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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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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公告编号:2018-011
债券代码:112483 债券简称:16宝新01
债券代码:112491 债券简称:16宝新02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8年3月26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公司二楼会议厅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现将会议召开情况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18年3月26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2018年3月25日~3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25日下午15:00至2018年3月2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20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二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其中: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选举宁远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刘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温惠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叶耀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丁珍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邹孟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选举田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选举屈文洲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选举刘大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邹锦开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温晓丹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第2018-006号《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07号《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网络投票编码详见本公告“三、提案编码”。

 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中,第1、2项议案,董事、监事选举须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股权登记日收盘后所在证券营业部开具的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3月24日至3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一楼。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沣、罗丽萍

 电话:(0753) 2511298

 传真:(0753) 2511398

 邮箱:bxnygd@sina.com

 5、出席现场会议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690

 投票简称:宝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议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3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人/本公司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及相关文件,对本次投票行为的原则、目的、规则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人为法人的):

 委托人联系电话:委托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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