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全资孙公司格尔木藏格 锂业有限公司(下称“藏格锂业”)通知,获悉藏格锂业于近日与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蓝晓科技”,证券代码 300487.sz)正式签订《设备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正式生效,约定由蓝晓科技提供年产1万吨碳酸锂(为其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的一部分)的盐湖卤水提锂装置,合同价格为578,046,598元人民币。
藏格锂业与蓝晓科技签订上述合同系正常的主营业务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无须征得债权人或其他第三方的同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726285914J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高月静
住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35号
成立日期:2001年04月05日
注册资本:202,393,750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附及离子交换树脂、新能源及稀有金属提取分离材料、固相合成树脂、层析树脂、核级树脂和生物医药酶载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吸附、交换分离系统装置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管道工程施工;机械设备(不含特种机械设备)、化工设备和机电设备的安装及系统集成;吸附分离应用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和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蓝晓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与其发生业务往来,其具备该项目的供货能力和对本合同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建设地:青海省格尔木
3.合同标的:10000t/a提锂装置
4.付款方式:按一定比例分期支付预付款、进度款,安装调试验收款及质保金。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从长远利益出发决定投资布局碳酸锂新能源产业,设立藏格锂业建设 2 万吨/年碳酸锂项目。本合同的签订,将有利推动上述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藏格锂业将在此基础上加快碳酸锂项目的建设,力争于 2018 年下半年陆续投产,争取早日达产。
五、合同可能存在的风险
蓝晓科技作为国内领先的吸附分离材料及系统装置的供应商,具备该项目的供货能力和对本合同的履约能力,本合同可能存在不可抗力等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格尔木藏格锂业有限公司与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设备购销合同》。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