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18-02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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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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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及销售于一体的主要从事网络通信领域内通信磁性元器件、通信光电部件、通信供电系统设备高新技术产品制造商。
针对光磁通信元器件产品的发展现状,公司始终坚持技术领先、品质领先的市场战略,形成了以技术储备为基础、以通信技术为主体、以高端应用为核心的产品技术战略。公司积累了优质的客户资源,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致力于成为全球通信部件领域的引领者。
(二)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生产通信磁性元器件、通信光电部件、通信供电系统设备三大类产品。公司以通信网络技术为基础、产品开发设计为先导、光磁通信元器件为核心、与通信网络设备制造商同步开发为特色,形成业内较为领先的光磁通信元器件及通信供电系统设备的产业模式,为接入网、主干网、城域网、光纤交换机、光纤收发器、数字电视光纤拉远系统以及电脑主板,网络交换机,路由器,电视机顶盒,终端通讯设备,网络数据通讯行业提供系列化的通信磁性元器件、通信光电部件及通信供电系统设备等产品。
(三)行业发展状况
公司属于光磁通信元器件行业,该行业属于通信行业的子行业,其发展状况和未来发展趋势与全球通信产业的发展密切相关。
全球各主要国家都非常重视通信产业的发展,在各个国家对通信产业支持政策的推动下,全球通信产业经历了数十年的持续增长。
我国的通信产业属于国家战略性基础产业,持续受到政府的大力推动和扶持,近年来保持了持续增长。但由于我国人口基数较大,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不均衡,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通信产业未来仍存在持续增长空间。
我国政府已将大数据、云计算作为政府、企业和个人利用信息基础设施的新兴形态,在通信、电商、金融、医药服务、社区网站等众多领域将有更广泛、更深入的应用。
2013年12月4日,工信部向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三大运营商颁发“LTE/第四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TD-LTE)”经营许可,我国移动通信正式开始进入4G时代。2015年2月27日,工信部正式向中国电信、中国联通颁发了第二张4G业务牌照,即FDD-LTE牌照。经过近几年的发展,目前,4G网络投资逐渐趋于饱和,行业竞争加剧。
5G是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发展的主要方向,是未来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与4G相比,5G通信技术具有更高的速率、更宽的带宽、更高的可靠性,更低的时延,不仅将进一步提升用户的网络体验,同时还能够满足智能制造、自动驾驶、物联网等行业应用的特定需求。基于5G通信技术的优势,世界各国积极推进5G研发及产业应用,未来产业发展前景广阔,将相应带动相关的通信设备及元器件行业的持续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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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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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0,102,971.10元,比上年增长7.32%,实现净利润80,357,774.17元,比上年降低11.36%。因公司所处的通信领域4G投资日趋饱和,行业竞争加剧,部分产品价格下降,毛利率下降,导致净利润下降。
2017年主要经营管理措施:
1、实施技术创新战略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公司继续推进以项目经理为轴心的产品研发策略,加大对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投入。当年共获得授权专利26项, 其中发明专利3项,获得著作权登记3项。
2、大力引进自动化设备,加强公司的精密制造能力。2017年公司全年设备投资约5,600万元,主要用于:①光器件前端自动组装滤光片;②塑模成型及五金冲压高端设备,提升配件的精密度及加工能力,以适应高端产品的需求;③升级改造磁性元器件自动化生产水平;④电源适配器系列引进两条全自动化生产线,有效的扩充产能,提高生产能力。
3、深化ERP系统配置,优化信息化系统。2017年公司在SAP系统稳定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企业信息化管理,完成了BI、OA、PLM系统的导入及上线,实现了公司主要经营数据的可视化,完善了公司的办公自动化,以及规范了研发的全流程管理,提高了运营管理效率。
4、积极引进新的优质客户,巩固市场地位。2017年,公司在集中精力服务好目标客户的同时,拓展了老客户的新需求,有效的提升了公司产品的销售。同时,2017年公司积极引进新的优质客户资源,有效的拓展了公司的销售渠道,巩固了公司的市场地位。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于2017年5月28日之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等进行了规定,并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
修改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等。
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在比较报表中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从总额法改为允许采用净额法,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递延收益的摊销方式从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改为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配,并修改了政府补助的列报项目。2017年1月1日尚未摊销完毕的政府补助和2017年取得的政府补助适用修订后的准则。对新的披露要求不需提供比较信息,不对比较报表中其他收益的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相应的删除“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下的“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营业利润以外的收益,主要包括债务重组利得或损失、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盈利得或损失、捐赠利得、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
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18-021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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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2日以邮件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3月23日下午召开,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敬良才先生所作的《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17年度公司整体运作情况,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
2、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详细情况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详细情况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4、审议《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保荐机构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出具了核查意见。
详细情况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5、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情况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审议《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4,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总计支付现金股利2,100万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情况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详细情况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详细情况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情况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良好的执业水准,同时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具体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情况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公司根据现行薪酬体系拟定的2018年董事薪酬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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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如出现新入职外部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2018年如出现新入职内部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薪酬按公司统一的薪酬体系执行,按其兼任的其他岗位领取薪酬;本年度董事会换届,换届后的独立董事津贴为8,000元/月(税前),按照实际履职月份于2019年年初一次性发放。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长杨先进先生的2018年度薪酬方案,董事长杨先进先生、焦彩红女士回避了表决;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焦彩红女士的2018年度薪酬方案,董事焦彩红女士、杨先进先生回避了表决;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敬良才先生的2018年度薪酬方案,董事敬良才先生回避了表决;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王玲女士的2018年度薪酬方案,董事王玲女士回避了表决;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马君显先生的2018年度薪酬方案,董事马君显先生回避了表决;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李忠轩先生的2018年度薪酬方案,董事李忠轩先生回避了表决;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曾庆民先生的2018年度薪酬方案,董事曾庆民先生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年董事薪酬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情况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关于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公司根据现行薪酬体系拟定的2018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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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如出现新入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公司统一的薪酬体系执行,按其兼任的其他岗位领取薪酬。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总经理敬良才先生的2018年度薪酬方案,董事敬良才先生回避了表决;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谢吉斌先生的2018年度薪酬方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段歆光先生的2018年度薪酬方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副总经理刘树林先生的2018年度薪酬方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副总经理邢力刚先生的2018年度薪酬方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副总经理李竞舟先生的2018年度薪酬方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副总经理王博先生的2018年度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情况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3、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在原组织机构基础上增加物流中心,即设立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总经理办公室、战略发展部、人力资源部、物流中心、信息化管理部、财务部、研发中心、营销中心、供应商开发部、质量部、电子管理部、光电事业部和能源设备事业部。
14、审议《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名,同意聘任郑庆雷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
15、审议《关于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融资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贰亿元整。此次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协商确定。融资的具体数额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双方签署的融资法律文件最终确定的数额为准。
1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详细情况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
附件:郑庆雷先生简历
郑庆雷先生,出生于1986年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9年12月至2011年10月,就职于东莞巨成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0月至2014年8月,就职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1月至2018年2月,就职于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3月至今,就职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审计经理。
郑庆雷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17-022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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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由江三红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2日以邮件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3月23日下午召开,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三红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相关规章制度,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符合内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017年度,公司未出现过重大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的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3、审议《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在内部审计、信息披露、内幕交易控制、关联交易、重大投资等方面均建立了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4、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5、审议《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4,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总计支付现金股利2,100万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2017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将进一步监督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来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同意通过该报告。
9、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公司根据现行薪酬体系拟定的2018年监事薪酬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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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如出现新入职监事,薪酬按公司统一的薪酬体系执行,按其兼任的其他岗位领取薪酬。
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江三红女士的2018年度薪酬方案,监事江三红女士回避了表决;
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陈钦刚先生的2018年度薪酬方案,监事陈钦刚先生回避了表决;
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牙华政先生的2018年度薪酬方案,监事牙华政先生回避了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18-023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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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有关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时间及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应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也应依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属于新增会计政策,变更前无对应的会计政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的规定执行,并在公司的会计政策中增加相关内容。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4、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的要求,对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进行了规范,并规定企业对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该项会计政策的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针对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公司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将按《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规范了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18-025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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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56号)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4.13元(人民币元,下同),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494,5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9,319,3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35,230,700.00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9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7)第440ZC032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二)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902.78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902.78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人民币27,636.1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7,620.29万元,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6.68万元(其中0.86万元专户利息收入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扣除手续费0.0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2017年10月,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排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南城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庆电子”)与保荐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排支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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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注2:专户余额为募集资金本金余额,不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将补充流动资金已转入基本账户,现已使用完毕。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902.78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902.78万元。
公司各募投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件《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7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变更部分实施方式的议案》;2017年12月4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变更部分实施方式的议案》。由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为了更好安排生产经营计划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利用本次募投项目的生产能效,尽早实现募投项目对公司全体股东的经济价值与投资回报,公司拟在本次募投项目新建厂房修建完成之前,先行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募投项目部分生产及研发设备安置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铭庆电子、泌阳县铭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泌阳铭普”)的现有厂房中,并用募集资金投入相应比例的铺底流动资金,加快募投项目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变更外,本次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投资金额等均不改变。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或铭庆电子)可根据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支持募投项目的实施,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为了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截至2017年10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51,261,537.63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7)第440ZA5277号),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和确认。根据上述鉴证报告及实际置换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尚未转出金额1,002.46万元已置换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公司于2017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使用不超过2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并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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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人民币27,636.1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7,620.29万元,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6.68万元(其中0.86万元专户利息收入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扣除手续费0.05万元)。该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未发生变更使用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情况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8)第440ZA2762号)。
经审核,会计师认为:铭普光磁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七、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铭普光磁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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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02证券简称:铭普光磁公告编号:2018-026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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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8年3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18年4月20日下午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15:00至2018年4月20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1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4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石排镇庙边王沙迳村中九路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1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2018年度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8、《关于2018年度监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马君显先生、李忠轩先生和曾庆民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注:1.00代表对提案1进行表决;2.00代表对提案2进行表决,以此类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4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45-17:30。
3、登记地点:东莞市石排镇庙边王沙迳村中九路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舒丹、杨博
(2)会议联系电话:0769-86921000-8929;传真:0769-81701563
(3)联系电子邮箱:ir@mnc-tek.com.cn
5、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902”,投票简称为“铭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设总提案。
(2)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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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在规定时间内送达、邮寄或传真(传真号:0769-81701563)到公司(地址:东莞市石排镇庙边王沙迳村中九路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码:52333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致: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受托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照本人(公司)于下表所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会议审议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公司)未做具体指示的提案,受托人(□享有 □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 □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为本人(公司)承担。
■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18-027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7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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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报告已于2018年3月2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18年4月9日(星期一)下午 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公司2017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杨先进先生,总经理敬良才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段歆光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谢吉斌先生,独立董事马君显先生,保荐代表人龙敏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