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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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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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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广发睿吉定增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征收短期赎回费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 年8 月31 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应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该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为不影响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广发睿吉定增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广发睿吉定增”)将自2018年3月31日起向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将该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根据《关于广发睿吉定增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2018年3月1日至 2018年3月28日为广发睿吉定增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集中赎回选择期,自集中赎回选择期结束之日的次日起,基金名称将由“广发睿吉定增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广发再融资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转型后的广发再融资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将于2018年3月31日起向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该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关于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 年8 月31 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已经存续的开放式基金,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该《规定》的,应当在《规定》施行之日起6 个月内予以调整。根据《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与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北京银行”)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托管在北京银行的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见附件。本基金的托管协议相应部分一并修改。

 本公司将在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上述修改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的修改,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对应基金合同的约定。

 上述修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但为不影响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上述修改中“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的条款将于2018 年3月31日起正式实施,即:本基金将于2018 年3月31日起,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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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兴业银行为广发资源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决定新增兴业银行为广发资源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402)的销售机构。投资者自2018年3月22日起可在兴业银行办理该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1,或拨打当地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cib.com.cn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的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2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沪港深行业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3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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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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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大于100万份(不含)。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2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C类收费模式业务的

 公告

 一、 对我司旗下部分基金C类收费模式的赎回费率进行调整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相关规定,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部分基金C类收费模式赎回费率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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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在C类收费模式下,投资者持有期少于30天(含30天)的基金份额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暂停公司部分基金C类收费模式的申购业务,具体基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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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基金的C类收费模式的赎回业务正常进行。

 重要提示:

 1、C类收费模式是指不收取申购费率,按照持有时间分类收取赎回费,并收取销售服务费的一种收费模式。本公司开通的C类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的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不是从基金资产中列支,而是由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针对每个客户的C类资产逐日计提并记录在每个客户账户,在客户赎回或转换时从客户的赎回或转换款项中扣除。

 2、为不影响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上述对赎回费的修改自2018年3月31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量化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3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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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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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含);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含)。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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