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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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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拟参股
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8-025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拟参股

 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升科技”或“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关联方苏州维艾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艾普”)提供为期3个月、金额为1,200万元的借款,用于维艾普的生产经营活动。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维艾普因产品购销合同发生交易金额为4,699.26万元(未经审计),除此之外,公司未与维艾普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也未发生向其他关联人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拟参股公司维艾普因生产经营活动需要,拟向公司借款人民币1,200万元,借款期限为3个月,自2018年3月27日至2018年6月26日,借款年利率为7%,利息以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双方于2018年3月26日签订了《借款合同》。

 (二)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维艾普为公司拟参股公司,增资后,公司将持有维艾普45%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维艾普因《产品购销合同》发生交易金额为4,699.26万元(未经审计),除此之外,公司未与维艾普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也未发生向其他关联人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为加快公司发展和增强公司实力,扩大 VIP 芯材的销售,促进 VIP 衍生 品业态的正常成长,2018年2月5日,公司与维艾普以及维艾普实际控制人周 介明先生、王月芬女士及太仓市创发投资咨询事务所(有限合伙)及其执行事务 合伙人周燕清先生签署增资扩股框架协议,拟以现金13,500万元人民币对维艾普进行增资扩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6日披露的《再升科技关于对外投资签订增资扩股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维艾普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关联人名称:苏州维艾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9年03月06日

 3、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4、注册地址:太仓市城厢镇城区工业园弇山西路136号

 5、法定代表人:周介明

 6、注册资本:7335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节能保温材料、隔热和隔音材料、保温设备(除特种设备)、相变储能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物品)、温度计量设备;相变储能材料与保温设备的性能检测与鉴定;销售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提供保温材料相关技术服务及保温系统工程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周介明、太仓市创发投资咨询事务所(有限合伙)、王月芬、卢文立、西藏中盛鑫瑞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根据维艾普提供财务报表,截止2017年12月31日,维艾普总资产为281,734,086.47元,净资产为75,355,750.14元;2017年营业收入为295,784,411.57元,净利润为-8,356,433.5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维艾普因旺季订单铺底流动资金所需向公司借款,双方于2018年3月26日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维艾普提供借款人民币1,200万元,借款期限为3个月,自2018年3月27日至2018年6月26日,借款利息按年利率7%、以实际借款天数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借款用途为仅用于维艾普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在本合同签订后根据维艾普需要分次将借款支付到维艾普账户。维艾普按规定用途使用借款,借款期满返还全部借款和支付应承担的利息,不得拖延。

 在公司与维艾普有诚意合作的前提下,且维艾普不存在重大法律瑕疵或风险,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将借款借给维艾普。若维艾普未按时还款,每延迟一天按其借款金额的0.1%支付延迟罚息给公司,同时公司有权要求维艾普及时归还全部借款和应承担的利息;若维艾普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维艾普应当向公司支付借款金额10%的违约金,同时公司有权要求维艾普提前归还全部借款和应承担的利息。

 若有争议由公司和维艾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提供借款用于维艾普因旺季订单铺底流动资金需要,有助于其业务发展,对其生产经营的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对公司亦有一定积极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维护了各方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拟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形成关联交易,8名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人维艾普提供借款,有利于维艾普的实际业务需要,不会影响公司自身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及双方违约责任等条款的约定合法、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拟参股公司维艾普提供借款人民币1,200万元。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 议通知已于2018年3月22日以电话、邮件和专人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拟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向拟参股公司维艾普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程序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此次公司向维艾普提供借款用于其生产经营活动需要,有助于其业务发展,对其生产经营的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对公司亦有一定积极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维护了各方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 临2018-026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

 ●变更后募集资金安排: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金额:24,000.00万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507号文《关于核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采用询价方式,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升科技”或“本公司”)于2016年5月非公开发行2,592.33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3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77,699,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21,091,809.72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756,607,190.28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5月3日全部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11545号《验资报告》。

 公司2015年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宣汉县土主镇庙潭村四社(普光工业园区)CB(53)-2015-34号地块变更为宣汉县土主镇庙潭村(普光工业园区)CB(53)-2016-27号地块。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由宣汉正原变更为公司直接实施,实施地点由宣汉县土主镇庙潭村(普光工业园区)CB(53)-2016-27号地块变更为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两路组团GA标准分区Ga21-1/02号。

 截止2018年3月22日,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已使用30,628.24万元(不含现金管理35,200.00万元,未经审计),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75,197,519.23元(含现金管理及利息收入,未经审计)。

 2018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24,000万元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拟新征土地25720.12 m2(合38.58亩,建设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智能自动生产线3条,购置主要设备58台(套),并配套完善辅助设施和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项目建成达产后,形成年产1100万㎡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的生产能力。

 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34,249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34,24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3,249.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9,936万元,土地购置费69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投资为3,619万元。

 截止2018年3月22日,该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7,851,716.25元(未经审计),账户余额320,749,702.41元(含利息收入,未经审计)。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公司所处“干净空气”和“高效节能”行业发展迅速,公司主营产品需求旺盛。公司充分利用这一机遇,紧紧围绕主营业务,加快外延式发展。公司作为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企业,近年来生产规模逐年扩大,原材料、存货等相应增加,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持续扩大。

 与此同时,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后,新地址土地购置费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同时公司拟投资苏州维艾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艾普”),维艾普现有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产能约为8,000,000㎡,为避免重复投资,公司决定将原计划建设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智能自动生产线3条缩减为1条。因此,受上述因素的影响使得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的投资费用将大幅降低。

 (三)项目变更具体情况及经济效益评价

 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拟将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计划投资总额变更为10,249万元,募集资金投入10,24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9,114万元,土地购置费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投资为1,135万元。经调整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方案测算,本项目建成达产后,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34.81%(所得税前),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30.96% (所得税后),均高于行业基准收益率。项目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5.0年,项目的盈利能力较好。

 综上,结合市场实际情况以及项目建设情况,公司预计短期内相关产品的产能能够满足目前的生产销售需要,为避免重复投资与建设,减少资源浪费,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成本的利益最大化,决定将“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24,000万元变更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继续按计划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在今后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募集资金不足部份,由公司自有资金进行补充。

 三、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安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变更“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24,000万元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要求公司生产更专业化、集中化、规模化,为了更好地利用资源,不进行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公司决定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变更“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24,000万元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决定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效益。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变更“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24,000万元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经核查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兴业证券对再升科技本次变更“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24,000万元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8-027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再升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2日以传真、电话、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26日10: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郭茂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易伟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黄忠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范伟红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长郭茂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现场参会的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刘秀琴女士主持会议,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18年3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苏州悠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2018年“干净空气”和“高效节能”市场保持旺盛需求,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悠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悠远”)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向苏州悠远提供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自2018年03月26日起至2018年05月31日止,借款利率采用变动利息形式,随国家利率变化,依照国家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还款时间为2018年05月31日,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双方于2018年3月26日签订了《借款合同》。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拟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18年3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在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融资成本,2018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各银行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95,00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互相提供担保。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授信额度及担保金额可相互调剂使用。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在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3 月27 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8-028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通知于2018年3月22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26日下午14: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阮伟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监事曾影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主席阮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现场参会的监事共同推举监事曾影女士主持会议,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18年3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决定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效益。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变更“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24,000万元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苏州悠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2018年“干净空气”和“高效节能”市场保持旺盛需求,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悠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悠远”)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向苏州悠远提供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自2018年03月26日起至2018年05月31日止,借款利率采用变动利息形式,随国家利率变化,依照国家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还款时间为2018年05月31日,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双方于2018年3月26日签订了《借款合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拟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18年3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向拟参股公司苏州维艾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艾普”)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程序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此次公司向维艾普提供借款用于其生产经营活动需要,有助于其业务发展,对其生产经营的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对公司亦有一定积极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维护了各方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在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融资成本,2018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各银行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95,00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互相提供担保。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授信额度及担保金额可相互调剂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9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12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两港大道197号再升科技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12日

 至2018年4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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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和议案2已经公司2018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3已经公司2018年2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3月7日和2018年3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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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凭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的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四)、登记时间:2018年4月8日-4月9日(9:00-11:30,13:30-16:30)

 (五)、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两港大道 197 号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舒展、霍妍曲

 联系电话:023-67176298;023-67176293

 联系传真:023-67176291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两港大道197号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二)、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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