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三十一只基金
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鉴于中国证监会已于2017年8月31日发布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12号,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且该《流动性规定》已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故在2017年10月1日之前成立的产品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已不符合《流动性规定》的规定,需要根据上述法规修改。
经统计,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已对旗下三十一只基金(具体信息见下文)根据《流动性规定》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分别进行修改(具体请阅附件对照表),前述修改已与各只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已报监管机构备案。
三十一只基金的基本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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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法律文件的修改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本基金管理人已履行适当程序。
重要提示:
1、上述修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但为不影响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短期赎回费的条款将于2018年3月31日起正式实施,本公司已于2018年3月24日发布了《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并收取短期赎回费的提示性公告》。
2、本公司将在本公告发布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登载于本公司网站,招募说明书届时将在最新一期的版本中予以更新。
3、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z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9788)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附件: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三十一只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7日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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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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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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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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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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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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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上证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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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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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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