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债券类产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发行债券类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4)。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MTN150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公司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5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的应事前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通知书》要求,严格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择机发行中期票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