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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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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8-012

 债券代码:112483 债券简称:16宝新01

 债券代码:112491 债券简称:16宝新02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18年3月26日(星期一)下午15:00

 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二楼会议厅

 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宁远喜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7名,代表股份598,311,7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7.4974%。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11名,代表股份478,237,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1.9789%。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6名,代表股份120,074,6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518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名,代表股份8,819,4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4053%。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人数为3名,代表股份7,740,5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3557%。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人数为5名,代表股份1,078,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49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2、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1.00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选举宁远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99,155,0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14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662,7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9.5618%。

 表决结果:当选

 1.0.2选举刘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98,091,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598,9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4998%。

 表决结果:当选

 1.0.3选举温惠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98,091,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598,9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4998%。

 表决结果:当选

 1.0.4选举叶耀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98,091,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598,9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4998%。

 表决结果:当选

 1.0.5选举丁珍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98,091,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598,9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4998%。

 表决结果:当选

 1.0.6选举邹孟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98,091,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598,9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4998%。

 表决结果:当选

 2.00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选举田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98,091,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598,9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4998%。

 表决结果:当选

 2.02选举屈文洲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98,091,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598,9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4998%。

 表决结果:当选

 2.03选举刘大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98,091,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598,9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4998%。

 表决结果:当选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1选举邹锦开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98,091,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598,9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4998%。

 表决结果:当选

 3.02选举温晓丹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98,091,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598,9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4998%。

 表决结果:当选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091,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1%;反对2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98,9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998%;反对2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张锡海、李家伟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8-014

 债券代码:112483 债券简称:16宝新01

 债券代码:112491 债券简称:16宝新02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6日分别以专人、传真或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26日下午17:00在本公司会议厅现场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会议由邹锦开先生主持召开。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全体监事以签字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经部分监事提议,推选邹锦开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简历

 邹锦开,男,1967年出生。大学学历。1990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子公司广东宝丽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室主任,公司第四、五届监事会主席,公司子公司梅县宝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兼公司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3月起,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邹锦开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00,000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会主席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8-013

 债券代码:112483 债券简称:16宝新01

 债券代码:112491 债券简称:16宝新02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6日分别以专人、传真或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26日下午16:30在本公司会议厅现场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宁远喜先生主持召开,全体监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全体董事以签字表决的方式逐项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部分董事提议,推选宁远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部分董事提议,推选刘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部分董事提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简历附后):

 战略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宁远喜;

 委员:屈文洲(独董)、刘沣。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屈文洲(独董);

 委员:田轩(独董)、邹孟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田轩(独董);

 委员:刘大成(独董)、温惠。

 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大成(独董);

 委员:屈文洲(独董)、宁远喜。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拟聘任以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聘任刘沣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聘任刘正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丁珍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以上人员任期同第八届董事会任期。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五)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拟继续聘任罗丽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同第八届董事会任期。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简历

 宁远喜,男,1970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金融DBA在读,第十一、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广东上市公司协会会长,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副会长、梅州市政协常委、梅州市工商联主席。1994年参加工作。1995年加入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1997年1月调入公司,历任公司第一、二届董事会秘书,第二、三、四、五、六、七届董事会董事长。2015年2月至8月,兼任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共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兼任公司子公司广东宝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信用宝征信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任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百合佳缘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微金所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宝合金服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宁远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6,363,325股,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沣,男,1980年出生。哲学硕士。2005年参加工作。曾任职于南方报业传媒集团。2009年7月起在公司工作,历任公司第五、六、七届董事会秘书、第六、七届董事会董事。2018年3月起,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刘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温惠,女,1973年出生。大学学历,EMBA在读,第十二、十三届广东省人大代表,中共梅州市委第六届、第七届候补委员,广东国际商会副会长,广东省妇联执委,梅州市妇联(兼职)副主席,梅州市工商联副主席。1993年参加工作。历任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常务副总经理。2010年8月起,任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7月起兼任中共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18年3月起,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温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所任职的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温惠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邹孟红,女,1977年出生。大学学历。1999年参加工作。先后在梅县华侨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12年至2018年3月,兼任公司第六、七届董事会董事。2015年12月起,任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8年3月起,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邹孟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8,650股,所任职的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邹孟红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田轩,男,1978年出生。金融学博士,教授。2008年起任职于印第安纳大学凯利商学院,现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院长助理、昆吾九鼎金融学讲席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创业金融与经济增长研究中心主任、金融MBA教育中心主任,兼任中国中期(000996)独立董事、中际创旭(300308)独立董事、《泛亚金融评论》主编、《管理科学》副主编、《国际金融评论》副主编、《亚太金融研究》副主编。2015年3月起,任公司第七、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田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形,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屈文洲,男,1972年出生。经济学(金融学)博士,工商管理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注册会计师(CPA)。曾任职于厦门建发信托投资公司。现任厦门大学金圆研究院院长、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主任、中国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七匹狼(002029)独立董事、洲际油气(600759)独立董事。2015年3月起,任公司第七、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屈文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形,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大成,男,1968年出生。工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一直在清华大学任教,曾任清华大学精密仪器与机械学系系党委委员、清华大学工程管理硕士教育中心执行主任、清华清仪公司董事总经理、系党委副书记。现任清华大学工业工程系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导师;清华大学互联网产业研究院副院长兼物流产业研究中心主任;美国北卡罗莱纳大学凯南商学院联合副教授,兼任京能置业(600791)独立董事、沃德传动(833174)独立董事、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物流周刊首席专家。2018年3月起,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刘大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形,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正辰,男,1975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国致公党广东省委员会青年委副主任,1998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千亦禾供应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投资部高级经理;深圳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战略发展部总经理;腾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南方稀贵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运营中心总经理;光启科学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合作总经理;深圳留学人员(国际科技)创业园总经理、深圳大学光启新材料特色学院理事、深圳超材料产业联盟负责人等职务。2015年2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2月起,兼任公司子公司广东宝新能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刘正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丁珍珍,女,1972年出生。大学学历。1991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广东宝丽华服装有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工作。2011年4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3月至10月,兼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2018年3月起,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丁珍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30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罗丽萍,女,1982年出生。大学学历,2006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公司行政部、公司子公司广东宝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证券部工作。2012年3月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罗丽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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