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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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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32 公司简称:白云山 公告编号:2018-023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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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兹提述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2月13日的《本公司关于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及医药健康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2,000.00万元与深圳市金申翊金融投资有限公司(“金申翊投资”)合作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详情请参阅公司2018年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8-010”的公告。

 本公司近日获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广东广药金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R38871

 住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163号高晟广场3栋5层01E18(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陈静

 注册资本:伍千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8年3月20日

 营业期限:2018年3月20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资本市场服务(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东广药金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本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金申翊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管理团队设立的合伙企业广州明实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32 公司简称:白云山 公告编号:2018-024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诉讼已立案,暂未开庭审理

 ● ●本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涉案的金额: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又名“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的华南国仲深裁【2017】578号仲裁裁决中所涉金额

 ●是否会对本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暂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影响。

 兹提述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12月25日的《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仲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7),关于本公司收到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称“仲裁委员会”)签发的关于本公司合资公司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纠纷一案”(案号SHEN T2014811)华南国仲深裁【2017】578号《裁决书》。

 近日,本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8)粤03民特49号《传票》和《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各一份,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仲裁裁决相关情况

 本公司于2014年11月21日依据《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合同》(“《股东合同》”)的约定向仲裁委员会提交裁决请求,请求裁决同兴药业有限公司(“同兴药业”)依据《股东合同》之约定履行股权转让义务,将其在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8.0465%的股份,按经评估的每股净资产乘以同兴药业持股数98,378,439为对价全部转让给本公司。

 2017年12月25日,本公司收到华南国仲深裁【2017】578号《裁决书》。华南国仲深裁【2017】578号《裁决书》裁决:同兴药业依《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合同》履行股权转让义务,将其持有的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共计98,378,439股),按每股净资产值人民币3.75元、总转让价格人民币368,919,146.25(含税价)元,全部转让予本公司(详见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12月25日的《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仲裁结果的公告》)。

 二、(2018)粤03民特49号《传票》的基本内容:

 案号:(2018)粤03民特49号

 被传人: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作单位或住所: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45号

 被传事由:开庭审理

 应到时间:2018年4月13日9时30分

 应到地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十六庭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北路6003号)

 三、《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的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相关信息

 1、申请人:同兴药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香港特别行政区黄竹坑业兴街11号南汇广场A座1206室

 法定代表人:王健仪 职务:董事长

 2、被申请人: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45号

 法定代表人:李楚源 职务:董事长

 (二)申请撤销事项

 请求依法撤销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华南国仲深裁【2017】578号仲裁裁决。

 四、对本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事宜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告诉讼事项的具体进展情况,本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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