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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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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18-020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2日收到控股股东马红富先生递交的《关于增加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并将以上三项议案作为新增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马红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19.74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7.19%,马红富先生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持股数量、持股比例符合提交临时提案的资格,且该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三项议案作为新增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于2018年3月7日发出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会议补充通知的公告》。

 2、除上述情形外,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对于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股东表决采取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3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3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8年3月25日下午15:00至2018年3月2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158号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马红富先生

 6、本公司于2018年2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8年3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会议补充通知的公告》,也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刊登了股东大会通告,并按规定派发了通函。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93,751,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433%。其中:通过现场表决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79,490,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430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2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2,847,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200%;出席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H股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11,413,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92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保荐机构代表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3,751,10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A股股东82,337,6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H股股东同意11,413,50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4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通过。

 2、《关于公司仅采用内地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3,751,10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A股股东82,337,6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H股股东同意11,413,50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4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3、《关于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3,751,10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A股股东82,337,6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H股股东同意11,413,50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4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且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A 股股东投票结果

 ■

 (2)H股股东投票结果

 H股股东同意11,413,50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

 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且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A 股股东投票结果

 ■

 (2)H股股东投票结果

 H股股东同意11,413,50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

 6、《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且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A 股股东投票结果

 ■

 (2)H股股东投票结果

 H股股东同意11,413,50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党琳律师、温生俊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18-022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庄园牧场”)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现场发出会议通知,于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后,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26日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董事马红富、王国福、陈玉海、张骞予、刘志军、赵新民参加现场表决;董事宋晓鹏、叶健聪、黄楚恒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马红富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马红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王国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均为3人。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1)战略委员会 由马红富先生、赵新民先生、宋晓鹏先生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马红富先生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 由刘志军女士、赵新民先生、黄楚恒先生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刘志军女士为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 由赵新民先生、马红富先生、黄楚恒先生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赵新民先生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由刘志军女士、王国福先生、赵新民先生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刘志军女士为主任委员。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本议案董事陈玉海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玉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马添粮先生、李宝柱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本议案董事王国福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国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本议案董事王国福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国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王国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潘莱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潘莱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兆彬先生为公司首席财务官,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联席公司秘书的议案》

 本议案董事王国福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国福先生、李兆彬先生为公司联席公司秘书,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18-023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庄园牧场”)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现场发出会议通知,于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后,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26日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名(其中监事魏琳、杜魏参加现场表决;监事孙闯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监事推举魏琳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选举魏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魏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26日

 附件:魏琳先生简历

 魏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生,大专学历,金融经济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85-2001年在中国工商银行兰州分行七里河支行工作;2001-2005年在北京中路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从事资产评估及财务审计工作;2005-2012起在兰州恒通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从事资产评估及财务审计工作,任评估部经理;2012年至今担任甘肃恒瑞资产评估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并于2016年获甘肃省资产评估协会授予的“甘肃省2014-2015年优秀资产评估师”称号。现兼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魏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魏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18-025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王国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潘莱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王国福先生、潘莱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王国福先生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上述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王国福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158号

 联系电话:0931-8753001

 传真:0931-8753001

 邮箱:wangguofu@lzzhuangyuan.com

 潘莱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158号

 联系电话:0931-8753001

 传真:0931-8753001

 邮箱:panlai@lzzhuangyuan.com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6日

 

 附件: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王国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生,兰州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结业,会计师。1990年至1992年在甘肃省农副产品进出口公司任会计;1992年至2001年,在兰州永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先后任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职务;2001年进入庄园乳业,先后任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现为本公司副董事长,兼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主要负责公司整体财务管理,同时担任榆中瑞丰、临夏瑞安的法定代表人及青海湖乳业、青海圣亚、临夏瑞园及兰州瑞兴的监事。

 王国福先生通过公司法人股东甘肃福牛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32%,除此以外,王国福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国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王国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2、潘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生,本科学历。2009年11月至2013年11月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兰州营业部客户经理,2015年5月至2015年12月任友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行政主管,2016年2月15日进入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证券部主管。

 潘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潘莱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潘莱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18-024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联席公司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陈玉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马添粮先生、李宝柱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王国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联席公司秘书,李兆彬先生为公司首席财务官、联席公司秘书,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高管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6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陈玉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生,具有超过20年乳制品行业从业经验。陈玉海先生自2011年3月17日至2012年5月19日,在工商管理总裁研修班完成进修并顺利结业,2010年10月在浙江大学举办的企业管理人员高级研修班完成进修并顺利结业。

 在陈玉海先生超过20年的乳制品行业工作经历中,先后于1995年至2005年在宁夏夏进乳品有限公司任分公司经理及营销部门副总经理;2005年至2007年任宁夏红果乳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从2008年4月进入庄园乳业工作,先后任项目经理、副总经理。现为公司执行董事,兼任总经理。

 陈玉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玉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2、马添粮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生,大专学历,兰州大学在读EMBA工商管理专业。2002年在兰州力亚尔饮料公司工作, 2003年1月开始在庄园乳业工作,先后任销售代表、销售主管、区域经理、营销部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及青海湖乳业总经理,负责青海湖乳业的经营管理工作。

 马添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添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3、李宝柱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生,研究生学历,工程师、中级职业经理人、乳品评鉴师。1994年至2005年,在宁夏夏进乳业公司先后任车间主任、生产经理、副总经理,2005年至2006年,在宁夏红果乳业公司负责生产总调度,2007年进入庄园乳业工作,先后任生产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生产总监,主要负责公司榆中生产厂的生产、营运及管理工作。

 李宝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宝柱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4、王国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生,兰州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结业,会计师。1990年至1992年在甘肃省农副产品进出口公司任会计;1992年至2001年,在兰州永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先后任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职务;2001年进入庄园乳业,先后任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现为本公司副董事长,兼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主要负责公司整体财务管理,同时担任榆中瑞丰、临夏瑞安的法定代表人及青海湖乳业、青海圣亚、临夏瑞园及兰州瑞兴的监事。

 王国福先生通过公司法人股东甘肃福牛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32%,除此以外,王国福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国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5、李兆彬先生,中国香港籍,研究生学历,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香港会计师公会的注册会计师(CPA)并通过特许财务分析师协会特许财务分析师(CFA)二级考试,2006年参加工作,2006-2010任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高级审计师;2010-2011任流动电讯网络(控股)有限公司秘书;2010-2012任中亚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2-2014任灏天环球资本有限公司企业融资部副总裁;2014年至2015年3月任信达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投资部投资经理。现任公司首席财务官,联席公司秘书,负责财务相关事宜及与香港联交所的沟通。

 李兆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兆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18-021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选举马红富先生、王国福先生、陈玉海先生、张骞予女士、宋晓鹏先生、叶健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刘志军女士、赵新民先生、黄楚恒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选举魏琳先生、孙闯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杜魏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以上人员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因任期届满,阎彬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及其他任何职务,信世华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上述二位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因任期届满,潘锦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潘锦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6日

 附件: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简历

 一、董事会成员简历

 1、马红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生,清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1984年至1986年在甘肃省民勤县昌宁小学担任民办教师;1988年至1999年在甘肃省民勤县宏昌农贸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00年4月至2002年8月,任兰州庄园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2年9月至2004年5月,任兰州庄园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4年6月至2008年2月,任兰州庄园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8年3月至2010年8月,任兰州庄园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0年9月至2011年3月任兰州庄园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4月至2017年12月21日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

 马红富先生现兼任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兰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甘肃奶业协会会长、甘肃省食品工业协会副会长。1994年8月,被共青团中央、国家科委评为“全国农村青年星火带头人”;2002年10月,获甘肃省政府授予的“优秀企业家”称号;2004年8月,获“兰州市劳动模范”称号;2017年6月获甘肃省委宣传部等八部门评选的“陇商新锐人物”称号。

 马红富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197,400股,通过控制公司法人股东兰州庄园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而支配的公司股份为30,894,700股,通过控制公司法人股东甘肃福牛投资有限公司而支配的公司股份15,000,000股,马红富先生通过直接持有和控制兰州庄园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福牛投资有限公司而实际支配公司的股份数量为78,092,1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41.68%,除此以外,马红富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红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2、王国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生,兰州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结业,会计师。1990年至1992年在甘肃省农副产品进出口公司任会计;1992年至2001年,在兰州永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先后任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职务;2001年进入庄园乳业,先后任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现为本公司副董事长,兼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主要负责公司整体财务管理,同时担任榆中瑞丰、临夏瑞安的法定代表人及青海湖乳业、青海圣亚、临夏瑞园及兰州瑞兴的监事。

 王国福先生通过公司法人股东甘肃福牛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32%,除此以外,王国福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国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3、陈玉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生,具有超过20年乳制品行业从业经验。陈玉海先生自2011年3月17日至2012年5月19日,在工商管理总裁研修班完成进修并顺利结业,2010年10月在浙江大学举办的企业管理人员高级研修班完成进修并顺利结业。

 在陈玉海先生超过20年的乳制品行业工作经历中,先后于1995年至2005年在宁夏夏进乳品有限公司任分公司经理及营销部门副总经理;2005年至2007年任宁夏红果乳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从2008年4月进入庄园乳业工作,先后任项目经理、副总经理。现为公司董事,兼任总经理。

 陈玉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玉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4、张骞予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2003年7月自太原理工大学取得学士学位,主修会计学。2012年7月至2016年12月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经理,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证券部经理,负责制度建设、计划管理和股权管理等工作。

 张骞予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骞予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5、宋晓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生,山西人,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3月于山西财经大学取得管理学学士学位,2001年-2006年任深圳义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2006-2009年任睿智资本集团高级经理;2010年至今任深圳市深商富坤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富坤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兼任本公司董事。

 宋晓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宋晓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6、叶健聪先生,马来西亚国籍,有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生,商务硕士学位,拥有英国皇家特许会计师(ACA)和特许秘书(ACIS)资格。从 2000年开始,历任ATD(新加坡上市)执行董事、北京太平洋海底世界博览馆有限公司董事长、艾爵光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艾爵光学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董事、艾爵远东(新加坡)有限公司董事、Oceanis(Singapore)Pte Ltd董事、山东华众纸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尧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SINOFA PR GMBH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至今,任上海财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兼任本公司董事。

 叶健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叶健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7、刘志军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生,博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于1996年7月自上海财经大学毕业,取得证券与期货学士学位;于2001年1月自武汉大学取得金融学硕士学位;于2009年6月自苏州大学取得金融学博士学位。自1996年7月起,任教于兰州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现为该大学教授,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志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志军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8、赵新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生,硕士学位。自1993年至今具有二十多年证券法律业务经验,是公司、证券法律业务资深律师。1993年至2001年,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律师,2001年至2005年,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律师,2005年至今担任上海科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新民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赵新民先生长期立足、服务于甘肃证券市场,熟悉证券业务及规则,得到监管部门和上市公司的认可。从业期间参与了众多具有重大影响力的首发上市、资产重组项目;并参与了众多新三板企业的股改挂牌等业务,业绩丰富。现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兼任上市公司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新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新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9、黄楚恒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生,本科学历。1998年毕业于渥太华卡尔顿大学,1998-2000年任温哥华百行行物业公司项目经理、2000年3月-10月任环球模型有限公司市场推广主任、2000-2007年任泉昌有限公司副经理,2007年至今任泉昌有限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同时为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福建省委员会委员,2014年8月被世界华商组织联盟授予2014世界杰出青年华商称号。现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黄楚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楚恒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二、监事会成员简历

 1、魏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生,大专学历,金融经济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85-2001年在中国工商银行兰州分行七里河支行工作;2001-2005年在北京中路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从事资产评估及财务审计工作;2005-2012起在兰州恒通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从事资产评估及财务审计工作,任评估部经理;2012年至今担任甘肃恒瑞资产评估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并于2016年获甘肃省资产评估协会授予的“甘肃省2014-2015年优秀资产评估师”称号。现兼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魏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魏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2、孙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生,郑州大学法学学士,2010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017年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从业资格,现任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风控部负责人,兼任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先后就职于央企中广核、上市集团宝德控股(宝德科技8236HK、中青宝300052),从事多年投资类风险控制和法务事项,先后代理多起商事诉讼、仲裁案件,擅长基金设立、项目投资、投后管理全体系风险评估、监控及解决策略方案制定及落实,并先后主导搭建多只私募基金法律架构及所涉及文件、协议,具有丰富的处理经验。

 孙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3、杜魏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生,大学本科学历,企业人力资源师(二级),国际人力资源管理协会认证注册国际人力资源师,2012年9月获得清华大学人力资源创新实践高级研修班证书。从2002年开始,先后在兰州大学高教部、甘肃昊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8年3月开始在庄园乳业工作,曾任薪酬福利主管。现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职工代表监事。

 杜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杜魏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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