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26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何雁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何雁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何雁明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何雁明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何雁明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何雁明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何雁明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何雁明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