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6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于2018年3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申请1亿元的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润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珠海横琴新区恒旭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并由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同意授权董事长王青运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