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2 股票简称:北京文化 公告编号:2018-020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和变更提案;
2. 本次股东大会未增加临时提案;
3.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时间:2018年3月27日(星期二)下午14:30。
2.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3月26日-2018年3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15:00至2018年3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西路9-5号公司总部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召集人: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歌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人员
1.参加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434,069,390股,占公司总股本723,150,255股的60.0248%,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322,361,5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577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人,代表股份111,707,8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474%;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8人,代表股份32,169,5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485%。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听取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提案均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审议和表决情况:同意434,011,4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67%;反对5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5%,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2,111,6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00%;反对5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审议和表决情况:同意434,011,4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67%;反对5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5%,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2,111,6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00%;反对5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提案
审议和表决情况:同意434,011,4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67%;反对5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5%,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2,111,6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00%;反对5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
审议和表决情况:同意434,055,1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67%;反对14,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5%,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2,155,3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9%;反对1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提案
审议和表决情况:同意434,011,4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67%;反对5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5%,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2,111,6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00%;反对5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提案
审议和表决情况:同意434,011,4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67%;反对5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5%,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2,111,6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00%;反对5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减资暨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审议和表决情况:同意434,011,4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67%;反对5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5%,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2,111,6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00%;反对5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陈阳 周洁茹
3.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02 证券简称:北京文化 公告编号:2018-021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激励股票的减资公告
■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二k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夏陈安、宋歌(事业部总经理,非公司董事长)、马进、王诗经、张伟明、王克诚、郎旭阳、彭思雨、薛晗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上述9名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240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25,550,255股变更为723,150,255股。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减资暨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同意公司据此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司本次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详见公司2018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