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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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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8-016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国政府发布“对来自中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贸易
政策对公司影响情况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3月22日,美国政府发布“对来自中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贸易政策,并针对中国每年500-600亿美元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针对该项政策,结合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目前各业务板块现状做出以下说明:

 1、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2016年度公司整体营业收入中,“来自美洲地区的收入”为6.8亿元,但其中由中国境内经营主体直接对美国出口产生的收入金额仅为0.49亿元,占2016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仅为3.2%,直接出口美国的产品包括瓦楞纸板印刷设备和舷外机产品。

 2016年度,公司“来自美洲地区的收入”项下归集的收入主要来自境外经营主体意大利Fosber集团。意大利Fosber集团成立于1978年,在意大利和美国分别设有研发、生产和销售基地,主要销售产品为瓦楞纸板生产线设备。

 2、2017年4月,公司完成对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德”)之100%股权的交割和过户,并自当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普莱德主营业务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Pack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面向国内整车厂客户,至今未出口美国。

 根据公司2017年度业绩快报数据口径,2017年度普莱德主营业务所贡献的营业收入在公司2017年度整体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已超过60%,因此2017年度公司境内经营主体直接对美国出口的收入占比进一步下降至1.9%左右(以上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以2017年度报告中经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3、东方精工以“智能制造”为发展愿景,打造“高端智能装备”和“汽车零部件产业链”双主业驱动的发展格局。未来如果公司汽车零部件产业链业务的营收规模实现快速增长,预计公司中国境内经营主体直接对美国出口所产生的收入在公司整体营收中的占比还将进一步下降。

 综上所述,本次美国政府发布“对来自中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贸易政策,目前对公司影响甚微。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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