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大致情况如下:
(一)环保热能业务方面,包括生活垃圾发电产业、生物质热电联产产业和工业集中区的热电联产产业。
其中:
1、生活垃圾发电产业:
(1)运营模式:以政府无偿供应的生活垃圾为原料,生产电力并上网销售。
(2)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国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未能达到国家《“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有关要求;
(3)行业发展阶段:成长期
(4)周期性特点:公司生活垃圾发电项目产生的电能除少量自用外全部上网销售,因此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
2、生物质热电联产产业:
国家于2016年发布了《生物质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其中明确提出:推进生物质直燃发电全面转向热电联产。因此公司对原生物质发电产业定位作了微调,加入对供热的考虑;
(1)运营模式:以公司向农民或经纪人有偿收购的农作物秸秆、林业废弃物等生物质为原料,生产热力、电力和固体燃料等可再生能源,以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变废为宝。其中电力上网销售,热力及固体燃料向客户销售。
(2)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秸秆因没有有效利用途径,而在田间地头露天直接焚烧,严重污染空气,同时国家环保部通过卫星对秸秆焚烧火点实施遥感监测,且各地也出台了严厉的处罚制度。
(3)行业发展阶段:成长期
(4)周期性特点:公司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产生的电能除少量自用外全部上网销售,因此在发电业务上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供热方面,则根据不同的热用户类型分别出现不同的周期性特点。若用户为工业用户,则供热业务受用热企业行业周期性影响;若用户为居民,则存在明显的周期性,仅在采暖期存在对外供暖。
3、工业集中区热电联产产业:
(1)运营模式:以高效能、低排放技术建设营运集中供热或热电联产设施,替代分散小锅炉,以解决工业集中区内工业用蒸汽和取暖问题,可大幅节省用煤,并实现烟气的达标排放。
(2)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国家在2013年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将通过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
(3)行业发展阶段:成长期
(4)周期性特点:热电联产项目具有明显的销售半径,且公司所投资热电联产项目位于工业集中区内或附近,公司热电联产业务受园区的用热企业行业周期性影响。
截至2017年12月,公司在全国投产、建设和筹建中的环保热能项目达48个,累计装机容量达1821MW,在2017年7月12日由中国生物质能联盟发布的2016年中国生物质发电企业排名中, 公司农林生物质发电并网装机容量列第八位,但农林生物质发电年上网电量却能位列第四位,这标志着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的运行小时数、负荷率、自用电率等各项运行指标均达到业内顶尖水平。
(二)燃气具制造业务方面,内销的产品包括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燃气壁挂炉等;而外销产品主要包括燃气烤炉和燃气取暖器等。
1、经营模式
(1)内销产品
公司传统内销业务由制造部下属厨卫与供暖事业部负责,内销的主要产品包括: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油烟机、消毒柜、燃气壁挂炉等。目前,公司销售渠道主要分为线上(电子商务平台)和线下(代理商实体店)两种模式。
在线上渠道,公司利用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公司产品,目前公司电子商务的销售模式分为两方面:一方面,工厂直营淘宝(天猫)店;另一方面,与代理商合作,授权部分代理商代理经营的如:苏宁易购、京东、淘宝天猫店、1号店、好想购等电商渠道。线上销售主要以零售为主。
在线下渠道,采取代理商经营制模式销售公司产品,由公司总部指导,代理商进驻苏宁、国美等全国连锁大型家电卖场以及部分当地强势卖场和商超等。同时,代理商精挑细选合适的门店,积极地设立专卖店、专营店。在公司总部的指导和策划下,配合代理商开展渠道培训、产品培训、人员培训、售前培训、售中技巧指导、售后服务、推广促销等相关市场活动。线下销售主要是以工程、批发、零售为主。
(2)外销产品
公司外销产品主要包括燃气烤炉和燃气取暖器。OEM/ODM模式是我国企业目前产品出口的一个重要形式,也是公司外销产品的主要销售模式。
A、OEM
OEM是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原始设备制造商)的缩写,它是指一种“代工生产”方式,其含义是制造厂商没有自主品牌、销售渠道,而是接受品牌厂商的委托,依据品牌商提供的产品样式生产制造产品,并销售给品牌商的业务模式。
B、ODM
ODM是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 (自主设计制造商)的缩写,指制造厂商除了制造加工外,增加了设计环节,即接受品牌厂商的委托,按其技术要求承担部分设计任务,生产制造产品并销售给品牌商的业务模式。
2、业绩驱动因素:一方面公司燃气具产品生产规模较大,是业内自我配套能力最强、工艺最完整的企业之一,另一方面,近年来制造部门优先发展有市场定位的业务、加快技改步伐、提升工人素质,以及深挖老市场的潜力,加快开发新市场,这些都将成为燃气具业务业绩提升的驱动因素。
3、行业发展阶段:成熟期
4、周期性特点:经济发展的周期性对燃气具行业有一定的影响,燃气具行业需求量受经济发展周期性影响而呈现一定的变化,但是总体来说燃气具行业需求量稳中有升。
公司燃气具产品主要以出口为主,产品出口世界三十多个国家,现拥有三大生产基地。公司出口的烤炉和取暖器等燃气具产品种类齐全,拥有数百种规格,已分别通过CE、CSA、IAPMO、AGA、UL等国际质量体系认证,生产规模和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人民币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 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资产处置收益上年发生额增加-2,807,490.07元,营业外收入相应减少116,975.21元,营业外支出相应减少2,924,465.28元。
2)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对上述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无影响。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公司围绕“顺势而为,快速应变”的战略方针和发展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各项工作,全心致力于环保与制造两大业务板块的发展。然而,由于新增的环保热能项目大多处于建设期或筹建期,暂无新项目投产,加上汇率波动及金属材料大幅上涨等客观因素,在2016年创出销售额与净利润的历史新高之后,公司2017年的业绩出现了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9,268.17万元,同比减少0.74%;营业利润12,308.67万元,同比减少22.87%;利润总额为12,379.85万元,同比减少42.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58.04万元,同比减少46.31%。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412,258.85万元,较期初增加26.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09,975.05万元,较期初增加6.10%;本期基本每股收益0.1189元,较去年同期的0.2254元下降47.25%。
(一)环保产业
报告期内,环保产业的营业收入为71,996.08万元,对比去年同期略降1.4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明水环保于报告期内因技改而停机所致。
尽管因暂无新项目投产而使环保板块的业绩无明显提升,但公司已投产的发电项目在报告期内均继续保持了良好的经营业绩,至报告期末,所有发电项目连续两年上网发电时间均超过了8000小时,这标志着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的运行指标达到业内领先水平。
备受投资者关注的河北省三个燃煤热电项目,在报告期内也取得不同程度的进展。满城项目克服了诸多困难,已接近实现以热电联产方式投产;雄县项目、蠡县项目的前期工作有所突破。这几个项目投产后将为雄安新区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和保定地区的大气治理和节能减排作出贡献。
报告期内,公司还全力加快了各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其中茂名、曲江项目建设已接近尾声,有可能成为公司2018年业绩的又一增长点;中心组团垃圾焚烧扩容项目手续办理进展顺利;铁岭项目已开工建设;多个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核准等合法性手续的办理在向前推进。近两年在山东、河南、江苏、吉林、辽宁等省份已成功签约的一批优质的生物质项目,也将使公司保持足够的发展后劲。
目前,公司主营的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产业在国内能源行业中虽然仍处于成长阶段,但高度契合了国家秸秆禁烧、雾霾治理和国家精准扶贫战略,正迎来国家能源战略转型发展各项政策的利好时机。2017年7月1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该文件中提及的生物质发电项目重点规划发展地区如河南、山东和东北三省等均是公司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战略布局重镇,该《指导意见》的实施,有利于加快公司在上述地区及拟开发区域的生物质项目拓展和落地的速度。2018年2月,国家能源局发文组织各省开展“十三五”生物质发电规划的修订工作,根据修订方案,申请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布局修订方案的项目应为热电联产项目,公司在手的大部分生物质项目的项目类型均与该方案要求吻合,这正是公司近两年提前布局、顺势而为的成果体现。
(二)制造业
报告期内,公司制造产业的营业收入117,272.0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28%。尽管因人民币汇率变动和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使公司制造业务业绩受到较大的影响,但历史最悠久的阀门事业部通过扩大自营业务,增加市场份额,继2016年较好业绩的基础上再创新高;燃具事业部虽然面临主要客户订单量下滑及材料成本增加等的压力,仍努力争取最好结果;加上其他事业部的共同努力,使制造业务总体保持了盈利,且守住了上一年的规模。
报告期内,公司各事业部加紧修炼内功,继续大力推行精益改善、自动化改造,优秀技改项目层出不穷,范围广泛,涉及产品结构优化、 生产工艺优化、生产布局改善、流水线改造、自动化改造、节能降耗等多个领域,致力于减少用人、提升工作效率。如阀门事业部新投产的温控阀自动加工线和旋塞阀自动生产线,使得人均效率和产值提升明显;由研发与生产合力完成的温控阀双转盘加工专机技改项目,使阀体生产周期由工艺更改前的16小时缩短为2小时,一次加工合格率提升2%;而骏伟事业部除了开展常规的技术改造外,更是另辟蹊径地针对基层人员推出人才复制计划,通过一年的辅导,已搭建起从新员工到成为部门长的职业教育体系,且成功建立了人才技能训练中心,通过技能培训,使新员工熟悉上岗训练时间缩短50%,这为制造业务基层员工的技能提升提供了一个可供借鉴的范本。
2018年是实施国家“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 201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在环保方面释放出的强烈信号,意味着今年生物质能面临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机遇。同时,中央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将进一步激发实体经济的活力。2018年,公司将乘政策的东风,继续拓宽融资渠道,为公司项目拓展、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配套资金提供保障,同时加大对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拓展、建设、达产的力度,并进一步加快自动化升级改造步伐、扩大产能,做好配套管理调整,通过改革和深化改革全方位增强公司的应变能力及抗风险能力,励精图治,夯实更牢固的基础,实现公司业绩的再次腾飞,以更佳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的厚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在本期新设成立8家子公司,周口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灯塔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虞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曹县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信阳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方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蓬莱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和极锐控股有限公司,并纳入合并范围。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启强
2018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8-031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25日在中山温泉酒店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6人,实际到会董事6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启强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18年3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报告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迟国敬、秦正余、刘兴祥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拟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内容详见2018年3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17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全文内容于2018年3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度报告摘要内容于2018年3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9,268.17万元,同比减少0.74%;营业利润12,308.67万元,同比减少22.87%;利润总额为12,379.85万元,同比减少42.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58.04万元,同比减少46.31%。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412,258.85万元,较期初增加26.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09,975.05万元,较期初增加6.10%;本期基本每股收益0.1189元,较去年同期的0.2254元下降47.2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公司拟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出具了专项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意见及董事会专项说明详见2018年3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关于2017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就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2018年3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2018年3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3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3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2018年度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8年3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3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8-034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2018年4月16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会议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18年3月25日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15日-2018年4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下午15:00至2018年4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9日(星期一)
(1)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6.审议《关于2018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公司董事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8.审议《公司监事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效证件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信函、传真在2018年4月12日17:00前传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邮编:528415(信封请注明“长青集团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8年4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证券部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联系人:张蓐意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蓐意、苏慧仪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电子邮箱:DMOF@chinachant.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
2、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5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16”,投票简称为
“长青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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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4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其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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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票说明:请根据表决意见在相应表格中划√。
股东名称/姓名(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股东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股东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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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8-032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3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8年3月14日以电话通知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佩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年度报告全文内容于2018年3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于2018年3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公司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最近三年(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 )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已占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142.59%,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也已超过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符合《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制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年)》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2019年)》等相关规定,合法合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报告具体内容于2018年3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含《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含《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报告具体内容于2018年3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3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8-035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 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财政部于2017 年度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明确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终止经营的列报。该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因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非公司自主性变更,监事会、独立董事无需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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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8-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