIMC】2017-057)及在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

 (2)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人民币138,934千元):报告期内,本集团综合考虑承租人的付款记录、承租人和担保人的偿付能力、租赁物的可回收价值及承租人所处行业的景气度对长期应收款进行信贷审阅以识别减值事件。对识别出存在减值事件的长期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进行单项计提;对于未识别出存在减值事件的长期应收款的坏账准备采用模型分析法进行组合计提。

 (二)存货减值准备

 1、计提依据: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对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存货类别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计提原因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对存货进行清查,发现部分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公司根据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对该部分存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249,617千元。

 (三)商誉减值准备

 1、计提依据: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2、计提原因和情况:

 本集团每年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2017年度,根据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部分,对应归属于能化资产组的辽宁中集哈深冷气体液化设备有限公司商誉确认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38,000千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事项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事项(扣除本期转回的影响后)将减少本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合并利润总额人民币671,341千元,已计入本公司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告。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事项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和要求,本公司2017年度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880,764千元,扣除当期转回影响后将减少本公司报告期合并利润总额(未经审计)人民币671,341千元,符合本集团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本次计提减值事项能够公允地反映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对公司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进行核查,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的有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计提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对公司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核查,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进行计提,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六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相关独立意见。

 3、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9、299901 证券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8-033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7月22日签发《关于核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49号)文件核准,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批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12月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H股”)共286,096,1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港币13.48元(折合人民币11.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港币3,856,575,428元(按到账日实际汇率,折合人民币3,227,639,13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港币3,856,575,428元(折合人民币3,227,639,131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已于2015年12月31日全部到位。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港币571,793元,H股定向增发所募集资金已全额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主要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范围、募集资金专户制度、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二) H股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和监管情况

 本公司将H股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存放于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开立的账户。截至2017年12月31日,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该存放账户的开户行和银行帐户信息如下表。由于本次增发为H股增发,募集资金没有实行专户存储监管管理。

 单位:港币元

 ■

 由于本次增发为H股增发,并无保荐机构,本公司亦无须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依据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3月26日决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H股定向增发所募集资金已全额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本年度,本公司H股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H股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港币元

 ■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公告编号:【CIMC】2018-027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2017年度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

 (一)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根据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发”,与其子公司合称“中远海发集团”)于2016年11月11日签订的《销售商品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向中远海发集团供应商品(包括但不限于集装箱)。《框架协议》约定了双方截至2017年、2018年和2019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的年度交易金额上限(以下简称“年度上限”)。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2016年11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16-071)。

 (二)2017年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

 根据对2017年度本集团与中远海发集团的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的梳理,本集团与中远海发集团的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

 上述2017年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实际交易金额已超出了《框架协议》约定的2017年度交易上限人民币450,000千元。

 (三)2017年度实际交易金额超出上限的主要原因

 2017年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实际交易金额超预计值的主要原因包括:(1)该等关联交易由双方遵循市场原则执行。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受当时的市场需求变动、生产计划调整、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交易的发生及金额存在不确定性,特别是在市场剧烈波动时,难以在事先对交易金额进行准确预计。尤其于2016年双方签订《框架协议》时,全球集运市场和集装箱市场受全球经济不景气影响,处于较低迷状态。2017年,全球经济强劲复苏,国际贸易形势大幅好转,全球集运货量增速远超市场预期,市场对集装箱的需求量和采购量大幅增加。同时,因受环保水性漆应用及造箱市场供需等影响,箱价回升。受此影响,中远海发集团对本集团的集装箱采购量也大幅增加;(2)由于收集及审阅本集团与其各子公司之间的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的历史交易数据需要大量时间,而主要增加额发生在2017年12月份,本公司于2018年3月才刚发现《框架协议》下的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于2017年全年的交易总额已经超出2017年年度上限。

 (四)2017年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超额追认的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确认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2017年度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交易总额进行了追加确认。王宇航副董事长及刘冲董事由于在中远海发及其关联公司中担任职务而作为关联董事在上述决议案中回避表决。其余六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确认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对2017年度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交易总额进行了追加确认。

 本次追加确认与中远海发2017年度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远海发的基本信息:

 ■

 2、中远海发的主要合并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

 3、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中远海发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长誉投资有限公司(Long Honour Investments Limited)和中远集装箱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2.73%。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中远海发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框架协议》项下双方拟进行的交易对本公司构成的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同时,根据《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第14A章,中远海发及其附属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框架协议》项下双方拟进行的交易对本公司构成持续关连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

 中远海发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人、亦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中远海发集团经营集装箱运输及相关业务,其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货款支付能力和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依据

 根据《框架协议》,本集团与中远海发集团的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为:(1)如规定投标程序,则以投标价格作准;(2)如并无投标程序,则价格将参考市场价格(如可资比较的本地、国内或国际市场价格)厘定。市场价格应透过独立行业协会基于相关商品的种类及质量搜集;或(3)倘上述价格概不适用或应用上述定价政策并不切实可行,本集团将与中远海发在考虑商品的成本、技术、质量及采购量以及相关商品的过往价格后,经公平磋商按公平基准厘定价格,并按不逊于本集团向独立第三方提供相似商品所提出的条款厘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中远海发主要从事船舶租赁、集装箱租赁和其他产业租赁等多元化租赁业务,集装箱制造业务以及金融投资业务。鉴于本集团与中远海发集团(包括其下属佛罗伦集团)之间长期可靠的商业关系,订立《框架协议》并进行相关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本集团主营业务(包括集装箱制造等)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框架协议》项下本集团向中远海发集团提供的产品价格及条款将遵守公平合理的原则,并不逊于本集团向独立第三方提供类似产品价格及条款。

 五、本公司将采取措施加强对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的管理

 为避免将来再发生任何类似事件,本公司已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和政策,包括合同政策、关连交易管理办法及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以保证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按照《框架协议》执行。本公司审计监察部对本公司内部控制措施不定期组织内部测试,以确保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有关内部控制措施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并向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监事会报告测试结果。本公司外部审计师将每年对本公司内部控制措施进行审计,并根据《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的要求每年对《框架协议》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进行审阅。本集团未来将进一步加强对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加强本集团的申报及文件记录机制,提高对相关交易的监控频次,与中远海发协商将对持续关连交易事先估计由每季度提高到每月度,及时监察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对公司与中远海发2017年度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连交易情况进行核实,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2017年度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核程序,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本公司与中远海发及其附属公司和联营公司之间的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连交易在本公司的日常业务中订立,按照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且根据有关交易的协议条款进行,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并且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3)董事会对“关于2017年度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超出预计范围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已履行相关追认程序。公司关联董事王宇航先生、刘冲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与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8年1-2月,本集团与中远海发集团累计已发生的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额为人民币376,425千元。

 八、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签署情况

 考虑到2017年实际交易额已超出《框架协议》约定的上限、且全球国际贸易和货柜运输行业发展所带动的中远海发集团对本集团商品2018年及2019年的增长需求,本公司和中远海发预计《框架协议》2018年度交易金额上限和2019年度交易金额上限将无法满足未来的交易需求。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将择机与中远海发签订补充协议以将《框架协议》2018年度交易总额上限和2019年度交易总额上限分别调整至人民币46亿元和人民币50亿元。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深交所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六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相关独立意见。

 3、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8-029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开展汇利率衍生品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降低汇利率变动对公司业务经营的影响,经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于2018年度继续开展汇利率衍生品保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汇利率衍生品保值业务的目的

 本集团营业收入大量由集装箱制造、海洋工程、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等重点业务板块的美元出口收入构成,而生产成本大部分由人民币构成,存在较显著的经营币种收支差异。同时,随着本集团全球化格局的逐渐展开,集团海外投资并购、资本运作、全球资金运营以及存量海外资产负债等均存在一定程度的汇利率风险。本公司开展汇利率衍生品保值业务,目的在于通过汇利率衍生品套期保值,平滑汇利率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降低汇利率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至可控或可承受范围,稳定和改善经营,确保本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2018年度汇利率衍生品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本集团2018年度将开展的汇利率衍生品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如下:

 1、衍生品品种:本公司2018年度拟投资的衍生品品种主要包括银行间市场汇率/利率远期、汇率/利率掉期、汇率/利率远期互换、汇率/利率远期期权。

 2、保值规模:2018年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汇率衍生品保值比率不超过同期汇率风险敞口的70%,单笔保值量不超过1亿美元,保值持仓总量不超过30亿美元。利率衍生品保值比率不超过同期利率风险敞口的70%,单笔保值量不超过5亿美元,保值持仓总量不超过30亿美元。

 3、合约期限:衍生品保值业务的合约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长周期项目不得超过项目或保值标的周期。

 4、衍生品保值业务合约的对手方:主要为银行类金融机构。

 5、资金来源:本集团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汇利率衍生品保值业务。

 6、董事会授权期限:自2018年本公司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起,至2019年新的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止。

 三、衍生品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用于汇率保值的衍生品保值业务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投资损益;在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投资损益。

 2、流动性风险:用于保值的衍生品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信用风险:公司衍生品保值业务合约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类金融机构,信用风险不显著。

 4、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四、本集团对衍生品保值业务的风险管理措施

 2018年度公司拟继续通过汇利率衍生品对全球经营业务所涉及的汇利率风险进行管理。公司汇利率衍生品保值业务的目的均在于平滑或降低汇利率变化对公司经营造成的影响。本公司汇利率衍生品保值业务合约均具备真实业务背景,坚持套期保值基本原则,禁止投机。

 本公司已成立汇利率风险管理小组,并制定了《中集集团汇率风险管理办法》等制度,对汇利率风险业务进行全面、专业化管理。公司财务管理部为汇利率风险归口管理部门,对公司汇利率风险进行统一管理,并协同板块及成员企业、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及其他职能部门共同完成汇利率风险管控职能。本公司将持续加强、提升汇利率衍生品保值管理的组织架构、制度流程及业务能力。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汇利率衍生品保值业务必须有明确的保值方案、交易指令;汇利率衍生品保值业务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各层级管理机构及领导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决策,不得越权审批和下达指令;汇利率衍生品保值总量、期限等要素必须限定范围内,不得超量、超期交易。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汇利率风险管理业务内控制度体现岗位分离、相互制约、分工协作的内部控制原则,严格保证汇利率衍生品保值业务程序合规,确保各层级管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审批,各层级操作人员在权限范围内交易。汇利率风险主管部门监控市场走势,评估市场走势对公司汇利率衍生业务的相关影响。

 五、 衍生品保值的会计核算方法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本集团汇利率衍生品保值业务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金融工具,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后续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远期外汇合同的公允价值根据市场报价确定,或根据合同远期外汇价格的现值与资产负债表日即期外汇价格之间的差额来确定。利率掉期合同、期权合同、货币互换合同的公允价值基于经纪人的报价。本集团会根据每个合同的条款和到期日,采用类似衍生工具的市场利率将未来现金流折现,以验证报价的合理性。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3月27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中集集团2018年度汇利率风险管理的议案》:同意2018年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汇率衍生品保值比率不超过同期汇率风险敞口的70%,单笔保值量不超过1亿美元,保值持仓总量不超过30亿美元;利率衍生品保值比率不超过同期利率风险敞口的70%,单笔保值量不超过5亿美元,保值持仓总量不超过30亿美元;同意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汇利率衍生品保值工具主要包括汇利率远期、期货、互换、期权及其简单组合产品;保值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长周期项目不得超过项目周期;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汇利率衍生品保值业务的对手主要为银行类金融机构。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对公司2018年度开展汇利率衍生品保值业务进行核查,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开展2018年度汇利率保值业务是与公司日常全球经营业务有关,是以平滑或降低汇利率变化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确定性影响为目的,坚持保值基本原则,禁止投机交易,且公司充分重视并不断加强对汇利率保值业务的管理,已制定并不断完善有关管理制度,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六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8 – 03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本公司副总裁刘学斌先生提交的辞呈,副总裁于亚先生和副总裁张宝清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公司副总裁。2018年3月27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议案》,同意聘任高翔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李贵平先生、黄田化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于玉群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高管离任

 本公司高管刘学斌先生因身体原因,于近日申请辞去本公司副总裁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刘学斌先生将转任本公司高级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刘学斌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本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本公司副总裁于亚先生和副总裁张宝清先生任期于2018年3月27日届满。到期后,副总裁于亚先生和副总裁张宝清先生将不再担任本公司副总裁职务,而转任本公司高级顾问。

 截至本公告日,刘学斌先生持有本公司72,000股A股、2,400股H股和99.7万份A股股票期权(行权价为人民币10.49元/股,可行权期至2020年9月27日止),于亚先生持有本公司100,000股A股和65万份A股股票期权(行权价为人民币10.49元/股,可行权期至2020年9月27日止),张宝清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但持有75万份A股股票期权(行权价为人民币10.49元/股,可行权期至2020年9月27日止)。刘学斌先生、于亚先生和张宝清先生分别承诺在其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本公司将在申报其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到结算公司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刘学斌先生、于亚先生和张宝清先生所持股份的变动将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对刘学斌先生、于亚先生和张宝清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本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高管聘任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3月27日召开的2018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议案》,同意根据本公司CEO兼总裁麦伯良先生的提名,聘任高翔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李贵平先生、黄田化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于玉群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以上任期三年,至本公司2021年年度董事会止。于玉群先生的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任职不变。高翔先生、李贵平先生、黄田化先生、于玉群先生的简历如下:

 高翔先生,1965年出生,2015年4月1日起,出任本公司副总裁。高先生毕业于天津大学海洋与船舶工程专业,亦为高级工程师。于1999年至2008年期间,曾分别担任天津中集北洋集装箱有限公司、天津中集集装箱有限公司、天津中集物流装备有限公司、天津中集车辆物流装备有限公司及天津中集专用车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于2004年至2008年期间出任中集集团的总裁助理。2009年,出任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于2015年4月1日出任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高先生也于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若干附属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

 截止本公告日,高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375,000份可行使的本公司A股股票期权,行权价为人民币10.49元/股,可行权期至2020年9月27日止。高翔先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调查。除已披露之外,高翔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高翔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高翔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所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贵平先生,1965年出生,自2018年1月起出任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CEO兼总裁,李先生同时担任本公司若干家子公司的董事长或董事。李先生于1986年7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于1993年2月毕业于美国南康州大学(Southern Connecticut State University),获硕士学位(Master of Science),于2014年参加国资委组织的美国伯克利加州大学“创新商业模式与企业升级转型培训”并获得相关证书。李先生于2000年获高级经济师资格证书。李先生1987年起加盟本公司。1987年6月至1989年10月,任公司多种经营生产部主任,1989年10月至1991年8月,任机场设备部经理助理。1991年8月至1993年2月,美国留学。1993年2月至2009年4月,历任公司集装箱营运事业部副经理、副总经理。2003年4月至2010年3月,任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3月至2018年1月,任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4年2月至2009年12月,兼任深圳中集专用车有限公司总经理。此外,自2011年以来,李先生先后当选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专用车分会理事长。李先生于2016年10月11日被江苏大学聘任为兼职教授,于2017年6月被深圳大学聘任为客座教授。

 截止本公告日,李贵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及期权。李贵平先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调查。除已披露之外,李贵平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李贵平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李贵平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所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田化先生,1963年出生,毕业于大连交通大学(原大连铁道学院)焊接工艺与装备专业。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3月起加盟中集集团。黄先生1988年3月-1995年,任深圳南方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工程师;1995年至1999年任上海中集冷藏箱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1999年起历任中集集团冷链投资有限公司、青岛中集冷藏箱制造有限公司、青岛中集特种冷藏设备有限公司、青岛中集冷藏运输设备有限公司、上海中集冷藏箱有限公司、太仓中集冷藏物流装备有限公司及中集冷藏车北美多家公司总经理以及兼任车辆集团副总。2012年至今任中集集团总裁助理、中集集团集装箱(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集装箱控股所属多家企业董事长,以及中集集团下属中集新材、中集电商、中集多式联运、中集同创等多家新型企业董事会长。此外,黄先生自2010年至今担任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冷链物流专业委员会理事长、2014年至今担任中国集装箱行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2015年至今担任深圳市政协委员、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兼副秘书长。

 截止本公告日,黄田化先生持有本公司45万股A股,未持有本公司期权。黄田化先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调查。除已披露之外,黄田化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黄田化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黄田化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所要求的任职资格。

 于玉群先生,1965年出生,由2004年3月起出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并于2012年10月25日起同时担任公司秘书。于先生于1992年加盟本公司,先后任金融事务部副经理、经理、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负责股东关系、投资者关系及筹资管理工作。于先生于本公司自1994 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曾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于先生自2007年9月获委任为中集安瑞科(香港股份代号:3899)的执行董事,2016年9月5日调任非执行董事。于先生于2011年至2016年期间曾任TSC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前称TSC海洋集团有限公司,其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非执行董事,现分别为中国消防(其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及Pteris Global Limited非执行董事,深圳天亿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于先生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亦为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一届并购融资委员会委员。1987年7月至1989年10月,于先生曾任职于国家物价局。于先生毕业于北京大学,并分别于1987 年7月和1992年7月获授经济学学士学位以及经济学硕士学位。

 截止本公告日,于玉群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750,000份可行使的本公司A股股票期权,行权价为人民币10.49元/股,可行权期至2020年9月27日止。于玉群先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调查。除已披露之外,于玉群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于玉群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于玉群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所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审阅了公司提供的高管人员资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根据CEO兼总裁麦伯良先生的提议,聘任高翔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李贵平先生、黄田化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于玉群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于玉群先生的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任职不变。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9、299901 证券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公告编号:【CIMC】2018-026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18年3月27日,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同意本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12号》,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以下简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本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度相继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 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12号》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鉴于上述会计准则和会计准则解释的颁布及修订,本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本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12号》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日期

 本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18年3月27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2018年3月27日,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二次会议审核批准了相关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一个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对上述准则需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本集团内子公司将同步开始实施。本集团将仅对2018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调整2018年期初权益。

 2、《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金融资产类别由原来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减值方法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

 根据该项准则,本公司的金融资产按照新准则重新分类并确定计量模式。金融资产减值将不再采用“已发生损失法”,而是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法”,考虑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内的各种可获得信息。累积影响将调整2018年期初留存收益。

 3、《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在维持金融资产转移及其终止确认判断原则不变的前提下,对相关判断标准、过程及会计处理进行了梳理,对相关实务问题提供了更加详细的指引。

 该项新准则实施预计将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告无重大影响。

 4、《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 9号)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套期会计处理与主体进行此项套期活动风险管理目标和策略更加一致;有效性测试更宽松;取消80%-125%的明确标准等。

 该项新准则实施预计将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告无重大影响。

 5、《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细化披露要求。

 本集团将按照该项新准则的要求进行列表。该项新准则的实施预计将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告无重大影响。

 6、《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12号》(财会[2017]16-19号)主要包括: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有关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

 上述新准则解释的实施预计将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告无重大影响。

 7、《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集团将采用修订后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已于2017年度财务报表执行该通知要求,主要影响为报表格式及重分类影响。本集团将2017年度处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产生的利得和损失计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2016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已相应调整。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本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对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进行核查,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并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12号》,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公司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同意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并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12号》。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六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相关独立意见。

 3、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8 – 032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建议调整独立非执行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8 年3 月27日召开的2018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现就相关内容披露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现任成员中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潘承伟先生、潘正启先生及王桂壎先生。该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在航运、财务、法律、管理等方面拥有深厚的学术专业资历和丰富的行业经验(其中潘承伟先生具备适当的会计及财务管理专长),并按照《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未在本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本公司现依据所处的行业地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在本公司业务发展中所做的贡献,同时结合本公司未来业务开展和实际情况,拟自2018年1月1日起将独立非执行董事津贴由人民币20万元/年调整至人民币24万元/年(以下简称“本次建议调整”)。

 本次建议调整已经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和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8 – 031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8 年3 月27日召开的2018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就相关内容披露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22号)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23号)的相关规则规定:“上市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为落实上述相关规定,本公司拟对《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相关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建议修订情况对照表

 ■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修订情况对照表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对《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修订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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