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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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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当强化对投资者短期投资行为的管理,对除货币市场基金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外的开放式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基于上述规定,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对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赎回费进行调整,调整后将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拟自2018年3月30日15:00之后起正式生效。现将具体事宜提示如下:

 一、 拟适用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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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赎回费调整规则

 根据《管理规定》要求,上述基金份额拟对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拟仍按照原定赎回费收取。上述基金拟仅对其赎回费进行调整,原招募说明书所载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保持不变。如涉及转换业务,同步适用上述赎回费调整规则。

 三、调整生效时间

 上述基金的赎回费调整,拟自2018年3月30日15:00之后生效。即,如投资者于2018年3月30日15:00之后提出赎回(含转换转出)申请,将适用调整后的赎回费收取标准;如投资者于2018年3月30日15:00之前提出赎回(含转换转出)申请,则继续适用调整前的赎回费收取标准。

 四、重要提示

 1、本次赎回费调整系因《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相关修订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将在调整规则正式生效前登载于本公司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介,并在后续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进行相应更新。

 2、上述赎回费调整,主要适用于少于7日的短期投资行为。敬请投资者在投资上述基金或选择与其相关的理财服务时,提前综合判断短期赎回费的收取对投资收益的影响,以便为投资行为进行合理安排。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4、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官方网站(www.yhfund.com.cn)或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78-3333)进行详细咨询。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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