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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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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睿明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华安睿明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2018年2月1日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华安睿明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46号)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或自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2年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止的期间,为本基金的一个封闭期。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将设开放期,投资者可在开放期内进行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起进入下一封闭期,以此类推。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自2018年4月9日起至2018年5月4日通过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6、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直销机构包括本公司的上海业务部、北京分公司、广州分公司、西安分公司、成都分公司、沈阳分公司以及电子交易平台。其他销售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欧钱滚滚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通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的网点、日期、时间和程序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

 7、本基金首次募集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8、本基金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以外的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电子交易平台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电子交易平台除外)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9、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每个投资者仅允许开立一个本公司基金账户(保险公司多险种开户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开立多个账户),已经开立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免予开户申请。发售期内各销售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和认购的手续,但认购申请的确认须以开户确认成功为前提条件。请投资者注意,如同日在不同销售机构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可能导致开户失败。

 10、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认购申请一经登记机构有效性确认,不得撤销。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同时刊登在2018年3月22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华安睿明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2、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及直销专线电话(021-38969960、010-57635999、020-38082993、029-87651811、028-85268583或024-22522733)垂询认购事宜。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4、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道德风险、合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以及定期开放运作方式下特有的申购赎回相关风险等。此外,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中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和股指期货,可能增加本基金总体风险水平。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投资相关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亦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15、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华安睿明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安睿明两年定开混合

 基金代码:A类:005695(简称:华安睿明两年定开混合A);C类:005696(简称:华安睿明两年定开混合C)

 2、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或自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2年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止的期间,为本基金的一个封闭期。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将设开放期,投资者可在开放期内进行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起进入下一封闭期,以此类推。

 本基金封闭期和开放期的具体时间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果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致使本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开放期安排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告。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6、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7、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8、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融券业务中的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封闭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100%;在开放期,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全部股票资产的50%。在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前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相应调整。

 9、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10、基金募集期与发售时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基金份额停止发售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的发售时间为2018年4月9日起至2018年5月4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认购的情况提前终止或延迟发售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3个月的基金募集期。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募集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11、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所收取费用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12、基金备案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募集验资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若3个月的基金募集期届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备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发售期内本基金销售机构将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发售本基金。

 2、最低认购限额

 本基金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以外的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电子交易平台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电子交易平台除外)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认购的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5、已购买过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投资者,在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需先办理多渠道开户业务,此业务需提供原基金账号。

 6、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认购方式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2)认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时收取认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化的认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通过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为每笔500元。

 其他投资人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具体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

 认购费用由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5、认购份额的计算

 若投资者选择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则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或,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或,认购费用=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一: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在认购期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其对应认购费率为1.2%,若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1+1.2%)=98,814.23元

 认购费用=100,000-98,814.23=1185.77元

 认购份额=(98,814.23+50)/1.00=98,864.23份

 例二:某养老金客户通过直销机构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其认购费金额为500元,若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500=99,500.00元

 认购份额=(99,500.00+50)/1.00=99,550.00份

 若投资者选择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三:某投资者在认购期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若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0+50)/1.00=100,050.00份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的直销地点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业务部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电话:(021)38969960

 传真:(021)58406138

 联系人:姚佳岑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522室

 电话:(010)57635999

 传真:(010)66214061

 联系人:刘雯

 (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8号高德置地夏广场D座504单元

 电话:(020)38082891

 传真:(020)38082079

 联系人:林承壮

 (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H座2503

 电话:029-87651812

 传真:(029)87651820

 联系人:翟均

 (5)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9号威斯顿联邦大厦12层1211K-1212L

 电话:(028)85268583

 传真:(028)85268827

 联系人:张晓帆

 (6)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59号财富中心E座2103室

 电话:(024)22522733

 传真:(024)22521633

 联系人:杨贺

 (7)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华安电子交易网站:www.huaan.com.cn

 智能手机APP平台:iPhone交易客户端、Android交易客户端

 华安电子交易热线:40088-50099

 传真电话:(021)33626962

 联系人:谢伯恩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联系人:杨菲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0-11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0-11层

 法定代表人:申健

 客服电话:021-20219931

 公司网站:https://8.gw.com.cn

 (3)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传真:010-61840699

 网站:https://danjuanapp.com/

 (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站:www.jjmmw.com www.zlfund.cn

 (5)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一号楼B区4楼A5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386号文广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电话:021-22267987

 传真号码:021-22268089

 网址:www.dtfunds.com/

 (6)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8)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科兴科学园B3单元7楼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联系电话:0755-66892301

 传真号码:0755-66892399

 (9)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客户服务电话:400-6767-523

 网址:www.zzwealth.cn

 (1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东方财富大厦2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1)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网址:http://www.fundhaiyin.com

 (12)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A座46层济安财富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075-6663(济安财富官网) 400-071-6766(腾讯财经)

 公司网站:www.jianfortune.com

 (13)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0676266

 网址:www.leadbank.com.cn

 (14)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楼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15)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电话:021-65370077

 公司网站:www.jiyu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16)中欧钱滚滚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大厦158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许欣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长途免费)—钱滚滚专线

 公司网址:www.qiangungun.com、手机“钱滚滚”APP或钱滚滚官方微信

 (17)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陈操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公司网站:t.jrj.com

 (18)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二层202-12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公司网址:www.gomefund.com

 客服电话:400-111-0889

 (19)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1号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站:www.yingmi.cn

 (20)上海通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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