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2017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项所述,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398,225,301.71元,2017年发生净亏损30,959,730.77元,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达92.00%。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十四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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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营业务景谷林业是云南省林业产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国家重点扶贫龙头企业,是景谷县两大林业龙头企业之一,在地域经济建设发展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公司主要从事林化产品加工和人造板制造、森林资源培育、木材采运、加工及林业技术研发。公司重视质量管理与品牌建设,推行清洁生产,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生产、销售人造板(包括胶合板、细木工板及中密度板)和林化产品销售以及营林造林业务。人造板业务:报告期内,制造、销售人造板是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和经营的基础业务。在天然林全面禁止商业性采伐后,公司人造板制造生产的原料主要采取市场采购人工林原木为主,自采为辅。公司通过技术创新和改造升级,产品向绿色、生态、环保方向发展,成功研发了4×8尺幅面E1级室内胶合板和细木工板E1级、E0级胶种,使“航天牌”系列人造板产品在绿色环保方面得到突破,突出了品牌优势和市场竞争力。公司以桉木为主研发生产的各种幅面和规格的胶合板、集成材、刨切贴面板、细木工板、中密度纤维板等“航天牌”系列产品,具有品质优良、性能稳定、市场形象好的特点;产品广泛应用于家具制造、室内装饰、建筑装潢等各种领域;产品主要销往云南地区,并遍布全国各地,深受广大客户喜爱和信赖。由此,有效地提升和巩固了公司“航天”牌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和“云南省名牌产品”、“中国知名人造板十佳产品”的地位和形象。林化业务:报告期内,天然林禁止商业性采伐为林化产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对此景谷林业将发展林化产业确定为今后一项主攻方向,恢复松脂原料收购和林化产品销售,积极探索林化产业发展新道路。一是恢复松脂原料收购,公司在景谷县内设立松脂收购点,向广大农户收购松脂原料,同时把自有林地可采脂松树以承包方式采割松脂并进行回收。全年共收购松脂原料1,404吨。二是委托林化产品代加工,公司与景谷林化有限公司合作由其代加工林化产品松香、松节油,并由公司进行销售。全年共加工松香951吨、松节油175吨,销售林化产品松香798吨、松节油151吨。三是按照景谷县产业精准扶贫的要求,积极推进“高产脂思茅松基地+示范基地建设”,引导农户利用自有林地建立高产脂原料林,培育和建设林化产业发展基础。营林造林业务:报告期,公司拥有核心原料林基地42万亩(主要是天然林),并在核心基地(在天然林区域内)及周边营造20余万亩人工速生丰产林,人工速生丰产林主要树种为思茅松、尾巨桉及西楠桦等特殊用材林。公司积极探索基地管护新模式,加大基地原料林的开发利用,持续推进营林造林管护工作。一是组织实施完成桉树营林造林种植2,480亩。二是推行人工桉树原料林内部员工承包管理,将2012年种植、长期未抚育的12,535亩人工桉树承包给内部员工管护,已全部完成抚育、施肥管理工作。三是实施人工林思茅松抚育间伐利用,对2,800亩人工思茅松进行抚育采伐,出材3,400立方米;并利用采伐剩余物和伐桩开展种植茯苓,推进林下经济种植。其他业务:除人造板制造销售、恢复林化产品业务和营林造林业务外,公司积极探索开展林业相关其他产品业务以增加收入,包括生物制炭等业务。报告期内,生物制炭生产稳定,共生产生物质炭868吨。
(二)经营模式公司产品经营模式为产品研发、原料采购、生产加工、代理销售(零售)几个环节,即:消费者代理销售(零售)生产加工原料采购产品研发。
(三)公司所处行业情况景谷林业所处的林业产业,包括的范围较广、产品种类多,是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农民就业、带动农民增收、繁荣农村经济等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公司的业务涵盖整个林业产业的上下游经济,在自有林地林木资源、营林造林技术、人造板产品生产技术、林化产品加工技术、产品品牌优势、人力资源优势等方面处于同行业前列。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经营收入来源于人造板制造销售。 从行业整体上看,受整个经济增速放缓大环境的影响,林业行业基本面还尚末得到根本改善, 市场逐渐进入饱和状态,林业企业整体面临竞争加剧,效益下滑的压力。 从行业上游育林企业来看,由于国家林业政策的调整,突出“建设生态文明”和“环保主题”, 限制了木材的产量,并自2017年起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对此育林企业开始注重多模式多层次的综合开发,比如林药结合、林养结合、林油结合等,相关林业产品包括生物制炭、松香、松节油等逐渐成为行业新的盈利来源和开发重点。从行业下游以人造板制造业为主的木制品制造企业来看,木制品制造业产业生产增速回落,国内市场需求平淡,出口增速继续放缓,经济效益增速继续减缓,行业下行压力不断增大,大部分人造板生产企业产能规模小,不能实现规模化生产,盈利能力较弱。此外原辅材料的稀缺导致价格上涨,同时物流、人工和资金等其他生产成本也在增加,加剧了林业下游企业的经营困难,造成大多数企业效益降低,个别企业被迫停产。就人造板产品自身而言,产品功能性、环保性未能充分满足消费者需求,产品结构亟待调整、技术创新升级有待解决。因此,不少相关上市公司加大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投入,逐步升级开发安全、环保、满足市场需求的大幅面、特薄型、异型板、抗静电、阻燃板、防潮板、无醛板、镂铣板及其他各种特殊用途的产品,同时大家纷纷谋求产品换代升级和产业转型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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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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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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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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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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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97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96万元。 2017年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868万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具体可见于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第五项33点(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森力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江城茂源林业有限公司、景谷林之海炭业有限公司、景谷林威林化有限公司、景谷永恒木业有限公司、景谷林茂林业有限公司、景谷兴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八、合并范围的变化” 及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股票代码:600265股票简称:ST景谷编号:2018-014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3月23日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林地使用权及附属活立木的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及2016年11月14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部分自有活立木存货资产进行转让出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评估报告为价格基准对外转让部分自有活立木存货资产并收取转让的活立木附着的林地租金,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评估值上下浮动5%的范围内,确定购买方并与购买方签署林木转让和有关林地流转的相关协议和文件(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3及2016-059)。其后,公司未能确定合适的购买方,故上述事项并未实际实施。因前述授权所涉评估报告已超过有效期,且公司决定将上述部分自有活立木资产及其附着的林地使用权一并出售,2018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林地使用权及附属活立木》的预案,同意将位于景谷县碧安、民乐、永平、益智四个乡镇的49,382.87亩林地使用权及附属活立木资产出售,出售价格为不低于6,805万元,最终以北京中林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评估值上下浮动5%的范围内,确定购买方并与购买方签署林木转让和有关林地流转的相关协议和文件。此项预案需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次出售的资产为景谷县碧安、民乐、永平、益智四个乡镇的49,382.87亩林地使用权,和在前述林地上的林木资产,总蓄积为329,758.00立方米,主要涉及的树种为思茅松、栎类。该林地林木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或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上述林地林木资产于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原值为11,090,327.33元、已计提的摊销为2,416,797.65元、账面净值为8,673,527.68元。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公司已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中林资产评估公司对涉及的林地林木资产进行评估工作,评估方法包括重置成本法、木材市场价倒算法、年金资本化法。因评估工作较为繁复,目前评估尚在进行中,公司将于收到正式评估报告并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对手方及合同主要条款
本次出售资产的交易对方尚未确定,公司将确保交易对方为不存在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正式合同尚未签署,公司将在确定交易对方并签署正式合同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立足于主产业持续发展经营前提下,有计划的盘活林地林木资产,解决生产流动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林地及附属活立木转让将增加公司现金收入等,带来一定的积极影响,对当期财务结果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该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65证券简称:ST景谷公告编号:2018-015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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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16日9点0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景谷县林纸路201号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16日
至2018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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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还将听取《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3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披露于2018年3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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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18年4月13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8年4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一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蓝来富 王秀平
联系电话:0871-63822528 联系传真:0871-63822528
邮编:650000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授权委托书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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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18-016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号——农林牧渔》、《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7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产量及同比增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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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销量及同比增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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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产品库存量及同比增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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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源自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因此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65证券简称:ST景谷公告编号:2018-009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3月23日(星期五)召开。公司实有董事9名,参加表决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现场+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或预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预案;
该预案还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预案;
2017年度财务决算结果如下: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22,457,638.41元,比去年同期的329,362,309.90元减少6,904,671.49元,减幅为2.10%;负债总额296,661,026.60元比去年同期的312,019,262.18元减少15,358,235.58元,减幅为4.92%;2017年公司资产负债率为92%,与上年同期的94.73%下降2.73个百分点。
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973,576.91元,比上年同期的70,718,280.47元减少4,744,703.56元,减幅6.71%;实现营业利润-35,154,076.84元,比上年同期的-47,201,784.36元减亏12,047,707.52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959,730.77元。
该预案还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预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预案还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2017年年初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67,265,570.94元,2017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959,730.77元,2017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98,225,301.71元。由于公司本年度未分配利润为负数,董事会拟定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还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公司章程》(草案)。
该预案还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2017年度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柒拾伍万元。
该预案还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林地使用权及附属活立木的预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林地使用权及附属活立木的公告》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审议《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18-010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3月23日(星期五)召开。公司实有监事3名,参加表决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会议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或预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预案;
该预案还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预案;
2017年度财务决算结果如下: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22,457,638.41元,比去年同期的329,362,309.90元减少6,904,671.49元,减幅为2.10%;负债总额296,661,026.60元比去年同期的312,019,262.18 元减少15,358,235.58元,减幅为4.92%;2017年公司资产负债率为92%,与上年同期的94.73%下降2.73个百分点。
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973,576.91元,比上年同期的70,718,280.47元减少 4,744,703.56元,减幅6.71%;实现营业利润-35,154,076.84元,比上年同期的-47,201,784.36元减亏12,047,707.52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959,730.77元。
该预案还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预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与会监事对2017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17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预案还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2017年年初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67,265,570.94元,2017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959,730.77元,2017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98,225,301.71元。由于公司本年度未分配利润为负数,董事会拟定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还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的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的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18-011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每年末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2017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9,380,402.87元(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计提项目明细如下:
(一)、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债表日,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采用帐龄分析法按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二)、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1、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1)年初应收账款账面余额9,954,322.29元,累计坏账准备金额9,948,662.42元,年初应收款账账面净值5,659.87元。
(2)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2,983,972.19元,累计坏账准备金额10,086,994.78元,年末应收账款账面净值2,896,977.41元。
(3)2017年年末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58,132.36元,本年转回坏账准备金额:19,800.00元。
(4)本年度无核销的应收账款。
2、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1)年初预付账款账面余额19,691,706.28元,累计坏账准备金额14,327,156.77元,年初预付账款账面净值5,364,549.51元。
(2)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7,562,295.52元,累计坏账准备金额14,382,351.09元,年末预付账款账面净值3,179,944.43元。
(3)2017年年末计提坏账准备金额:55,194.32元。
(4)本年度无核销的预付账款。
3、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1)年初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11,884,390.65元,累计坏账准备金额10,499,563.40元,年初其他应收款账面净值1,384,827.25元。
(2)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10,183,517.84元,累计坏账准备金额9,851,412.85元,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面净值332,104.99元。
(3)2017年年末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01,617.31元。
(4)本年度核销其他应收款849,767.86元。
上述各项合计计提坏账准备金额:414,943.99元;本年转回坏账准备金额:19,800.00元;本年核销转出:849,767.86元
(三)、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结合景谷县规划,公司生产厂区计划于2018年度启动搬迁,公司对涉及搬迁的生产线对以后不能继续使用的原材料(备品备件)进行减值测试,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计算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依据,期末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1)、2017年末产成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①、中密度纤维:1,017.28元。
②、细木工板:15,137.80元。
③、炭棒:27,445.11 元。
④、松香:360,691.34元。
⑤、胶合板:226,952.19元。
合计:631,243.72元。
(2)、原材料计提跌价准备
根据景谷县规划,公司生产厂区计划于2018年度启动搬迁,公司对涉及搬迁的生产线对以后不能继续使用的原材料(备品备件)进行减值测试,按公司原材料(木材及备品配件)2017年未的库存情况期未计提原材料跌价准备:7,026,729.09元。
上述两项合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7,657,972.81 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1、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对由于市价大幅度下跌,有证据表明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等原因导致其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根据景谷县规划,公司生产厂区计划于2018年度启动搬迁,公司对涉及搬迁生产线的固定资产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对其价值进行评估,并对涉及固定资进行减值测试,本期对公司高密度生产车间和林化生产车间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金:1,327,286.07元。
本年度转回坏账准备金额:19,800.00元;本年核销转出往来款:849,767.86元;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400,202.87元。
三、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18-012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23号)有关规定及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拟修改的相关内容如下表所示:
■
《公司章程(2018年修订)》(草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章程(2018年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通过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18-013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仅涉及以前年度的重分类追溯调整。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颁发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及报表格式的发布和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准则规定,公司对2017年1月1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的政府补助进行了梳理、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变更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317,761.46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317,761.46元,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支出1,923.27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1,923.27元。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