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24,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968.0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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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电魂网络主营业务为网络游戏产品的研发和运营,公司致力于自主研发、运营精品化的网络游戏,以竞技类网络游戏产品为特色,通过高效的游戏研发体系、精准的游戏推广方案,现已发展成为集创意策划、美术设计、技术研发、产品开发、游戏推广、运营维护、海外合作于一体的网络游戏开发、运营商。
作为网络游戏开发商,公司在对游戏策划案的技术可行性、商业可行性以及成本预算等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订具体的游戏开发计划,组织策划、程序、美术、测试等各种资源完成一款网络游戏的开发;作为网络游戏运营商,公司通过架设服务器组完成网络游戏服务器端软件的安装及调试,并对运营的游戏进行推广、维护、版本升级以及提供客户服务等。
公司自研以客户端游戏逐步向移动端游戏延伸,同时也布局了VR、主机等游戏领域;目前公司营收主要来源于端游产品《梦三国》,这款产品自2009年上线以来已连续运营8年,是一款休闲竞技游戏,具有一定的玩家粘性。端游产品《梦塔防》是一款集竞技、养成、策略于一体的休闲塔防类客户端游戏,受到市场与玩家尤其是女性玩家的广泛认可;在移动网络游戏方面,公司自研手游产品《野蛮人大作战》,是首款近身对抗io类型手游,并融入moba元素,该游戏上线后深受玩家喜爱,尤其是海外市场,获得AppStore和Google全球推荐。同时,公司还代理了海外游戏《星盟冲突》在国内运营。
(二)经营模式
经多年摸索和创新,公司已形成了自主运营、授权运营、联合运营、代理运营四种运营模式。
1. 自主运营模式
自主运营是指公司自主创造游戏产品上线运行所需的相关条件并进行产品推广,玩家通过个人电脑和互联网进入公司游戏产品,免费注册账号和进行游戏,公司为玩家提供持续的客户服务、版本更新等服务。游戏运营成本由公司承担,通过向部分玩家提供道具销售等增值服务的方式获取运营收入。
2. 授权经营
公司采用的授权经营模式主要是为境外用户提供游戏产品服务,但因国内外市场环境、地域人文环境和国家政策有较大区别,公司通过授权合作方为境外用户提供游戏服务。根据公司与授权经营商签署的相关网络游戏授权经营协议,由公司为合作方提供游戏版本和约定的后续服务,并收取协议约定的版权金,授权经营商将其在授权经营游戏中取得的收入按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成给公司。
3.联合运营
联合运营模式下,游戏开发商(网络游戏产品的版权拥有方)将其游戏授权给多个游戏运营商运营,不同的运营商针对各自发展的用户采用独立的用户管理系统或支付系统,联合运营商与版权拥有方之间分享游戏运营收益。一般而言联合运营商不需要向版权拥有方支付初始授权金,只需要按照协议约定的分成比例支付运营收入分成。
4.代理运营
代理运营模式下,游戏开发商(网络游戏产品的版权拥有方)将其游戏授权给一家或两家游戏运营商在特定区域内代理运营,运营商针对自身用户采用独立的用户管理系统或支付系统,代理运营商与版权拥有方之间分享游戏运营收益。一般而言代理运营商需要向版权拥有方支付初始授权金。具体的合作模式由双方协商,一般由游戏开发商负责技术维护和游戏更新,而游戏运营商则负责市场推广及用户注册、充值渠道搭建等。
(三)行业情况
由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游戏出版工作委员会(GPC)、伽马数据(CNG中新游戏研究)、国际数据公司(IDC)合作发布的《2017年中国游戏产业报告》显示:2017年中国游戏行业整体仍保持高速增长,实际销售收入达到2036.1亿元,同比增加23.0%。
从细分行业来看,移动游戏市场雄踞“半壁江山”,实际销售收入1161.2亿元,占比57%,同比增长41.7%,相对于2016年的59.2%增速进一步放缓。移动游戏市场增速放缓,市场实际销售收入向优质产品集中,两极化趋势明显。一方面,优质产品收入持续大幅增长;另一方面,大量中游甚至中上游的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锐减。
客户端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648.6亿元,份额继续减少,占比31.9%;但收入增长率回暖,从 16年的负增长提高到11.4%。受成本上升等因素的影响,客户端游戏产品呈现出少而精的特征,新品产出数量有所下降,但因客户端游戏对应的市场需求仍然存在、老的客户端游戏依旧表现出色、直播发展助推等原因,2017年中国客户端游戏市场增长出现反转态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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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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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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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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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926.61万元,同比2016年度增长0.98%;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451.33万元,同比减少35.76%;基本每股收益0.69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要求,企业应当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该准则,同时对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目前公司暂未涉及此类事项。
2、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经2017年8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已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对报告期内发生的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在财务报表列示时进行了调整,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金额为3,770,500.00元。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上述规定进行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影响损益、净资产,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针对2017年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按照此通知规定,相应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对报告期内发生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在财务报表项目列示时进行了调整,从“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支出”项目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通知规定进行了调整,报告期内,减少营业外收入25,743.22元,增加资产处置收益25,743.22元,2016年度减少营业外收入208,697.53元,增加资产处置收益208,697.53元。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仅影响损益间的科目列报,不影响公司的损益、净资产,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除上述外,报告期本公司无重要的会计政策发生变更。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7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5家,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与上年度相比,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注销1家,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18-006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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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3月15日以邮件、书面方式告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建平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4、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7、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8、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年末总股本24,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49,68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1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1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15、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6、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拟定2018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18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2018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银行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胡建平、陈芳、余晓亮、胡玉彪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为保证公司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相关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和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按照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深圳、上海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4、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公司拟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18-007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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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3月15日以邮件、书面方式告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华锋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及时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必要、合理的关联往来,交易定价公正、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确保公司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制定的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18-008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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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6]2181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6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720.00万元,扣除应支付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5,101.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88,619.00万元,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其中杭州银行白马湖支行账户(账号为:3301040160005487031)人民币47,851.54万元;宁波银行杭州分行滨江支行账户(账号为:71110122000026273)人民币22,047.90万元;江苏银行滨江支行账户(账号为:33260188000012992)人民币18,719.56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65.3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7,253.6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6年10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6]4414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16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5,199.16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184.67万元,其中网络游戏新产品开发项目1,006.88万元、网络游戏运营平台建设项目517.84万元、网络游戏软件生产基地项目4,659.95万元;2017 年度,本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后的净额为2,052.91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68,202.9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白马湖支行、宁波银行杭州分行滨江支行、江苏银行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杭州银行白马湖支行,账号为:3301040160005487031;宁波银行杭州分行滨江支行账户,账号为:71110122000026273;江苏银行滨江支行账户,账号为:33260188000012992。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并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认购了3个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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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7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184.67万元,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
网络游戏新产品开发项目受行业情况变化等因素影响,投资期预计会相应延长,项目目前仍在持续推进。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网络游戏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和网络游戏软件生产基地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网络游戏运营平台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为:构建用户平台、赛事平台、移动终端平台、运营数据分析系统和用户交互系统等五方面。该项目主要目的为:突破现有游戏平台负载能力瓶颈,提升用户转化水平,带动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持续、稳定增长。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网络游戏软件生产基地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建集基础技术中心、人机对战系统研发中心、数据灾备中心及用户体验中心于一体的现代化网络游戏技术研发及运营基地。该项目主要目的为: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增强网络游戏开发和运营实力,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四)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2016年12月5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2017年1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2017年,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滚动管理及取得的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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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50,000.00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期各募投项目正有序实施,无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无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7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共变更了1项,涉及金额为人民币47,851.54万元。具体变更项目情况如下:
根据2017年3月24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决定变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即网络游戏新产品开发项目的实施内容由原来的“新增《H-Game》、《梦城堡》、《梦将传》、《霸业无双》、《回到桃园》和《战魂策》六款不同类型的网络游戏新产品”变更为“新增《预研新游M》、《梦城堡》及开发多款移动游戏新产品。”2017年4月17日,本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截止2017年12月31日,网络游戏新产品开发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1,006.88万元。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经核查,审计机构认为:电魂网络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电魂网络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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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注2]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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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18-009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分析,同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已经收回、无法收回的资产分别予以转回或转销。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75.53万元,应收款项已经收回,转回坏帐准备495.2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96.51万元,合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676.84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7年度利润总额676.84万元,减少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47.2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同意公司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2017年度会计报表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我们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18-010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与参股公司间因业务往来产生的交易。同时,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交易,将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8年3月26日,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魂网络”或“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公司董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由于陈芳女士担任预计关联交易对手方北京指上缤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陈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胡建平先生、余晓亮先生、胡玉彪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已将2018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沟通,我们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并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认为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属于正常经营范围的需要,额度适当,定价政策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属于正常经营范围的需要,定价政策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产生,定价政策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5、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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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中关联交易主要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进行的预计。公司的关联方范围可能受到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情况的影响,关联交易金额可能受到后续新游戏代理运营情况等其他因素的影响。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指上缤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号10层1001;
2、法定代表:潘袁彬;
3、注册资本:人民币286.3152万元;
4、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杭州电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9.74%股权,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陈芳女士担任其董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6、财务数据:该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7,632.23万元,净资产6,375.55万元,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1,260.33万元,净利润1,604.66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一定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为交易对方提供或接受相关服务,交易价格参照公司同类服务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及第三方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与参股公司间因业务往来产生的交易。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交易,将遵循公允、合理的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18-011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深圳、上海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深圳分公司
1.拟设立分支机构名称: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2.分支机构类型: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料,非独立核算
3.营业场所:深圳市
4.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网络技术开发;设计、制作服务;批发、零售:服装、日用百货、纺织品、计算机及硬件;技术进出口服务。
(二)上海分公司
1.拟设立分支机构名称: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分支机构类型: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料,非独立核算
3.营业场所:上海市奉贤区奉浦工业区奉浦大道111号5楼1882室
4.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网络技术开发;设计、制作服务;批发、零售:服装、日用百货、纺织品、计算机及硬件;技术进出口服务。
上述信息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深圳、上海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深圳、上海两地分别设立分公司。公司本次设立分公司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拟设分支机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在深圳、上海两地设立分公司,是为了更好发展公司业务,拓展市场。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上述设立分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
为保证本次分公司设立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本次分公司设立的各项工作。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18-012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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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对象:上海摩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巴网络”)
2、投资金额:杭州电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魂创投”)拟使用自有资金向摩巴网络增资人民币843.8906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摩巴网络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4,706.1764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8年3月26日,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电魂创投以自有资金向摩巴网络增资人民币843.8906万元。摩巴网络其余两名股东同比例进行增资,上海姚记扑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姚记扑克”)增资人民币656.3594万元,上海兆擎网络科技事务所(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兆擎网络”)增资人民币264.75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摩巴网络的股权结构不变,电魂创投持股47.8125%,姚记扑克持股37.1875%,兆擎网络持股15%,其中电魂创投与兆擎网络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持有摩巴网络62.8125%股权。摩巴网络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4,706.1764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宜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摩巴网络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摩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时间:2016年4月29日
4、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84幢307-6室
5、法定代表人:胡玉彪
6、注册资本:人民币2,941.1764万元
7、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的关系:
摩巴网络的股权结构:电魂创投持股47.8125%,姚记扑克持股37.1875%,兆擎网络持股15%。2017年11月17日,电魂创投与兆擎网络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持有摩巴网络62.8125%股权。
9、摩巴网络最近的经营及财务状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摩巴网络的资产总额524.38万元,负债总额212.56万元,资产负债率40.54%,净资产311.82万元;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671.4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可补充摩巴网络的日常经营所需资金,有助于其生产经营持续正常开展,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增资完成后,摩巴网络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受宏观经济、行业景气度等影响,存在摩巴网络的经营业绩低于预期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18-013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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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18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安路435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18日
至2018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独立董事张淼洪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事项参见2018年3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议案12、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审议议案10时关联股东胡建平、陈芳、胡玉彪、余晓亮、林清源应回避表决;议案11、议案12、议案13关联股东郝杰应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帐户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 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安路435号
联系人:何慧慧
电话:0571-56683882
传真:0571-56683883
邮政编码:310052
3、登记时间
2018 年 4月16 日—17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6:30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而影响到正常投票,后续进程则按照当日通知或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进行。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18-014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10日下午15:30-17:00
2、会议形式:网络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8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召开2017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现金分红等具体情况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形式和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10日下午15:30-17:00
2、会议形式: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胡建平先生,财务总监朱小素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 2018年4月6日下午 16:00 时前通过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联系公司,并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18年4月10日15:30-17: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网址:http://sns.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何慧慧
电话:0571-56683882
传真:0571-56683883
邮箱:dianhun@dianhun.cn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18-015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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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26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黄法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黄法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黄法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生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前,由公司董事长胡建平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黄法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敬业,恪尽职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公司管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战略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此,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黄法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突出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18-016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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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26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齐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齐杰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其担任的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再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相关规定,齐杰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之日起生效。齐杰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齐杰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及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在过去的2017年度工作中,积极参加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运用各自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我们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建议等作用,不受公司大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现将2017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具有履职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并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报告期末,现任独立董事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张淼洪先生,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0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大学附属邵逸夫医院总会计师等职;2010年6月退休。现任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5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瑛女士,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年9月出生,硕士学历。1997年7月至2011年12月任浙江省建筑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2011年12月至2013年6月任浙江省建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2013年10月退休。2013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潘惠强先生,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曾于杭州联合银行西湖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春支行任职;历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分管行长。2017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亦未与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2、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和技术咨询等服务,且未在公司关联单位任职。我们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过去的一年中,我们始终如一地以谨慎的态度勤勉行事,认真审议了公司报送的各次董事会会议材料,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对各项议案投了赞成票,并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2017年度,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战略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独立董事积极参与专业委员会的运作,在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们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等机会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现场考察,并与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的沟通与联系,及时获悉并了解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在定期报告编制和审核过程中,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向独立董事介绍了公司年度经营情况,使独立董事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现状,并获取做出独立判断的依据资料;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相关会议材料能够及时准确传递,为工作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17年,独立董事对聘任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事项作出了独立、公正的判断,并向董事会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概况如下:
(一)对外担保事项
经查验,截止2016年 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2016 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也无逾期担保事项发生。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对担保事项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事项
2017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我们审核了《2016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编制的《2016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16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和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三)募集资金管理事项
1.2017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我们审核了《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相关资料,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2016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同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2.2017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我们审核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网络游戏新产品开发”募投项目具体实施内容,系基于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所做出的合理决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网络游戏新产品开发”募投项目具体实施内容的变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2017年12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我们审核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1.2017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我们审核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修订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董监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修订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17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我们审核了《关于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考核方案。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确立薪酬标准、实行考核与奖励,可以有效地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高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符合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客观要求。
(五)审计机构事项
2017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我们审核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汇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计提资产减值事项
2017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我们审核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我们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利润分配事项
2017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我们审核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政策和现金分红要求,综合考虑了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和公司目前实际经营状况,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2017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我们审核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所禁止及可能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参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公司员工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017年8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我们审核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事项
1.2017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我们审核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拟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2)公司本次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修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我们同意此次《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内容, 上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事项仍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17年12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我们审核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根据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建议函》,对《公司章程》中反收购等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取消了连续180日以上的条件限制;同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增加了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该《公司章程》修改事项仍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闲置资金管理
2017年12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我们审核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鉴于前次审议通过的投资决策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董事会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进行重新审议。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过去的2017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勤勉履职,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18年度,我们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有效沟通,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起到独立董事应起的作用、履行应尽的责任,尽可能有效地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我们在2017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我们一致认为,在过去一年的中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的开展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的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报告!
现任独立董事:张淼洪、陈瑛、潘惠强
二0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公司代码:603258 公司简称:电魂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