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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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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6号)准予募集注册。基金合同于2017年4月1日正式生效。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已经成立或已获核准但尚未完成募集的开放式基金,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该《规定》的,应当在《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

 本次《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符合《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本基金管理人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就本次修订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相应部分一并调整。(《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方案》、《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修改方案》附后)

 一、重要提示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修改内容自本公告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将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公布经修改后的本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并将在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涉及上述修订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hsqhfunds.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20-6608)垂询相关事宜。

 二、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附件1:《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

 附件2:《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方案》

 附件3:《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修改方案》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8日

 

 附件 1:《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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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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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3:《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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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基金合同摘要及托管协议摘要部分作相应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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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基金合同摘要及托管协议摘要部分作相应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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