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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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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02,262,0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集设计、施工、建设、运营、管理全过程服务于一体的建筑行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同时也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水利水电及轨道交通等工程建设,水力、风力、太阳能光伏清洁能源发电。

 (一)行业情况

 2017年,全球经济仍延续复苏的态势,经济持续扩张,通胀总体温和,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建筑行业不断地“吐故纳新”,指导建筑改革的新思想不断涌现。国务院再次强调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为全行业创造新辉煌树立了信心。另外,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政策驱动,建筑市场越来越开放、规范,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降低,行业现代化发展方向逐步确立,建筑业企业自主发展的空间越来越大。这意味着,建筑行业的发展空间变大,竞争也会更加激烈。随着国家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为清洁能源发电行业创造的良好政策环境以及电力体制改革工作的逐步推进,弃光、弃风现象有望得到缓解,清洁能源行业前景依然广阔。

 1.工程建设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水利投资规模仍然较大,市场前景广阔。(1)2017年我国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落实水利投资7176亿元,再创历史新高。2017年我国新开工16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至此,国务院确定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中已有122项开工建设,在建投资规模超过9000亿元。(2)根据我国水利规划,“十三五”期间水利建设投资初步估算规模为2.43万亿元,较“十二五”规划投资规模增长35%,较“十二五”时期实际投资增长20%。(3)根据2018年3月5日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2018年水利在建投资规模将达到1万亿元。

 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具有极大的市场潜力,市场前景广阔。(1)根据2018年3月5日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2018年要完成铁路投资7320亿元、公路水运投资1.8万亿元左右,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实施新一轮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5376亿元,比去年增加300亿元。(2)根据2016年5月发改委和交通部联合印发《交通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计划2016-2018年将重点推进103个项目前期工作,新建城轨2000公里以上,涉及投资约1.6万亿元。(3)广东省计划到2018年底,完成软硬基础设施投资11500多亿元,珠三角城际铁路新增运营里程350公里等。(4)广州市计划2016年至2020年分期启动建设15条(段)、里程规模413.5公里的地铁新线,到2020年,广州建成开通城市轨道交通里程超过520公里,形成“环线+放射线”地铁线路网。(5)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2018年2月25日公布《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草案,根据草案,2035年广州城市轨道网络达2000公里。

 截止目前,江苏、山东、内蒙古、安徽、湖南、湖北等20多个省区市已公布了2018年PPP工作计划。从这些工作计划中可以看到,2018年各地将进一步推进PPP项目落地,尤其是基础设施、大型重点项目、民生领域等成为工作推进的重点,为公司发展带来机遇。

 2.清洁能源发电

 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能源供需矛盾趋缓,为能源转型提供了有利空间,“绿色、低碳”成为发展主要方向。(1)国家统计局发布《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年末全国发电装机容量177703万千瓦,比上年末增长7.6%。中国2017年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20.8%,上升1.3个百分点。其中,水电装机容量34119万千瓦,增长2.7%;并网风电装机容量16367万千瓦,增长10.5%;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13025万千瓦,增长68.7%。(2)2017年12月26日,国家能源局组织召开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会议指出,2018年要着力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解决弃风、弃光等新能源消纳问题。(3)国家能源局预计2020年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0亿千瓦,年均增长5.5%;到2020年,常规水电装机达到3.4亿千瓦;全国风电装机达到2.1亿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500万千瓦左右;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1.1亿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6000万千瓦以上、光热发电500万千瓦。(4)广东省到2020年底建成陆上风电装机容量约600万千瓦;到2030年底建成陆上风电装机容量约1000万千瓦;通过陆上风电开发建设,带动广东省风电装备制造业等相关产业发展。(5)广州市到2020年,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2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40万千瓦。清洁能源发展仍有较大空间。

 (二)市场竞争格局及市场地位

 1.工程建设:在水利水电业务上,大型央企为水利水电行业的领头羊,一些区域性企业则在地方水利市场上具备更强的竞争力。公司施工经验丰富,专业技术成熟,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承建了包括广东飞来峡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北江航道扩能升级项目、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等大量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在全国各地,尤其在广东、四川、湖南等地区品牌影响力明显;在轨道交通业务上,公司作为第一批参建广州地铁的施工单位,历经了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行业的发展和变化,也承建了南昌、武汉等地市的地铁建设,具备丰富的施工经验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2.清洁能源发电:行业受到政策鼓励和补贴的影响较大,国有资本的参与程度较高,市场参与者众多,清洁能源市场竞争较激烈。公司拥有丰富的清洁能源开发、建设、运营等方面的经验,项目建设质量优良、速度快,科学运营管理,有效控制成本,提高项目收益。目前,公司积极推动东部和中部风电项目、海上风电项目、光伏项目等项目的投资开发,抢占优质资源,优化公司清洁能源布局,推动公司清洁能源业务有序发展。截至2017年底,公司累计已投产发电的清洁能源项目总装机769.83MW,其中水力发电213MW,风力发电325.5MW,光伏发电231.33MW;已建成尚未投产发电光伏项目135MW。一批清洁能源项目正在紧张建设中,并储备一批能源资源,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17年5月25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根据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状况和发行的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公告》(联合评字[2017]471号),确定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公司发行的“12粤电01”的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详见2017年5月26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评级报告》。本次跟踪评级结果与上次评级结果一致。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的最新跟踪评级报告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评级结果将刊登于巨潮资讯网,敬请各位投资者关注。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土木工程建筑业

 2017年,国民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向好态势更趋明显,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活力和韧性进一步增强。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的大背景下,政策红利驱动建筑市场持续复苏,能源结构改革促进清洁能源行业发展继续向好,随着能源产业的不断发展,能源装备制造业亟待发力,为公司带来发展契机。公司紧紧围绕“全面提质增效,全面转型升级”的发展战略,坚定既有发展思路,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经营为龙头、效益为核心、管理为支撑,立足“强基础、增效益”,聚焦主业,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和区域品牌影响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2017年,公司继续做强做大工程建设主业,稳妥有序推进清洁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总资产17,515,341,294.71元,比上年度末增长11.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868,313,710.94元,比上年度末增长4.81%;营业总收入6,630,455,459.17元,同比增长4.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102,642.43元,同比增长17.42%。

 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聚焦工程建设主业,推动发展质量提升。

 一是成功获批水利特级资质,成为全国省级第三家、广东第一家水利特级企业。二是大力开拓工程市场,承接了一批优质PPP、重大项目,特别是承接了弥勒城轨、西洞庭水系治理工程、广州十八号线和二十二号线工程、广东省水田垦造等PPP、EPC重大项目。截至2017年底,公司工程储备量约270亿元。三是公司集中优势力量,全力以赴做好“北江航道”、“韩江高陂”及“弥勒城轨”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争取在大项目上获得大利润,并带动其他项目管理水平的提升,实现公司整体效益提高、实力增强。四是工程创优再获殊荣,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荣获国家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以及多项省级工程奖项。五是配置高端专业工程设备,包括双轮铣槽机、盾构机、布料机等,提升企业在地基与基础、隧道、高强度砼浇筑的施工实力。六是投资建设阳江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厂区,扩大风电装备产能,加快切入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市场。

 (二)优化清洁能源布局,稳妥有序推进开发。

 一是继续稳健有序推进清洁能源投资开发,积极参与东南沿海经济发达、消纳情况好地区的清洁能源业务,投资建设乳源大布风电二期、山东沾化风电、金塔红柳洼光伏二期、徐闻鲤鱼潭光伏发电、湖南平江农光互补发电等项目。二是严格抓好已投产能源项目的运行管理,确保了安全良好运行,全年实现上网电量16.96亿度、发电收入6.97亿元。三是积极探索解决西北地区弃风限电问题,通过布尔津县清洁供暖项目、新疆电网云计算大数据产业电量交易,增加上网电量和发电收入。

 截至2017年底,公司累计已投产发电的清洁能源项目总装机769.83MW,其中水力发电213MW,风力发电325.5MW,光伏发电231.33MW;已建成尚未投产发电光伏项目135MW。正在建设一批清洁能源项目,新增一批清洁能源储备项目。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

 (2)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变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其中,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依据2006年2月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执行。

 本次变更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依据财政部2017年4月28日印发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执行;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依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印发的《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执行。

 除上述变更外,其余会计处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3)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

 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截至目前,由于公司未开展相关业务,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无其他重大影响。

 2.公司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粤水电水务环保建设有限公司;

 (2)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瀚源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3)公司控股子公司弥勒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4)公司控股子公司弥勒市粤水电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5)公司控股子公司西洞庭粤水电沙河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6)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晋丰实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粤水电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7)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奎屯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2.报告期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阿拉山口市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2)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乌鲁木齐市华福新能源有限公司;

 (3)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乌鲁木齐市启明星风电能源有限公司;

 (4)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哈巴河县粤洋新能源有限公司。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8-017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3月16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27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公司1906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4人,实际参会董事14人(其中,独立董事李云超先生于2017年11月21日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根据有关规定,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李云超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监事会成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朱丹先生主持,审议了通知中所列全部议题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1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二、1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1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报告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2018年3月28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四、1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报告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公司实现总资产17,515,341,294.71元,比上年度末增长11.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868,313,710.94元,比上年度末增长4.81%;营业总收入6,630,455,459.17元,同比增长4.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102,642.43元,同比增长17.42%。

 董事会同意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1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该方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合并)

 单位:万元

 ■

 本财务预算为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指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六、1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9,528,636.32元,扣除按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9,952,863.6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94,681,446.85元,减去本年已派发现金股利30,056,551.45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54,200,668.09元。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以2017年末总股本1,202,262,0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6,067,861.74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618,132,806.35元结转下一年度。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既保证公司稳定较快的发展,同时也回报了广大股东;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对该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1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2018年3月28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1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2018年3月28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1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为公司服务过程中勤勉、公允、尽职,公司拟继续聘请该事务所作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及相关行业上市公司水平综合决定其报酬。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同意意见,详见2018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1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山东省滨州市沾化滨海风电项目二期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由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滨州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在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滨海镇投资建设山东省滨州市沾化滨海风电项目二期36MW。

 详见2018年3月28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山东省滨州市沾化滨海风电项目二期的公告》。

 十一、1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四川西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并投资建设西藏曲水40MWp光伏发电项目及为项目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向西藏腾飞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腾飞”)收购其持有的四川西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能能源”)60%股权。股权收购完成后,由西能能源的全资子公司西藏腾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西藏腾能曲水40MWp光伏发电项目。公司和西藏腾飞将为该项目融资提供持股比例对应的担保。

 该议案获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

 详见2018年3月28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四川西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并投资建设西藏曲水40MWp光伏发电项目及为项目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二、1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该议案获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

 详见2018年3月28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三、1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2018年3月28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8-023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8年4月17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4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30,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星期一)至2018年4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15:00至2018年4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11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出席对象为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19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二)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2017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管理、关联交易、重大事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全力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六次会议。

 2.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工作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现行财务制度,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关联交易情况以及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进行了认真核查,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2018年度工作计划

 一是夯实监事会工作基础;二是监督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三是对韩江高陂、北江航道和弥勒城轨三个重点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四是提升监事会监督合力;五是加强监事会成员政策理论与专业知识学习。

 (三)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2018年3月28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四)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7年,公司实现总资产17,515,341,294.71元,比上年度末增长11.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868,313,710.94元,比上年度末增长4.81%;营业总收入6,630,455,459.17元,同比增长4.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102,642.43元,同比增长17.42%。

 (五)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合并)

 单位:万元

 ■

 本财务预算为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指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7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9,528,636.32元,扣除按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9,952,863.6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94,681,446.85元,减去本年已派发现金股利30,056,551.45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54,200,668.09元。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以2017年末总股本1,202,262,0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6,067,861.74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618,132,806.35元结转下一年度。

 (七)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为公司服务过程中勤勉、公允、尽职,公司拟继续聘请该事务所作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及相关行业上市公司水平综合决定其报酬。

 (八)审议关于投资建设山东省滨州市沾化滨海风电项目二期的议案;

 详见2018年3月28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山东省滨州市沾化滨海风电项目二期的公告》。

 (九)审议关于收购四川西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并投资建设西藏曲水40MWp光伏发电项目及为项目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2018年3月28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四川西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并投资建设西藏曲水40MWp光伏发电项目及为项目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2018年3月28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上述议案(一)、(三)至(十)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二)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于2018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六)、(七)、(九)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议案编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8年4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17层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511340。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广喜,联系电话:(020)61776998,传真:(020)82607092,电子邮箱:ysd002060vip.163.com。

 (四)参加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8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060。

 (二)投票简称:水电投票。

 (三)意见表决

 1. 股东根据本通知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8年4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4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8-024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3月16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27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公司1906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荣光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通知中所列全部议题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7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管理、关联交易、重大事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全力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六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工作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现行财务制度,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关联交易情况以及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进行了认真核查,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2018年度工作计划

 一是夯实监事会工作基础;二是监督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三是对韩江高陂、北江航道和弥勒城轨三个重点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四是提升监事会监督合力;五是加强监事会成员政策理论与专业知识学习。

 二、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报告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

 四、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报告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五、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七、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管理实际,公司建立健全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组织体系,保证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综观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和控制效果,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我们认同该报告。

 八、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为公司服务过程中勤勉、公允、尽职,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该事务所作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8-018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董事会编制了关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本专项报告募集资金包括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2013年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098号文《关于核准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1年7月委托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股票85,987,27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5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461.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38.1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223.64万元,于2011年8月1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1日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11〕0267号验资报告审验。

 2.累计已使用金额、2017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7,776.97万元(由于单位以万元计,四舍五入导致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与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和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之和差异0.01万元),2017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892.6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811.49万元。其中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杨箕支行(原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执信支行,迁址更名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杨箕支行,以下简称“光大杨箕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招行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新塘支行(以下简称“中行新塘支行”)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为1,614.16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水安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天平架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7.73万元,全资子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城新塘支行,余额为189.61万元。(由于单位以万元计,四舍五入导致专户余额总和与各行募集资金余额合计差异0.01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比实际应有余额1,446.67万元多364.82万元,差异原因为:公司光大杨箕支行、招行开发区支行、中行新塘支行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产生利息收入235.65万元(其中利用利息收入投资安江水电站项目12.18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发生的手续费支出0.78万元。广水安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产生利息收入19.53万元(其中利用利息收入投资安江水电站项目11.32万元),手续费支出0.48万元。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产生利息收入118.82万元,手续费支出0.53万元;开户预存0.09万元。下属公司汇入16.03万元。(由于单位以万元计,四舍五入导致差异0.0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杨箕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新塘支行三个专用账户,其中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杨箕支行专户账号为:38670188000040719,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专户账号为:02090019501040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新塘支行专户账号为:715957760288。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广水安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开设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3602073029200323014,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向该专用账户转入募集资金款项39,287.82万元,该专用账户余额为7.73万元;同意全资子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开设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城新塘支行,账号:740662288233,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向该专用账户转入募集资金款项8,531.40万元,该专用账户余额为189.61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元

 ■

 注: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执信支行迁址更名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杨箕支行;

 2.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新塘支行原账号为865114651708094001,因系统升级导致账号变更为715957760288,实际账户未变。

 3.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2011年8月18日,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商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杨箕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新塘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10月10日,控股子公司广水安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鉴于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未实施完毕的投资项目“Ф8780mm盾构施工设备购置项目”的实施主体已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2014年4月22日,公司及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城新塘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保荐机构有权随时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子公司、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保荐机构及银行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彼此之间均依照协议履行,履行情况良好。

 二、发行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598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9.4亿元(含9.4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2013年1月18日,公司发行第一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4.7亿元,票面利率为5.50%。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7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530万元,于2013年1月23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偿还商业银行贷款3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6,530万元,总金额46,53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账户余额6.96万元(为利息收入)。

 公司2014年9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4年9月26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议案》。由于受保荐机构因素影响,导致公司未能根据发展需要实现公司债券发行的需求,公司终止第二期公司债券4.7亿元发行工作,调整融资方式。

 公司分别于2015年12月4日、2015年12月5日、2015年12月8日发布了《关于“12粤电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关于“12粤电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和《关于“12粤电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司选择不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后3年票面利率为5.50%并保持不变。投资者可在回售登记期内选择将其持有的“12粤电01”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12粤电01”回售登记期为2015年12月4日至2015年12月8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2粤电01”本次有效回售申报数量为0张,回售申报金额为0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剩余托管量为4,700,000张。

 三、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会计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

 注:本表中募集资金总额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口径计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为拓展轨道交通工程市场,扩大轨道交通工程施工业务规模,提高工程施工利润水平,公司2013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3年12月30日召开的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未实施完毕的投资项目“Ф8780mm盾构施工设备购置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开设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用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城新塘支行,账号:74066228823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二)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8-020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山东省滨州市沾化

 滨海风电项目二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况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粤水电”)的控股子公司滨州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州粤水电”)在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县滨海镇投资77,739万元建设山东省滨州市沾化滨海风电项目一期85MW。项目资本金占20%,滨州粤水电的股东东南粤水电和海南富兴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兴通实业”)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对滨州粤水电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后使其注册资本不超过15,600万元,其中东南粤水电持股80%,将以自有资金对滨州粤水电投资不超过12,480万元。截至目前该项目一期正在施工建设中。

 公司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拟由滨州粤水电在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滨海镇投资建设山东沾化滨海风电项目二期36MW。工程总投资31,776万元。

 该项目资本金占20%,滨州粤水电的股东东南粤水电和富兴通实业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对滨州粤水电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后使其注册资本不超过22,000万元(含一期项目),其中东南粤水电持股80%,将以自有资金对滨州粤水电投资不超过5,120万元(二期项目)。滨州粤水电将利用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等进行投资。

 该项目已获得山东省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滨州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沾化滨海二期36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滨发改能交〔2017〕393号)。该项目已纳入2017年度山东省风电开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二)2018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山东省滨州市沾化滨海风电项目二期的议案》,该投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三)该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概况

 (一)名称:滨州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二)住所: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滨海镇富滨路10号。

 (三)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四)成立时间:2015年8月24日。

 (五)法定代表人:王晶明。

 (六)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七)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新能源项目开发运营。

 (八)滨州粤水电的股权结构为:东南粤水电持有80%股权,富兴通实业持有20%股权。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该项目的投资建设,滨州粤水电聘请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出具《滨州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沾化滨海二期36MW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滨海镇,北临渤海湾,距海岸线约18km。地形整体较平坦,交通便利,100m高度测风塔年平均风速为6.7m/s,年平均风功率密度为365W/m2,风功率密度等级为1~2级。

 (二)该项目拟安装12台单机容量3MW的风电机组,装机容量36MW。风电场年理论发电量为13069万kWh,年设计发电量12060万kWh,年上网电量8442万kWh,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2345h。

 (三)该项目施工总工期为10个月,静态总投资31,267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8,685元/kW;动态总投资31,776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8,827元/kW。

 (四)该项目平均上网电价为0.60元/kWh(含税),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5.36%,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73%,投资回收期为10.10年,财务评价可行。

 四、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为了加大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的投资开发力度,提高盈利水平,推动公司加快发展。

 (二)存在的风险:国家对清洁能源发电政策及自然气候条件的变化对该项目的投资效益存在一定的影响。

 (三)对公司的影响: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扩大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预计将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五、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已建成的风力发电项目总装机325.5MW,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8-021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四川西能能源开发有限

 公司60%股权并投资建设西藏曲水40MWp光伏发电项目及为项目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提升经营业绩,拟由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粤水电”)以566,936.94元的价格向西藏腾飞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腾飞”)收购其持有的四川西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能能源”)60%股权。股权收购完成后,由西能能源向全资子公司西藏腾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腾能”)增资,并由西藏腾能投资建设西藏腾能曲水40MWp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约为41,471万元。西藏腾能将履行其与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设计院”)签署的《西藏腾能曲水40MWp并网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EPC)合同》(以下简称“《EPC合同》”)。公司和西藏腾飞将为该项目融资提供持股比例对应的担保。

 (二)2018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四川西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并投资建设西藏曲水40MWp光伏发电项目及为项目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该投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三)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收购并投资建设情况

 (一)交易对方、目标公司及项目公司概况

 1.交易对方概况

 公司名称:西藏腾飞建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藏热北路面粉厂以西。

 法定代表人:旦巴坚参。

 注册资本:5,6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00321370280K。

 成立日期:2015年5月25日。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公路、桥梁建筑工程施工等。

 旦巴坚参持有西藏腾飞70%股权、次旦曲杰持有西藏腾飞30%股权。

 西藏腾飞与公司及新疆粤水电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任何关系,也无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及新疆粤水电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目标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四川西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成都市成华区建材路39号3栋11楼1109号。

 法定代表人:旦巴坚参。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4月14日。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风能、太阳能产品领域内的技术研发;风能、太阳能相关设备的销售。

 西能能源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西能能源由西藏腾飞投资设立,西藏腾飞持有其100%股权。

 3.项目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西藏腾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西藏拉萨市曲水县雅江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孵化楼316室。

 法定代表人:旦巴坚参。

 注册资本:2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4月14日。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风能、太阳能产品领域内的技术研发;风能、太阳能相关设备的销售。

 西藏腾能由西能能源投资设立,西能能源持有其100%股权。

 西藏腾能拥有曲水40MWp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权,该项目已获得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藏腾能曲水茶巴拉4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编号:藏发改能源〔2016〕849号),且该项目已纳入2017年度西藏自治区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方案,具备开发建设条件。

 2017年9月20日,西藏腾能与中南设计院签署《EPC合同》,合同金额31,672.32万元,合同价格形式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承包。《EPC合同》工作范围包括勘测设计及服务、施工辅助工程、建筑工程、设备采购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工程、送出工程、工程保险等。该合同尚未履行。

 (二)西藏腾能曲水40MWp光伏发电项目概况

 根据中南设计院出具的《西藏腾能曲水县4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该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县聂当乡德吉村境内,场址位于两山之间宽阔的峡谷地带,站址占地面积约80万平方米,交通便利。

 2.该项目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该项目由32个光伏并网发电单元组成,拟安装141504块标准功率为285W的单晶硅光伏组件,光伏电站总容量约为40.33MW。

 3.曲水县年均日照小时数为2880.90小时,该项目所在地年太阳总辐射量6988.5MJ/m2,太阳能资源属“资源最丰富”。预计电站运营期内年均上网电量为6451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利用1600小时。

 4.该项目建设期6个月。该项目总投资41,471万元(含流动资金121万元),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贷款利息和流动资金;工程静态总投资为41,110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10,194元/kw;工程动态总投资为41,350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10,253元/kw。

 5.前20年上网电价为1.05元/kwh(含增值税),后5年上网电价为0.25元/kwh(含增值税)。该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38.17%,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1.37%,全部投资回收期7.98年。按目前西藏地区约15%的限电水平进行修正后,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4.85%,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41%,全部投资回收期9.69年。财务评价可行。

 (三)收购西能能源并投资建设西藏腾能曲水40MWp光伏发电项目的情况

 新疆粤水电聘请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对西能能源进行了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了《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拟收购四川西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报告》;聘请广州鉴则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西能能源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四川西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1月-2018年2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鉴审字〔2018〕第015号),截至2018年2月28日,西能能源经审计账面总资产价值为6,798,582.15元,经审计账面所有者权益价值为945,082.15元。

 新疆粤水电聘请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西能能源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四川西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广信评报字〔2018〕第120号),截至2018年2月28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西能能源的资产账面价值为6,798,582.15元,评估值为6,798,394.90元,评估减值187.25元;负债账面价值为5,853,500.00元,评估值为5,853,500.00元,评估无增减值;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945,082.15元,评估值为944,894.90元,评估减值187.25元。

 经与西藏腾飞充分协商并经双方一致同意,新疆粤水电拟以566,936.94元的价格收购西藏腾飞持有的西能能源60%股权。股权收购完成后,西能能源向西藏腾能增资,并由西藏腾能投资建设西藏腾能曲水40MWp光伏发电项目。西藏腾能曲水40MWp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约为41,471万元。项目资本金占20%,约为8,300万元。新疆粤水电和西藏腾飞将根据项目进展向西能能源进行增资,其中新疆粤水电出资不超过4,980万元,占比60%;西藏腾飞出资不超过3,320万元,占比40%。并由西能能源向项目公司西藏腾能增资,使西藏腾能注册资本金不超过8,300万元。西藏腾能继续履行其与中南设计院签署的《EPC合同》。

 (四)涉及收购的其他安排

 本次收购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未产生关联交易;未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收购后新疆粤水电持有西能能源60%股权。

 (五)收购及投资建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收购的目的:为了加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的投资开发力度,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营业利润,推动公司加快发展。

 2.对公司的影响:西藏腾能曲水40MWp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预计将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六)其他相关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已建成投产的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约231.33MWp,已建成尚未投产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135MWp。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展情况。

 三、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股权收购完成后,西藏腾能为建设该光伏发电项目,将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总额不超过33,200万元,公司将按照持股比例对项目融资提供担保,拟为西藏腾能不超过19,920万元项目融资提供担保,采取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主债权消失公司对西藏腾能的担保将自动失效。西藏腾飞将对西藏腾能项目融资提供持股比例对应的担保。项目运营期追加项目电费收费权质押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同项目公司概况。

 2.西藏腾能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担保协议的总金额为不超过33,200万元,其中公司提供持股比例对应担保金额为不超过19,92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将在担保合同中约定;

 4.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担保事项后签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3月27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901,576万元(含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担保,不含已审议取消和保证期届满的担保),实际担保总额367,651.25万元人民币(按照2018年3月27日汇率折算),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8.18%。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收购四川西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并投资建设西藏曲水40MWp光伏发电项目及为项目融资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8-022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部分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提供信用担保,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1. 公司对子公司(或间接控制子公司)提供担保

 ■

 (二)子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及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以上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根据各自经营需要测算,并与相关银行和金融单位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确定以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活动为依据,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3月27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901,576万元(含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担保,不含已审议取消和保证期届满的担保),实际担保总额367,651.25万元人民币(按照2018年3月27日汇率折算),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8.18%。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8-025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管理实际,公司建立健全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组织体系,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综观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和控制效果,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我们认同该报告。

 

 全体监事签字:

 谢荣光 卢大鹏 张秀华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定2018-001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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