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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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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北京蓝色港湾签署策划招商服务及品牌招商代理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北京蓝色港湾签署策划招商服务及品牌招商代理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通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赫美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美商业”)与蓝色港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色港湾”)于2018年3月26日签署了《策划招商服务合同》及《品牌招商代理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蓝色港湾拟就在北京朝阳区朝阳公园路6号的蓝色港湾商场(以下简称“商场”)引进目标品牌在商场分别开设经营专柜/专卖店(以下简称“品牌店”)事宜,委托赫美商业提供策划招商服务及品牌招商代理服务。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 合同对方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蓝色港湾有限公司

 2、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6号院2号楼

 4、 法定代表人:王盛伙

 5、 注册资本:138,000万元人民币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6010040XD

 7、 成立日期:2004年03月18日

 8、 经营范围:制售涮制类食品(不含冷荤凉菜)、面食制品(含冷荤凉菜)、中餐(不含冷荤凉菜、限麻辣香锅)、小吃(限煎烤、含馅类、含冷荤凉菜)、冷热饮饮料、定型包装食品(含乳冷食品);清洁服务;园林设计及绿化养护;家居设计、装饰;图文设计、制作;信息咨询;企业管理;维修钟表、眼镜;验光配镜;摄影服务;健身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交流活动(演出除外);会议服务;打字、复印;广告设计、制作;销售针纺织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花卉、家俱、装饰材料、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机械电器设备、仪器仪表、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出租商业设施;传真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二、 合同主要内容

 1、 合同主体

 甲方:蓝色港湾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赫美商业有限公司

 2、 策划招商服务内容

 (1) 商业定位调整咨询。乙方需提交《商场商业调整报告》,内容包括:商业市场和竞争对手分析;项目整体定位和品牌组合调整建议;调整后的租金收益测算。

 (2) 商业设计、招商及管理咨询。协助拟定项目招商的整体调整方案并对商场招商策略提供顾问意见;对项目的推广/营销策略、运营管理机构搭建、运营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及招商进度和签约时间的把控提出咨询意见;帮助甲方培训商场经营管理团队。

 (3) 提供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打造线上商城,将线上线下打通,在会员体系、支付系统和商品体系方面进行对接,全渠道融合。

 3、 品牌招商代理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为商场引进有权经营本合同所述品牌店的意向客户,拟引进的各品牌店在商场的经营位置及占用面积规划由甲方与意向客户另行协商确认。

 (2) 如甲方商场成功引进本合同所述任意品牌店,或就该商场之相关区域甲方与意向联营商达成本合同所述任意品牌店的招商意向书和/或正式协议,则甲方须按本合同向乙方支付招商代理费用。

 4、 策划及品牌招商代理期限及费用

 (1) 合同服务期截至2019年3月14日。若需延长期限,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 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共计人民币3,920万元,包括咨询服务费及招商代理费。

 三、 对公司的影响

 2018年是新零售全面发展的重要一年,线下零售商纷纷通过各种形式与线上电商平台展开密切合作,线下+线上渠道将成为零售业未来发展的主流形式。作为国际高端品牌的运营服务商,公司在商业物业领域具备强大的拓展能力和区域运营能力,拥有国内垄断性的国际品牌运营资源和经验丰富的运营团队。公司利用互联网技术打造功能完备的销售系统,提升销售数据分析和产品推广能力,强化会员系统管理,为国际高端品牌运营行业的合作方提供对接平台和技术支持服务。公司利用运营的国际高端品牌资源、线上电商平台渠道及互联网技术,从招商、策划、代运营、自运营及款项支付等多维度与商业物业开展业务,能够快速占领市场,扩大市场规模,为公司增加多重收益。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7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者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3月26日下午15:00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1号NEO大厦A栋34楼的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9,379,5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4386%。其中:

 1、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9,379,5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4386%。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209,379,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209,379,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现场与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二级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209,379,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的殷长龙律师和黄晓静律师认为,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8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桥机器厂”)办理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 控股股东股份本次质押的基本情况

 ■

 2、 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目前,汉桥机器厂持有公司15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9.28%;已质押股份数为98,4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1.71%。其中23,000,000股质押给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30,460,000股质押给万向信托有限公司,11,390,000股质押给上海财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2,680,000股质押给国民信托有限公司,20,930,000股质押给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 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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