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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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7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3,318,388.66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100,663,546.01元。2017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28,880,699.91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103,995,610.67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2,488,508.92元,截至 2017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396,580.32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52,209,8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5,220,988.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当年现金分红数额占2017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5.14%,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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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说明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矿山装备和磁性材料。公司目前拥有北矿机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北矿磁材科技有限公司2个全资子公司。
公司在矿山装备和磁性材料两个业务领域皆采用“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一体化的经营模式。矿山装备业务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性,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通过参与招议标的方式取得订单,根据订单任务进行生产。磁性材料业务主要以下游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发新产品,不断优化升级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控制水平,全方位满足客户需求。公司近年在大力维护国内市场的同时积极布局国际化经营战略,利用“一带一路”带来的机遇大力开拓国际市场。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固安机械有限公司和北矿磁材(阜阳)有限公司分别是公司矿山装备和磁性材料的主要生产基地。
(1)矿山装备业务
北矿机电主要从事矿山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配套技术咨询服务。矿山装备业务范围主要包括浮选设备、磁选设备、磨矿设备、选矿辅助设备、地下无轨车辆、自动剥锌系统、浸出槽等采选冶产品,以及相关的自动控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承包等,主要为钢铁、有色金属、稀有金属、非金属矿、煤炭、环保、化工和建材等基础工业部门提供产品和服务。主要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高,服务遍及国内各大重点矿山企业,并批量出口至东南亚、非洲、澳洲、南美洲的数十个国家和地区,受到国内外客户的认可。
(2)磁性材料业务
北矿磁材主要从事磁性材料及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综合服务。磁性材料产品包括烧结永磁铁氧体、粘结永磁铁氧体、注塑磁、压延橡胶磁、磁信息记录材料、稀土永磁等磁性材料以及相关磁器件等,主要应用于电子、计算机、信息通讯、医疗、航空航天、汽车、风电、环保节能等传统和新兴领域。公司客户群体稳定,产品主要销往中国华东、华南地区以及欧、美、日、港、台等地区,且出口比例持续增加。
2.2 行业情况说明
(1)矿山装备行业
矿山装备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占有重要地位,主要为钢铁、有色金属、稀有金属、非金属矿、煤炭、环保、化工和建材等基础工业部门提供产品和服务。我国矿山装备门类基本齐全,发展速度很快,有些方面已经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但在大型装备和智能装备方面仍落后于发达国家,具体表现在企业规模偏小,自主创新能力弱,国际化程度不高,关键核心技术与高端装备对外依存度高。
《“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提出以保障资源安全供给和促进资源型行业绿色转型为目标,大力发展矿产资源的高效开发和节约利用技术;《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提出大力推进矿业领域科技创新,加快建设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自动化矿山,大力发展“互联网+矿业”。矿山装备发展方向已经由传统的资源优势竞争逐渐转化为高度信息化、集成化的科技竞争,矿山装备的高效、节能及智能化已成为新的发展方向。
随着全球经济的缓慢复苏,矿产资源需求回升。当前,我国矿业行业继续处于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时期,以“三降一去一补”为重点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推进,矿产资源行业仍在经受产能过剩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双重压力。但长远看,我国矿产资源行业在国家建设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过程中的重要基础作用没有改变,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作为现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关键支撑材料的地位没有改变。此外,在矿产资源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加大结构调整并向智能矿山、生态矿山转变的关键时期,也蕴含着技术改造与装备升级换代、提质增效、节能减排等机遇。可以说,矿山装备行业目前挑战和机遇并存,只有通过技术创新,发展高技术产品,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占领先机。
北矿机电是国内矿山装备行业的专业技术公司,专注于矿产资源高效开发与综合利用、节能减排以及增值服务技术的研发等,在提升采选技术装备水平、推动矿山行业科技进步以及提高矿山企业的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技术先导作用,是我国采选设备研究、设计和制造的重要基地。
目前公司积极开发智能矿冶装备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研制的全球最大规格单体浮选装备系统投入工业试验,具备最先进的自动化水平,并初步具备一定的智能化特征;开发的基于大数据驱动的浮选智能控制系统正在逐步走向工业化;摇床智能控制系统采用AGV取替人力已完成初级阶段的工业考察;矿石智能识别与分选技术进入智能处理算法编制阶段;地下智能采矿装备高效作业技术正在稳步推进,在自主环境识别、路径智能规划等方面取得突破;智能化剥锌系统实现国产化,打破国外技术封锁与垄断。
(2)磁性材料行业
磁性材料是重要的基础功能材料,在电子、计算机、信息通讯、医疗、航空航天、汽车、风电、环保节能等传统和新兴领域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近年,国家重点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磁性材料生产、消费国,为磁性材料行业开辟了高速增长的通道。随着新兴领域应用市场不断开拓发展,我国磁性材料行业进入了一个优化升级的调整时期,国家汽车电子、物联网、云计算、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4C融合、下一代互联网、基础元器件等新型产业发展,将为我国磁性材料产业提供更多的发展新机遇。未来二十年,全球对磁性材料的需求预计仍然可保持在10%以上的增长,预计在不久的将来,全球一半以上的磁性材料都将用于供应中国市场,很多高技术磁性材料、元件也将主要由中国企业生产、采购,磁性材料也将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之一。
虽然我国磁性材料工业已经形成了自主产业生态体系,但总体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目前全球磁性材料生产主要集中在日本和中国,从技术和产能方面来看,日本是磁性材料技术领跑者,而我国磁性材料产能居世界首位。我国多种磁性材料在生产方面基本确立了世界磁性材料生产大国和磁性材料产业中心的地位,但中低档产品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高档产品尚缺乏竞争力,与起步早、新产品开发能力强、技术含量高的日本、美国以及部分欧洲国家等磁性材料工业发达的国家相比,管理水平、制造工艺、产品质量及产品档次都存在一定差距,国内能参与高档磁性材料国际市场竞争的企业为数不多。因生产成本过高,发达国家的产能正在不断减少,主要以生产中高档产品为主,而中低档产品的生产逐渐转移到发展中国家。这种转移在加剧行业竞争的同时,也会产生技术“溢出效应”,促进国内企业加快技术的升级换代,提升核心竞争力。国内磁性材料企业发展的关键仍然是进一步加快产业升级,优化产品结构,从而增加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北矿磁材是国内最早从事铁氧体磁性材料开发和生产的单位之一,是“国家磁性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体单位,长期以来积极推动着我国磁性材料新技术的发展。北矿磁材是全国磁性元件与铁氧体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磁记录材料标准化委员会委员单位,主持了六个磁性材料行业重要标准的制定,在高性能铁氧体磁性材料上始终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随着人工智能和机器换人进程加快,工业和民用对自动化程度要求越来越高,以永磁铁氧体为代表的磁性材料又迎来新的增长机遇。当前磁性材料行业正处于关键的结构调整期和发展机遇期的良好时机,公司将依靠新品研发和科技创新,着重优化产业结构,开发高性能产品,同时着手产业链向下游延伸。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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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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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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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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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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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613.02万元,实现营业利润5,326.15万元,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31.84万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7 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 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 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证券代码:600980 证券简称: 北矿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3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9人,其中,董事刘永振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罗秀建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签字。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7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43,318,388.66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100,663,546.01元。2017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28,880,699.91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103,995,610.67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2,488,508.92元,截至 2017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396,580.32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52,209,8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5,220,988.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当年现金分红数额占2017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5.14%,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该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联董事夏晓鸥、于月光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本公司提供了四年的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稳健和延续性,公司拟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40万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稳健和延续性,公司拟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20万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补充公司临时资金周转需要,公司拟于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向控股股东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累计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单笔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每笔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公司关联董事夏晓鸥、于月光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确保公司资金周转使用,公司拟向北京银行马家堡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核准的额度为准,提款期一年,采用信用方式担保。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18年4月18日(星期三)13:30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23号楼802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980 证券简称: 北矿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4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7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43,318,388.66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100,663,546.01元。2017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28,880,699.91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103,995,610.67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2,488,508.92元,截至 2017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396,580.32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52,209,8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5,220,988.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当年现金分红数额占2017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5.14%,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该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2017年年度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认为,公司聘任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本公司提供了四年的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稳健和延续性,公司拟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40万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稳健和延续性,公司拟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20万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补充公司临时资金周转需要,公司拟于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向控股股东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累计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单笔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每笔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980 证券简称: 北矿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5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此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2018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3月22日,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表示认可,并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测2018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该日常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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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1) 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晓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9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外文兴街1号
成立日期:2000年5月19日。1999年作为12个重点院所之一,转制为中央直属大型科技企业,于2000年5月19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名北京矿冶研究总院,2017年12月更名为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稀有、稀土、贵金属及合金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植物胶、机械、电子、环保工程、自动化技术、节能工程、资源评价及测试技术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及相关产品的销售;工业及民用设计;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化工石油管道、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配件、金属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进出口业务;汽车(含小轿车)销售;实业投资;物业管理;自有房屋出租;设施租赁;装修装饰;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自办杂志发布广告;工程晒图、摄像服务;承包境外冶金(矿山、黄金冶炼)、市政公用及建筑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生产经营瓜尔胶食品添加剂、复配食品添加剂、复配瓜尔胶增稠剂;《矿冶》、《热喷涂技术》、《中国无机分析化学》、《有色金属》(矿山部分)、《有色金属》(冶炼部分)、《有色金属》(选矿部分)、《有色金属工程》的出版(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限分支机构经营);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法定代表人:夏晓鸥
注册资本:人民币2,115.3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文兴街1号(德胜园区)
成立日期:1993年4月6日。原名北京矿冶总公司,2018年1月更名为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机械、电子、电器、化工、非金属材料、新金属材料、仪器仪表、环保工程、节能工程及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产品开发;销售本公司开发的产品、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建材、装饰材料、电子元器件、化工产品(不含一为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天然植物胶(涉及专项审批范围除外)、金属材料、汽车;经营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直属企业研制开发的技术和生产的科技产品出口业务;经营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直属企业科研和生产所需的技术、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备件的进口业务;承办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直属企业对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三来一补”业务;经贸部批准的其他商品的进出口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零售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项目投资;物业管理;租赁机械设备;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摄影扩印服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 北矿磁材(包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晨阳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6月10 日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特钢产业园区
经营范围:磁性材料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忠
注册资本:人民币36,606.804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6月3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21号
经营范围:生产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电子粉体材料和新型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及其他新材料;研究开发、销售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电子粉体材料和新型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及其他新材料、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服务;租赁模切机械设备;组装计算机软、硬件及自动化产品机;货物进出口(涉及配额许可证、国营贸易、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 北京矿冶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黔山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09月07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文兴街1号22号楼(德胜园区)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家庭劳务服务;专业承包;摄影服务;打字;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房地产信息咨询;机动车停车场的建设、管理、咨询;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日用品;热力供应;企业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 株洲火炬工业炉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志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1,419.78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09月05日
注册地址:株洲市石峰区人民北路2号
经营范围:工业炉窑(不含压力容器);冶金热工装备、湿法冶金装备、高分子材料设备、机电设备、防腐设备、金属结构件开发、制造、安装、服务;节能技术开发、咨询、推广服务;环保技术及设备开发;耐火材料技术开发及产品销售;低压成套开关设备、自动控制系统及仪器仪表制造及销售;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新材料技术开发及制造;节能设备、矿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北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华昌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31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北兴路(东段)22号1号楼A708、A701室
经营范围:质检技术服务;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推广;产品质量检测、检验;技术检测;销售分析仪器、环保设备、实验室家具;实验室设计;施工总承包;租赁实验室设备;会议服务(不含食宿);承办展览展示;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 北京安期生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战凯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7年01月21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29号海泰大厦1701室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 ;产品设计;销售机械电器设备;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以及技术和备件的出口业务,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普通货运(限分支机构经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 北矿丹东重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卜生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434万元
成立日期:1997年10月06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浪头镇文安街
经营范围:矿山选矿设备及备件制造服务、工程机械及备件制造服务、工程项目承包;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 北京凯特破碎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帮
注册资本:人民币520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01月1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文兴街1号28号楼512室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破碎机及相关设备,并进行破碎工艺的研究和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与关联方关系
(1) 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2)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3) 北矿磁材(包头)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公司。
(4)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5) 株洲火炬工业炉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6) 北京矿冶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7) 北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8) 北京安期生技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9) 北矿丹东重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的全资子公司。
(10) 北京凯特破碎机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
以上关联公司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履约能力较强。在以往的关联交易中,不存在拖欠货款或长期占用资金并形成坏账的情形。
4、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公司2017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总额7,208.68万元,实际交易额为3,874.02万元。2018年度,预计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6,495.00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与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按市价签订各类关联交易协议。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首先,本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其次,通过关联交易可以有效配置双方的内部资源,同时,降低双方的费用支出、提高效率、提高盈利水平。第三,根据本公司各项有效的关联交易协议,公司与各关联企业相互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定价方法:优先参照国家定价,无国家定价的参照市场价格,既无国家定价又无市场价格可供参照的,以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由双方协商定价,公司与关联方相互确认同意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高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产品或服务的价格,这种定价方法确保了本公司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对于执行市场价格信息,进行跟踪检查,并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控股股东为本公司提供供水、供电系统及维修,房屋租赁,生活设施等综合服务,长期以来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有序进行,且降低了公司的运营成本;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具有强大的综合实力,在资金、设计、研发等方面,为本公司提供一定的支持和服务。
关联采购方面,借助于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的进出口业务实力,公司生产所需的部分原材料铁红和设备由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代理进口。为减少关联交易数额,自2015年4月起公司已自行向国外进口部分原材料,减少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代理进口;公司为满足生产需要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添加剂及部分辅料;公司为满足销售市场需求,从北矿磁材(包头)有限公司采购半成品进行产品深加工,缓解了公司部分生产压力,增加公司经营利润;株洲火炬工业炉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向冶金装备领域延伸提供一定技术支持和产品加工服务;北京矿冶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北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凭借在检测领域的技术优势,为本公司提供相关科研项目的技术检测服务;北京安期生技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在矿山装备领域相关产品方面,技术互补,双方合作,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技术水平。
关联销售方面,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作为贸易公司,以市场价格采购公司的备件产品,销售给其独立开发的客户;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承接工程项目总承包业务,个别项目涉及到选矿装备的采购,子公司北矿机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市场价格向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成套设备,扩大自身产品销售规模。
特此公告。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980 证券简称:北矿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6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进行修改,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本次《公司章程》拟修改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980 证券简称:北矿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7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2017 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 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 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3、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2006年2月13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公司调整了财务报表的列报:
1、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原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中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仍在营业外支出科目列示,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本期资产处置收益62,759.08元,上期数据无影响。
2、新增“(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分别反映净利润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和与终止经营相关的净利润。本期持续经营净利润43,318,388.66元,上期持续经营净利润36,963,712.19元。
3、在利润表中新增“其他收益”项目,将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列报于其他收益,将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继续列报于营业外收支,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本期其他收益13,954,895.48元,无需对2017年比较财务报表进行重新表述,上期数据无影响。
以上报表项目列报的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980 证券简称:北矿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8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18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23号楼802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18日
至2018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18年3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9、10、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代表身份证登记;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外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门收到传真为准。
(二)登记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4月17日上午 08:30-11:3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23号楼四层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04室)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
(二)联系方式:
电话:010-63299988;
传真:010-63299988
联系人:冉红想、唐连华
(三)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和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