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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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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9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公司董事余少华、夏存海、吴海波计划在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49,0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37%)。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于2018年3月13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截至目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中设定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的董事及高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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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余少华、夏存海、吴海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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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减持后,公司董事余少华、夏存海、吴海波所持股份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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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董事余少华、夏存海、吴海波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董事余少华、夏存海、吴海波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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