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03月22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在额度范围进行具体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及相关合同文件的签署,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进行了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有效控制风险,规范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补充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五)实施方式
1. 授权财务负责人在额度范围进行具体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及相关合同文件的签署。
2.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具体实施。
3.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且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六)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低风险投资品种。
2.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资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12个月以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公司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了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8年03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