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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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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58只基金修改基金
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的有关约定,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按照《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款中“对已经成立或已获核准但尚未完成募集的开放式基金,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本规定的,应当在本规定实行之日起6个月内,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的规定,对下列58只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修改,并相应修改托管协议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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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修改涉及基金合同中的释义、申购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估值和信息披露等内容,托管协议也随之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请见登载于本公司网站(www.cifm.com)的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根据上述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的修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本次依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所做的其他相应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也无实质不利影响。本次修订自2018年4月1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4888, 021-3879-488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FM.com)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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